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支票的付款人是銀行還是出票人
是:銀行。
支票的付款人比較特殊,必須是有支票存款業務資格的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
有關付款人的相關事項:
1、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
2、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的,為空頭支票。禁止簽發空頭支票。
3、出票人在付款人處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額時,付款人應當在當日足額付款。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1)出票人是簽發支票的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支票使用相關事項:
1、支票提示付款期為十天(從簽發支票的當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順延)。
2、支票簽發的日期、大小寫金額和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其它內容有誤,可以劃線更正,並加蓋預留銀行印鑒之一證明。
3、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銀行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銀行除將支票做退票處理外,還要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❷ 支票的出票人簽發支票的金額不得超過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
其實儲蓄卡在國外分兩個賬戶的,一個是支票賬戶,一個是儲蓄賬戶,支票賬戶用來出賬的,有沒有聽過空頭支票,空頭支票就是你的賬戶金額少於支票面額,或者賬戶沒錢。有兩種解決方法,銀行按照面額付給那個人,或者支付你賬戶的所有錢。如果銀行替你墊付,你要付息,而且算欠債那個,對信用不好。
❸ 空頭支票不能以出票人簽發支票為準是不是對的
不能。
我國的支票都是記名支票,就是出票時都記載了收款人姓名,沒有記載收款人名稱的支票,是不能使用的。取款時必須和支票上記載的收款人名稱相符,銀行才會付款給你。所以,撿到支票,是不可能取出錢來的。
❹ 出票人簽發支票應具備什麼條件
出票人簽發支票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開立結算賬戶。無論是企事業單位還是個人,均需持有效證明文件到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機構開立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賬戶,並存入足夠資金用以簽發支票。
二是預留銀行簽章。開立支票存款賬戶時,銀行會要求賬戶擁有人預留簽章。預留銀行簽章是銀行審核支票付款的依據。客戶也可以和銀行約定在支票上使用支付密碼,作為銀行審核支付支票金額的條件。
三是具備可靠資信。支票是基於信用度的支付工具,出票人的良好信譽是確保支票最終獲得付款的重要條件。
❺ 下列票據中,出票人和付款人相同的是() A。支票 B。本票 C。商業匯票 D。銀行承兌匯票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所以本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肯定是相同的。
本票按其出票人身份為標准,可以分為銀行本票和商業本票。 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為出票人簽 發的本票,為銀行本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為出票人簽發的本票,為商業本票。
❻ 票據中的持票人、簽發人、承兌人、出票人分別是什麼意思
廣義上的票據包括各種有價證券和憑證,如股票、國庫券、企業債券、發票、提單等;狹義上的票據則僅指《票據法》上規定的票據,僅指以支付金錢為目的的有價證劵。
1、持票人是指持有票據的人。持票人一般是收款人,但在特殊情形下,持票人與收款人也可能是不一致的。比如現金支票,《票據法》第八十一條有雲: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2、簽發人就是出票人,是開立票據並將其交付給他人的法人、其它組織或者個人。出票人對收款人及正當持票人承擔票據在提示付款或承兌時必須付款或者承兌的保證責任。
3、承兌人是指在承兌匯票上承諾並記載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付款人,也是匯票的主債務人。
4、出票人是開立票據並將其交付給他人的法人、其它組織或者個人。出票人對收款人及正當持票人承擔票據在提示付款或承兌時必須付款或者承兌的保證責任。是指依法定方式簽發票據並將票據交付給收款人的人。
❼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存款業務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
誰簽發支票復,誰就是支票的出制票人。
出票,就是簽發票據並將票據交付給收款人的票據行為。誰簽發票據,建立了票據關系,誰就是票據的出票人。具體到支票上來講,出票人就是在銀行開設有存款賬戶,簽發支票,委託銀行在見票時支付款項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關系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二十條 出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票據並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票據行為。
❽ 支票時由銀行簽發的,由存款人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是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
因為支票也有空頭的時侯,不能無條件支付持票人。
❾ 支票的出票時,簽發時,開具時,交付時各指什麼
誰簽發支票,誰就是支票的出票人。
出票,就是簽發票據並將票據交付給收款人的票據行為。誰簽發票據,建立了票據關系,誰就是票據的出票人。具體到支票上來講,出票人就是在銀行開設有存款賬戶,簽發支票,委託銀行在見票時支付款項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關系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二十條 出票是指出票人簽發票據並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票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