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
地方性銀行業是指業務范圍受地域限制的銀行類金融機構。
主要分為:專
1、城市商業銀屬行,重點為城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2、信用合作社,向社員提供信貸服務,幫助經濟力量薄弱的個人解決資金困難,以避免高利盤剝。
3、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是由縣內農村信用社入股組成。
4、城市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社聯合社是由城市信用社出資組成的金。
補充:與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應的是國有商業銀行與股份制商業銀行。
㈡ 政府是否可以對貢獻大的企業予以資金獎勵
政府可以對貢獻大的企業予以資金獎勵的,不是很多科學家作出貢獻後都得到了獎勵嗎
㈢ 地方銀監會,是否可以為中小金融機構的債權債務問題出具證明函
作為相關的監管機構,特別是職權范圍內的事務,銀監部門有權為銀行機構特定事務提供證明。
㈣ 如何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地方經濟支持的力度
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中央財政依據《中小企業促進法》、《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等重要綱領性文件,針對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薄弱環節,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積極為廣大中小企業營造公平和寬松的發展環境。在資金政策方面,先後設立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中小企業平台式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等專項資金,從不同角度和環節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規模實現了逐年增長。
融資難是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近年來,中央財政積極研究對策,不斷完善支持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一是採取無償資助方式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二是採取貸款貼息、擔保業務獎勵、創業投資引導等方式,鼓勵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及創業投資機構圍繞中小企業開展業務。
——在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方面。為鼓勵擔保機構開展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業務,從2006年開始,中央財政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專門支出,對信用擔保機構圍繞中小企業開展貸款擔保業務和降低收費標准進行補助和獎勵,即按已實際發生的貸款擔保業務給予一定比例的獎補資金。2008年下半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中小企業的沖擊,中央財政在已安排2億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補助資金的基礎上,追加安排10億元資金,對管理規范、資本實力較強的擔保機構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給予資助,以進一步發揮其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上的積極作用。獲得中央財政資助的330家擔保機構,共為4.1萬戶中小企業提供了1148億元符合政策要求的貸款擔保業務,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同時,中央財政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補助資金明確用於彌補擔保機構代償損失,有效提升了擔保機構抵禦風險的能力。
據有關統計,近年來在有關部門的積極推動下,通過不斷探索與規范發展,截至2008年底,全國已有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4247家,當年擔保額達到7000多億元,擔保企業戶數達到23萬戶,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主體的擔保業已初步形成。
2009年上半年,財政部與工信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明確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補助項目繼續列為支持重點。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促進擔保機構更好的提升為中小企業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在金融政策方面。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26號),增強金融機構化解中小企業不良資產的能力,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我部已經根據國務院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了中小企業和涉農不良貸款處置辦法。2009年3月,我部先後決定實施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增量獎勵試點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兩項政策措施以涉農貸款業務和涉農金融機構為支持對象,探索多種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包括農村中小企業在內的涉農貸款投放力度,實現增加農村金融服務供給的目標。以上政策措施的出台,將有利於緩解農村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支持其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造成的沖擊,促進其平穩、健康發展。
當前,有關部門正著力改善小企業貸款的政策與監管環境,引導和督促銀行業等各類金融機構加大改革力度,開發和豐富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特點的金融產品,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正在推進。工、農、中、建等四大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相繼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積極開展金融產品創新,加大了對中小企業信貸比重。國家開發銀行作為開發性金融機構,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的優勢,致力於推動中小企業融資建設,推出了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產品。這將推進全國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規模的大幅度增加。
現階段,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關鍵是落實好已有的各項政策措施,同時構建長效機制。為此,中央財政將進一步研究和完善相關措施,積極改進支持方式,切實提高政策實施成效。
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再提寶貴意見。
㈤ 如何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地方經濟的支持力度
為促復進中小企制業發展,中央財政依據《中小企業促進法》、《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等重要綱領性文件,針對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薄弱環節,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積極為廣大中小企業營造公平和寬松的發展環境。在資金政策方面,先後設立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中小企業平台式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等專項資金,從不同角度和環節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規模實現了逐年增長。
融資難是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近年來,中央財政積極研究對策,不斷完善支持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一是採取無償資助方式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二是採取貸款貼息、擔保業務獎勵、創業投資引導等方式,鼓勵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及創業投資機構圍繞中小企業開展業務。
㈥ 金融機構包括什麼
金融機構是抄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襲,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各類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㈦ 什麼是地方性金融機構
地方性銀行業是指業務范圍受地域限制的銀行類金融機構。
主要分為:
1、城市商業銀行,重點為城市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服務。
2、信用合作社,向社員提供信貸服務,幫助經濟力量薄弱的個人解決資金困難,以避免高利盤剝。
3、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是由縣內農村信用社入股組成。
4、城市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社聯合社是由城市信用社出資組成的金。
補充:與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應的是國有商業銀行與股份制商業銀行。
㈧ 王勝春:地方政府如何發展金融業
關注宏觀經濟形勢,銀行業內熱點領域、小微企業金融、地方金融等領域,曾在《中國經營報(博客,微博)(博客,微博)(博客,微博)》發表署名文章《王勝春:莫讓小微金融變成新泡沫聚集地》、《王勝春:差別監管推動小企業融資升級 》。 本文章內容為作者應和訊網專欄之邀,獨家授權和訊網發布。和訊網邀請各界名家開設專欄,為讀者提供趣聞博見。敬請讀者關注更新。 近幾年來,各地政府對發展金融業都高度重視,一是各省市區都成立了金融局或金融辦,有些是成立專門機構,有些放在省政府辦公廳或發改委里,有的設了專職的正廳級職位,有的則由秘書長或副秘書長兼任,有的還由省長助理兼。二是出台了很多政策支持金融業發展,其中的財稅補貼政策,有獎勵政策,有高管戶口、子女入學等政策,也有鼓勵創新的政策。 地方政府之所以如此重視金融業發展,從客觀規律演進的角度看,這順應了我國產業結構轉型的要求。金融業是第三產業,通常認為其是較為高端的第三產業,其從業人員素質高、學歷高、收入高,與國際接軌程度高,創新多,是人才、智慧、資金高度匯聚的產業,大力發展金融業是實現產業結構轉型的必然選擇。 此外,金融業還是很好的稅源行業。金融業目前是根據營業收入的5%繳納營業稅,再以營業稅為基數繳納各項附加。即使是一家注冊資本1億元的小額貸款公司,年納稅也上百萬,更不用說動輒上千、上萬億的銀行業了。 第三,金融業對於其它行業還有很好的支持作用。金融業的功能主要是融資和交易,這兩項功能都是各行各業所需要的。如果一家企業可以需要的時候得到融資,其生產能力就可以成倍地放大。而交易方式的改變,又會對很多行業帶來革命性的變化。 可能正是因為以上原因,金融業的發展才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 但和前些年各地政府熱衷於招商引資一樣,各地發展金融業的政策目前基本上陷入了互相比稅收優惠、財政補貼的境地。這些政策真的對金融機構很重要嗎? 其實如果仔細算算,一家銀行,貸款余額有500個億,如果其平均利率是8%,一年的營業稅是2億元,如果這家銀行的不良率是1%,就有5個億的不良貸款。由於銀行監管有撥備覆蓋率不低於150%的要求,對其績效的影響將會達到7.5億元。稅收優惠最多可減少其稅負2億元。可如果信用環境好,法制嚴明,銀行的不良率可以下降一半,甚至更低,對績效的影響可是遠遠大於稅收優惠的效果。 而且如果一個地方的信用環境好,不僅僅是對發展金融業有好處,對於發展任何一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業都有好處。因為市場經濟從根本上講是信用經濟,如果一個人、一個企業在市場中不講信用,是不可能持續發展下去的。 所以,這里就有了一個問題:地方政府在鼓勵發展金融業的時候,主要應該做什麼? 「721」特大雨災後,北京保監局通知轄內保險公司,「要從寬掌握賠付標准」。為什麼要「從寬」呢?從表面上看,從寬掌握可以更好地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可以更好地發揮保險業維護社會穩定的職責。但從根本上講,從寬賠付實際上以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去保障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因為現在的保險公司都已經改製成了股份有限公司,而且主要保險公司都已經是上市公司了,為什麼要以損害投資人的利益來保障投保人的利益呢?如果為了本地投保人利益,各地都要求保險公司從寬賠付,那保險公司的決策層、股東會願意在這些地方設立機構嗎?即使是沒有改制,保險公司仍是國有企業,那就有理由為了投保人的利益損害「全民」的利益嗎? 銀行也是如此,政府一方面鼓勵銀行加大對本地中小企業、新型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但在銀行貸款出現風險時,又以穩定本地經濟為出發點,不支持銀行依法保護自己的利益,出現訴訟難、執行難,銀行會願意在這樣的地方多投放貸款嗎? 縱觀目前全球公認的金融中心,無一不是法制健全,稅制簡明,信用環境良好的城市。如果各地政府不著手優化信用環境,不把打造信用之城作為支持金融業發展的重中之重,不把塑造公平的發展競爭環境作為核心工作,而只是把注意力放在優惠稅收、補貼政策的比拼上,發展金融業必然是事倍功半。
㈨ 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層級是什麼意思
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城市沖擊是什麼意思表示的地方發展自己的意思是,應該是你15級左右。
㈩ 中央企業上市,地方政府給予獎勵,企業領導分獎金是否違法
違法~獎金是給予你們集體的~屬於集體財產,領導沒有其所有權~!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