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人人貸等網路平台上貸款最終無力償還有什麼後果
人人貸上不還款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金融機構方面會向法院提起訴訟。關於過期沒還貸款處理方法:
在欠款逾期時會進行催收貸款;
逾期超過90日,向法院提起訴訟:
① 按照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的約定,貸款金融機構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包括凍結貸款人以及貸款擔保人的所有銀行帳戶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質押的財產等。
② 判決下來後,會依法強制執行(扣劃存款,拍賣抵質押物等)財產以清償銀行的貸款損失。
③ 具體包括:貸款本金,貸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訴訟費用,處置抵押(質押物)物變現時產生的相關費用等。
如果是以公司為借款人,公司在全國銀行信貸咨詢系統中會被記錄在案,個人名義的貸款也會在全國個人徵信咨詢系統中被記錄逾期貸款。
② 你是如何認識互聯網金融的(言之有理即可) 答:
如何認識互聯網金融?通過看新聞認識的。
初時互聯網金融是看見頭條推送了一篇文章內,標題忘記了,具體內容容大概是一個男人借網貸無力償還跑了,男人的妻子一直被催收恐嚇威脅,帶著孩子跳河了。
當時就在想網貸真可怕,催收更可怕。
然後漸漸留意到身邊真的有朋友在網貸,而就在不久之前,我還接到過催收電話,說我有朋友網貸逾期未還,讓我去通知他還錢。
這不就認識了么?
③ 互聯網金融企業面臨哪些風險
1、法律風險
在諸多的法律風險中,容易涉嫌非法集資是最大的風險。無論是異化了的P2P網路借貸融資還是互聯網公眾小額集資形式其運營缺乏法律依據,現有的制度沒有明確其性質而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現實中也出現了許多假借P2P網路平台而進行非法集資的事件,如天力貸案、鄭旭東案、網贏天下倒閉事件等。淘寶上也先後出現過公開銷售未上市公司股份和PE基金份額的事件。由於其向超過200人的不特定對象公開推薦、發行證券且未經審批,按照證券法兩者都已構成「非法證券活動」,均被證監會叫停。除此之外,法律風險還體現在利用互聯網金融從事洗錢活動、個人信息的泄露、擅自發行公司、企業債券、經營者挪用資金、職務侵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虛假融資而可能構成詐騙罪或者合同詐騙罪等刑事法律風險。
2、市場、信用風險
雖然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異常火熱但細分各種業態的市場成熟度卻參差不齊,例如第三方支付機構在行業中的布局已經呈現雛形,出現了「精耕細作」的情景;P2P網路借款平台則依然在「跑馬圈地」;以阿里小貸為代表的網路小額貸款公司各自依靠集團公司的電商平台,相互之間的競爭似乎並不激烈。同業競爭、知識產權保護的風險與面對市場的壟斷、不正當競爭並存。在信用比較缺失的背景下,也面臨著籌資人使用虛假的身份信息獲取資金、違規、違法使用貸款資金導致無力還款等風險。而造成違約或者惡意拖延之後,由於交易各方各處異地、訴訟成本高企等各種因素,也難以對違約人構成實質性懲處。熱議的多數互聯網理財產品利用的是同業存款市場和一般存款市場利率價格之差,隨著利率市場化改革推進以及湧入資金增加攤薄收益,產品盈利空間將逐漸縮小。銀行存款利率與市場利率之間的巨大差別是貨幣基金發展的主要動力,但其也仍存在破產清算風險。
3、經營風險
經營風險指公司內部治理不到位、程序與治理流程不完善、人員的失誤或舞弊、系統的失靈或缺陷等因素造成的風險。互聯網金融兼具金融企業與互聯網企業的風險要素。一方面可能客戶不熟悉、過量客戶的網站訪問等原因而造成風險。另一方面可能是來自互聯網金融安全系統及其產品的設計缺陷等因素,或者內部工作人員操作失誤等原因而造成較大的風險。2013年8月發生的「光大烏龍指」事件,彰顯了認識這一風險的重要性。尤其是對於無准入門檻、無行業標准、無監管機構的P2P網路借貸平台行業而言更是如此。
上述的分析僅僅是當互聯網金融初步發展階段所存在的風險,更多潛在的風險也會隨著其進一步成長逐漸暴露出來。互聯網金融已經具有了引發行業系統性風險的可能,例如依託於第三方網路支付的貨幣市場基金,在短短的幾個月內用戶便超過了8000萬,而該貨幣基金一旦產生基金份額贖回的障礙,就有極大的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乃至社會群體性事件。金融風險的累積如果不能及時控制並加以化解,則不可避免的出現金融危機。而且近年來,許多犯罪分子借互聯網金融之名實施犯罪行為,尤其是非法集資行為持續高發。因此有必要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督管理,以維持金融安全、防範金融風險和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④ 我網貸欠了20多家共十幾萬無力還款,會坐牢嗎
不會坐牢。在網貸(或者說網路現金貸)領域,尚無因為借款用戶被起訴,最終以「詐騙」而定罪的先例。即便您欠了多家網貸,且累計數額較高,無力償還,也暫時無需擔心。這是因為網貸平台基本不會主動起訴用戶「詐騙」。
一是根據網貸管理相關辦法,網貸平台只能做借貸的撮合服務,本身不能對外借款。但在業內,很多平台屬於「歸集資金」再放款,借款人有虛構之嫌,借貸業務的合法性存疑。一旦鬧到了法院,這不是不打自招嗎?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信息披露行為,應當依據《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及本指引,接受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二是網貸平台的綜合利率,算上砍頭息、手續費、服務費等等,大多遠高於24%的紅線。根據「最高法」對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超過24%以上的,法院不予以支持,超過36%以上的,還得退還給借款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是涉及到異地訴訟,成本很高。比如,你是重慶的,借了上海一家網貸的錢,他們要起訴你,得去重慶的法院走程序。如果催收說要「起訴」你,你可以選擇直接無視。
將網貸平台定位為信息中介,此後兩年的互聯網金融的整治的中心思想就源自於這個文件,但是這三年的整治有成績也有教訓。
三次備案時間點一再拖延;平台為了配合政府部門的監管付出了巨大的精力和財力;大量小平台繼續出現,同時網貸暴雷潮不斷,到了去年後半年達到高潮,給投資者帶來了損失,政府的公信力也受到了一定的傷害。
網路信息中介定位的症結在於這個定位犯了教條主義、理想主義錯誤,不符合中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實際。就此筆者曾於去年8月分發文《網貸平台信息中介的定位需要再思考》,對這個提出提出質疑。
網貸平台從事的是網路借貸業務,其本質是中介,當然是信息中介,但關鍵的問題是能否切除信用中介的功能呢,無論從理論還是實踐上,都是切割不了的。
網貸平台與銀行等金融機構一樣最重要的功能就是降低了信息搜集成本和交易成本,商業銀行把存款者的資金歸集起來進行貸款,其盡職調查完全是一個信息中介的功能。
關鍵在於商業銀行要對貸款風險負責,如果發生風險,商業銀行必須在存款保險制度的范圍內進行賠償,更由於商業銀行的經營具有巨大的外部性,事實上多年來,中國商業銀行的壞賬是由政府隱性擔保的。
⑤ 互聯網金融對銀行沖擊很大嗎
互聯網金融對銀行的沖擊:
1、重新審視金融戰略,適應互聯網金融模式帶來的挑戰。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出現為中小銀行提供了與大銀行競爭的契機。如果能夠利用好這一模式,積極創新,將在一些新興業務上趕超大銀行,形成競爭力。傳統銀行業可能因為互聯網金融模式發生競爭格局的改變。一些互聯網企業已不滿足只做第三方網路支付平台,而是憑借數據信息積累與挖掘的優勢,直接向供應鏈、小微企業信貸等融資領域擴張,未來可能沖擊傳統銀行的核心業務、搶奪銀行客戶資源、替代銀行物理渠道,顛覆銀行傳統經營模式和盈利方式。
2、拓展銀行業務的客戶和渠道。客戶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各項業務的基礎。互聯網金融模式有利於商業銀行拓展客戶基礎。2012年,全球互聯網用戶達24億人;我國互聯網用戶為5.65億人2,網購人數1.93億人3。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商業銀行可以與自身戰略結合,一方面挖掘、吸引新客戶;另一方面增加客戶粘合度,拉近與客戶間的業務關系。互聯網金融模式下,銀行傳統目標客戶群可能發生改變,傳統物理網點優勢弱化,追求多樣化、個性化服務的中小企業及個人客戶更傾向於通過互聯網參與各種金融交易。商業銀行傳統價值創造和實現方式將發生改變,能夠提供快捷、低成本服務的金融機構會得到市場青睞。
3、提升資源配置效率,有效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題。互聯網金融企業擁有大數據、雲計算和微貸技術。這三項技術可以使互聯網金融企業全面了解小企業和個人客戶的經營行為和信用等級,建立資料庫和網路信用體系。在信貸審核時,投資者將網路交易和信用記錄作為參考和分析指標。貸款對象如違約,互聯網金融企業還可利用網路平台搜集和發布信息,提高違約成本,降低投資者風險,在服務中小企業融資及個人貸款具有獨特優勢。因此,互聯網金融模式可以超越傳統融資方式的資源配置效率,大幅減少交易成本,有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4、價格發現功能,推動利率市場化。互聯網金融模式能夠客觀反映市場供求雙方的價格偏好,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應對利率市場化的有效方式。互聯網金融作為交易平台,資金借方報價,貸方依據對流動性、風險等因素偏好選擇貸款對象,雙方議價成交,交易完全市場化。隨著利率市場化推進,金融機構不能完全依賴央行的基準利率指導,應主動在市場上尋找利率基準。互聯網模式下,金融機構可以通過互聯網金融市場利率走勢,判斷特定客戶群的利率水平。如果還能夠深入研究挖掘數據,甚至可以形成完全由市場決定的「利率指數」,從而完善貸款定價基礎。
5、加速金融脫媒。傳統銀行在金融業務往來中,主要充當資金中介的職能。互聯網金融將加速金融脫媒,使商業銀行的資金中介功能邊緣化。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互聯網企業為資金供需雙方提供金融搜索平台,充當資金信息中介的角色。從融資角度看,資金供需雙方利用搜索平台尋找交易對象,之後的融資交易過程由雙方自己完成。
⑥ 您好 我想請教你一下 互聯網金融是干什麼的大專學這個以後能幹嘛呢
女生學這個不太好,在金融上成功的女生一個都沒
⑦ 支付寶借唄上借款30萬,現在無力償還,會有什麼後果
近幾年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各類借款的軟體層出不窮,許多有著超前消費的年輕人,就提前透支了自己未來的錢,可以借完之後發現沒能力償還了,會有什麼後果呢?往下看你就懂了!
現如今我們已經進入全民普法時代,法律常識是我們的「日常必需品」,只有學法、懂法才能走遍天下,否則我們將會為自己的無知買單。
⑧ 我欠網貸9萬多確實無力償還,可以協商慢慢還嗎
可以的,態度好一點,主動拔打相關網貸平台官方電話進行協商即可。
網貸,p2p網貸是網路貸款的簡稱,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和商業網路借貸。P2P網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它是互聯網金融(ITFIN)行業中的子類。網貸平台數量在2012年在國內迅速增長,迄今比較活躍的有350家左右,而總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2019年9月4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發布《關於加強P2P網貸領域徵信體系建設的通知》,支持在營P2P網貸機構接入徵信系統。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份文件中指出,各地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轄內在營的P2P網貸機構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運行機構、百行徵信等徵信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