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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跨市場理財業務

發布時間:2021-07-04 00:54:49

⑴ 銀行理財業務的詳細介紹和分類

一、資產業務
資產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收入來源。
貸款(放款)業務--商業銀行最主要的資產業務
1、信用貸款:
信用貸款,指單憑借款人的信譽,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貸款,是一種資本貸款。
(1) 普通借款限額:
企業與銀行訂立一種非正式協議,以確定一個貸款,在限額內,企業可隨時得到銀行的貸款支持,限額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90天。普通貸款限額內的貸款,利率是浮動的,與銀行的優惠利率掛鉤。
(2) 透支貸款:
銀行通過允許客戶在其帳戶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戶提供貸款。提供這種便利被視為銀行對客戶所承擔的合同之外的「附加義務」。
(3) 備用貸款承諾:
備用貸款承諾,是一種比較正式和具有法律約束的協議。銀行與企業簽訂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銀行承諾在指定期限和限額內向企業提供相應貸款,企業要為銀行的承諾提供費用。
(4) 消費者貸款:
消費者貸款是對消費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其他費用的貸款,商業銀行向客戶提供這種貸款時,要進行多方面的審查。
(5) 票據貼現貸款:
票據貼現貸款,是顧客將未到期的票據提交銀行,由銀行扣除自貼現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現款。

2、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有以下幾種類型:
(1)存貨貸款:存貨貸款也稱商品貸款,是一種以企業的存貸或商品作為抵押品的短期貸款。
(2)客帳貸款:銀行發放的以應收帳款作為抵押的短期貸款,稱為「客帳貸款」。這種貸款一般都為一種持續性的信貸協定。
(3)證券貸款:銀行發放的企業借款,除以應收款和存貨作為抵押外,也有不少是用各種證券特別是公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作押的。這類貸款稱為「證券貸款」。
(4)不動產抵押貸款:通常是指以房地產或企業設備抵押品的貸款。

3、保證書擔保貸款:
保證書擔保貸款,是指由經第三者出具保證書擔保的貸款。保證書是保證為借款人作貸款擔保,與銀行的契約性文件,其中規定了銀行和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銀行只要取得經保證人簽字的銀行擬定的標准格式保證書,即可向借款人發放貸款。所以,保證書是銀行可以接受的最簡單的擔保形式。

4、貸款證券化:
貸款證券化是指商業銀行通過一定程序將貸款轉化為證券發行的總理資過程。具體做法是:商業銀行將所持有的各種流動性較差的貸款,組合成若干個資產庫(Assets Pool), 出售給專業性的融資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再由融資公司以這些資產庫為擔保,發行資產抵押證券。這種資產抵押證券同樣可以通過證券發行市場發行或私募的方式推銷給投資者。出售證券所收回的資金則可做為商業銀行新的資金來源再用於發放其它貸款。

銀行投資業務分類介紹
商業銀行的投資業務是指銀行購買有價證券的活動。投資是商業銀行一項重要的資產業務,是銀行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
商業銀行的投資業務,按照對象的不同,可分為國內證券投資和國際證券投資。國內證券投資大體可分為三種類型,即政府證券投資、地方政府證券投資和公司證券投資。
國家政府發行的證券,按照銷售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叫作公開銷售的證券,一種叫作不公開銷售的證券。
商業銀行購買的政府證券,包括國庫券、中期債券和長期債券三種。
1)國庫券:國庫券是政府短期債券,期限在一年以下。
2)中長期債券:中長期債券是國家為了基建投資的資金需要而發行的一種債券,其利率一般較高,期限也較長,是商業銀行較好的投資對象。

二、負債業務
負債是銀行由於授信而承擔的將以資產或資本償付的能以貨幣計量的債務。存款、派生存款是銀行的主要負債,約占資金來源的80%以上,另外聯行存款、同業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項或發行債券等,也構成銀行的負債。
1、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是相對於定期存款而言的,是不需預先通知可隨時提取或支付的存款。
活期存款構成了商業銀行的重要資金來源,也是商業銀行創造信用的重要條件。但成本較高。商業銀行只向客戶免費或低費提供服務,一般不支付或較少支付利息。
2.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是相對於活期存款而言的,是一種由存戶預先約定期限的存款。定期存款占銀行存款比重較高。因為定期存款固定而且比較長,從而為商業銀行提供了穩定的資金來源,對商業銀行長期貸款與投資具有重要意義。
3、儲蓄存款:
儲蓄存款是個人為積蓄貨幣和取得利息收入而開立的存款帳戶,儲蓄存款又分為活期和定期。
儲蓄存款的活期存款,或者稱為活期儲蓄存款,存取無一定期期限,只憑存摺便可提現。存摺一般不能轉讓流通,存戶不能透支款項。
4. 可轉讓定期存單(CDs):
可轉讓定期存單存款是定期存款的一種主要形式,但與前述定期存款又有所區別。可轉讓存單存款的明顯特點是:存單面額固定,不記姓名,利率有固定也有浮動,存期為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2個月不等。存單能夠流通轉讓,以能夠滿足流動性和盈利性的雙重要求。
5、可轉讓支付命令存款帳戶:
它實際上是一種不使用支票的支票帳戶。它以支付命令書取代了支票。通過此帳戶,商業銀行既可以提供支付上的便利,又可以支付利息,從而吸引儲戶,擴大存款。
開立這種存款帳戶,存戶可以隨時開出支付命令書,或直接提現,或直接向第三者支付,其存款余額可取得利息收入。由此滿足了支付上的便利要求,同時也滿足了收益上的要求。
6、自動轉帳服務存款帳戶:
這一帳戶與可轉讓支付命令存款帳戶類似,是在電話轉帳服務基礎上發展而來。發展到自動轉帳服務時,存戶可以同時在銀行開立兩個帳戶:儲蓄帳戶和活期存款帳戶。銀行收到存戶所開出的支票需要付款時,可隨即將支付款項從儲蓄帳戶上轉到活期存款帳戶上,自動轉帳,即時支付支票上的款項。
7、掉期存款:
掉期存款指的是顧客在存款時把手上的由名義上兌換成其所選擇的外幣,作為外幣定期存款存入銀行。到期滿時顧客先將外幣存款連本帶息兌回本幣後才提取。存款期限由一個月至一年不等。

三、中間業務
中間業務又稱表外業務,其收入不列入銀行資產負債表。
1、結算業務
結算業務是由商業銀行的存款業務衍生出來的一種業務。
1)結算工具:
結算工具就是商業銀行用於結算的各種票據。目前可選擇使用的票據結算工具主要包括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等。
主要的票據結算工具:
(1)、銀行匯票:由企業單位或個人將款項交存開戶銀行,由銀行簽發給其持往異地采購商品時辦理結算或支配現金的票據。
(2)、商業匯票:由企業簽發的一種票據,適用於企業單位先發貨後收款或雙方約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3)、銀行本票:申請人將款項交存銀行,由銀行簽發給其憑以辦理轉帳或支取現金的票據。可分為不定額本票和定額本票。
(4)、支票:由企業單位或個人簽發的,委託其開戶銀行付款的票據,是我國傳統的票據結算工具,可用於支取現金和轉帳。

2)結算方式:
(1)同城結算方式:
a. 支票結算 商業銀行最主要或大量的同城結算方式是支票結算。支票結算就是銀行顧客根據其在銀行的存款和透支限額開出支票,命令銀行從其帳戶中支付一定款項給收款人,從而實現資金調撥,了結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過程。
b. 帳單支票與劃撥制度。這是不用開支票,通過直接記帳而實現資金結算的方式。
c. 直接貸記轉帳和直接借記轉帳。 這兩種結算方式是在自動交換所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自動交換所交換的是磁帶而不是支票。它通過電子計算機對各行送交的磁帶進行處理,實現不同銀行資金結算。
d. 票據交換所自動轉帳系統。 這是一種進行同城同業資金調撥的系統。參加這種系統的銀行之間,所有同業拆借、外匯買賣、匯劃款項等將有關數據輸入到自動轉帳系統的終端機,這樣收款銀行立即可以收到有關信息,交換所同時借記付款銀行帳戶,貸記收款銀行帳戶。
(2)異地結算方式:
a. 匯款結算 匯款結算(Remittance),是付款人委託銀行將款項匯給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匯款結算又分為電匯、信匯和票匯三種形式。
b. 托收結算 托收結算(Collection),是指債權人或售貨人為向外地債務人或購貨人收取款項而向其開出匯票,並委託銀行代為收取款項的一種結算方式。托收業務主要有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類。
c. 信用證結算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一種有條件的銀行付款承諾,即開證銀行根據進口商的指示,向出口商開立的,授權其簽發以進口商或銀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保證在條款規定條件下必定付款或承兌的文件。
d. 電子資金劃撥系統
隨著電子計算機等新技術投入銀行運用,電子計算機的大型化和網路化改變了商業銀行異地資金結算的傳統處理方式。通過電子資金結算系統進行異地結算,使資金周轉大大加快,業務費用大大降低。
2、信用證業務: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作為商業貿易的手段之一,銀行信用證是進口商的代理銀行為進口商提供自身的信用,保證在一定的條件下承付出口商開給進口商的票據,即將所開票據當作是開給本行的票據。所謂信用證即是保證承付這些票據的證書。

信用證的種類:
1) 銀行信用證
匯票的接受人是銀行,開證行或受其委託的保兌銀行承兌開給自己的匯票,這種信用證是銀行信用證(Bank Credit)。
2) 不可撤銷信用證與可撤銷信用證
不可撤銷信用證(Irrevocable Credit),是指開證行一旦開立了信用證並將之通知了受益人,在其有效期間,如若沒有開證委託人、受益人或已依據此信用證貼現匯票的銀行的同意,不可單方面地撤銷此信用證,也不可變更其條件。
3) 保兌信用證與不保兌信用證
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對賣方開出的匯票保證兌付,這種信用證稱為保兌信用證(Confirmed Credit),而無此保證者則稱為不保兌信用證(Unconfirmed Credit)。
4) 一般信用證和特定信用證
信用證的開證行特別指定某一銀行貼現根據此信用證開出的匯票,這種信用證稱為特定信用證(Special or Restricted Credit ),而不限定貼現銀行者稱為普通信用證(General or
Open Credit)。

信託業務
信託(Trust),可以從兩方面考察,從委託人來說,信託是為自己或為第三者的利益,把自己的財產委託別人管理或處理的一種行為;從受託人來說,信託是受委託人的委託,為了受益人的利益,代為管理、營運或處理信託人託管財產的一種過程。
廣義的信託還包括代理業務,如受託代辦有價證券的簽證、發行、收回、掉換、轉讓、還本付息以及代客保管物品等。
信託與代理的主要區別在於財產權是否轉移,如果財產權從委託人轉移到受託人,則是信託關系,而代理則不涉及財產權轉移。

信託關系(Ficiary Relationship)是一種包括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在內的多邊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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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行為、財產轉移 本金
委託人---------- > 受託人-----> 受益人
有關管理指示 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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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信託方式劃分:投資信託、融資信託、公益信託、職工福利信託。
(1)證券投資信託
證券投資信託是以投資有價證券,獲取投資收益為目的信託。它是由信託部門將個人或企業、團體的投資資金集中起來,代替投資者進行投資,最後將投資收益和本金償還給受益人。
(2)動產或不動產信託
動產或不動產信託是由大型設備或財產的所有者提出的、以融通資金為目的信託。
(3)公益信託業務
公益信託是一種由個人或團體捐贈或募集的基金,以用於公益事業為目的的信託。

4、租賃業務
1) 融資性租賃(Financial Lease )是以融通資金為目的租賃。
一般先由承租人自行從供貨處選好所需設備,並談妥交易條件,然後找出租人(金融機構或其附屬的專業子公司),要求後者按談妥的條件向供貨商購買設備,並簽訂租賃合同,取得設備使用權,並按期交納租金。這時出租人支付了全部資金,等於提供了百分之百的信貸,因此又叫融資性租賃或資本性租賃。
操作性租賃(Operating Lease)又叫服務性租賃,是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一種特殊服務的租賃。 這種特殊服務主要是指設備的短期使用或利用服務,如出租人買下庫房、車船、電子計算機等,然後出租給承租人。操作性租賃通常適用於一些需要專門技術進行保養、技術更新、使用頻度不高的設備。
3)出售與返租式租賃(Sale and Lease back)是財產所有人將其財產出售以後又租回使用的一種租賃方式。
這種租賃的後半段與一般租賃完全相同,只是增加了前半段的出售過程,財產所有者又變成了財產使用者。
4)轉租賃(Sublease ),是將設備或財產進行兩次重復租賃的方式。
國際租賃中通常採用這種租賃方式。

5、代理業務
代理融通(Factoring )又叫代收帳款或收買應收帳款,是由商業銀行或專業代理融通公司代顧客收取應收款項,並向顧客提供資金融通的一種業務方式。
代理融通業務一般涉及三方面當事人,一是商業銀行或經營代理融通業務的公司,二是出售應收帳款、取得資金融通的工商企業,三是取得商業信用及賒欠工商企業貸款的顧客。
三者的關系是,工商企業對顧客賒銷貨物或勞務,然後把應收的賒銷帳款轉讓給銀行或代理融通公司,由後者向企業提供資金並到期向顧客收帳。

6、銀行卡業務
1) 信用卡
信用卡是消費信貸的一種工具和形式,具有「先消費」、方便消費者的特點。
信用卡的種類很多,除銀行發行的信用卡外,還有商業和其他服務業發行的零信用卡、旅遊娛樂卡等。
2) 支票卡
支票卡又叫保證卡,供客戶開發支票時證明其身份的發卡。卡片載明客戶的帳戶、簽名和有效期限。
3)自動出納機卡和記帳卡
自動出納機卡是一種印有磁帶、專供在自動出納機上使用的塑料卡。卡上除標明發行銀行、卡片號碼外,磁帶上還記錄有客戶的存款戶帳號、密碼和余額。
4)靈光卡和激光卡
靈光卡又叫記帳卡、方便卡,是一種帶微型集成電路的塑料卡片,具有自動、數據處理和儲存的功能,卡片可以記錄客戶每筆收支和存款余額。

7、咨詢業務
在現代社會,信息已成為社會發展的主要支柱之一。商業銀行通過資金運動的記錄,以及與資金運動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可以為企業提供豐富實用的經濟信息。
其主要內容有:企業財務資料資信評價;商品市場供需結構變化趨勢介紹;金融市場動態分析

商業銀行的國際業務
——這項比較特殊,單獨列出

1、國際結算業務
國際間進行貿易和非貿易往來而發生的債權債務,要用貨幣收付,在一定的形式和條件下結清,這樣就產生了國際結算業務。
國際結算方式是從簡單的現金結算方式,發展到比較完善的銀行信用證方式,貨幣的收付形成資金流動,而資金的流動又須通過各種結算工具的傳送來實現。
1)匯款結算業務
匯款是付款人把應付款項交給自己的往來銀行,請求銀行代替自己通過郵寄的方法,把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銀行接到付款人的請求後,收下款項,然後以某種方式通知收款人所在地的代理行,請它向收款人支付相同金額的款項。最後,兩個銀行通過事先的辦法,結清兩者之間的債權債務。
匯款結算方式一般涉及四個當事人,即匯款人、收款人、匯出行和匯入行。
國際匯款結算業務基本上分為三大類,即電匯、信匯和票匯。
2)托收結算業務
托收是債權人為向國外債務人收取款項而向其開發匯票,委託銀行代收的一種結算方式。
一筆托收結算業務通常有四個當事人,即委託人、托收銀行、代收銀行和付款人。
西方商業銀行辦理的國際托收結算業務為兩大類,一類為光票托收,另一類為跟單托收。
3)信用證結算業務
信用證結算方式是指進出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後,進口商主動請示進口地銀行向出口商開立信用證,對自己的付款責任作出保證。當出口商按照信用證的條款履行了自己的責任後,進口商將貨款通過銀行交付給出口商。
一筆信用證結算業務所涉及的基本當事人有三個,即開證申請人、受益人和開證銀行。

4)擔保業務
在國際結算過程中,銀行還經常以本身的信譽為進出口商提供擔保,以促進結算過程的順利進行。目前為進出口結算提供的擔保主要有兩種形式,即銀行保證書和備用信用證。
(1)銀行保證書(Letter of Guarantee)
銀行保證書又稱保函,是銀行應委託人的請求,向受益人開出的擔保被保證人履行職責的一種文件。
(2)備用信用證(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備用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保證書性質的憑證。它是開證行對受益人開出的擔保文件。保證開證申請人履行自己的職責,否則銀行負責清償所欠受益的款項。

2、國際信貸與投資
國際信貸與投資是商業銀行國際業務中的資產業務。國際信貸與投資與國內資產業務有所不同。這種業務的對象絕大部分是國外借款者。
1)進出口融資
商業銀行國際信貸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是為國際貿易提供資金融通。這種資金融通的對象,包括本國和外國的進出口商人。
商業銀行為進出口貿易提供資金融通的形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幾種:
進口押匯,是指進出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後,進口方請求進口地的某個銀行(一般為自己的往來銀行),向出口方開立保證付款文件,大多為信用證。然後,開證行將此文件寄送給出口商,出口商見證後,將貨物發運給進口商。銀行為進口商開立信用保證文件的這一過程。
出口押匯,出口商根據買賣合同的規定向進口商發出貨物後,取得了各種單據,同時,根據有關條款,向進口商開發匯票。
另外,提供資金融通的方式還有打包貸款,票據承兌,出口貸款等。

2)國際貸款
國際貸款由於超越了國界,在貸款的對象、貸款的風險、貸款的方式等方面,都與國內貸款具有不同之處。

商業銀行國際貸款的類型,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劃分:
⑴根據貸款對象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個人貸款、企業貸款、銀行間貸款以及對外國政府和中央銀行的貸款。
⑵根據貸款期限的不同,可以劃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這種期限的劃分與國內貸款形式大致相同。
⑶根據貸款銀行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單一銀行貸款和多銀行貸款。單一銀行貸款是指貸款資金僅由一個銀行提供。一般來說,單一銀行貸款一般數額較小,期限較短。多銀行貸款是指一筆貸款由幾家銀行共同提供,這種貸款主要有兩種類型:第一,參與制貸款。第二,辛迪加貸款。

3)國際投資
根據證券投資對象的不同。商業銀行國際投資可以分為外國債券投資和歐洲債券投資兩種。
⑴外國債券投資。外國債券(Foreign Bond)是指由外國債務人在投資人所在國發行的,以投資國貨幣標價的借款憑證。外國債券的發行人包括外國公司、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外國債券的購買人為債權國的工商企業、金融機構以及個人等,其中,商業銀行是重要的投資者。
⑵歐洲債券投資。歐洲債券(Europe-Bond )是指債務人在歐洲金融市場上發行的,以銷售國以外的貨幣標價的借款憑證。
歐洲債券是目前國際債券的最主要形式。
歐洲債券有很多形式:
①普通債券(Straight Band)。這是歐洲債券的基本形式,其特點是:債券的利息固定,有明確的到期日,由於所支付的利息不隨金融市場上利率的變化而升降,因此,當市場利率波動劇烈時,就會影響其發行量。
②復合貨幣債券(Multiple-Currency Bond)。債務人發行債券時,以幾種貨幣表示債券的面值。投資人購買債券時,以其中的一種貨幣付款。
③浮動利率債券(Floating Rate Bond)。浮動利率債券是指債券的票面利率隨金融市場利率水平的變化而調整的債券。
④可轉換為股票的債券(Convertible Euro-Bond)。這種債券的特點是:債務人在發行債券時事行授權,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願望,將此種債券轉換為發行公司的股票,成為該公司的股東
商業銀行的國際業務中,外匯交易業務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外匯頭寸、即期外匯買賣、遠期外匯買賣等

互聯網金融對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哪些監管措施

1.國內第三方支付的有關監管政策
從國務院107號文、央行5號文,到央行暫停二維碼支付及虛擬信用卡、79號文暫停新增銀行卡收單業務,再到近日央行和銀監會聯合下發的10號文,在中國第三方支付十多年的發展歷程中,第三方支付首次被如此逐漸加碼的監管,下面將重新梳理監管部門的各種文件和監管措施,以便理解監管措施、理清框架和順序。
2014年1月13日,國辦107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金融機構跨市場理財業務和第三方支付業務由人民銀行負責監管協調。明確了第三方支付的監管主體和職責。
3月13日,央行支付結算司發出《關於暫停支付寶公司線下條碼(二維碼)支付業務意見的函》。
3月14日,原本還處於內部小范圍討論的《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版本流出,對支付轉賬限額的管理引起熱議。
3月22日,建設銀行便迅速下調了快捷支付限額,至此工行、農行、中行、建行等四大行均收緊了快捷支付限額,其中,工行還統一了快捷支付介面。
4月10日,銀監會和央行聯手發出《關於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監發〔2014〕10號),從保護客戶資金安全和信息安全出發,對有針對性的問題細化了規范,涉及客戶身份認證、信息安全、交易限額、交易通知、賠付責任、第三方支付機構資質和行為、銀行的相關風險管控等。
2.國外第三方支付的監管模式
美國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主要從三個角度來進行:
一是從業機構監管的角度,將第三方支付公司是為貨幣服務機構,不需獲得銀行業務許可證,而是以發放牌照的方式管理和規范,明確規定初始資本金、自由流動資金、投資范圍限制等方面內容。
二是從功能監管的角度,將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滯留的資金視為負債,通過提供存款延伸保險服務實現對其監管。
三是對於監管范圍和職責分工,規定所有貨幣服務機構都必須在美國財政部的金融犯罪執行網路上注冊,開業前要通過認定。
歐盟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監管主要通過對電子貨幣的監管實現。規定第三方支付媒介職能是商業銀行貨幣或電子貨幣,必須取得銀行業執照或電子貨幣公司的執照才能開展業務。對第三方支付機構所從事的金融業務監管要求如同傳統銀行業金融機構一樣,從資本監管、投資范圍、業務風險、信息披露四個角度進行監管。

⑶ 最近金融行業頒布了什麼政策

一、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合理保持貨幣信貸總量

統籌兼顧穩增長、調結構、控通脹、防風險,合理保持貨幣總量。綜合運用數量、價格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組合,充分發揮再貸款、再貼現和差別存款准備金動態調整機制的引導作用,盤活存量資金,用好增量資金,加快資金周轉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中小金融機構繼續實施較低的存款准備金率,增加「三農」、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的信貸資金來源。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更大程度發揮市場在資金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企業根據自身條件選擇融資渠道、優化融資結構,提高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的信貸可獲得性,進一步加大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人民銀行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參加)

二、引導、推動重點領域與行業轉型和調整

堅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壓原則,增強資金支持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大力支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對有市場發展前景的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信息技術產業和信息消費、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以及綠色環保等領域的資金支持力度。保證重點在建續建工程和項目的合理資金需求,積極支持鐵路等重大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設,培育新的產業增長點。按照「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對產能過剩行業區分不同情況實施差別化政策。對產品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要繼續給予資金支持;對合理向境外轉移產能的企業,要通過內保外貸、外匯及人民幣貸款、債權融資、股權融資等方式,積極支持增強跨境投資經營能力;對實施產能整合的企業,要通過探索發行優先股、定向開展並購貸款、適當延長貸款期限等方式,支持企業兼並重組;對屬於淘汰落後產能的企業,要通過保全資產和不良貸款轉讓、貸款損失核銷等方式支持壓產退市。嚴禁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建設項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資,防止盲目投資加劇產能過剩。(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整合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優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集中的區域延伸服務網點。根據小微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金融需求特點,支持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結算、理財、咨詢等綜合性金融服務。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所募集資金發放的小微企業貸款不納入存貸比考核。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盤活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適度放開小額外保內貸業務,擴大小微企業境內融資來源。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加強對科技型、創新型、創業型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力爭全年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支持小微企業信息整合,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清理規范。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出資設立或參股融資性擔保公司,以及通過獎勵、風險補償等多種方式引導融資性擔保公司健康發展,幫助小微企業增信融資,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提高小微企業貸款覆蓋面。推動金融機構完善服務定價管理機制,嚴格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不得以貸轉存、不得存貸掛鉤、不得以貸收費、不得浮利分費、不得借貸搭售、不得一浮到頂、不得轉嫁成本,公開收費項目、服務質價、效用功能、優惠政策等規定,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對「三農」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

優化「三農」金融服務,統籌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協同作用,發揮直接融資優勢,推動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鼓勵涉農金融機構在金融服務空白鄉鎮設立服務網點,創新服務方式,努力實現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支持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農業農村新型經營主體和農產品(000061,股吧)批發商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力爭全年「三農」貸款增速不低於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林權抵押貸款,探索開展大中型農機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支持農業銀行(601288,股吧)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縣域「三農金融事業部」試點省份范圍。支持經中央批準的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地區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林業局、法制辦、銀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進一步發展消費金融促進消費升級

加快完善銀行卡消費服務功能,優化刷卡消費環境,擴大城鄉居民用卡范圍。積極滿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購房、大宗耐用消費品、新型消費品以及教育、旅遊等服務消費領域的合理信貸需求。逐步擴大消費金融公司的試點城市范圍,培育和壯大新的消費增長點。加強個人信用管理。根據城鎮化過程中進城務工人員等群體的消費特點,提高金融服務的匹配度和適應性,促進消費升級。(人民銀行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銀監會等參加)

六、支持企業「走出去」

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大力支持企業「走出去」。以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重點,進一步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推進外匯管理簡政放權,完善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制度。逐步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改進外債管理方式,完善全口徑外債管理制度。加強銀行間外匯市場凈額清算等基礎設施建設。創新外匯儲備運用,拓展外匯儲備委託貸款平台和商業銀行轉貸款渠道,綜合運用多種方式為用匯主體提供融資支持。(人民銀行牽頭,外交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參加)

七、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

進一步優化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市場的制度安排,完善發行、定價、並購重組等方面的各項制度。適當放寬創業板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准入標准。將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擴大至全國。規范非上市公眾公司管理。穩步擴大公司(企業)債、中期票據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發行,促進債券市場互聯互通。規范發展各類機構投資者,探索發展並購投資基金,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產品創新,促進創新型、創業型中小企業融資發展。加快完善期貨市場建設,穩步推進期貨市場品種創新,進一步發揮期貨市場的定價、分散風險、套期保值和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作用。(證監會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法制辦等參加)

八、進一步發揮保險(放心保)的保障作用

擴大農業保險覆蓋范圍,推廣菜籃子工程保險、漁業保險、農產品質量保證保險、農房保險等新型險種。建立完善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大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鼓勵為企業開展對外貿易和「走出去」提供投資、運營、勞動用工等方面的一攬子保險服務。深入推進科技保險工作。試點推廣小額信貸保證保險,推動發展國內貿易信用保險。拓寬保險覆蓋面和保險資金運用范圍,進一步發揮保險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積極作用。(保監會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林業局、銀監會、外匯局等參加)

九、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

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允許發展成熟、經營穩健的村鎮銀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內,調整主發起行與其他股東持股比例。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探索優化銀行業分類監管機制,對不同類型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經營地域和業務范圍上實行差異化准入管理,建立相應的考核和評估體系,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廣覆蓋、差異化、高效率的金融服務。(銀監會牽頭,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法制辦等參加)

十、嚴密防範金融風險

深入排查各類金融風險隱患,適時開展壓力測試,動態分析可能存在的風險觸點,及時鎖定、防控和化解風險,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繼續按照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逐步化解的原則,防範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等風險。認真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名單制管理,嚴格防控房地產融資風險。按照理財與信貸業務分離、產品與項目逐一對應、單獨建賬管理、信息公開透明的原則,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加強行為監管,嚴格風險管控。密切關注並積極化解「兩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時暴露的金融風險。防範跨市場、跨行業經營帶來的交叉金融風險,防止民間融資、非法集資、國際資本流動等風險向金融系統傳染滲透。支持銀行開展不良貸款轉讓,擴大銀行不良貸款自主核銷權,及時主動消化吸收風險。穩妥有序處置風險,加強疏導,防止因處置不當等引發新的風險。加快信用立法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培育社會誠信文化,為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營造良好環境。(人民銀行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參加)

⑷ 資管新規對銀行理財業務都有哪些影響

對於我國百萬億元規模的資產管理市場,資管新規從醞釀到徵求意見一直牽動著市場的神經。特別是存量規模接近30萬億元的銀行理財,向標准化、凈值化轉型的進展備受市場關注。
截至2017年底,除了招行、中信銀行之外,多數股份行理財余額大幅減少。
資管新規落地後對銀行理財沖擊有多大?周之行分析稱,資管新規落地後,銀行依然會持續發展新產品,即便是採用表外轉表內的方法,也會試圖將資管資金存留在銀行體系內,但這部分一定會外溢,初步估算大概七成規模依然在銀行體系之內。部分資金體量會慢慢往外部資管公司流轉,包括公募基金,甚至包括私募基金都有可能吸收銀行外溢的存量資金。
奧緯研究報告顯示, 當前,銀行客戶行為正在加速市場化,其中個人金融資產投資配置中,銀行理財、股票、公募基金、信託、私募、保險的佔比顯著增加。而居民儲蓄卻從2007年的69%下降至50%。
在資管新規的新導向下,將嚴格區分合格投資者和非合格投資者,這從本質上有利於銀行。「未來非標投資者會部分回到銀行存款體系,尤其是降低債權類合格投資者的標准以後,他們可能進入債權的非標投資,成為合格投資者。」
此外,他認為,資管新規落地後,資管市場將出現底層資產替換。首先,債權資產從影子銀行資產替換成消費金融,供應鏈金融等資產,資產特性變得更分散了;其次,資管新規後,底層資產將向二級市場轉向,實際上變成二級市場公開的資產;最後,期限拉長後,底層資產將向PE類資產轉變。銀行做不了二級市場和PE市場,某種程度對銀行是挑戰。

⑸ 銀監局金十條具體內容

一、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合理保持貨幣信貸總量
統籌兼顧穩增長、調結構、控通脹、防風險,合理保持貨幣總量。綜合運用數量、價格等多種貨幣政策工具

金十條
組合,充分發揮再貸款、再貼現和差別存款准備金動態調整機制的引導作用,盤活存量資金,用好增量資金,加快資金周轉速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中小金融機構繼續實施較低的存款准備金率,增加「三農」、小微企業等薄弱環節的信貸資金來源。
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更大程度發揮市場在資金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企業根據自身條件選擇融資渠道、優化融資結構,提高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的信貸可獲得性,進一步加大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人民銀行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參加)
二、引導、推動重點領域與行業轉型和調整
堅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壓原則,增強資金支持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大力支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對有市場發展前景的先進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信息技術產業和信息消費、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傳統產業改造升級以及綠色環保等領域的資金支持力度。保證重點在建續建工程和項目的合理資金需求,積極支持鐵路等重大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工程建設,培育新的產業增長點。
按照「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對產能過剩行業區分不同情況實施差別化政策。對產品有競爭力、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要繼續給予資金支持;對合理向境外轉移產能的企業,要通過內保外貸、外匯及人民幣貸款、債權融資、股權融資等方式,積極支持增強跨境投資經營能力;對實施產能整合的企業,要通過探索發行優先股、定向開展並購貸款、適當延長貸款期限等方式,支持企業兼並重組;對屬於淘汰落後產能的企業,要通過保全資產和不良貸款轉讓、貸款損失核銷等方式支持壓產退市。
嚴禁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建設項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資,防止盲目投資加劇產能過剩。(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國資委、銀監會、[2] 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整合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優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集中的區域延伸服務網點。根據小微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

金十條
金融需求特點,支持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結算、理財、咨詢等綜合性金融服務。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所募集資金發放的小微企業貸款不納入存貸比考核。
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盤活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適度放開小額外保內貸業務,擴大小微企業境內融資來源。適當提高對小微企業貸款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加強對科技型、創新型、創業型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力爭全年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基金,支持小微企業信息整合,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清理規范。
鼓勵地方人民政府出資設立或參股融資性擔保公司,以及通過獎勵、風險補償等多種方式引導融資性擔保公司健康發展,幫助小微企業增信融資,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提高小微企業貸款覆蓋面。推動金融機構完善服務定價管理機制,嚴格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不得以貸轉存、不得存貸掛鉤、不得以貸收費、不得浮利分費、不得借貸搭售、不得一浮到頂、不得轉嫁成本,公開收費項目、服務質價、效用功能、優惠政策等規定,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對「三農」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
優化「三農」金融服務,統籌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協同作用,發揮直接融資優勢,推動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鼓勵涉農金融機構在金融服務空白鄉鎮設立服務網點,創新服務方式,努力實現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支持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農業農村新型經營主體和農產品批發商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力爭全年「三農」貸款增速不低於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速,貸款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
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林權抵押貸款,探索開展大中型農機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支持農業銀行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縣域「三農金融事業部」試點省份范圍。支持經中央批準的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地區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林業局、法制辦、銀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進一步發展消費金融促進消費升級
加快完善銀行卡消費服務功能,優化刷卡消費環境,擴大城鄉居民用卡范圍。積極滿足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購

金十條
房、大宗耐用消費品、新型消費品以及教育、旅遊等服務消費領域的合理信貸需求。逐步擴大消費金融公司的試點城市范圍,培育和壯大新的消費增長點。加強個人信用管理。
根據城鎮化過程中進城務工人員等群體的消費特點,提高金融服務的匹配度和適應性,促進消費升級。(人民銀行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銀監會等參加)
六、支持企業「走出去」
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大力支持企業「走出去」。以推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重點,進一步推動人民幣跨境使用,推進外匯管理簡政放權,完善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外匯管理制度。逐步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進一步推動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改進外債管理方式,完善全口徑外債管理制度。
加強銀行間外匯市場凈額清算等基礎設施建設。創新外匯儲備運用,拓展外匯儲備委託貸款平台和商業銀行轉貸款渠道,綜合運用多種方式為用匯主體提供融資支持。(人民銀行牽頭,外交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參加)
七、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
進一步優化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市場的制度安排,完善發行、定價、並購重組等方面的各項制度。適當放寬創業板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准入標准。將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擴大至全國。規范非上市公眾公司管理。穩步擴大公司(企業)債、中期票據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發行,促進債券市場互聯互通。
規范發展各類機構投資者,探索發展並購投資基金,鼓勵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產品創新,促進創新型、創業型中小企業融資發展。加快完善期貨市場建設,穩步推進期貨市場品種創新,進一步發揮期貨市場的定價、分散風險、套期保值和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作用。(證監會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法制辦等參加)
八、進一步發揮保險的保障作用
擴大農業保險覆蓋范圍,推廣菜籃子工程保險、漁業保險、農產品質量保證保險、農房保險等新型險種。建立完善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大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鼓勵為企業開展對外貿易和「走出去」提供投資、運營、勞動用工等方面的一攬子保險服務。深入推進科技保險工作。
試點推廣小額信貸保證保險,推動發展國內貿易信用保險。拓寬保險覆蓋面和保險資金運用范圍,進一步發揮保險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積極作用。(保監會牽頭,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林業局、銀監會、外匯局等參加)
九、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
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入股金融機構和參與金融機構重組改造。允許發展成熟、經營穩健的村鎮銀行在最低股比

金十條
要求內,調整主發起行與其他股東持股比例。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探索優化銀行業分類監管機制,對不同類型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經營地域和業務范圍上實行差異化准入管理,建立相應的考核和評估體系,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廣覆蓋、差異化、高效率的金融服務。(銀監會牽頭,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法制辦等參加)
十、嚴密防範金融風險
深入排查各類金融風險隱患,適時開展壓力測試,動態分析可能存在的風險觸點,及時鎖定、防控和化解風險,嚴守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繼續按照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逐步化解的原則,防範化解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等風險。認真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名單制管理,嚴格防控房地產融資風險。
按照理財與信貸業務分離、產品與項目逐一對應、單獨建賬管理、信息公開透明的原則,規范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加強行為監管,嚴格風險管控。密切關注並積極化解「兩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產能過剩)行業結構調整時暴露的金融風險。
防範跨市場、跨行業經營帶來的交叉金融風險,防止民間融資、非法集資、國際資本流動等風險向金融系統傳染滲透。支持銀行開展不良貸款轉讓,擴大銀行不良貸款自主核銷權,及時主動消化吸收風險。穩妥有序處置風險,加強疏導,防止因處置不當等引發新的風險。
加快信用立法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培育社會誠信文化,為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營造良好環境。(人民銀行牽頭,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法制辦、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參加)[3]

⑹ 如何辦理跨市場轉託管業務

轉託管,又稱證券轉託管,是專門針對深交所上市證券託管轉移的一項業務,是指投資者將其託管在某一證券商那裡的深交所上市證券轉到另一個證券商處託管,是投資者的一種自願行為。投資者在哪個券商處買進的證券就只能在該券商處賣出,投資者如需將股份轉到其它券商處委託賣出,則要到原託管券商處辦理轉託管手續。投資者在辦理轉託管手續時,可以將自己所有的證券一次性地全部轉出,也可轉其中部分證券或同一券種中的部分證券。深交所的轉託管業務與前幾年有所不同,現行的轉託管業務的是通過深交所的交易系統進行辦理的,但注意的是,利用交易系統辦理轉託管的證券品種只包括在深交所掛牌的A股、基金、可轉換債券等,權證、國債不能轉託管。
應答時間:2021-06-2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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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為什麼說信託公司是我國金融機構中唯一能夠橫跨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實業投資領域進行經營的金融機構求

銀行證券保險沒法實業投資啊

⑻ 理財產品:什麼是CMT跨市場交易

CMT (Cross Market Transactions) 跨市場大宗商品交易模式,有別於傳統的OTC(Over-the-Counter)櫃台交易市場模式,是全國首創的以保護終端交易客戶利益為出發點的全新大宗商品交易模式。
CMT跨市場交易模式依託於公正、公平、透明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運營,交易市場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監管;堅持獨立、規范、按市場規則運作的原則,建立規范的交易市場、交易品種及交易規則管理制度;CMT模式只開展大宗商品貿易的相關業務,不發展期貨和其他金融衍生品業務;通過互聯網和現代信息技術的優勢嫁接,全面實現跨地區、跨運營商、跨終端,將互聯網、大、雲計算、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有效融合起來,以大引領商流、物流、資金流,以透明可靠的平台實現公平、公正的交易服務。
CMT模式下的交易客戶能真正享受同步國際市場交易的公平、公正、公開。CMT交易模式的問世,不僅豐富了大宗商品的交易模式,同時也是對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的一次革新,整合世界資源,面向多數用戶,讓會員單位與終端用戶共同贏利,是CMT跨市場交易模式區別於傳統OTC模式的核心和基礎,創新的CMT模式也必然以其獨樹一幟的贏利模式最終逆市飄紅,最終帶領現貨市場規范運營!

⑼ 商業銀行如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主要個人理財業務有哪些

您好,理財就是把您的財產進行合理的規劃和投資~~~金融類的理財,主要有專3大塊,是銀行,保險和證券~~屬~~正確的理財,就是按一定的比例,把資金分散到這3大塊里,銀行和保險的要多放點,以穩健和保障為主,證劵的稍微少放點~~~~~銀行里的業務,主要是儲蓄,有超短期,短期和中期的,特點是安全,存取靈活,但收益低~~~保險呢,是中長期,優點是安全,收益要比銀行的高點,缺點是,短期不能動~~~~支取不靈活,退保的話會虧很多~~~證券里又分基金,股票,股指期貨等~~~特點就是收益高,但是缺點是風險大~~~~

⑽ 銀行理財產品市場發展現狀

2008 年以來,我國盡管面臨國內經濟增長速度回落、境內外金融和大宗商品市場動盪不安的局面,銀行理財產品的銷售仍然創下歷史新高。銀行理財產品的樣式種類、發行款數與資金規模都在急劇膨脹。2008 年各主要商業銀行累計發售7799 期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約合人民幣為23055 億元。同期保險理財產品、信託理財產品、公募基金和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的新募集資金分別約為6243 億元、5637 億元、1827 億元和226 億元。無疑,銀行理財產品已穩居理財市場的第一位,規模超過其他類別理財產品的總和,成為推動國內理財市場發展的主要力量。

2009 年銀行理財產品市場發行數量累計為7850 款。進入2010 年,銀行理財產品發行數量快速增長的步伐未有減慢跡象,截至9 月29 日,共有102 家商業銀行發行了8051 款銀行理財產品,超越2009 年的全年發行數量。中國理財市場目前還是個新興市場,以前都是照搬別人的模式,國內銀行只獲取微薄的代銷費用,真正管理產品的是研發該產品的國外銀行,巨額利潤也被他們獲取。然而,金融危機使國外銀行產品的設計和運作能力受到質疑。因此金融危機之後,國內銀行逐漸開始組建自己的研發團隊和管理團隊,對產品進行自主研發、自主投資和自主管理,自主研發產品將成為今後理財市場的主流。面對來自金融危機的影響,國內銀行在理財產品業務創新方面將不得不越來越謹慎。

隨著中國經濟規模的增長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理財的需求已經被釋放出來。中國銀行理財產品市場前景十分看好,未來十年間,將會以超過中國GDP 的增長速度而高速發展。近年來,在我國金融領域理財業務發展迅速,理財機構類型多樣,產品種類繁多,投資渠道逐步擴大,市場規模增長迅速,機構合作日趨緊密。綜合分析,我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市場有如下特點:

1. 理財機構類型多樣。我國開展理財業務的既有銀行業金融機構,也有證券、保險業金融機構。具體包括: 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險公司。此外,還有部分帶有投資咨詢、投資顧問、財務管理性質的企業、理財中心、理財工作室和個人也涉足理財業務,我國理財機構類型多種多樣。

2. 理財產品種類繁多。2004 年開始,我國各家金融機構陸續推出自己的理財產品,包括人民幣理財產品和外幣理財產品。信託公司作為專業化的信託業務經營機構,開展面向特定客戶的單一資金信託計劃和面向非特定投資者的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證券公司從1995 年開始從事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包括面向特定客戶的定向資產管理、面向非特定投資者的集合資產管理和針對特定資產的專項資產管理三類。2005 年年初我國出現了首個人民幣結構性理財產品,2005 年年底,銀監會允許獲得衍生品業務許可證的銀行發行股票類掛鉤產品和商品掛鉤產品,為中國銀行業理財產品的大發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證。銀行理財產品從此得到較快發展,權益掛鉤、項目融資、新股申購、QDII 等類別的新產品不斷涌現,我國理財產品種類繁多。

3. 監管制度,內控制度不完善。我國現在跨行業、跨市場的理財產品日益豐富,市場競爭也日趨激烈。目前,我國金融市場也已形成了票據、債券、股票、基金、期貨、黃金等比較完整的產品系列,同時還出現了債券買斷式回購、債券遠期交易、利率互換、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掉期交易、權證等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由於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部分理財產品收益明顯下降,風險程度上升。理財產品售後糾紛一再發生。我國銀行業理財產品的監管制度和內控制度還有待完善。

4. 缺乏高素質理財業務人員。我國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涉及股票、基金、保險、國債、信託、外匯等多個領域,因此,對個人理財業務從業人員資格一般都有具體要求,已明確從業人員的資質條件、職業操守、相關限制及違法責任。保證相關理財人員具備必要的知識、行業經驗和管理能力,充分了解所從事業務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章,理解所推介理財產品的風險特徵,遵守職業道德。我國商業銀行目前還缺少這樣的理財業務人才。

5. 投資者的風險意識低。任何投資都是有風險的,銀行理財產品也不例外。在投資過程中,如果願意承受的風險越大,那麼投資的潛在收益率也就高。投資收益和投資風險是成正比例的。而很多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認為銀行的理財產品是沒有風險的,或者認為風險是很低的,只看到理財產品的收益,而往往忽視風險的存在,風險意識較低。由於每一個人對風險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樣的,銀行理財從業人員一般都要通過風險測試以及根據客戶的年齡與資產狀況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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