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綜合性金融服務機構的定義是什麼
一家金融機構可以同時提供包括銀行、保險、證券等多種金融服務,目前中國國內只有專平安集團基本達屬到了綜合金融集團的程度,中國平安通過旗下各專業子公司及事業部,即保險系列的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壽)、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產險)、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養老險)、平安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險);銀行系列的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發展)、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平安產險信用保證保險事業部(平安小額消費信貸);投資系列的平安信託有限責任公司(平安信託)、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平安證券)及中國平安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平安證券(香港))、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平安資產管理)及中國平安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平安資產管理(香港))、平安期貨有限公司(平安期貨)、平安大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大華)等,通過多渠道分銷網路,以統一的品牌向超過6,000萬客戶提供保險、銀行、投資等全方位、個性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❷ 中國三大綜合金融服務集團是哪幾個
平安集團: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平安」,「公司」,「集團」)於1988年誕生於深圳蛇口,是中國第一家股份制保險企業,至今已經發展成為融保險、銀行、投資等金融業務為一體的整合、緊密、多元的綜合金融服務集團
中信集團:中國中信集團公司(前稱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簡稱中信公司,英文為CITIC Group),是經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親自倡導和批准,由前國家副主席榮毅仁於1979年10月4日創辦的。主要業務集中在金融、實業和其它服務業領域。2010年12月22日,中國中信集團公司以63億元人民幣的報價競得北京商務中心區(CBD)核心地塊,這個價格刷新了北京單幅地塊出讓價格的新紀錄。
光大集團:中國光大集團是中央管理的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創辦於1983年5月,現以發展成以經營銀行、證券、保險、投資管理等業務為主的特大型企業集團。中國光大集團在境內的主要企業有中國光大銀行、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光大金控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及中國光大實業(集團)公司、中國光大投資管理公司、上海光大會展中心、光大置業公司等實業企業;在香港經營的企業有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國光大國際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
❸ 綜合金融平台是做什麼的
金融的特徵:
1. 金融是信用交易。
(1)信用
經濟學上的信用,是一種商品交回易的形式,對應於現貨交答易(即時清結的交易)。
信用是金融的基礎,金融最能體現信用的原則與特性。在發達的商品經濟中,信用已與貨幣流通融為一體。
(2)信用交易的應有特點
a. 一方以對方償還為條件,向對方先行移轉商品(包括貨幣)的所有權,或者部分權能;
b. 一方對商品所有權或其權能的先行移轉與另一方的相對償還之間,存在一定的時間差;
c. 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擔一定的信用風險,信用交易的發生是基於給予對方信任。
2. 金融原則上必須以貨幣為對象。
3. 金融交易可以發生在各種經濟成分之間。
❹ 什麼是金融綜合集團
所謂綜合金融,是指在互聯網平台上對所有金融機構開放共享,為金融理財師發布各種金融理財產品、項目信息,甚至為客戶打造和定製金融理財產品。特別針對目前中國三萬家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為其免除疲於奔命,成為其互聯網服務平台。
而打造金融理財師專屬的理財顧問互聯網平台,則定位於服務500萬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及客戶經理,並將囊括房產、汽車、奢侈品銷售人員,多多財富會提供一個開放共享、進行綜合開拓交叉銷售的平台,懸賞、交易、展示、學習、以及管理和服務自己的客戶。
(4)綜合性金融服務機構是什麼擴展閱讀:
基金業務:
招商局中國基金的主要業務是在中國進行投資,其投資方式是直接參股中國高素質的投資項目,主要對象為非上市企業。招商局中國基金亦可投資於高科技項目,包括通過首次公開招股及上市前配股進行,但投資總額將不超過1,000萬美元。
亦可投資不多於其資產凈值的10%於中國概念股,H股,B股,及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之股票,但該等公司之主要業務或收入必須來自中國(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招商局中國基金於一九九三年開始其投資業務。
目前其投資組合分布於金融服務、文化傳媒、工業製造、房地產等行業,在擁有豐富中國投資經驗的著名國家駐港大型企業集團 - 招商局集團的支持下,招商局中國基金在中國項目及項目管理上擁有較大優勢。招商局中國基金的投資組合是由招商局中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❺ 綜合金融什麼概念代表什麼含義
1、 綜合經營表現為一個漸進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允許結合的業務范圍越來越廣、區域越來越大、方式也越來越多,即由禁止金融機構的結合、人員的結合、資金的結合到逐步有條件地放開,在效率、監管成本和內部協調成本三者之間尋求動態平衡。 2、 金融監管政策總是滯後於金融業的發展,是一種被動式的迎合。金融業綜合經營一般是通過業務經營形式的融合與相對應的組織體制創新,在法律界定的空白點上進行突破,如美國金融服務法出台之前很多條款已經被突破。其後,再從發展過程中所獲得的事實利益為依據來推動立法的變革。在目前已經允許綜合經營的國家和地區中,除日本等少數金融體系外,一般都經歷了一個對法律與政策逐步突破的漸進過程,但金融業綜合經營模式的正式確立,法律是最後一道屏障。 3、 由於各國分業的起點和金融監管法律法規不同,在不同的金融發展階段會採取不同的方式甚至表現出較大的差異。如在台灣銀行內部可以設立信託部經營證券承銷業務,銀行與證券並未"完全分離",這與美國早年的證券與銀行業完全分離並不相同,又與德國銀行的一體化也不相同。 4、 實現綜合經營的形式多樣化。綜合經營不等同於某一種形式,實現綜合經營的方式不只是一種,在實行金融控股公司制的美、日和我國台灣地區也允許資本或規模較小的金融機構綜合經營採取母子公司制。 總之,綜合經營只是一個程度的概念,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其深度和廣度可能會不同。實踐中,分業經營與綜合經營模式的選擇按其主體不同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金融機構自身的選擇,關鍵是看哪種模式能為其帶來更大利益或更有利於同行競爭;二是政府對金融機構的強制性要求,其目的是在保證金融體系穩定和提高金融服務效率之間求得平衡,金融政策的開放將給金融業界提供更多選擇的機會。實質上從分業經營到綜合經營只間很難找到一個分水嶺,因為金融制度中各種業務的分離或結合方式呈多樣性,且不同制度對特定的結合方式規定具有差異。所以,我們只需判斷某金融制度是否更趨向綜合經營或者相反,而不需要判斷參照物和被參照物孰是綜合經營孰是分業經營。金融業的發展有其內在的規律性,其發展必須與服務對象需求相適應,同樣我們的金融政策也必須與金融業的發展相適應,並不是我們人為隨意決定的。 目前世界金融綜合經營的模式主要有三種,即直接結合經營模式、間接結合經營模式和混合結合經營模式,而混合結合經營模式的體現就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有業內人士認為,目前保險業競爭正呈現出競爭主體集團化的新趨勢,未來競爭成敗的關鍵將是集團綜合實力的較量。 隨著金融綜合經營腳步加快,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平安保險集團和中國人壽保險集團都已經轉型為綜合金融集團。平安作為國內主要的綜合金融集團之一,擁有一個完整的金融平台,平安旗下有保險、銀行、證券、信託、投資等業務,做一站式的產品組合,滿足客戶多方面的需求,同時提供非金融方面的一些增值服務。有金融專家表示,綜合金融模式長期具有可持續的競爭力和很大的發展空間。
❻ 綜合金融是做什麼的
綜合金融是指在金融監管機構的許可下,金融機構同時經營銀行、證券、保險等兩項以上的金融業務。
我國銀行業考慮實行綜合金融,有以下幾方面原因:綜合金融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行業發展的內在需求。
歷史地看,金融產品的創新使得各項金融業務差異越來越小;而技術創新也極大地改變了傳統概念中的資金融通成本、收益對比狀況,改變了傳統的金融服務提供方式。金融全球化極大地強化了競爭,迫使金融企業增加服務品種,提高服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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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協同效應:充分利用所有資源,實現在財務、客戶、銷售渠道、人力資源、資金等多方面的協同效應。
2、范圍經濟:金融產品的交叉銷售使銀行成為金融超市,提高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更好的滿足客戶需求。
3、規模經濟:通過將固定成本分攤到更廣泛的產品上,實現較低的邊際銷售成本,提高整體收益,降低客戶融資成本。
4、風險分擔:通過金融資源共享和集團內部協同平衡機制,可以提高單個機構的風險防範能力,有利於金融市場的穩定運行。
❼ 金融服務公司主要是做什麼的求解答。
金融服務公司指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金融類服務的公司。這類公司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的活動。
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金融類服務。
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1.直接保險(包括共同保險、壽險、非壽險)。
2.再保險和轉分保。
3.保險中介,如經紀和代理。
4.保險附屬服務,如咨詢。精算、風險評估和理賠服務;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5.接受公眾存款和其他應償還基金。
6.所有類型的貸款,包括消費信貸、抵押信貸、商業交易的代理和融資。
7.財務租賃。
8.所有支付和貨幣轉移服務,包括信用卡、賒賬卡、貸記卡、旅行支票和銀行匯票。
9.擔保和承諾。
10.交易市場、公開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的自行交易或代客交易,包括貨幣市場工具(包括支票、匯票、存單),外匯,衍生產品(包括但不僅限於期貨和期權),匯率和利率工具(包括換匯和遠期利率協議等產品),可轉讓證券,其他可轉讓票據和金融資產,含金銀條。
11.參與各類證券的發行,包括承銷和募集代理(無論公開或私下),並提供與該發行有關的服務。
12.貨幣經紀。
13.資產管理,如現金或證券管理、各種形式的集體投資管理、養老基金管理、保管、存款和信託服務。
14.金融資產的結算和清算服務,包括證券、衍生產品和其他可轉讓票據。
15.提供和傳送其他金融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數據處理和相關軟體。
❽ 什麼是綜合金融
所謂綜合金融,是指在互聯網平台上對所有金融機構開放共享,為金融理版財師發布各種金融理財產品、項目信權息,甚至為客戶打造和定製金融理財產品。特別針對目前中國三萬家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為其免除疲於奔命,成為其互聯網服務平台。
風險分析
當前從我國金融綜合經營現狀中可以看出綜合經營風險存在以下幾個方面問題:
1、資產管理市場嚴重混亂狀況有所收斂,但未根本扭轉。當前,我國各類金融機構均已開展形式各異的資產管理業務,鑒於近幾年實踐中的慘痛教訓,一些監管部門在監管理念與政策上已有所調整,正在逐步統一。
2、金融機構關聯交易增多,出現嚴重的風險傳遞現象。綜合經營的最大優勢在於發揮協同效應,最大風險是如何防範不正當的關聯交易引發的風險傳遞。目前,由於我國對金融控股集團防範風險的防火牆制度尚未系統建立,隨著金融機構之間業務聯系的密切,關聯交易自然增多,風險傳遞問題日益嚴重;
❾ 綜合金融是做什麼的
綜合金融是指在符合國家監管要求的前提下,金融集團至少從事銀行、保險、證券中的兩個內或兩個以上的容經營活動。這種經營模式可以提高效率,節省成本,實現內部資源共享,並因為滿足了客戶多樣化需求而贏得市場。綜合金融的提法最早是中國平安在1995年提出。馬明哲認為綜合金融是當今全球金融業的發展趨勢,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產物。
❿ 綜合金融是什麼工作
綜合金融是指在符合國家監管要求的前提下,金融集團至少從事銀行、保險、證券中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經營活動。這種經營模式可以提高效率,節省成本,實現內部資源共享,並因為滿足了客戶多樣化需求而贏得市場。綜合金融的提法最早是中國平安在1995年提出。馬明哲認為綜合金融是當今全球金融業的發展趨勢,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產物。
綜合金融是指在金融監管機構的許可下,金融機構同時經營銀行、證券、保險等兩項以上的金融業務。
我國銀行業考慮實行綜合金融,有以下幾方面原因:綜合金融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行業發展的內在需求。歷史地看,金融產品的創新使得各項金融業務差異越來越小;而技術創新也極大地改變了傳統概念中的資金融通成本、收益對比狀況,改變了傳統的金融服務提供方式。金融全球化極大地強化了競爭,迫使金融企業增加服務品種,提高服務效率。
綜合金融可為銀行業金融機構帶來戰略優勢,包括信息優勢、協同效應、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以及多元化利益等,金融機構充分利用其有限資源,實現金融業的規模效益,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利潤來源的多樣化,提高了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增強了競爭力;「一站式」金融服務的競爭有利於優勝劣汰、提高效益,以及促進社會總效用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