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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銷社的金融機構

發布時間:2021-06-29 09:12:34

❶ 銀行和信用社有什麼區別供銷社又是什麼,歸屬什麼部門

銀行和信用社都是金融機構,銀行一般屬於國有股份制企業,主要從事綜合性金融服務。分為政策性銀行、大型商業銀行、中小商業銀行。信用社屬於農村金融機構,是由農民自願入股的合作金融組織,各信用社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我發展。20世紀70年代,國家決定把信用社交給國家銀行管理,先是交給中國人民銀行管理,後來交給中國農業銀行管理。這期間雖然得到了發展,但信用社缺乏自主權,實際走上「官辦」道路。1996年《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提出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為基礎、商業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體系,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發展為現階段的農村信用社。

供銷社:與銀行或金融機構就沒有任何關系了。鄉村供銷社始於20世紀50年代初,是以農民為主體的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的合作經濟組織,在「保障物資供給,促進生產發展」為使命的解放初期,一直是我國物資生產資料分配製度的一個主體。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供銷社的性質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尤其是供銷社歷史上經歷的兩次轉為全民所有制和兩次退回到集體所有制,幾次體制變化後,供銷社的性質就慢慢地從農民自己的合作經濟組織,變成了政府的一個部門或全民大集體的企業。
供銷社,在我兒時的印象就是商店。

❷ 供銷社的性質

供銷社幾乎是和我們共和國同時成立的一個組織。起初是由農民入股組建的,是農民自我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供銷社的原始積累是農民的股金,它的性質也是農民自己的合作經濟組織,是一個民間的經濟組織。

❸ 現在縣級以上的供銷社屬於什麼性質的

屬於參公管理單位。

1:開始,新中國成立後不久,供銷社的性質是集體性質的經濟組織;

2:後來,有的劃歸了全民性質(也就是國企),有的仍然是集體經濟組織;

3:市、縣級供銷合作社的性質是全民所有制,而鄉、村仍然是集體所有制。在城市也有國營的和集體的。

(3)供銷社的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中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行政級別為正部級。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實行理事會主任負責制。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組建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5〕39號)的規定,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研究制訂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

3.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4.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系,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

5.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

6.代表中國合作社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各項活動;

7.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供銷社—網路

❹ 供銷社是干什麼的

供銷社一般指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主要負責研究制訂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和改革;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系,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代表中國合作社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各項活動;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4)供銷社的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三農」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全國供銷合作事業發展。

二、負責研究制定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服務全系統改革發展。

三、根據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指導各級供銷合作社承擔政府委託的公益性服務和其他任務。

四、推進供銷合作社法治建設,研究提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行業發展的政策法規建議,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❺ 現在的供銷社是干什麼的

現在的供銷社正努力打造成為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台,成為黨和政府密切聯系農民群眾的橋梁紐帶,切實在農業現代化建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努力成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骨幹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主導力量」、「農民專業合作的帶動力量」。

在國家推進供銷合作社體制創新的發展思路下 ,如今的供銷社順勢而上,逐步形成供銷社超市。

供銷社機關是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序例執行。

(5)供銷社的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農村供銷合作社簡稱「供銷社」。在農業合作化過程中,我國農民自願籌集股金並由國家扶助起來的社會主義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村社會主義商業的主要形式。

它在活躍城鄉經濟,促進商品流通,扶持農業生產合作社,方便農民群眾生活等方面起重要作用。其主要任務是:根據國家的政策法令,承擔國家計劃產品的購銷任務,供應農業的生產和生活資料,提供市場信息,組織農民發展多種經營,領導和管理農村市場。

供銷合作社的中央領導機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供銷合作社總社。地方領導機構是省 (市)、地、縣供銷社。鄉 (鎮) 設基層合作社。縣供銷社已改為縣聯社,作為基層供銷合作社的經濟聯合實體。

基層供銷社是根據農村商品流通的實際需要,方便群眾購銷,符合經濟核算的原則建立和設置網點的。

❻ 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一開始,新中國成立後不久,供銷社的性質是集體性質的經濟組織;後來,有的劃歸了全民性質(也就是國企),有的仍然是集體經濟組織。

市、縣級供銷合作社的性質是全民所有制,而鄉、村仍然是集體所有制。在城市也有國營的和集體的。商業局的下屬公司內部也有國營與集體之分。但無論國營還是集體,都在一個系統之內——供銷系統。

供銷合作社與商業局都屬政府財委直接主管。

(6)供銷社的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縣以上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按照自下而上、自願聯合的原則組成的經濟實體。

例如: 在一個縣的范圍內,由若干基層供銷合作社作為社員社而聯合組成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各級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取得法人地位,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向國家交納所得稅的制度。其所屬企業,凡實行獨立核算,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者,也具有法人地位。

它的基本職能是: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社員社的工作,保護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為社員社提供業務經營、儲藏運輸、職工培訓等服務; 辦理社員社無力經營的各項業務和商品儲備任務,自辦或聯辦具有一定規模的農產品加工企業。

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的權力機關是社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它選舉產生的理事會為執行機關,監事會為監察機關。近年來,有的地區取消了理事會和監事會,改建合作委員會,執行原理事會和監事會的職能。

❼ 供銷社有金融資質嗎,

一、為什麼會由供銷社來做合作金融
(一)中國農村金融領域的實際情況
目前中國農村「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已有的金融體系無法滿足農村金融需求問題:
中國農業銀行:近些年農行在國家政策的要求下做了不少金融惠農支農的工作,但是作為商業銀行+上市公司,企業盈利性是其天然追求,農村金融領域出了名的不賺錢,一不小心還虧錢,農行開展農村金融業務缺乏自身動力及持續性,難以全面惠及農村金融領域。
農村信用社:建國以來的屢次改制,已喪失合作金融基本主體,無法再回到合作金融上來,未來發展方向是商業銀行。
村鎮銀行:受限於各方面政策,其本質逐步異化為主發起商業銀行的地方「支行」,難以緩解農村金融需求問題。
資金互助社及其他民間金融組織:管理混亂,缺乏監管,風險極高,容易演變為非法集資。
(二)供銷社被明確允許開展合作金融服務是國家對解決農村金融問題的又一次嘗試
眾多原有金融機構無力解決農村金融問題,而合作金融從理論上是解決農村金融問題的最好的手段,因為合作金融本質是熟人金融,區別於商業銀行的陌生人金融,熟人金融只要堅持住「合作制」,內部熟人之間借貸風險是很低的。
而農民因為歷史、社會原因,難以通過抵押、徵信等方式從陌生人金融——商業銀行得到足夠的金融支持,商業銀行本身也沒錯,他們無法從農民身上做到足夠好的風控,來降低金融風險,因此不向農民服務也就成為必然的選擇,農村信用社成立之初,本意也是通過合作金融、熟人金融的模式,破解商業社會與農村熟人社會對信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供銷社雖然經過改革開放以來幾十年的衰敗,但是從中央到地方的基本組織架構依然保存,部分地區供銷社開展商業經營服務卓有成效,金融領域也有一定的布局,幾十年間因為衰敗也沒有太多人源源不斷的加入體系中來,供銷系統員工存在一定程度的斷層,而且供銷社全稱是中國供銷合作社,是國際合作聯盟承認的中國唯一官方合作經濟組織,恢復中國農村合作制建設,供銷社是國家馬上可以重新啟用的合作經濟組織。
綜上,供銷社在發展農村合作金融方面對比其他組織,具有極強的比較優勢,供銷社人經過幾十年的沉寂,也渴望在新時代做出成績,體現自身價值,中央因此給了供銷社一個奮斗的方向,也是作為全國戰略來說對農村金融服務的再一次嘗試,能做好,供銷社將可以煥發「第二春」,做不好,供銷社極有可能真正消失在歷史中。
二、供銷社現在有什麼?
供銷社是一個典型的去中心化組織體系,每級供銷社有自己的社屬企業,各級社屬企業之間都是相對獨立的,很多社屬企業明明業績很好,但是從名稱等外部特徵看起來跟供銷社一點關系沒有,這樣的一個組織體系大卻散而不強,員工之間沒有共同的認同感,整個體系無法凝結成一個拳頭,但是去中心化的好處是即使我們有很多企業沒有做好,去掉,破產掉就好了,不會影響供銷社的整體布局。
就金融領域而言,這些年全國總社和各地供銷社都在探索,開辦小貸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擔保公司,資金互助社等,部分公司也做的非常好,能否在市場上立足自己的跟腳,只是達不到人盡皆知的巨型規模,總量能達到中等,可是因為去中心化,無法以一個主體對的形象出現,對外顯示就比較弱小,因此,供銷社開展金融業務多年來是有一定基礎的。
三、供銷社開展什麼樣的合作金融服務?
近年來供銷社自身也在反思,請教專家學者,總體方向是認為在中國目前因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導致的農村產業極度分散,農村地形地貌極度不統一,區域發展極度不平衡的情況下,做農村服務不能走國外的路子,去搞大型農庄,超大型規模化種植、養殖,除東北平原以外的絕大多數地區,應當是以地形地貌和區域發展水平為劃分區域標準的綜合服務型平台,利用綜合服務型平台,一站式滿足一個特定小區域內的絕大多數生產、生活需求。
這是目前解決農村發展問題最現實、最具有可操作性的辦法,也正因為如此,供銷社近些年來提出要以傳統流通領域優勢為出發點,打造農村綜合服務力量,在偏遠地區根據人口分布,經濟發展情況,一個一個的小型區域做綜合服務體,真正解決農村、農民最急缺的問題。
供銷社合作金融也是植根於此,合作金融絕對不能是銀行,它只是部分利用銀行工作辦法來為農民合作社內部社員提供綜合服務中的類金融業務的部分,合作金融的前提是廣泛的合作制,是在農民自願自發組成合作社的基礎上,在合作社內部提供綜合服務的平台下的用於解決農民社員資金需求的一種工具。
也就是說,未來的供銷社合作金融,應當是在較為成熟的供銷系統農民合作社基礎上的,合作社為社員提供綜合服務中的一項,而就全國總社開展合作金融而言,應當是不斷推進農村市場合作化演進的背景下,為合作社開展合作金融服務提供幫助,為他們解決配套設施軟硬體問題,業務人員金融職業技能問題,農民徵信問題,幫助他們做大做強自己的金融服務功能,然後利用金融服務功能推進糧食銀行、蔬菜銀行等生產合作,推進生產生活資料預購結算,農村電商資金結算等消費合作,進一步增強合作社的合作屬性,合作屬性的強化再次催動合作金融業務風險防範,進而形成良心循環。
未來,我們希望這些供銷社扶持的合作金融運營優質的合作社出資入股,組成供銷社合作金融聯合體,解決存款保險、流動性保障等問題,進而向國家相關部門統一申請合作銀行牌照,擁有正式的金融許可證,更好的服務農村農民。

❽ 供銷社是什麼性質的單位應該沒有公務員編制吧!

供銷社是是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是集體所有制性質。一般沒有公務員編制。

1,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中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行政級別為正部級。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設立理事會、監事會,實行理事會主任負責制。

2,合作社在我國已有近百年的歷史。早在民主革命時期,毛澤東、劉少奇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就多次論述過合作社的問題。

3,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8)供銷社的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❾ 供銷社與信用社一樣嗎

供銷社與信用社不一樣的。供銷社是政府管轄的聯合組織,信用社是金融機構。

供銷社: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是全國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由國務院領導,行政級別為正部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組建方案>的通知》(國辦發〔1995〕39號)的規定,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研究制訂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發展和改革;
2.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
3.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4.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系,指導全國供銷合作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物資交流;
5.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
6.代表中國合作社參與國際合作社聯盟的各項活動;
7.承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用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社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農信社分為以下部門,農信社合作社,農信社國際金融部門,政通農信社培訓學校,農信社信貸部門等,是目前有銀監會和國務院雙重領導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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