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金融公司倒閉後 警方會不會要求員工回退工資呀
工資屬於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只要是合法所得不應該收回,沒有法律依據。
除非涉嫌貪污或非法收益。
B. 公司倒閉了,工資還會發嗎,有法律依據嗎
公司倒閉了,也就是公司不存在了。你和公司的就業合同就不存在了,哪裡還有工資給你發呢。至於說欠你的工資和補償應該由破產財產支付,如果破產財產不足支付,那就沒有了。
C. 公司發不出工資,面臨倒閉,怎麼辦
用人單位倒閉,應該為勞動者結清全部工資,並且額外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准為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該用人單位拒絕結清工資和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部分地區還需要提供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勞動仲裁委不收費。然後給雙方舉證期;之後開庭審理,並且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自己親自處理,我可以為你提供遠程指導。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D. 如果一家金融公司破產清算了,員工還能拿到工資嗎
能夠拿到部分或全部,要看資產剩多少。因為工資在前,債務在後,只要還有資產,破產首先是用資產還工資,然後是債務,然後是股東分配剩餘資產。
E. 公司倒閉員工工資怎麼辦
公司倒閉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員工的工資是優先清償的,但是通常時間都會比較長。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因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確定終止勞動關系, 經濟補償金從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每年補償償1個月職工個人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不滿半年的按補半個月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5)金融公司倒閉了工資發布出來擴展閱讀: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F. 如果一個公司倒閉了,員工的工資會不會發放
可以依法得到發放和補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公司的破產將在法院受理,員工的債務是第一順序的賠償對象,可與其他工友直接到法院申請參與訴訟,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資。
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請破產,依據《破產法》第七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被拖欠工資或其他費用的員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另外一種情況是,公司沒有破產,僅僅是關閉部分工廠。如果搬遷的地方超出原來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一般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資和經濟補償金。員工將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G. 公司突然宣布破產,沒發的工資還能拿到嗎
對於一些私營企業、民營企業、個體企業來說,倒閉是很正常的,一旦經營者決策失敗或其他的因素影響,都有可能會讓公司倒閉了的。一旦公司倒閉了,對於員工來說不僅僅失去了工作,還擔心工資問題。那麼,公司倒閉拖欠的員工工資怎麼解決?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同時,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破產企業職工的權益,在第一百三十二條中還規定:破產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清償後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在本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的特定財產優先於對該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受償。
即使公司倒閉或者破產了,企業也應該對勞動者依法進行賠償,如果勞動者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償,或者甚至企業都沒有結清勞動者工資,而勞動者也多次索要無效,這個時候我們就需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H. 如果公司倒閉工資怎麼結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明確規定了公司破產清算的步驟,按照該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是優先清償的。在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公司倒閉後,按照該順序進行清償,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