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互聯網金融業務面臨四大風險有哪些
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特殊風險
3.流動性風險。流動性是商業銀行正常存在的一種風險類型,銀行的流動性來自於銀行存款和貸款,一旦銀行的存款不足以支付貸款所需,就產生了流動性的不足,這種流動性不足根源於銀行償還能力的有限和取款數量的難以預期。銀行流動性直接關乎銀行的經營能力和信用,流動性不足將導致銀行貨幣流通的緩慢甚至停滯,嚴重時有可能導致銀行的倒閉。
4.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由於網路金融立法相對落後和模糊而導致的交易風險。互聯網是一個全球信息交互的平台,互聯網金融是一個跨國界的金融平台,然而由於各個國家、地區經濟制度和法律規定的差異,互聯網交易雙方對於互聯網金融的規則很難達到完全一致,這就加劇了一些互聯網金融的違規違法幾率,從而誘發法律風險。互聯網金融在很多發展中國家都剛剛起步,相關法律體系還不完善,如在網路金融市場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認證、電子合同的有效性確認等方面尚無明確而完備的法律規范。因此,在採用bis後,利用網路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務,簽訂經濟合同就會面臨在有關權利與義務等方面的相當大的法律風險,容易陷入不應有的糾紛之中,使交易者面臨關於交易行為及其結果的更大的不確定性,增大了網路金融的交易費用,甚至影響網路金融的健康發展。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風險,嚴重威脅到了我國金融市場的穩定,阻礙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縱深發展。面對互聯網金融的諸多風險,我們要做好完全的風險防範措施。
㈡ 互聯網金融風險有哪些
一是金融風險擴散速度較快。
無論是第三方支付還是移動支付,包括P2P、大數據金融、眾籌平台、信息化金融等在內的互聯網金融,都具備高科技的網路技術所具有的快速遠程處理功能,為便捷快速的金融服務提供了強大的IT技術支持,反過來看互聯網金融的高科技也可能會加快支付、清算及金融風險的擴散速度。
二是金融風險監管難度較高。
對應的較高的互聯網金融技術環境中存在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對於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防控和金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聯網金融當中的網路銀行、手機銀行等的交易和支付過程均在互聯網或者移動互聯網上完成,交易的虛擬化使金融業務失去了時間和地理限制,交易對象變得模糊,交易過程更加不透明,金融風險形式更加多樣化。
三是金融風險交叉傳染的可能性增加。
傳統金融監管可以通過分業經營、設置市場屏障或特許經營等各種方式,將金融風險隔離在相對獨立的領域。而互聯網金融中的這種物理隔離的有效性相對減弱,尤其是防火牆作用可能因網路黑客等破壞而衰減,因此「防火牆」的建設更需要加強。
在以第三方支付、P2P、大數據金融、眾籌平台、信息化金融機構等為主要模式的互聯網金融中,一些超級金融集團利用國際互聯網金融交易網路平台進行大范圍的國際投資與投機活動,這些集團既了解金融監管法律法規,又能利用法規差異逃避金融監管,獲取監管套利。
㈢ 為什麼說部分互聯網金融平台存在風險
根據銀監會辦公廳發布的備案指引,已開展業務的網貸機構需要完成有關違規經營行為的對照整改工作後,方可申請辦理備案登記。據監管要求: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按照通信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申請相應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未按規定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不得開展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
風險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業務都會做以下幾個風控措施:
1.審核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格條件、信息真實性;
2.審核融資項目真實性、合法性;
3.採取措施防範欺詐行為;
存在風險的平台有12個負面清單:
▪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
▪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自行或委託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發放貸款,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進行虛假片面的宣傳,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場外配資、期貨合約、結構化產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
可以通過信息披露完善程度,再對比以上內容對互聯網金融平台進行評判,希望解答可以給您幫助。
㈣ 上海高風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注冊號:****所在地:上海市注冊資本:3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趙志強企專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屬然人投資或控股)登記狀態:存續登記機關: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地址:上海市黃浦區蒙自路207號13號樓478室
法定代表人:趙志強
成立時間:2015-01-27
注冊資本:33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10101000665729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上海市黃浦區金陵東路396號六層V049室
㈤ 互聯網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風險
第一是信用違約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能否實現其承諾的投資收益率。在全球經濟增長低迷、中國經濟潛在增速下降、國內製造業存在普遍產能過剩、國內服務業開放不足、影子銀行體系風險逐漸顯現。
第二是期限錯配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投資資產是期限較長的,而負債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負債到期不能按時滾動,就可能發生流動性風險。當然,金融機構的一大功能就是將短期資金轉化為長期資金,因此金融機構都會面臨不同程度的期限錯配,而其中的關鍵是錯配的程度。
第三是最後貸款人風險。盡管商業銀行也面臨期限錯配風險、商業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也面臨信用違約風險與期限錯配風險,但與互聯網金融相比的一個重要區別是,商業銀行最終能夠獲得央行提供的最後貸款人支持。當然,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價的,例如商業銀行必須繳納20%的法定存款准備金、自有資本充足率必須高於8%、必須滿足
監管機構關於風險撥備與流動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聯網金融目前面臨監管缺失的格局,因此運營成本較低,缺乏最後貸款人保護。
除上述傳統風險外,中國互聯網金融產品還面臨一系列獨特風險:
其一是法律風險。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尚處於無門檻、無標准、無監管的三無狀態。這導致部分互聯網金融產品(尤其是理財產品)遊走於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灰色區域,稍有不慎就可能觸碰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非法集資」的高壓線。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進行貨幣信貸調控的難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創新使得央行的傳統貨幣政策中間目標面臨一系列挑戰。例如,虛擬貨幣(例如Q幣)是否應該計入M1?再如,由於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受法定存款准備金體系的約束,這實際上導致了貨幣乘數的放大。
其三是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的風險。首先,由互聯網金融企業通過數據挖掘與數據分析,獲得個人與企業的信用信息,並將之用於信用評級的主要依據。其次,通過上述渠道獲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確地衡量被評級主體的信用風險,這裡面是否存在著選擇性偏誤與系統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對稱與信息透明度問題。如前所述,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處於監管缺失的狀態。有無獨立第三方能夠對此進行風險管控?如何防範互聯網金融企業自身的監守自盜行為。畢竟,有關調查顯示,目前在互聯網P2P類公司中,有專業的風險控制團隊的僅占兩成左右。
其五是技術風險。與傳統商業銀行有著獨立性很強的通信網路不同,互聯網金融企業處於開放式的網路通信系統中,TCP/IP協議自身的安全性面臨較大非議,而當前的密鑰管理與
加密技術也不完善,這就導致互聯網金融體系很容易遭受計算機病毒以及網路黑客的攻擊。目前考慮到互聯網金融賬戶被盜風險較大,阻礙了不少人參與互聯網金融,這其中絕非沒有專業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聯網企業必須對自身的交易系統、數據系統等進行持續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這無疑會加大互聯網金融企業的運行成本,削弱其相對於傳統金融行業的成本優勢。
綜上所述,既然中國互聯網金融企業在起步階段就面臨如此之多的風險,那麼是否就應該以此為由放慢甚至扼殺這一寶貴的金融創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關各方應該在充分考慮潛在風險的基礎上,推動互聯網金融的穩步、可持續發展。
相關建議包括:
第一,應充分加強行業自律。用行業准入來替代政府審批,通過加強行業協會的作用,有助於規范行業的發展,並避免政府的過度介入。目前的中關村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以及互聯網金融千人會等,都是有益的嘗試;
第二,應該加強投資者教育,充分向投資者提示投資互聯網金融產品可能面臨的風險,且這一風險顯著高於投資類似的傳統金融產品的風險;
第三,應該加強網路安全管理,從更高層次上來防範黑客攻擊導致的系統癱瘓;
第四,監管機構應該構建靈活的、富有針對性與彈性的監管體系,既要彌補監管缺位,又要避免過度監管。
㈥ 互聯網金融有哪些風險
目前已經明確互聯網金融風險主要有三類:
第一是信用違約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專能否實現其承諾的投資屬收益率。第二是期限錯配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投資資產是期限較長的,而負債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負債到期不能按時滾動,就可能發生流動性風險。第三是最後貸款人風險。
綜上所述,充分考慮各種潛在風險,筆者認為像共投網這樣的藝術品眾籌理財產品值得我們學習,給了我們一種新思路。
㈦ "互聯網+"風來了 互聯網金融怎麼飛
如果你要我回答實體經濟那麼飛向地獄,如果你要我回答概念那麼飛向天空;實體,我不覺得目前有什麼商業革命,最早的也是機器人代替人的工業革命,目前還沒什麼創新所以只能載你去地獄,如果概念的話,呵呵1500年後飛向藍天白雲,隨你怎麼想
㈧ 互聯網金融風險
互聯網金融有很多塊
主要有經濟風險和技術風險
經濟風險除了傳統金融包含的專之外更有比如.....前期審核難度大,壞賬屬難控制,一旦出現問題擴散快,等等等等
技術風險就更不用說了,數據保護,技術更新,用戶體驗...
要真想做還是去報個班聽聽吧.
萬八塊錢就能有不錯了的班了.
好像還有什麼互聯網金融是師之類的職稱,你去考一個應該也可以...
創業有風險,,,努力.
㈨ 互聯網金融的風將往哪個方向吹
在剛剛過去的兩會上,「金融」無疑成為了「最強音」。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金融」一詞出現了14次。多位人大代表、政協代表在提案中提及金融。
其中,「合規發展、控制風險」是對互聯網金融接下去發展的核心指示。
3月24日,在上海舉辦的2016互聯網創新金融CEO峰會再次印證了這一點。
互聯網金融步入2.0時代
從2013年到2016年,互聯網金融已經走過了4年兩會。
2013年,互聯網金融第一次正式進入全國兩會議程。一份《關於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幾點建議的提案》提出了以P2P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存在的四個問題。
2014年,在兩會上的議程中開始觸及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關鍵點。提案內容主要集中在監管與扶持兩方面,建議政府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盡快明確監管主體,同時引入第三方平台監管,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
2015年,幾乎所有來自金融行業的委員都手持一份關於互聯網金融的提案。招商銀行前行長馬蔚華在提案里提議盡快出台P2P行業的監管政策。
2016年,無論是提案議案還是小組討論,多位代表都提到了互聯網金融的「安全」問題。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特別提出要「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加強了對規范的要求。
互聯網金融在4年兩會中的歷程,也是它自身發展過程的投射。
4年的時間,政策層面從監管真空——嚴格監管,行業層面從亂象叢生——行業洗牌,消費主體層面從盲目投資——趨於理性。毫不誇張的說,互聯網金融已經從1.0的草莽時代進入到了2.0的規范時代。
電子數據存管漸成風控標配
與以往的會議聚焦金融投資不同,這場2016年第一季度最大規模的行業盛會,把主會場的主題定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與風險控制」,並邀請了雲計算、電子數據存證、徵信等各類第三方服務商,共商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大計。
我們有理由相信,在2.0時代,優勝劣汰的速度會加快,合規運作、主動為投資者把控風險的平台將成為最大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