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互聯網金融未來的前景如何
雖然互聯網金融來已經不再是新鮮事自物,但互聯網金融日新月異的發展令人們長期對其保持著新鮮感。受眾們之所以不會對互聯網金融感到疲倦,主要來源於兩方面的原因。第一是互聯網金融產業的不斷創新,例如從最先被人們知曉的網路借貸平台到科技金融、大數據金融、消費金融、普惠金融等,令互聯網金融始終保持著新鮮感;第二是存活下來的互聯網金融公司十分注重用戶體驗,通過各種模式為用戶創造便利、營造場景,增強用戶粘性。
上述兩點也符合產品以及企業的成長周期,人們也往往只會關注成長、成熟的周期,而不會關注衰退期。與傳統產業不同,互聯網金融企業或產品如能不斷創新、不斷迎合重要用戶的客戶體驗,就將長期處於發展期,令企業和產品在發展中長青,強勢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正是這樣做的,這也是互聯網金融未來發展的趨勢。
結合市場實際環境以及金融因素,互聯網金融在經過探索發展後,未來的發展趨勢主要會集中在政策監管以及行業規范化、服務社會實體產業、業務模式專業化及小額化、新技術的不斷更迭這四大方面。
『貳』 互聯網金融包含哪些方面請詳細回答一下,謝謝啦~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版"開放、平等、協作、權分享"的精神往傳統金融業態滲透,對人類金融模式產生根本影響,具備互聯網精神的金融業態統稱為互聯網金融。,度金互聯網金融社區使得傳統金融業務具備透明度更強、參與度更高、協作性更好、中間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徵。
『叄』 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投訴了好分期,怎麼查結果
在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投訴了好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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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互聯網金融怎麼樣
個人認為是很有發展前景的行業。從金融中介來說,互聯網金融能使中介的成本降低(主要是專人工成本)屬、更快回籠資金、更易於找到目標消費者。從投資者角度來看,互聯網金融使投資更便利,也提供了一種新的組合標的物進行套期保值和風險對沖。
但是互聯網金融的弱點也同樣明顯,最主要的一點是表現在風險控制上。舉P2P信貸為例,雖然P2P信貸更有效地溝通了資金的存貸雙方,但因為你的對手交易方的情況你很難以了解,你很難確定對方的違約風險,故而投資者的風險上升。一連串的風險上升的結果就是整體金融市場系統性風險的上升。
『伍』 互聯網金融對銀行會有哪些影響
互聯網金融對銀行的影響:
(一)搶占商業銀行市場份額
面對互聯網金融迅猛的進攻態勢,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銀行業的直接結果就是市場份額縮減。互聯網金融在支付方式、平台及跨界金融方面,對銀行造成沖擊,銀行可能基本上抵不過互聯網企業的進攻,被搶去市場份額。同時,互聯網金融可能蠶食掉銀行20%的市場份額。這可以很好理解,新事物的發展過程,必將會導致舊事物的縮減、退讓。互聯網金融本身就有信息處理方面的優勢,效率高,加之無傳統中介,擠掉了中間成本,而商業銀行在信貸方面顯然沒有這方面的優勢,市場份額減少成為必定。
(二)減弱商業銀行中介功能
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互聯網企業為資金供需雙方提供金融搜索平台,為客戶提供支付款業務,使資金供需雙方利用搜索平台自主尋找交易對象,並完成交易,這與傳統銀行支付業務形成替代,致使傳統銀行在金融業務往來中資金中介的功能逐漸減弱,也就是說,互聯網金融將加速金融脫媒,加速商業銀行的資金中介功能的邊緣化。未來商業銀行在信貸領域的作用,將會逐漸削弱,直至被取締。
(三)迫使商業銀行金融創新
經過這么多年的發展,商業銀行在業務經營方式、范圍上,都已固定成型,然而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正沖擊著商業銀行傳統的發展模式。中國銀行原副行長李禮輝認為,互聯網金融產品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將迫使商業銀行作出轉變。馬雲也表示,銀行不轉變,我們轉變銀行。商業銀行如果自身不發展創新,適應這個新時代,那麼,就會有更多像互聯網金融的金融創新,倒逼商業銀行進行改革,否則,商業銀行這位傳統金融機構的「老師傅」,很有可能會被「亂拳打死」。
『陸』 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問題造成什麼後果
互聯網金融指的是通過或依託互聯網技術和工具進行資金融通和支付及相關信息服務等業務的行為。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及其向金融領域的滲透,互聯網金融已在我國蓬勃興起,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先後出現了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第三方支付、P2P網路借貸、大數據金融、眾籌和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等六種模式,本文將就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現狀、問題與相應對策進行探討。
現狀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出現了多種模式。前已述及,廣義的互聯網金融涵蓋了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P2P網路借貸、眾籌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種模式,而這六種模式也正是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模式。其中,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傳統金融機構通過建立網上銀行、網上證券和網上保險平台實現網上轉賬、網上投資理財、網上資金借貸、網上證券和保險交易及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等傳統金融業務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由與國內外各大銀行簽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為雙方提供支付服務的模式;大數據金融模式指的是依託電子商務交易產生的海量的、非結構化的數據,通過專業化的數據挖掘和分析,為資金需求者提供資金融通服務的模式;P2P網路借貸模式指的是資金供求雙方直接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的模式;眾籌模式指的是資金需求者在互聯網上展示創意和項目,並提供回報、募集資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銷售金融產品或為銷售金融產品提供服務的模式。
互聯網金融模式不斷得到創新和豐富。在上述互聯網金融涵蓋的模式范疇內,近年來,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人們對互聯網技術在向金融領域滲透過程中體現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優勢的認識的深入,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模式內容也不斷地得到創新和豐富。這些模式內容上的創新和豐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銀行開展網路借貸業務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網路借貸方面。首先,在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方面,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已由傳統的「網下申請、網下審批、網上發放」內容,經由「銀行+電子商務平台」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內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獨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擔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保險合作進行理財的內容。第三,在P2P網路借貸方面,則由純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平台的內容,創新發展出了P2P平台跟擔保機構合作、線上與線下結合以及債權轉讓等內容。
交易規模快速發展壯大。2008年以來,我國的網路銀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的交易規模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壯大。其中,網路銀行的交易額由2008年的285.4萬億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萬億元(見圖1)。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額也由2009年的3萬億元快速增長到了23萬億元左右,期間雖由於市場漸趨飽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達到了18.6%以上(見圖2)。P2P網路借貸的交易額則由1.5億元快速增長到了3292億元,期間增速甚至均達到了200%左右(見圖3)。以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合作形式於2013年6月5日上線的余額寶產品至2014年底,其用戶則已達到了1.85億戶,總規模則達到了5789.36億元。
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發展及廣泛應用基礎上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隨著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在我國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而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先後經歷了從網上銀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網路借貸再到大數據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財的發展歷程,由此使得其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依託電子商務發展產生的大數據而出現和發展起來的大數據金融,最初是由電商平台與商業銀行合作實現的,而後二者逐漸分立演化出了電商大數據金融和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大數據金融兩種形式。而對於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由於商業銀行並不熟悉電子商務平台的運作模式,故其發展前景堪憂。其次,互聯網理財在近兩年時間里的井噴式發展,對傳統銀行存款業務和理財產品形成了沖擊,甚至通過影響貨幣乘數極大地影響了我國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和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第三,由於P2P網路借貸具有的低門檻和監管工作量大等特點,P2P網路借貸平台瘋狂發展及不斷倒閉也給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大量的風險和負面影響。
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仍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是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和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等互聯網信息技術以及信用體系建設,故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的完善程度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還存在著密鑰管理和加密技術不完善、TCP/IP協議安全性較差等缺陷,加之網路通訊系統具有的開放式特點造成的其易遭受計算機病毒和電腦黑客攻擊的問題,都易使得我國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金融交易帶來較大的技術風險。在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方面,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還大多來自國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相關系統,這也給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來了選擇其發展所需的技術解決方案面臨著與客戶終端軟體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術變革淘汰,乃至威脅整個金融體系安全等風險。而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賴以發展的信用體系建設還很不完善,信用風險還較高。
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和穩定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在沿襲傳統金融監管體系的基礎上形成的。其基本內容是對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由原來傳統金融機構的對應監管部門監管,對新興互聯網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的監管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台具體管理辦法或做出風險提示。應該說,這一體系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初期能夠滿足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需要的。但其後,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這一監管體系卻暴露出了諸多問題。例如,當前我國出現了因對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過多、對非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導致的商業銀行貸款無法創新、大量的非銀行網路融資風險巨大的問題等等。這些問題的出現必然會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形成制約。
對策建議
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管理,提高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效率。前已述及,現階段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技術快速發展及廣泛應用的基礎上「自發」建立和發展起來的,而對其管理的缺失反映出現階段我國對互聯網金融的管理並沒有跟上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節奏。通過對我國目前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分析可以發現,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和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已成長為新型的金融發展模式,而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則是傳統金融業務與互聯網技術結合的產物,對此二者應分開進行管理。其中,對前者應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制定專門的管理規則進行管理;而對後者的管理則應側重在利用互聯網具有的優勢提升其在核心業務的價值方面下功夫。
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技術和信用體系,降低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風險。完善的互聯網信息技術及信用體系建設是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基礎,因此,為降低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風險,就須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信息技術及信用體系。針對如何完善互聯網信息技術,首先應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技術標准,並使之與國際計算機網路安全標准接軌,增強互聯網金融系統的協調性。其次,應整合資源,建立共享互聯網金融資料庫。最後,應加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硬體技術研發力度,切實提升防火牆和數據加密等關鍵技術水平,防護網路安全。而在網路信用體系建設方面,第一,應推行網路身份認證和電子簽名制度。第二,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的注冊登記管理。第三,應建立統一的互聯網金融信用評價標准,規范企業互聯網貸款信用額度,統籌共享互聯網金融徵信資源。
進一步整合、發展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模式及其內容。首先,針對現階段互聯網金融發展中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和P2P網路借貸模式與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之間存在的交叉和沖突問題,我國應做好相關模式間的整合工作。比如,針對第三方支付業務及其與基金合作開展的互聯網理財業務對商業銀行的銀聯、存款及理財業務形成的挑戰,我國應通過深入推進利率市場化等金融體制改革提高商業銀行的效率的方法予以解決;針對商業銀行推出的「電子商務+大數據金融」業務因不熟悉電子商務運作流程而隱藏較大風險的問題,我國應通過採取限制其發展或加強其與相關電子商務企業重組的方式解決。其次,在互聯網金融模式進一步發展方面,我國需加強商業銀行徵信系統建設和開放的力度,以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發展和創新。最後,對於在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內容存在的不完善問題,我國應採取建立和加強保險體系建設以及強化信用體系建設等方法,來進一步促進互聯網金融模式內容的完善和發展。
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督和安全防範制度體系,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離不開完善的互聯網金融監督體系的支持。針對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督體系存在的不完善的問題,第一,應釐清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界定,並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督主體,消除「監督主體不確定性」隱患。第二,應出台規范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相關制度,構建全面的互聯網金融安全防範的制度體系。第三,還應成立自律性的行業協會,建立和強化行業的自我監督和管理體系。第四,應在兼顧尊重市場發展規律和行業創新精神及行業發展面臨的風險的基礎上,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做到「適度無漏洞」監督。最後,央行、銀監會等傳統金融監督部門應建立監督協作機制,加強協作監督,以促進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持續、穩定和健康的發展。
『柒』 網路金融詐騙處理結果是怎樣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捌』 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是基於互聯網思維和互聯網技術開展的金融活動,是互聯網和金融的跨界與融合,既是一個過程,也是一種結果。不能簡單等同小微金融,更不能等同P2P,要從更廣闊的視野來看互聯網金融,特別是從創新支持和證券市場來研究推動。它不是互聯網顛覆金融業,而是互聯網出來之後,拓展了金融的空間,使金融的業態發生了改變。
互聯網金融有兩種演進路徑,卻是「殊途同歸」的。一種是從金融機構出發,吸收互聯網技術更好地提供金融服務;另一種是互聯網企業向金融機構靠攏,藉助互聯網技術提供創新的金融模式。也就是說,廣義的互聯網金融既包括了互聯網企業「淘金」,也包括了金融機構「觸網」。現在,二者正同步進行中。
同時應從四大觀念來審視互聯網金融:
1,要從「大歷史觀」看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不是今天突然冒出來的,互聯網技術一經出現就與金融創新結合在一起。如證券交易所很早的時候就通過互聯網進行交易;中國的上交所、深交所很早就用上了互聯網技術;中國銀聯也是互聯網金融早期的成功範本。
2,互聯網金融在互聯網1.0時代有,今天2.0時代有,將來3.0時代還會有。因此,應從「大網路觀」來看,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生態環境下才成為大家關注的熱點,所以互聯網金融充分發揮了網路的跨界、顛覆,其淵源與整合,風險與低價會改變我們的金融生態。
3,從「大金融觀」看互聯網金融。從我們的「銀政保信基」可以看出跟互聯網接軌的方式,同時我們的民間金融從民間借貸到私募股權基金再到信用管理調查等,一系列金融創新都可以和互聯網結合起來,形成與互聯網結合的金融產品、模式等。
4、要從「大文化觀」來看。互聯網金融不僅是將互聯網技術運用到金融領域,最重要還是以互聯網思維、互聯網精神來改造金融體系的運行方式,現在我們談的大多是互聯網技術、產品等,這遠遠不夠。我相信,在互聯網3.0時代,對金融業的改造會更加徹底。
專業人士認為:傳統金融行業的互聯網服務沒有滿足廣大老百姓的需要,80%的老百姓把錢存在銀行里,卻只讓20%的人享受到金融服務,剩下80%的人根本享受不到。因此,為廣大的普通人提供金融服務成為金融改革要解決的最大問題,而互聯網金融能快速使用戶群聚集,並通過支付環節,為老百姓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務。
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是一個技術創新驅動的東西,技術是基礎。風險管理技術、信息技術、法律技術(即專業的法律顧問和法律工作人員)是成就互聯網金融的三大技術。所以我們應該充分利用互聯網新技術,創新模式,這個創新的基礎是現有的法律框架、職權范圍和技術條件。
『玖』 互聯網金融業務面臨四大風險有哪些
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特殊風險
3.流動性風險。流動性是商業銀行正常存在的一種風險類型,銀行的流動性來自於銀行存款和貸款,一旦銀行的存款不足以支付貸款所需,就產生了流動性的不足,這種流動性不足根源於銀行償還能力的有限和取款數量的難以預期。銀行流動性直接關乎銀行的經營能力和信用,流動性不足將導致銀行貨幣流通的緩慢甚至停滯,嚴重時有可能導致銀行的倒閉。
4.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由於網路金融立法相對落後和模糊而導致的交易風險。互聯網是一個全球信息交互的平台,互聯網金融是一個跨國界的金融平台,然而由於各個國家、地區經濟制度和法律規定的差異,互聯網交易雙方對於互聯網金融的規則很難達到完全一致,這就加劇了一些互聯網金融的違規違法幾率,從而誘發法律風險。互聯網金融在很多發展中國家都剛剛起步,相關法律體系還不完善,如在網路金融市場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認證、電子合同的有效性確認等方面尚無明確而完備的法律規范。因此,在採用bis後,利用網路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務,簽訂經濟合同就會面臨在有關權利與義務等方面的相當大的法律風險,容易陷入不應有的糾紛之中,使交易者面臨關於交易行為及其結果的更大的不確定性,增大了網路金融的交易費用,甚至影響網路金融的健康發展。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風險,嚴重威脅到了我國金融市場的穩定,阻礙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縱深發展。面對互聯網金融的諸多風險,我們要做好完全的風險防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