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公安局多方調查取證核實金融公司逾期欠款確有此事,惡意逃避欠款,拒絕協商,證據確鑿。現我所將於20
欠條自己不要拿出來,找個律師,先找到你在這個工地幹活的證據,確定你與工地的勞動關系。確定欠你工資的主體是勞務分包單位與項目部。之後去勞動局,說你沒拿到工資。然後勞動局會找項目部與勞務分包單位核實,會讓他們提交給員工發放工資的證據,還會要查你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拿不出勞動合同,你可以拿雙份工資的。自己手頭的證據不要隨便出示,把它交給律師,盡量讓對方拿出證據,這樣能確定你們之間的勞動關系並且把問題暴露出來,對你有利。
2. 我在一個財務公司借了錢,結果這公司被公安部門查封了,公安部門要我去公安局配合調查,請問我去嗎
如果公安部門讓你去公安局配合調查的話,你是沒有選擇的,你是必須要去的。我問他們借了錢,你也並沒有犯法呀,你有什麼好怕的呢?最多就是搭上點時間。所以你還是必須得去。
3. 您好!現在有一家P2P的金融公司合利在線,公司的所有員工被警察帶走拘留了有一個星期了還沒有放出來,
那應該公司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普通員工也有涉及。
4. 金融公司已經立案,法人沒有抓捕歸案,公司員工被抓進了看守所,多久能出來
被刑事拘留之後,多久能釋放,要根據當事人涉案的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案件不大、並且員工參與違法犯罪行為的情節不惡劣,公安機關調查清楚、作了筆錄之後不久即可能釋放。如果涉案的情節嚴重,則公安機關不一定會釋放,會被羈押到法院審理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刑法》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4)金融公司配合公安調查1個月擴展閱讀:
金融公司非法集資的量刑標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0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50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
5. 本地公安局打電話給我說我涉嫌一起金融案件,讓我配合調查,最後把電話轉給了上
一般不會公安局來電,當心有詐
6. 錢投入了金融公司託管現在到期了,金融公司被公安機關查封了怎麼才能把本金要回來
當然是配合公安機關調查追回自己的損失了。
7. 金融理財公司出事後,是不是這段時間原本的老闆領導要配合調查,等於不工作了,也沒收入了
你好,金融理財公司老闆領導配合調查,不影響已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尤其是投資進行中的項目履行,所以不會沒有收入,只是影響新項目的履行進度。
8. 參與網路賭博,銀行卡被江西南昌警方凍結,收到公安告知書,叫一個月內去協助調查,逾期未協助調查的,
全面禁止網路賭博,境內合法賭場不得參與網路賭博,對違規者依法處理。去警察局澄清。訊問犯罪嫌疑人,嚴禁刑訊逼供,也不準誘供、騙供、指名問供。對於實行刑訊逼供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權提出控告;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銀行賬號被作為物證扣押了。留置權的概念、意義和留置權的書證。扣押物證、書證,是指偵查機關依法強行扣留、凍結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文件、財物的偵查行為。
對扣押的物品、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發現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內解除扣押、凍結,退還原主或者原郵電機關。
(8)金融公司配合公安調查1個月擴展閱讀:
據美國中文網報道,FBI2015年7月在美國賭城拉斯維加斯的凱撒賭場破獲一個涉及賭金超過1300萬美元的非法網路賭博集團,並逮捕8名來自中國大陸,香港以及馬來西亞的華裔,其中三人10日在拉斯維加斯聯邦法院承認參與非法網路賭博,他們已被勒令出境。
物證或書證的扣押通常在審訊或搜查期間進行。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在勘驗、搜查中發現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物品、文件,應當收繳;與案件無關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9. 朋友是金融子公司負責人 上面涉嫌詐騙 他不知情 現在配合調查被拘留十多天了為什麼手機一直能打通
哦,現在如果是金融詐騙的話,被拘留十多天的屬於都是很穩很短的。我現在屬於配合調查期間手機打不通是很正常的事情。哦,問題是如果你朋友真的不知道的話,在金融調查這個方面也需要一個時間持續段,而且你朋友屬於是一個子公司的負責人,而且涉及到具體的業務操作的話,那需要更長的時間。
10. 公安局打電話讓去配合調查公司非法集資,可你在法院申請了訴訟應該怎麼辦
公安局辦理案件,公民有配合的義務,接到電話應盡快去公安局接受詢問。如果與法院的訴訟有沖突,可向公安機關說清楚,另行安排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