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業銀行開展表外業務的意義及對商業銀行經營的影響
提高中間業務收入,在信貸比不達標時可提高收益水平(但佔用風險資本);表內業務表外化的創新能夠有效規避監管
Ⅱ 銀行的委外業務和表外業務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表外業務是抄指商業銀行從事的不列入資產負債表,但能影響銀行當期損益的經營活動,它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表外業務是指那些雖未列入資產負債表,但同表內的資產業務或負債業務關系密切的業務。廣義的表外業務除包括上述狹義的表外業務外,還包括結算、代理、咨詢等業務。表外項目也被稱為「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項目,或者叫「或有資產和負債」。
委外業務,也稱為委託投資業務,指委託人將資金委託給外部機構管理人,由外部機構管理人按照約定的范圍進行主動管理的投資業務模式。委託方,即資金提供方,可以是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也可以是企業類法人;管理人,即資金實際投資運作方,一般是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公司及陽光私募,部分商業銀行現階段也充當委外投資管理人。委託人按照協議約定獲得投資管理的收益,管理人一般以「固定管理費率加超額業績分成」的方式收取管理費。目前,委外業務資金提供方主要是商業銀行的理財及自營資金。
由上可知,委外業務是表外業務的一種實際落地方式,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
Ⅲ 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有哪些風險
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的風險:
1.信用風險
表外業務信用風險主要是指表外業務的服務對象未能履行義務或信用質量發生變化,從而給債權人帶來損失的風險。信用風險是商業銀行面臨的最古老、最常見的風險,各種表外業務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信用風險。例如,擔保類的表外業務,當客戶出現違約或資金斷鏈等情況,無法履行合同時,銀行則不得不用自有資金進行墊款,代為賠償,從而造成損失,發生信用風險。
2.操作風險
表外業務的操作風險是指由於欠缺的或失敗的內部流程、人員和系統或外部事件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的風險。表外業務自由度大,形式多樣,受限制較少,銀行從事表外業務不像傳統業務那樣受到金融法規的嚴格限制,不受銀行信貸規模和資金的制約,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加大了銀行違規違約操作的風險。同時一些高質量的表外業務,如金融衍生工具類業務,對人員和系統的要求比傳統業務更高,在系統和人員條件尚不具備的情況下倉促上陣,更增加了出現操作風險的可能性。操作風險的范圍很廣,運營、法律、流程、結算、人員、系統、執行、管理、內控等風險均屬於操作風險的范疇。
3.市場風險
表外業務市場風險是指由於市場價格(包括金融資產價格和商品價格)的波動而導致金融機構表內和表外遭受損失的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匯率風險、商品價格風險等。例如在遠期、互換等衍生金融工具中,當利率、匯率等因素發生不利於銀行的變動,就會使銀行面臨市場風險。在金融自由化、國家化、證券化的趨勢下,利率、匯率變動帶來的市場風險越來越大。
4.流動性風險
表外業務流動性風險主要是指銀行的表外金融工具不能以市場價格或接近市場的價格迅速轉讓變現,而使銀行面臨資金短缺或低價轉讓資產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一方面,很多工具是為客戶量身定做的,在市場上難以定價或出售,流動性有限;另一方面,在市場發生危機時,人們都想轉嫁風險,同時拋售金融工具,從而增加流動性風險。
5.聲譽風險
聲譽風險是指負面的公眾觀點對銀行收益和資本所產生的現期和長遠的影響。一些商業銀行認為表外業務,特別是金融中介服務業務不動用銀行的資金,只是收取中介費用,不承擔任何資金的風險,因此對銀行來說,不存在任何風險。然而如果銀行在提供金融中介服務的過程中,出現操作失誤、服務態度不好或者櫃台人員業務不熟練,特別是對一些理財或金融衍生工具類業務不了解,不能正確解答客戶的問題,那麼必然會大大影響銀行在客戶心目中的形象,銀行聲譽受損甚至導致客戶的流失。
Ⅳ 銀行的表外業務有哪些,這些表外業務對銀行有何影響
銀行表外業務主要有:銀行承兌、保函、委託貸款、承諾函等,是銀行的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在一定條件下會轉變成銀行的真實負債或真實資產而成為表內業務。
Ⅳ 商業銀行為什麼要發展表外業務,及其對商業銀行安全性的影響
隨著外資銀行在我國金融市場經營范圍的擴大,表外業務將成為外國與我國商業銀行比拼的新戰場。表外業務是上個世紀六十年代以來西方國家商業銀行業務發展的重點,目前成為其獲利的主要途徑,開展表外業務不但可以為商業銀行帶來豐厚收益,還可以提高商業銀行的社會化服務水平,大力發展表外業務是商業銀行發展的必然選擇。20世紀80年代後,以表外業務創新為代表的金融業務創新活動尤為突出。隨著我國金融業開放程度的加深,受世界范圍內的金融創新和金融全球化的影響,我國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也出現了新的高潮,而表外業務方面的創新尤其明顯,近幾年,我國商業銀行不斷推出新的表外業務品種,表外業務創新研究成為我國銀行界的熱點課題。
相比西方商業銀行,我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發展還有較大的上升空間。在我國開始履行全面開放銀行業的承諾之時,我國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的直接交鋒主要集中在表外業務。這也意味著不論從商業銀行拓寬利潤渠道的角度,還是從應對外資銀行的競爭方面,我國商業銀行都應該加大力度開展表外業務創新。因此,根據中國銀行業開放現狀及金融市場全面開放對中國銀行業的影響,研究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創新的策略,將對我國商業銀行提升競爭力、積極融入到國際金融市場以及應對外資銀行的沖擊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Ⅵ 表外業務如何不影響資產負債表總額,又如何影響銀行當期損益,以及如何改變銀行資產報酬率
表外業務就如其名,意思是不計入資產負債表,故而不會影響資產負債總額;表外業務需要收取手續費,故而影響當期損益;對於授信業務而言,需要佔用經濟資本,不同風險程度的業務佔用經濟資本不同,表外業務大多屬於銀行的或有負債,對經濟資本佔用小,但同時為銀行帶來手續費收入,故而對銀行資產報酬率有影響。
Ⅶ 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有那些
所謂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所從事的、按照現行的會計准則不記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形成現實資產負債但能增加銀行收益的業務。表外業務是有風險的經營活動,形成銀行的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其中一部分還有可能轉變為銀行的實有資產和實有負債,故通常要求在會計報表的附註中予以揭示。
表外業務一般包括以下三種類型:
1.擔保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對第三方承擔責任的業務,包括擔保(保函)、備用信用證、跟單信用證、承兌等。
2.承諾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包括貸款承諾等。
3.金融衍生交易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頭寸管理等需要而進行的貨幣(包括外匯)和利率的遠期、掉期、期權等衍生交易業務。
主要內容
貿易融通業務
金融保證業務 包括 保函 備用信用證 貸款承諾 貸款出售
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極易混淆。
其聯系是:二者都不在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中反映,二者有的業務也不都佔用銀行的資金、銀行在當中發揮代理人、被客戶委託的身份;收入來源主要是服務費、手續費、管理費等。其區別是:中間業務更多的表現為傳統的業務,而且風險較小;表外業務則更多的表現為創新的業務,風險較大,這些業務與表內的業務一般有密切的聯系,在一定的條件下還可以轉化表內的業務。
Ⅷ 銀行的表外業務影響資產負債表嗎
一般情況下不影響。例如:銀行開立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的存、貸款並沒有增加,自然就不會影響資產負債表。
但也有可能會影響。例如:開立銀行承兌匯票後,到期沒能收回款項,按《票據法》規定,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作銀行的逾期貸款處理,此時,銀行的貸款資產就會增加,就影響到了資產負債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