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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金融機構海外

發布時間:2021-07-02 11:53:21

1. 災難發生後,日本投資者和金融機構出售海外資產,將資金轉移到國內進行災後重建,日元急劇升值

一個是橫向比較的結果,一個是縱向比較的結果,二者都只是從某一個方面的分析,都不全面。

2. 金融機構海外業務包括哪些

外資商業銀行可分兩類: local in VS 沒有local in的銀行。簡單說就是是否在國內有獨立法人,有人民幣牌照可以做業務。
沒有local in的銀行在中國國內通常做的業務就是總部global banking業務的延續,local in的銀行業務可以分位Consumer Banking,Global Banking,Corporate Banking,Global Market。

打了很多,還是刪了。
做一個總結 - local in的外資銀行在國內基本上都是不賺錢的或者只賺很少,公司不賺錢,在員工身上的投入自然不會很多。現在所有的外資行都在裁人或者變相裁人。在RBS,ANZ把自己零售銀行的業務賣掉之後,可能還會有其他外資行考慮售賣自己在中國的業務。因為不賺錢呀!!

工作內容呢,很多職位只有外資行才有或者聽上去職位名稱是一樣的但做的內容不一樣的。外資行跳來跳去現在看來其實沒什麼意思了。
我們常說外資行有一大批職位的人真的廢了,他們出了外資行這個圈子根本找不到工作。但這個圈子又在一步步的縮小。

嗯。。。如果你是做FI,TB或者dealer,外資行還能做一做,其它位置不建議

3. 東京金融市場的東京金融市場詳細介紹

進入20世紀,日本經濟向壟斷資本主義發展,金融業走上了集中的道路。東京金融市場的規模隨著海外市場和對外貿易的迅速擴大而擴大。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的金融資本高度集中,完全置於軍國主義政府的統治之下,資金首先滿足侵略軍軍需產業的需要,使東京金融市場的發展受到很大影響,外匯市場的活動幾乎完全停頓。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的金融機構經過整頓,到50年代初期,東京金融市場恢復正常活動。50年代後期到70年代初期日本經濟高速發展,東京金融市場也成為世界重要的金融市場之一。
金融機構 大體可分為中央銀行、民間金融機構、政府金融機構和外國金融機構。①中央銀行。即日本銀行,是日本金融機構的核心(見日本銀行)。②民間金融機構。有13家城市銀行(包括1家外匯專業銀行)、64家地方銀行、3家長期信貸銀行、7家信託銀行、69家相互銀行以及信用金庫、信用組合、商工組合中央金庫、農( 林、漁 )業協同組合、農林中央金庫等等。此外還有21家人壽保險公司、22家財產保險公司和短期資金公司、住宅金融公司、消費信貸公司等。民間金融機構是整個金融機構的主體。③政府金融機構。有進行貸款業務的日本開發銀行、日本輸出入銀行和國民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住宅金融公庫等10家公庫。此外,還有吸收民間資金的郵局、資金運用部簡易保健年金等。政府金融機構的作用是從政策方面補充民間金融機構活動之不足。④外國銀行。在東京設立營業機構的有70多家。
特點 主要是:①間接金融佔主導地位。日本企業的外部資金主要是通過金融機構向資金供應者(個人和企業)籌措的,即個人和企業將多餘資金存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將它集中起來提供給企業,因此通常稱為間接金融。間接金融在金融市場上約佔60%。直接金融指個人和企業通過在證券市場購入證券(主要是股票),直接向企業投資,它在金融市場上所佔的比重還不到5%。
②企業對外部資金的依賴程度大。
③民間大銀行經常發生超貸現象。民間銀行特別是承擔對大企業提供資金的城市銀行,對企業的貸款經常超過自己籌集的資金。
④金融機構之間資金籌集和運用不均。城市銀行用於貸款和有價證券投資的資金超過所吸收的存款和以發行債券籌集的資金,而其他地區金融機構的貸款和有價證券投資的資金則少於籌集的資金。城市銀行的資金不足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過剩通過短期拆放、金融機構貸款和票據買賣市場進行調節。
東京短期資本市場 有短期拆放市場和票據買賣市場,這兩個市場是金融機構之間對每天營業活動中發生的臨時性資金不足和資金過剩進行調節的市場。還有可轉讓的定期存單市場和附帶條件的債券買賣市場。政府的短期證券國庫券在市場上雖有買賣,但尚未形成單獨的市場。
①短期拆放市場。創始於1945年,是日本歷史最長的短期資金市場。在市場上,城市銀行是經常的拆進者,其他金融機構是經常的放出者。交易種類有當天借進、當天償還,第一天借進、第二天償還(如果拆進者不主動償還,放出者也不催收,可無條件延期)以及7天期的交易等3種。交易時由短期資金公司充當經紀人。
②票據買賣市場。1971年創設。具體做法是由資金不足的金融機構開出票據,通過短期資金公司在金融機構之間買賣。交易期限為1~4個月。日本銀行也參加短期拆放和票據買賣市場,通過本身參加交易調節市場資金的過剩或不足。
③可轉讓的定期存單市場。創設於1979年,是企業和各種非金融機構都可以參加的市場。創設目的在於適應企業和各種團體運用大額剩餘資金的特點,促進利率自由化,擴大短期金融市場調節金融的機能。定期存單每筆金額在 5 億日元以上,期限3~6個月。
東京長期資本市場 包括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日本發行和流通的證券有股票和公債(包括國債、公社公團債、地方政府債)、公司債(包括事業債、金融債)。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又都是由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構成的。東京的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統稱證券市場)是規模僅次於紐約的世界第二大市場。
①股票市場。在東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的公司約1400家。東京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證券公司為83家。
②債券市場。由於債券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均不十分發達,新發行的債券在很大程度上靠金融機構認購,個人通過證券公司認購的比重較小。因此,本來應該反映長期資金供求的債券流通,在很大程度上受短期金融機構資金頭寸變化的影響,很難形成適當的價格
東京外匯市場 廣義包括外匯指定銀行與一般顧客間進行的外匯交易。通常僅指銀行同業間的交易市場。東京外匯銀行間交易市場的成員為外匯指定銀行、外匯經紀人和日本銀行。日本銀行作為大藏大臣(財政部長)的代理人參加市場,以政府外匯資金特別會計為後盾。視需要來干預市場交易,發揮調節作用,以防止匯價發生異常的大幅度波動,維持市場秩序。
東京美元短期拆放市場 1972年4月成立。在此之前,日本的外匯指定銀行間調節短期美元資金的過剩和不足,均在歐洲美元市場上辦理,東京美元短期拆放市場成立以後,基本上可以在國內市場上進行。美元短期拆放市場的成員和外匯市場相同。資金的流向是:城市銀行將從歐洲市場上籌集的美元資金和對外貿易中獲得的多餘美元資金在市場上放出,由為籌集外貿交易需要美元資金的中小銀行拆進。1980年末,交易余額為117億美元。 隨著日本經濟國際化的急速發展,金融市場的規模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

4. 日本國際協力機構和日本國際協力銀行是什麼關系

JBIC屬於政策性銀行,全額負責ODA中有償資金(即日元貸款)部分,其他形式的合作援助由日本國際協力機構等負責。
日本國際協力機構(日文:國際協力機構,英文:Japa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gency = JICA)成立於2003年10月1日(其前身是日本國際協力事業團,該事業團成立於1974年8月1日),是直屬日本外務省的政府機構。它以培養人才、無償協助發展中國家開發經濟及提高社會福利為目的實施國際合作,「攜手共創美好明天」為該機構的宗旨。中國事務所成立於1982年,是JICA在世界101個國家設置的事務所中較大的一個,以培養人才和支援中國的國家開發建設為事業的中心。
日本政府於1995年決定將日本輸出入銀行和日本海外協力基金合並。1999年10月1日,上述兩大日本政府海外援助機構正式合並,成立了:「日本國際協力銀行」。 成立日本國際協力銀行的目的是: 通過提供貸款和其它金融手段支持日本經濟和國際經濟的發展,促進日本的進出口業務和日本的海外經濟活動;穩定國際金融;促進發展中地區的社會發展和經濟穩定;不與商業金融機構競爭。

5. 海外金融業發達地區,如:歐美、日韓、新馬泰、港澳台等地,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是否由當地央行統一規定

海外金融業發達地區已經完成了利率市場化,也就是說利率的數量結構、期限結構和風險結構由交易主體自主決定,中央銀行調控基準利率來間接影響市場利率從而實現貨幣政策目標。

西方發達國家利率市場化首先是從英國、德國、法國等歐洲國家開始的,它們在20世紀70年代就已完成存貸款利率的市場化。繼而美國自1980年開始,分階段地取消對存款利率上限的限制,以1986年1月取消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上限為標志,美國實現了完全的利率市場化。隨後加拿大等國也先後取消了對利率的各種限制。日本自1984年以來,已逐步放寬了利率限制。目前,日本中央銀行對貸款、大額存款的利率限制已經基本不存在,對小額存款的利率限制也將在最近兩年內取消。
1.美國的利率市場化
美國的利率管制是從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危機開始的,並且是以法律條款的形式出現的。1933年5月,美國國會通過了《1933年銀行法》。該銀行法的第Q項條款(俗稱Q條款)規定:禁止會員銀行對活期存款支付利息,限制定期存款及儲蓄存款的利率上限。1935年存款利率限製法對Q條款進行了修訂,使其存款利率最高限不僅適用於聯邦會員銀行,而且還適用於非會員銀行的商業銀行;1966年其適用范圍又擴大到非銀行金融機構(雖然其存款利率上限高出商業銀行0.25%)。規定存款利率上限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各金融機構為爭奪存款,競相提高利率而導致吸收存款成本過高,使銀行貸款利率相應提高而影響經濟的發展,危及銀行的安全。這種管制利率的體制一直到60年代中期基本上沒有重大變化。從60年代後期開始,由於持續的通貨膨脹,使得金融市場利率不斷向上攀升,如60年代中期,國庫券的利率一直低於5%,而到1973-1974年達到7%,此後有一個時期甚至高達16%。市場利率的上升拉大了它和銀行存款利率的差距,而由於Q條款的存在,存款金融機構不能通過改變利率而增加吸收存款,終致「脫媒」現象的出現(美國在1966年、1969年、1973-1974年、1978-1979年曾多次發生大規模的「脫媒」危機),引發貨幣信用危機。為求生存與發展,在存款金融機構之間展開了激烈的競爭,出現了繞過金融管制的金融創新,如大額可轉讓存款單、回購協議等金融工具。新的金融工具往往具有利率高、流動性強等特點,使得商業銀行和非銀行存款金融機構從貨幣市場上吸引了大量資金。70年代,銀行和非銀行存款金融機構普遍使投資多樣化,努力適應市場利率不斷上升的壓力。這一切都給美國的利率管制帶來新的問題,要求放鬆利率管制的暗流已在涌動。
為應付這種變化,1970年6月,美國總統尼克松批准成立了「關於金融機構和金融管制總統委員會」(President's Commission On Financial Structure and Regulation),任命亨特(Read O.Hunt)任該委員會主席。該委員會於1971年12月,提出了著名的「亨特委員會報告」,其核心是強調金融機構的自由競爭能帶來資金最大效益的分配,主張放鬆管制,鼓勵金融業自由化。在利率市場化方面,該委員會提出,廢止對10萬美元以上的定期存款、CD等的利率上限,對於未滿10萬美元的上述存款由聯邦儲備委員會視經濟、金融狀況而決定是否規定利率上限,但在10年後也要廢止。1973年8月美國總統在提交給國會的《關於金融制度改革的咨文》中指出,存款利率上限的規定明顯有害於存款人和存款機構。由於存款利率上限大大低於市場利率,因而使那些依賴於存款金融機構的小儲戶享受不到市場高利率的好處,反過來卻要蒙受高通貨膨脹的損失;對於存款金融機構來說,由於存款來源減少,對中小企業可提供的資金也就急劇下降。另一方面,存款金融機構為爭取儲戶而不得不利用一些手段來彌補利率上限帶來的劣勢,如提供免費服務和贈送禮品等,這樣勢必提高了存款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在此後的們973年金融機構法》中又提出:在5年半的時期內分階段廢除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的利率上限。在1976年2月,美國眾議院草擬的《1976年金融改革法案》中又重申了這一政策主張:在5年期限內,分階段廢除Q條款。
80年代,們980年銀行法》獲得通過。它被認為是美國半個世紀以來最主要的銀行立法。該法規定,自 1980年3月31日 起,分 6年逐步取消對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利率的最高限(即取消Q條款)。為此專門成立一個存款機構放鬆管制委員會,負責制定存款利率的最高限,使其逐步放鬆直至最後取消。1982年,存款機構放鬆管制委員會做出兩項重大決定:①自 1982年2月14日 起,准許存款機構提供一種既無利率上限,又允許存戶每月簽發 3張支票和進行3次自動轉賬的貨幣市場賬戶。②允許存款機構自 1983年1月15日 起,對個人開立一種可無限制簽發支票的超級可轉讓支付命令。這種賬戶像可轉讓支付命令一樣,可當作交易媒介,但沒有利率最高限。
取消利率限制也帶來了一些副作用。在美國取消利率限制是加速商業銀行倒閉的催化劑。自70年代末聯邦政府取消利率限制以來,商業銀行自由競爭,長期以來利率居高不下。在高利率的吸引下,許多本來並無信貸業務的保險公司、證券經紀公司等金融機構紛紛向有關企業提供貸款,不僅使原來在政府保護下的小金融機構越來越受到來自大金融機構的威脅,而且大的金融機構也受到了來自非金融機構的威脅。另外,一些商業銀行深深捲入了盛行於美國的兼並風潮。許多公司為兼並其他公司不惜大舉借債,一旦被兼並的行業出現經濟衰退,這些債台高築的公司也把發放貸款的銀行一同拖垮。
2.英國的利率市場化
在凱恩斯的故鄉——英國,利率的政策性作用受到重視。英國在政策取向上選擇了低利率水平,以減輕國債付息的負擔。在利率的管理上,英國沒有具體條款管制利率,各清算銀行實行卡特爾制度——協定利率制,即根據英格蘭銀行的利率來確定商業銀行的存貸款利率,這事實上是用中央銀行的利率限制商業銀行的利率水平,是一種間接的利率管制。英國的利率管理可以稱之為「基準利率指導制」,其主要工具是再貼現率,再貼現率對商業銀行的利率具有極強的約束力。
由於英國採取低利率政策,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存款逃離清算銀行、存款量不斷下降、中央銀行調控能力減弱的問題。為轉變這種情況,英國金融當局不得不連續提高再貼現率。1971年英格蘭銀行公布了《競爭和信貸控製法案》,全面取消了清算銀行的卡特爾制度,商業銀行利率不再與英格蘭銀行貼現率相聯系,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變動利率;允許清算銀行直接參加銀行間存貸市場,使銀行之間可以進行短期資金融通;允許清算銀行進入CD市場等。由此邁開了金融自由化和利率市場化的步伐。1972年10月,英格蘭銀行取消貼現率,改為「最低貸款利率」,即英格蘭銀行在貨幣市場上作為「最後貸款人」所用的利率。最低貸款利率,每月公布一次,但不作為其他利率變動的依據,然而它對短期利率會產生決定性的影響,並與國庫券每周投標所形成的平均利率相聯系。銀行間協定利率取消後,清算銀行又推出基礎貸款利率作為共同標准,並與英格蘭銀行的最低貸款利率掛鉤。1981年8月,英國又宣布取消公布最低貸款利率的作法。這樣,英國的商業銀行不再根據官方最低利率來調整存貸利率,而主要依據市場資金供求關系進行自由調整,基礎貸款利率開始與市場利率相聯系,平均每月變動一次。但英格蘭銀行保留必要時干預的權力,即對利率提出建議並規定銀行利率,仍控制著市場利率變動。英國的利率市場化後,金融業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一是金融工具增多,如推出了可轉讓存款單等。二是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增強,加強了利率的競爭。三是金融體系的不穩定性加強。高利率,加上世界經濟的不景氣,如石油沖擊等,這一切使得許多中小金融機構經營危機不斷發生。
3.德國的利率市場化
德國的利率管制始於1932年,由這一年開始,德意志帝國銀行規定存貸款利率的上限。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情況開始變化。1953年聯邦政府頒布《資本交易法》,取消了債券市場的利率限制,從而開始沖擊銀行存貸款利率的限制;進入60年代後,一方面,由於西方各工業國先後取消了外匯管制,國際資本流動日益頻繁,德國資金為尋求高利率而轉向歐洲貨幣市場;另一方面,由於債券市場無利率限制而高於銀行利率,也使銀行存款流向債券市場。於是,各銀行為防止存款外流,競相設法繞開利率管制,以提供優惠條件來爭取存款,從而形成了事實上的高利率。在這樣的金融環境下,要求取消利率管制、實行利率市場化的呼聲日漸強烈。終於在1962年2月,聯邦政府根據新產生的《信用制度法》調整了利率限制對象,邁出了利率市場化的第一步。1966年7月,對超過100萬馬克、期限在3個半月以上的大宗存款取消利率限制。1976年2月,聯邦政府提出廢除利率限制的議案,經聯邦銀行同意,於同年4月,全面放鬆利率管制,至此結束了利率管制的年代。德國利率市場化後,定期貸款利率與市場利率相聯系,變動比較頻繁,基本反映了市場利率的變化,儲蓄存款利率相對比較穩定。
4.法國的利率市場化
法國的利率管制始於1941年納粹佔領時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為恢復國家經濟,法國採取了信貸管制政策,其中,由國家信貸委員會規定銀行貸款的最低限和存款的最高限。60年代後期,法國開始了以利率市場化為主要特徵的金融改革,逐步放開存款利率,以增強銀行吸收資金的能力。1965年4月,取消6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率的上限;1967年7月,取消25萬法郎以上或者超過2年的存款利率限制;1969年、1976年和1979年又三次對存款利率的限製作了修改。到70年代末,只對6個月以內,或1年以內、50萬法郎以下的定期存款利率規定上限。1984年12月開始,允許銀行發行自由利率的大額存款單(CD),進一步推動了利率的市場化。
5.日本的利率市場化
日本對利率的管制始於1947年。是年日本制定了《臨時利率調整法》,該法案規定政府有權決定全國銀行的存貸款利率最高限,由日本銀行制定,大藏省負責公布。制定該法案的目的是為了對付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初期的經濟恐慌,防止利率飛漲。此後,為了支持經濟發展,日本政府一直採取人為的低利率政策,利率管制也是為了保證低利率政策的實行。
根據《臨時利率調整法》,日本銀行按照需要,調整存款利率的最高限,各金融機構必須遵守,不得違背。同時,還對不同存款方式實行分檔次的指導利率。對短期貸款利率也規定最高限度,金融債券的利率由發行債券的銀行自定,但必須上報大藏省和日本銀行同意後方可執行。國債利率由大藏省決定,公司債券利率向國債利率看齊。除證券二級市場的利率外,其餘的利率都是被限制的。
70年代後期,日本開始了利率市場化的改革,突破口是證券利率的市場化。在利率管制時期,證券二級市場的利率也是自由定價的。這就造成證券利率高於銀行存款利率,資金流向證券市場,使銀行的資金來源減少,同時企業對銀行貸款的需求減少。這兩方面的作用,使得銀行不得不降低貸款利率,致使存貸款利差不斷縮小,致使銀行收益下降,經營困難。於是,1977年日本政府允許國債上市流通,並於第二年採用招標發行國債的方式,推行中長期利率市場化。1978年6月以後,日本銀行逐步取消了對銀行間的資金市場(包括短期拆借市場、票據市場、外匯市場)的利率控制,使銀行之間的資金往來不再受利率上限的制約。1979年日本開放了銀行大額可轉讓存單(CD)市場利率,開始了短期利率市場化。此後,日本利率的變化更加頻繁了。1984年5月,日本政府發表了《金融市場化和日元國際化的現狀及展望》,其中對利率市場化做出了安排,計劃到1987年最終取消對可轉讓大額定期存單、超大額定期存單和浮動利率存款的利率限制,完全實現市場化;在此之後再逐步取消小額存款的利率限制。這標志著日本的存貸款利率也開始向市場化發展。但是「這個過程並不是完全自由化——它僅僅表示略微有些彈性」。1991年定期存款利率市場化基本完成,1994年10月,日本完全實現利率市場化。

6. 好的海外金融機構有哪些

就我所知,中國伊斯蘭金融俱樂部就不錯,擁有中國及中東地區各業專家,為各行客戶提供中東發展策略和業績增長的專業咨詢與解決方案。

7. 什麼是海外金融牌照,有哪些分類

金融牌照的正式名稱是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回在我國需要審批的金答融牌照主要包括銀行、保險、信託、券商、金融租賃、期貨、基金、基金子公司、基金銷售、第三方支付牌照、小額貸款、典當12種。
用途:凡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必須先取得與之對應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8. 詢問:日本在華的金融機構有哪些

機構名稱 國家(地區) 在華機構 成立日期 機構性質 在華聯絡方式 負責人
電 話 地 址 傳 真
日本銀行 日本 日本銀行上海代表處 1/31/1996 代表處 (021)

9. 日本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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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你一點介紹,

日本金融體系由中央銀行、民間金融機構,政府政策性金融機構等組成,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領導,民間金融機構為主體,政府政策性金融機構為補充的模式。
中央銀行是日本銀行,它建立於1882年10月,1942年2月進行了改組。該行資本金為1億日元,政府持有55%,民間持有45%,民間持股者只享有分紅資格,而無對該行的經營管理權。日本銀行的政策委員會是該行的決策機構。它由總裁、大藏省代表、企劃廳代表、城市銀行及工商、農業界代表等7人組成。其任務是根據國民經濟的要求,調節日本銀行的業務,調節通貨,調節信用以及實施金融政策,如制訂官定利率、從事公開市場業務,調整存款准備率等等。該行行政機構為理事會,由總裁、副總裁、理事、參事等組成,按照政策委員會決定的政策執行一般具體業務。盡管法律規定了政府對日本銀行有很大的干預權力,如對該行的一般業務命令權、監督命令權、官員解僱任命權等,但政府實際上並未實行過這些權力。日本銀行基本上是獨立地實施金融政策,具有較大的獨立性。其政策手段主要有官定貼現率、公開市場業務、准備金率、窗口指導等。
民間金融機構有普通銀行(城市銀行和地方銀行)、外匯專業銀行、長期信用銀行、信託銀行以及相互銀行、信用金庫、信用協同組合;商工組合中央金庫、農林中央金庫以及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
普通銀行相當於英美的商業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體,城市銀行有13家(包括專營外匯的東京銀行),它們面向全國,提供存款、放款、票據貼現、匯兌等業務服務。
長期信用銀行和信託銀行構成日本長期金融機構,前者有3家,主要業務為發行金融債券,籌集長期資金,提供長期產業資產貸款;後者有7家,辦理各種信託業務,同時還吸收儲蓄存款。
相互銀行、信用金庫、信用組合、商工組合中央金庫、勞動金庫構成中小企業金融機構,主要向中小企業開展一般金融業務。
農林中央金庫、農業協同組合、漁業協同組合構成農林漁業金融機構。 日本民間農林漁業金融機構以合作形式為主體,並得到政府的保護與幫助,分為農業、漁業、林業三個系統,每個系統均有三級組織,單位協同組合為基層組織,協同組合為中層組織,農林中央金庫為最高層的中央機構。
此外,民間金融機構還包括保險公司、證券公司、融資公司,以及互助機構等非存款性金融機構。
政府金融機構包括郵政儲蓄、資金運用部、政府銀行和公庫、海外經濟合作基金以及政府有關融資事業團。郵政儲蓄補充吸收國民閑置資金,提供給資金運用部,政府將郵政儲蓄資金連同發行國債收入和簡易保險資金以及財政特別會計資金,通過政府金融機構(主要是二行九庫)向民間企業提供長期低利貸款。從事「財政投融資」活動。在日本,政策性金融活動都是由政府金融機構,其中主要是「二行九庫」來從事的。1985年底「二行九庫」貸款額655497億日元,占貸款總額的9.9%。
日本金融體系堅持專業分工主義的原則,實行專業分工的銀行制度。日本金融體系特點在於金融機構實行嚴格的業務領域限制,也就是說,不同類型金融機構承擔不同性質的金融業務,它們之間不能相互交叉,呈現出業務分離狀況。(1)直接金融與間接金融分離。間接金融一直佔有較大優勢,承擔間接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主要有普通銀行、相互銀行、信用金庫、長期信用銀行、信託銀行等。這些機構原則上不得兼營證券業務,證券業務等直接金融業則由專門的證券公司來經營。(2)長期金融業務與短期金融業務相分離。作為長期金融機構的長期信用銀行和信託銀行經營長期金融業務。普通銀行以及其他銀行經營短期金融,這種分離不是由法令強制實施的,銀行法令並末規定普通銀行的資金運用期限,而是由設立長期信用機構專司長期金融業務和通過大藏省的行政指導,對普通銀行吸收定期存款最長年限只允許為2年,而在客觀上限制了其經營長期金融業務的能力來實現的。(3)銀行業務與非銀行業務相分離。即普通銀行不得從事信託業務,而由信託銀行和從事兼營業務的普通銀行的信託部門來辦理信託業務。(4)商業性金融業務與政策性金融業務分離和機構分立。商業性金融機構如普通銀行是以盈利為目的,利潤率為導向,從事商業性金融業務;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以貫徹政府政策為目的,促進宏觀經濟均衡增長為導向,從事政策性金融活動。二者機構上、業務上分離,但又有一定的配合和協調。由於民間資本在運用上的客觀局限性不能自覺地從事政策性金融活動,因而,只能
由政府以政府資本來創設專門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來自覺地承擔這一活動。

10. 有誰清楚日本金融體系,謝謝

2008年9月以來,源自華爾街的國際金融危機給日本經濟以重創。在很短時間內,各項主要經濟指標迅速出現戰後少有的急劇下滑,2008年財年GDP增長率下降3.5%,出現戰後最嚴重的衰退。但經過大半年時間的艱苦努力,從2009年5月起,日本經濟的主要指標逐漸回暖,6月政府正式宣布「觸底」。日本經濟何時復甦?後金融危機走向如何?對世界經濟以及中日經貿關系將產生很大影響。

一、日本未發生金融危機,而是發生了經濟危機

國際金融危機對日本金融機構的直接打擊有限,但對實體經濟打擊沉重。2008年第4季度實際GDP增長率驟降14.4%,創下戰後以來的新低。2009年第1季度又降為14.2%。不僅如此,其他主要經濟指標均開始出現雪崩式下滑。美歐市場的萎縮導致日本出口迅速下降,2008年度出口同比減少16.4%,貿易順差下降了90%。2009年第1季度,出口下降26%。此前日本之所以從長達10幾年的長期蕭條中掙脫出來,主要是由出口擴大帶動的。突如其來的國際金融危機對日本整個出口企業沉重一擊,而汽車企業首當其沖,受害最重。出口產業受挫,引起工礦業生產迅速下降、設備投資下滑、企業經營惡化,而生產的減少以及企業效益的下降又引起就業形勢的惡化,經濟危機的特徵十分明顯。這說明在日本並未發生金融危機,而是發生了經濟危機。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經濟急劇下滑,且比震源地的美國以及其他歐洲主要發達國家更嚴重,其主要原因在於,日本經濟是在舊傷尚未痊癒的情況下,進入新一輪的周期性衰退,再加上國際金融危機的重創,因此表現出比美國和歐洲主要發達國家更嚴重的症狀。

面對突如其來的金融危機,日本政府在2008年8月、10月和12月先後採取了「緊急綜合對策」、「生活對策」和「緊急經濟對策」措施,被稱為「三級火箭助推」。三次政策措施共投入財政資金12.4萬億日元,相當GDP的1.9%,預計將帶動75萬億規模的事業投資。

三次經濟對策主要包括支付定額消費補貼金(2萬億日元)、下調高速公路收費、改善就業政策、住宅減稅、實施醫療、看護、社會福利政策等措施。同時,為了加強金融系統的穩定,出台了中小企業的融資對策(擔保規模擴大到30萬億日元)、增加政府對金融機構的公共注資(12萬億日元)、成立銀行等金融機構持有股票回購機構等。

在貨幣政策方面,日本銀行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向短期金融市場大量供給資金,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向金融市場提供美元流動性,兩次下調無擔保隔夜拆借利率的誘導目標,2008年10月從0.5%下調至0.3%,12月從0.3%下調至0.1%。2008年12月,又實施購入長期國債、購買一般企業商業票據(CP)等特別措施。直到2009年6月,日本銀行一直維持0.1%的低利率不變,繼續增加貨幣的流動性。

鑒於2008年第四季度以來經濟惡化速度加快,日本政府又於2009年4月決定出台新的「追加經濟對策」,追加額高達15.4萬億日元,相當於GDP的3%,這是近年來最大規模的財政投資,預計帶動56萬億日元的事業規模。據預測,此舉將推升2009財年GDP增長率2個百分點。

上述一系列擴張性財政金融政策已初見成效。2009年5月份以來,日本一些主要經濟指標開始出現若干回暖跡象,節能汽車減稅及綠色補貼、定額消費補貼金等對策已產生效果。據預測,如果不實施經濟對策,2009年度實際GDP將為超過-5%的負增長,而實施經濟對策後,將維持在-3%左右。

二、後金融危機時期日本經濟走勢

盡管本次國際金融危機對日本實體經濟造成嚴重沖擊,但對其金融體系和社會結構並未造成太大影響,企業核心競爭力和國家實力並未出現實質性變化。正因為如此,日本的經濟危機呈現出「來得快,走得也快」的特徵。2009年5-7月份,日本銀行與政府與雙雙連續三個月對經濟運行做出上行判斷。日本銀行在6月份「金融經濟月報」中指出:日本經濟持續改善。7月的「月報」進一步指出;經濟逐漸好轉。內閣府在6月份「月例經濟報告」中時隔7個月首次取消了「惡化」二字,認為經濟已出現部分改善,雖然不能說復甦,但也已觸底。7月份的「月例經濟報告」又進一步認為,盡管形勢依然嚴峻,但經濟已全面改善。在發達國家中日本第一個宣布「觸底」。這意味著日本經濟已從危機階段進入後金融危機的療傷階段。為了判斷未來經濟走勢,還應分析一下日本面臨的有利條件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日本經濟實力雄厚,特別是國內金融系統仍然穩定,不良債權早已處理完畢,經濟基本層面尚好。另外,日本對金融創新和發展金融衍生工具一直持慎重態度,政府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遠比美國嚴格,這也是日本金融系統在這場國際金融危機中免遭重大直接損失的主要原因。再者,日本剛剛經歷長期蕭條,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與教訓,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事實上,目前美國所採取的擴大公共投資、零利率政策和寬松貨幣政策也都借鑒了日本的經驗。

(2)周期性衰退接近尾聲。從戰後日本出現的13次景氣循環來看,衰退期平均為17個月。第14次景氣循環從2007年11月開始進入衰退期,到2009年7月達20個月,經過長期調整,新一輪經濟周期即將來臨,加之前兩個季度跌幅較大,第二季度止跌反彈情在理中。

(3)庫貨減少,生產可望回暖。自去年秋季以來,出口銳減,企業減產,大量積壓的庫貨開始減少,到2009年3月庫貨已接近正常水平。加之美國市場出現回暖兆頭,最大貿易夥伴的中國經濟保持相對高速增長,3-5月份,出口連續保持降幅縮小態勢,工礦業生產指數也分別出現1.6%、2.3%和5.7%,連續3個月正增長,企業信心指數得到提振。

(4)政府的緊急對策將逐漸顯露效果。如前所述,面對國際市場惡化和日元升值,日本政府自2008年秋季以來先後出台了四次緊急經濟對策,累計財政支出規模超過GDP的5%。發放到每位居民手中的定額消費補貼金和2008年財年補充預算以及提前執行的2009年度公共投資等均在第二季度產生效果,支撐經濟回暖。央行及時下調利率,向短期金融市場提供大量資金,還採取回購長期國債、回購民間企業發行的CP等非傳統金融手段,企業融資環境已明顯趨好。

(5)國際經濟環境的若干有利變化。面對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機,國際社會頻頻出手,採取協調行動,這些對策可能在2011年上半年顯露效果,全球經濟可望逐漸回暖。另外,國際油價、糧價的大幅度降價對嚴重依賴進口的日本經濟利好,會使企業生產成本降低、交易條件改善,但前一時期這種利好為金融危機的強烈沖擊波所淹沒,經濟觸底後,這一利好就會逐漸顯現。

2.不利因素

(1)設備投資短時期內難以恢復。據內閣府的最新調查,反映半年後設備投資增長的機械設備(除船舶、電力外)訂貨金額出現連續四個季度大幅度下滑,這意味著半年乃至一年後的設備投資仍將持續下跌。據內閣府預測,2009年度設備投資將為-15.9%的大幅度下降。設備投資約占日本GDP的15%,設備投資從需求和供給兩方面對經濟發展產生重要作用,設備投資大幅下降,首先將嚴重影響內需的擴大。

(2)失業狀況繼續惡化。受金融危機的影響,到2009年3月底已有10幾萬「派遣臨時工」失去工作崗位,正式員工也岌岌可危。從失業率來看,2008年1月僅為3.8%,2009年1月上升為4.1%,5月又攀升至5.2%。同月有效求人倍率(有效求人數/有效求職數)下降至0.44,為戰後最低點,失業人口總數高達347萬人。估計未來一段時間,失業率還將上升。嚴重的失業問題已開始演變為社會問題。

(3)個人消費增長困難。個人消費占日本GDP的56%,對自律性經濟復甦影響巨大。消費疲軟是日本經濟陷入蕭條的重要特徵之一,在20世紀90年代個人消費基本處於停滯或負增長狀態。2002年3月以來的69個長期景氣過程中,由於收入未能增加,個人消費也基本處於微升和停滯狀態。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不僅收入沒有增加,反而出現大量失業人口,壓迫社會總收入上升,其結果導致個人消費更加疲軟。

(4)財政狀況日趨惡化。如前所述,到2008年度末,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長期債務余額達860多萬億日元,與GDP之比接近180%。前一個時期,由於政府嚴格控制國債發行額,財政狀況曾出現過好轉跡象,但突遭金融危機襲擊,不得不再次採取凱恩斯主義手法,擴大發行國債,使財政再陷深淵。倘若危機長久持續,能否籌措到「第五次經濟對策」資金似乎都很困難。

(5)政局將持續動盪。日本最晚將在2009年8月30日舉行眾院選舉。據媒體預測,在野的民主黨獲勝可能性較大,但即便民主黨掌握掌權,也難以保證政局的長期穩定。政局的動盪難以保證經濟政策的連續性,不利於緊急經濟對策的推行。

3.近期走勢

由於外日本需依存度較高,只要美國經濟不復甦,世界經濟不復甦,日本率先實現明顯的V字型復甦很難想像,但出現U型復甦的可能性較大。日本這次經濟衰退,出口下降、生產減少、設備投資驟減、就業形勢惡化以及個人消費減少等蕭條特徵在很短的時間內幾乎同時出現。來勢兇猛,觸底也很快,但恢復到危機前的水平,並繼續走向復甦,尚需時日,由於美國經濟、世界經濟尚未恢復以及經濟下滑慣性等因素的影響,2009年度日本經濟仍將是-3.3%左右的衰退。

最近世界經濟出現若干復甦的端倪,在強有力的擴張性財政金融政策刺激下,估計日本經濟在第二季度有可能出現正增長,在繼續持續一段正增長後,到2011年第二季度前後,隨著經濟對策效果的減弱或消失,設備投資和個人消費等民需又難以跟進,因此可能再次出短期波動,亦即出現雙底的W型變化。倘若2011年下半年以後美國經濟和世界經濟出現復甦,日本經濟也將隨之復甦,2011年度可能轉為1%左右的正增長。

4.中期走勢

這里的中期是指未來5年左右的期間,亦即後金融危機時期。這一階段是對金融危機後遺症進行處理、療傷的階段。由於設備投資低迷、失業壓力還在增大、個人消費持續疲軟、財政困難以及外需環境不穩定等不利條件的存在,日本經濟在後金融危機時期很難出現較高增長。

日本財政咨詢會議把近中期經濟發展劃分為3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危急階段」,大體在2009年。這一階段的對策是:為了切斷金融危機和實體經濟惡化的連鎖,要強化內需的支撐作用,提前實施公共投資計劃項目,擴大就業。目前這一階段的目標已基本實現。第二階段為「觸底階段」,大約在2011年前後。在這一階段為了使景氣不再下跌,應當加強空港、港口等基礎設施建設,以保持經濟的穩定增長;第三階段為「恢復和增長階段」,大約在2011年以後。

雖然日本經濟在2008年出現了大衰退,但由於日元升值,按美元計算的實際GDP反而比上年出現大幅度上升(從4.3萬億美元上升至4.9萬億美元),繼續保持世界第二位的經濟規模,而且世界金融大國、債券大國的地位也未發生變化。盡管面臨各種挑戰,但日本經濟實力猶在,資金雄厚、企業創新能力旺盛,具備經濟再生的基礎條件。因此陷入類似90年代的長期蕭條的可能性不大。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有望成為下一個經濟增長點的綠色經濟、節能環保領域,日本具有壓倒優勢,占據著制高點,加之支持力度又在加大,今後有望進一步成長。財政困難、社會保障問題以及少子老齡化問題屬於長期和超長期結構性問題,對近中期日本經濟的影響有限。

綜合各種不利與有利因素,筆者對後金融危機時期的日本經濟走勢持謹慎樂觀預測,2011年以後,日本將會逐步告別凱恩斯主義政策,而重新走向財政結構改革之路,做好後危機收口工作。目前日本有關方面明確表示,2011年度的財政預算規模將小於上年度,國債發行額度也將會相應縮小。倘若經濟能夠順利復甦,日本將在2011年以後逐漸提高消費稅,並擇機再次解除零利率,使金融政策回歸常態。在美國經濟、世界經濟回暖的大前提下,後金融危機時期,日本可望保持與潛在經濟增長率相應的1%-1.5%左右的穩定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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