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正確看待我國金融機構體系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發揮作用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主要包括中國人民銀行以及其他的商業銀行,在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當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可以籌集資金和分配資金。
Ⅱ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歷程
我國明朝末年出現了類似銀行的錢庄和票號。鴉片戰爭後,一些外商銀行紛紛進入我國開展金融業務,並憑借其特權攫取了巨額的利潤。我國境內第一家銀行是1845年英國人設立的麗如銀行, 1897年中國通商銀行作為中國人自辦的第一家銀行開始營業。
20世紀30年代,統治舊中國的國民黨政權建立了以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中央信託局、郵政儲金匯業局、中央合作金庫(簡稱「四行二局一庫」)為主體,包括省、市、縣銀行及官商合辦銀行在內的金融體系。此外還有一批民族資本家興辦的私營銀行及錢庄,其中約三分之一集中在上海,但多半規模不大且投機性強,在經濟運行中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隨著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的節節勝利,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莊成立了中國人民銀行,並開始發行人民幣。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遷入北平。新中國成立前後,根據1948年4月在北平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對官僚資本銀行進行了接管,並分不同情況進行停業清理或改組為專業銀行;將官商合辦的4家銀行改組為公私合營銀行;對私營銀行則進行整頓和改造;還取消了在華外商銀行的一切特權,並禁止外國貨幣在國內流通。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了由中國人民銀行「大一統」的銀行體系,即銀行不劃分專業系統,各個銀行都作為中國人民銀行內部的一個組成部分,從而使中國人民 銀行成為既辦理存款、貸款和匯兌業務的商業銀行,又擔負著國家宏觀調控職能的中央銀行。「文化大革命」期間,在「左」的思想指導下,銀行的獨立性日漸消失,1969年9月甚至將中國人民銀行並入財政部,成為財政部所屬的二級機構,使其基本上淪為政府的「大錢庫」和「出納員」。不少領導人不懂銀行工作的重要性,把銀行當作一個辦理收收付付的『大錢庫',需要錢的時候才想到銀行,有的甚至把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混同起來,靠行政手段辦事,做了許多違反經濟規律的事。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十年動亂結束,我國的銀行體系也開始恢復和重建。1978年12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全面糾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傾錯誤,使我國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期。我國的銀行業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導下,走上了改革開放的道路。從1977年至今,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大體上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體系重建階段(1977—1986年) 盡管在1978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恢復了其獨立的部級單位的地位,但其所擔負的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的雙重職能並未改變。從1979年初開始,在改革開放方針的指引下,相繼恢復了主管農村金融業務的中國農業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了主管外貿信貸和外匯業務的中國銀行,從財政部中分設出了主管長期投資和貸款業務的中國人民建設銀行,1981 年底又成立了負責接受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及其他資金轉貸給國內企業的中國投資銀行。1983年9月17日,國務院發文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同時決定成立中國工商銀行,接辦中國人民銀行原有的信貸和儲蓄等商業銀行業務。至此我國基本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領導、以四大國家專業銀行為骨幹所組成的銀行體系。
1984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二屆三中全會做出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為了發展「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我國銀行體系迅速擴張。1985年人民銀行出台了專業銀行業務可以適當交叉和「銀行可以選擇企業、企業可以選擇銀行」的政策措施,鼓勵四家專業銀行之間開展適度競爭,從而打破了銀行資金「統收統支」的「供給制」,四家專業銀行還開始將其觸角伸向農村,為當時正在蓬勃發展的鄉鎮企業提供貸款。
擴大發展階段(1987—1996年)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展,為銀行業的改革和發展提供了動力。1986年12月,鄧小平要求「金融改革的步子要邁大一些。要把銀行真正辦成銀行」。1987年中國人民銀行提出要建立以中央銀行為領導,各類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社會主義金融體系。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和1992年中共「十四」大精神的指引下,我國銀行業在改革中不斷擴大發展。
盡管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已經提出國家專業銀行要進行企業化改革,實行商業化經營,但由於這些專業銀行既從事政策性信貸業務,又從事商業性信貸業務,既難以辦成真正的商業銀 行,又不利於進行金融宏觀調控。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政策性銀行,實行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分離」之後,在1994年內相繼成立了專門辦理政策性信貸業務的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從而為國家專業銀行向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轉變創造了有利的條件。1995年5月10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明確了商業銀行的性質、地位及與其他金融市場主體之間的關系,並為商業銀行自主經營、提高資產質量提供了法律保障。到1996年底,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共有機構153 069個、職工168.68萬人。
與此同時,在改革開放的推動之下,其他類型的銀行也迅速發展。在交通銀行於1986年7月重組成以公有制為主的股份制全國性綜合銀行之後,相繼成立了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 行、深圳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海南發展銀行、民生銀行等12家股份制銀 行。到1996年底,這13家股份制銀行共有機構3 748個、職工8.55萬人。
1986年1月,在國務院主持下,郵電部與中國人民銀行分別以投資所有者和業務監管者的身份,聯合發布了《關於開辦郵政儲蓄的協議》,決定在北京、天津等12個城市試辦郵政儲蓄業務。1986年底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將郵政儲蓄業務法定為郵政企業的業務之一,從而使郵政儲蓄遍布全國,形成了一個「准銀行」系統。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在16個城市進行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的試點。同年2月,中國第一家城市商業銀行———深圳城市商業銀行成立,到1996年底共有18家城市合作銀行開業。
深化改革階段(1997—2002年) 改革攻堅階段(2003年至今)
Ⅲ 如何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實現政策性金融,支持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
堅持從實際出發,穩步推進金融改革和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始終高度重視金融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推進金融改革發展作為促進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穩步推進現代金融體系的建立。
1984年10月,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對金融體制改革提出了明確要求。1985年9月,中共中央在「七五」計劃建議明確了對金融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方向。1987年10月,黨的十三大首次提出建立社會主義有計劃的商品經濟。中國人民銀行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要求,提出了金融體制改革要實現的四個目標:建立以間接調控為主要特徵的有力、靈活、分層次的金融控制和調節體系;建立以銀行信用為主體,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多種信用工具籌集和融通資金的信用體系;建立以中央銀行為領導、各類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社會主義金融體系;建立金融機構現代化管理體系。
1993年11月,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在20世紀末初步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並要求加快金融體制改革。1993年12月,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了金融體制改革的目標:建立在國務院領導下,獨立執行貨幣政策的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體系;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離,建立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組織體系;建立統一開放、有序競爭、嚴格管理的金融市場體系;改革外匯管理體制,協調外匯政策、貨幣政策。
從1994年起,國家開始全面推進金融體制的市場化改革。一是推進國有專業銀行商業化改革,為全面深入推進改革創造條件。1994年,國家分離政策性金融業務,先後成立了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1998年,成立了信達、華融、長城、東方四家資產管理公司,剝離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發行國債充實資本金。二是從2003年開始,著力推進金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國有商業銀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並成功上市;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按照主動性、漸進性、可控性原則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實行並不斷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利率市場化改革取得重大進展,人民幣存貸款利率分別實行上下限管理,金融機構定價自主權不斷擴大;政策性銀行改革穩步推進;積極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試點。
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基本上建成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現代金融體系。一是金融機構體系多元化。由改革開放初期「大一統」國家銀行體制,逐步發展為以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為主體,由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金融租賃、財務公司等機構組成的多元化、多層次的金融機構體系。金融機構的資本實力、資產質量和經濟效益不斷提高,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顯著增強。二是金融市場體系逐步完善。先後建成了同業拆借市場、銀行間債券市場、票據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市場交易量快速增長。資本市場經過30多年的快速發展,已走過了發達國家一百多年的路程,先後建立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股票市場、商品期貨市場得到發展,平穩解決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問題,創業板、股指期貨順利推出。截至2010年底,共有2062家上市公司,1.3億戶投資者,股票總市值世界第二,商品期貨市場成交量居世界第一位。保險業不斷發展壯大,保險市場快速發展,現代保險市場體系逐步完善。2010年末,保險公司保費收入1.1萬億元,是1980年的2421倍。三是金融法制建設成效顯著。適應金融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不斷推進金融立法、執法工作,以中央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等為核心的基本法律制度進一步完善。同時,堅持依法行政,嚴格監管,有效保護了金融投資者和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四是金融業開放程度不斷提高。切實履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有關金融開放的承諾,同時根據經濟金融發展需要積極主動擴大金融對外開放,在外資金融機構設立、金融市場和業務准入、境外戰略投資者引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等方面實施了開放措施,取消了對外資銀行的所有非審慎性限制。同時,我國金融機構境外發展也非常迅速。人民幣經常項目實現了自由兌換,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范圍不斷擴大,人民幣的國際地位和國際影響正在逐步提高。五是我國在國際金融事務中的影響力顯著增強。我國在1980年恢復了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合法席位,在2008年實現了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份額的增資,份額排名從第八位上升至第六位。積極推動國際貨幣體系改革,主動參與國際經濟金融改革協調與國際金融標准制定。積極推動地區金融合作,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Ⅳ 我國社會主義金融機構體系是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中心,還是以中央人民銀行為中心呢
中國人民銀行就是中央人民銀行。意義就是一樣的!
Ⅳ 為什麼要大力培育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由於二元經濟結構的長期制約影響,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仍然嚴重滯後,城鄉經濟發版展差距權仍然不斷擴大,城鄉金融資源配置不平衡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農村金融體系不完善,體制機制不健全,機構功能不完備,基礎設施不配套,扶持政策不到位。
這些問題使得我國的農村金融成為整個金融體系的瓶頸和「短板」,難以滿足農村金融服務多樣化的需求,難以滿足農村經濟多層次發展的需要,難以滿足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因此,針對農村金融需求多樣化的特點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必須積極培育分工合理、投資多元、功能完善、服務高效的農村金融機構,著力構建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系。
Ⅵ 我國金融機構的變革對經濟產生哪些影響
中國金融業發展面對的挑戰
記者:「後危機時代」全球主要經濟體經濟實力重新配置,國際金融體系和貨幣體系面臨重構,而國內經濟轉型加速和經濟增速放緩。在這樣的國際、國內背景下,我國金融業發展會面對哪些問題?
苑德軍:中國金融業進入了發展加速和開放擴大的新階段,既面臨著良好的成長機遇,也需要應對各種挑戰。
首先是經濟轉型的挑戰。推進在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基礎上的經濟轉型,是我國未來經濟工作的重心。這種轉型既是提高經濟增長質量、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也是我國經濟面對日趨險惡的國際外部經濟環境和日益強化的國內資源環境約束的必然選擇。可以說,經濟轉型是未來我國經濟發展的主旋律。
經濟轉型要求金融必須轉型,而沒有金融轉型,就無法實現經濟轉型。經濟轉型是金融轉型的依據和前提,金融轉型是經濟轉型的推手和動力。兩者緊密聯系,互相促進,相輔相成。支持經濟轉型特別是產業轉型,是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的主要方面和核心任務。
以銀行為主導的間接融資在社會融資結構中佔有優勢地位,決定了商業銀行在支持經濟轉型方面負有重要使命。適應金融轉型的要求,商業銀行的信貸業務應實現在發展戰略、支持重點、配置結構等方面的轉型,做到四個轉變:一是優化信貸投放的行業結構,使信貸支持重點從製造業向傳統產業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轉變;二是優化信貸資金配置的空間結構,使信貸資金配置從集中於經濟發達地區向區域均衡轉變;三是優化信貸支持的企業結構,使信貸資金投向過度朝大企業傾斜向重點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轉變;四是優化信貸業務結構,使信貸業務由傳統信貸向綠色信貸轉變。
必須有效發揮直接融資對經濟轉型的推動作用。要優化上市公司結構,優先安排戰略性新興產業所屬企業上市;加快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加快發展產業投資基金、政府引導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和並購基金,增加創業資本供給,促進產業擴張、產業融合和產業並購,促進產業升級;大力拓寬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創新直接融資方式,支持更多企業利用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融資。
其次是利率市場化的挑戰。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刻不容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義,是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而利率作為資金價格則是資源配置的「指示器」和「調節器」。利率沒有市場化,就談不上金融資源配置的市場化和高效率,自然也就談不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利率市場化也是銀行商業化的一個重要條件。沒有利率的完全市場化,就不會有真正的銀行商業化。長期的存款利率管制損害了存款人利益,使存款人的存款在負利率情況下連保值也做不到,同時造就了銀行的高利差,使銀行可以安享壟斷利潤而阻礙了貸款定價能力、利率風險防控能力的提高,不利於銀行競爭力的培育。利率管制使利率信號失真,使利率難以有效地發揮宏觀調控功能,而且其也是誘發民間高利借貸的重要根源。因為在利率實行雙軌制並且金融市場資金供求關系高度緊張的情況下,市場利率必然大大高於管制利率。當前,整個經濟社會和金融當局都已經認識到利率市場化改革的迫切性,相信「十二五」時期利率市場化改革會有明顯進展。
利率市場化後,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將面對無時無刻存在的利率風險,股市和債市行情的波動將更加頻繁,利率對券商自營業務、資產管理業務、固定收益業務、衍生品交易業務等的影響加大,金融機構的產品定價能力、利率走勢監測分析能力、利率風險控制能力等亟待提高。
再次是金融業綜合經營的挑戰。在金融業綜合經營持續發展的情況下,金融各子行業之間的行業壁壘和市場壁壘被打破,跨行業、跨市場的金融產品大量涌現,金融競爭強度提高,各類金融機構不僅要面對同一金融子行業競爭對手的競爭,還要面對行業外競爭對手的競爭,這對金融機構的營銷能力、適應市場和客戶需求的產品創新能力、風險防控能力、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和聚合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兩年在我國迅速發展的影子銀行,適應了籌資者和投資者的多樣化需求,在某些方面替代了商業銀行的功能,侵蝕了商業銀行的傳統領地,對商業銀行構成了嚴峻挑戰。這種挑戰,實際上是金融業綜合經營給金融機構帶來現實挑戰的具體反映。
最後是金融發展方式轉型的挑戰。傳統金融發展方式注重金融總量擴張,忽視金融結構優化;注重金融市場廣度,忽視金融市場深度;注重金融競爭,忽視金融效率;注重金融硬實力(金融資產規模、金融機構數量、金融市場份額等)打造,忽視金融軟實力(金融創新能力、金融企業綜合競爭力、金融企業公司治理機制、金融發展環境、金融文化建設等)培育。金融機構都把「做大做強」作為自身發展目標,都在追求規模擴張,業務、產品同質化傾向嚴重,缺少經營特色。必須用科學的金融發展方式取代粗放經營的金融發展方式,加強金融機構的精細化管理,實現金融發展過程中規模和結構、廣度和深度、硬實力和軟實力的和諧統一。
Ⅶ 請問各位:現在的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
《銀行業監督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內責對全國容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工作。本法所稱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市場定位是,充分依託和發揮網路優勢,完善城鄉金融服務功能,以零售業務和中間業務為主,為城市社區和廣大農村地區居民提供基礎金融服務,與其他商業銀行形成互補關系,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Ⅷ 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最新的准入政策是什麼如何開辦農村金融機構(具體步驟),例如村級信貸機構
第二部分:了抄解最近出台的農村金融新政策
中國銀監會積極響應黨中央關於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決定,為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於2006年12月發布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
Ⅸ 我國二十三家金融央企分別是
目前中國的中央金融企業為24家。
1、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出口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太平保險集團公司、再保險(集團)公司
2、人民保險集團股份公司、銀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銀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集團公司、光大(集團)總公司、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中央金融企業是指在國務院領導下由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獨立履行職責,並監管的國有金融機構等獨立法人單位。
(9)社會主義建設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1、國家開發銀行
(1)成立於1994年,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策性銀行。 2008年12月改制為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國務院明確國開行定位為開發性金融機構。
(2)國開行注冊資本4212.48億元,股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梧桐樹投資平台有限公司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股比例分別為36.54%、34.68%、27.19%、1.59%。
(3)國開行主要通過開展中長期信貸與投資等金融業務,為國民經濟重大中長期發展戰略服務。截至2015年末,資產規模12.3萬億元人民幣,不良貸款率連續43個季度低於1%,保持一流的市場業績。穆迪、標准普爾等專業評級機構,連續多年對國開行評級與中國主權評級保持一致。
(4)國開行是全球最大的開發性金融機構,中國最大的對外投融資合作銀行、中長期信貸銀行和債券銀行。2015年,在美國《財富》雜志世界企業500強中排名第87位。
(5)國開行在中國內地設有37家一級分行和3家二級分行,境外設有香港分行和開羅、莫斯科、里約熱內盧、加拉加斯、倫敦、萬象等6家代表處。全行員工近9000人。旗下擁有國開金融、國開證券、國銀租賃和中非基金等子公司。
2、中國進出口銀行
(1)成立於1994年,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府全資擁有的國家政策性銀行,其國際信用評級與國家主權評級一致。目前在國內設有9家營業性分支機構和5個代表處,在境外設有東南非代表處和巴黎代表處;與 140 家銀行建立了代理行關系。
(2)中國進出口銀行是我國外經貿支持體系的重要力量和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機電產品、成套設備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和對外承包工程及各類境外投資的政策性融資主渠道、外國政府貸款的主要轉貸行和中國政府援外優惠貸款的承貸行,為促進我國開放型經濟的發展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3)中國進出口銀行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外經貿政策、金融政策和外交政策,為擴大我國機電產品、成套設備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推動有比較優勢的企業開展對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資,促進對外關系發展和國際經貿合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3、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1)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簡稱中國信保,英文Sinosure) 是我國唯一承辦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政策性保險公司,也是我國四家政策性金融機構之一。[3]於2001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運營,公司資本金約300億,資本來源為出口信用保險風險基金,由國家財政預算安排。
(2)2011年5月14日,國務院批復了中信保改革實施總體方案和章程修訂草案,進一步明確了公司的政策性定位,大幅補充了公司資本金.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匯金公司)200億元人民幣注資已於2011年6月底到位。
(3)2011年11月,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批准,中信保領導班子列入中央管理。2012年3月17日,中信保升級副部級央企。
(4)中國信保的業務范圍包括: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海外投資保險業務;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國內信用保險業務;與出口信用保險相關的信用擔保業務和再保險業務;應收賬款管理、商賬追收等出口信用保險服務及信息咨詢業務;進口信用保險業務;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經批準的其他業務。
(5)中國信保還向市場推出了具有多重服務功能的「信保通」電子商務平台和中小微企業投保平台,使廣大客戶享受到更加快捷高效的網上服務。
(6)公司成立以來,出口信用保險對我國外經貿的支持作用日益顯現。尤其在國際金融危機期間,出口信用保險充分發揮了穩定外需、促進出口成交的杠桿作用,幫助廣大外經貿企業破解了「有單不敢接」、「有單無力接」的難題,在「搶訂單、保市場」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7)截至2012年末,中國信保累計支持的國內外貿易和投資的規模約1萬億美元,為數萬家出口企業提供了出口信用保險服務,為數百個中長期項目提供了保險支持,包括高科技出口項目、大型機電產品和成套設備出口項目、大型對外工程承包項目等,累計向企業支付賠款43.4億美元。
(8)中國信保現有15個職能部門,營業機構包括總公司營業部、18個分公司和6個營業管理部,已形成覆蓋全國的服務網路,並在英國倫敦設有代表處。
(9)公司的經營宗旨是:「通過為對外貿易和對外投資合作提供保險等服務,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發展,重點支持貨物、技術和服務等出口,特別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機電產品等資本性貨物出口,促進經濟增長、就業與國際收支平衡」。
4、華融資產管理公司
(1)中國華融是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發起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公司前身為創立於1999年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
(2)公司總部設在北京,全國設有32家分支機構,旗下擁有華融湘江銀行、華融證券、華融信託、華融租賃、融德資產、華融渝富、華融期貨、華融置業、華融致遠投資、華融匯通資產10家子公司,服務網路遍及30個省、市、自治區,可以為客戶提供資產經營管理、銀行、證券、金融租賃、信託、投資、基金、期貨、置業等全牌照、多功能、一攬子綜合金融服務。
(3)截至2011年底,公司總資產達2185億元,凈資本收益率達12.58%。公司注冊資本258.35億元,由財政部控股,持股比例為98.06%;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參股,持股比例為1.94%。在成立大會上,中國華融董事長賴小民表示,改制完成後,中國華融將穩步推進增資擴股,適時引進海內外優秀的戰略投資者,擇機完成IPO實現海內外整體公開上市 。
(4)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為創立於1999年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為支持國有銀行改革發展、國有企業減債脫困、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定運行發揮了重要的「安全網」和「穩定器」作用。
(5)在圓滿完成國家賦予的政策性資產處置任務後,從2006年開始啟動商業化轉型。特別是2009年以來,經營業績連續三年實現翻番,進入了超常規、跨越式發展的新時期。截至2012年6月末,中國華融集團總資產為2463億元,集團所有者權益為344億元。
5、中國太平保險有限公司
(1)太平保險有限公司(簡稱「太平保險」)1929年11月20日始創於上海,由私營金城銀行獨資開設,資本為法幣100萬元。1933年,金城銀行邀集交通、大陸、中南、國華等銀行參股,並將資本增為法幣500萬元。之後通過收購豐盛、安平、中國天一等華商保險公司,開始集團化經營。1938年,太平保險撥款法幣100萬元,獨資設立太平人壽保險公司。
(2)太平保險除在上海設立總公司外,又在國內各大口岸廣設分支機構和代理處,最鼎盛時,太平保險在全國的代理網點總數達900餘處,還在香港和東南亞地區設立了多家分支機構,成為當時我國保險市場上一家實力雄厚的民族保險公司。
(3)1949年5月,上海解放。經上海市軍管會批准,太平保險於1949年6月20日恢復營業。50年代,國家對民族資本保險公司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經過1951年和1956年的兩輪改組,包括太平保險在內的28家華商私營財產保險公司合並重組為公私合營太平保險公司。
(4)根據國家的整體安排,從1956年起,國內保險市場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獨家經營,太平保險停辦國內業務,專營境外業務。太平保險從此移師海外,在港澳及東南亞地區開拓經營了整整45年。
(5)2001年12月20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保監會批准,太平保險全面恢復中國境內的財產保險業務,並對公司進行股權改造。
(6)改造後,太平保險的股東共有三家,分別為: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簡稱「中國保險」,持股47.525%)、中保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簡稱「中保國際」,香港上市公司,中國保險業首家上市公司,持股40.025%)及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簡稱「工銀亞洲」,中國工商銀行在港上市公司,持股12.45%)。公司注冊資本金10億元人民幣,總部設在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