『壹』 請問把房子租給別人當公司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需要注意的是要保密使用用途,若被工商部門知曉,將會受到處罰。
『貳』 六部門聯合發文:住房租賃企業不得變相開展金融業務
我國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租市場快速發展,隨之而來的長租公寓亂象也頻頻發生。
近年來,部分從事轉租經營的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錯配建立資金池,控制房源、哄抬租金,有的甚至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信貸資金,變相開展金融業務。同時,一些住房租賃企業發生資金鏈斷裂,也嚴重影響了住房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基於此,加強對住房租賃企業的監管,引導住房租賃企業回歸住房租賃服務本源,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等問題,已經引起了主管部門的重視。
4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銀保監會6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從業管理、租賃經營、資金監管、消費貸款等七方面入手,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管。
住房租賃企業不得變相開展金融業務
《意見》針對從事轉租經營的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明確要求各地加強從業管理的同時,規范住房租賃經營行為,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將經營的房源信息納入所在城市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單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支付房屋權利人的租金原則上不高於收取承租人的租金。
《意見》提出,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商業銀行設立1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向社會公示。住房租賃企業發布房源信息時,應當同時發布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信息。住房租賃企業單次收取租金超過3個月的,或單次收取押金超過1個月的,應當將收取的租金、押金納入監管賬戶,並通過監管賬戶向房屋權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還押金等。
《意見》明確,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住房租賃企業不得變相開展金融業務,不得將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相關內容嵌入住房租賃合同,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住房租賃消費貸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金融機構應當嚴格管理住房租賃消費貸款,加強授信審查和用途管理,發放貸款前必須採取有效手段核查借款人身份信息,評估還款能力,核實借款意願,並做好記錄。
合理調控住房租金水平
金融機構發放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應當以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為依據,貸款額度不得高於住房租賃合同金額,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發放貸款的頻率應與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頻率匹配,貸款資金只能劃入借款人賬戶,同時強化貸款資金用途管理,避免資金挪用風險。《通知》指出,對於已實際發放給住房租賃企業的存量住房租賃消費貸款,金融機構應制定妥善處置方案,穩妥化解存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與金融機構共享有「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的住房租賃企業名單,金融機構要對企業進行風險評估,加強名單式管理,對列入上述名單的企業不得發放貸款。
《意見》還提到,要合理調控住房租金水平。住房租賃市場需求旺盛的大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建立住房租金監測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租賃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信息。積極引導住房租賃雙方合理確定租金,穩定市場預期。發揮住房租賃企業,尤其是大中型住房租賃企業在穩定市場租金水平方面的示範作用。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租金監測,密切關注區域租金異常上漲情況,對於租金上漲過快的,可以採取必要措施穩定租金水平。
「此次政策是長租公寓市場首個系統監管的政策,也成為今年在經營貸管控基礎上,房地產市場迎來的第二個金融市場監管政策。」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前述規定直擊長租公寓企業各類違規做法,有助於規范市場經營,同時防範經營方面出現金融風險。
2020年底,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完善長租房政策,規范發展長租房市場」,到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提出「大力發展租賃住房,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是今年要抓好的重點工作之一。
作為「十四五」開局之年,住房租賃已經成為房地產行業的關鍵詞之一。政策會逐漸體現出「出實招、見實效」,這也將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的規范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有望迎來長效發展。
『叄』 把房子租給託管公司,可靠不可靠
這個沒關系的,託管公司其實就和中介差不多,他們拿到以後也是轉租給別人,如果你沒時間直接租給個人,租給託管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肆』 股東將自己的房子租給自己的公司用,公司所繳納的給股東的租金可以作為對公司的出資嗎
法律上沒有禁止這方面的行為,所以答案是可以的,問題是你必須與公司的董事會協商達成一致並形成協議,保證你的合法權益,而且出資必須進入公司的股份登記表才合法
『伍』 我已經把房子抵押給銀行了,還可以把房子出租給別人嗎
已經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是可以將房租出租的,其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五條規定,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第六十六條 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5)不能把房子租給金融公司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十三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低於抵押權設定時約定價值的,應當按照抵押物實現的價值進行清償。不足清償的剩餘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七十四條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二)主債權的利息;
(三)主債權。
『陸』 住房租賃企業不得變相開展金融業務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26日消息,為加強住房租賃企業監管,引導住房租賃企業回歸住房租賃服務本源,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銀保監會六部門聯合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管的意見》。
《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住房租賃市場快速發展,市場主體總體平穩,租金水平穩中有降,為解決居民住房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部分從事轉租經營的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錯配建立資金池,控制房源、哄抬租金,有的甚至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信貸資金,變相開展金融業務。近期,少數住房租賃企業資金鏈斷裂,嚴重影響住房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
《意見》從加強從業管理、規范住房租賃經營行為、開展住房租賃資金監管、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合理調控住房租金水平、妥善化解住房租賃矛盾糾紛、落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在住房租賃資金監管方面,《意見》明確,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商業銀行設立1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備案,並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向社會公示。住房租賃企業發布房源信息時,應當同時發布住房租賃資金監管賬戶信息。住房租賃企業單次收取租金超過3個月的,或單次收取押金超過1個月的,應當將收取的租金、押金納入監管賬戶,並通過監管賬戶向房屋權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還押金。
在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方面,《意見》要求,住房租賃企業不得變相開展金融業務,不得將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相關內容嵌入住房租賃合同,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住房租賃消費貸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賃消費貸款。金融機構發放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應當以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為依據,貸款額度不得高於住房租賃合同金額,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發放貸款的頻率應與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頻率匹配,貸款資金只能劃入借款人賬戶,同時強化貸款資金用途管理,避免資金挪用風險。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告訴記者,輕資產的租賃企業更容易出現「長收短付」的資金池行為,「管住了資金,長租公寓的風險就降低了一大半」。打擊「租金貸」成為近期監管工作發力的重要方面,而在加大力度「堵歪門」的同時也應合理「開正門」,繼續在住房普惠金融上下功夫,補上金融服務在這方面的短板。
『柒』 我想把房子租給眾人行公司靠譜嗎
首先你得簡單了解一下這個公司怎麼樣,覺得可以就租給人家,畢竟你當面看人也不一定能看準,都會有突發事件,改變不了,不能保證能長租。
『捌』 把房子租給房屋託管公司好不好
您好,我們是若家託管,以下就是我們總結出來您們託管給我的優勢,大家可以了解下:
託管後的優勢:
託管給我們公司,我們的專業經營與精心維護,為您免除以上的一切煩惱。
1、我們公司規模化經營,不僅人員眾多,渠道眾多,招租力量絕對強大過任何一個房東和中介公司,所以,同樣價格的下,招租速度只會快,不會慢;
2、簽訂託管合同以後不管我們是否將您的房屋出租,每個月(季)您都能按時收到合同約定的租金,從此不必為這些鎖碎的事情而煩惱!公司會每月定時把房租打到您的個人賬戶,讓您輕輕鬆鬆享受坐享其成的樂趣。
3、穩定的投資收益:我們將按照市場租金與您簽訂長期穩定的託管合同(1-3年),與我們合作確保您能獲得一份穩定的房產投資收益。
4、精心的房屋維護:房屋的日常打掃和維護均由我方代為處理。我們將定期對您的房屋進行專業維護,由於我們的專業維護,您的房產不僅折舊最低,還會有增值的驚喜。
5、專業的託管經營:我們以公司的名義與您簽訂託管合同,再由我方轉租,在法律上您無需再為房客糾紛承擔責任。您只需定期收取房租,其他一切都不用操心了。
您在享有固定的投資收益同時,免去了因為房產出租而帶來的一切瑣碎煩惱以及對於房產過度折舊的擔心,您何樂而不為?
公司地址:重慶市南岸區南坪萬達商務4棟1318
辦公室電話:62613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