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舉一跨國公司案例說明跨國公司對世界經濟的影響
在《晏子春秋》中有一句被後世廣為誦傳的話:「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葉徒相似,其實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異也。」很多在華的跨國大公司,顯然也發生了這種變異。
在很多國人眼裡,來到中國發展的跨國公司大多實力雄厚、運作規范、遵紀守法、自覺自律,有著積極的社會責任感。但不幸的是,有些跨國公司披著光鮮的外衣進入中國後,卻慢慢地發生了變異,頻頻患上一些富有典型中國特色的毛病,比如行賄、比如逃稅漏稅、比如污染環境、比如違反勞動法、比如產品質量出現問題……
這些跨國公司在國外為什麼口味純正、有著良好的口碑,為什麼到了中國後卻徒具其表、味道大異?我們不妨找來相關「患者」的病例,對它們好好進行一番剖析,看看到底有哪些因素導致了這種變異?
通過行賄進行權力尋租
通過行賄進行權力尋租,這是某些跨國公司患上的一種典型的「中國病」。
歲末年初,德國西門子公司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丑聞和動盪之中。2007年5月20日,公司突然任命彼得·羅旭德為公司下一任CEO,而現任CEO克勞斯·柯菲德將匆匆卸任。而此前的4月20日,前一任CEO馮必樂不得不宣布辭去監事會主席一職。
這一切,源自於西門子公司一系列的跨國行賄。早在2006年11月15日,德國警方就搜查了西門子公司在德國的近30間辦公室,並以涉嫌挪用和在其他國家行賄的罪名,拘捕了數名西門子員工。德國檢方確認的涉案金額達2億歐元,而西門子內部審計的結果則稱,可疑資金高達4.2億歐元。如此大規模的調查行動,如此高額的違法涉案資金,讓西門子成為當今世界上最為驚人的一起公司賄賂調查案。
在一系列可疑行賄名單中,共有9個和中國業務有關的公司及個人被提及,涉嫌受賄金額從幾萬歐元到幾百萬歐元不等。檢方在調查中發現一個規律:通過簽署咨詢合同,向第三者支付咨詢費的方式進行間接行賄。在西門子電信部門前高管的問訊筆錄中,他特別提到中一個和中國業務有關的人,名叫Max Rennert,總共接收了來自西門子474萬歐元的咨詢費。據德國《明鏡》周刊報道,此人在幾年前曾幫助西門子、德國電信等獲得了中國一個移動通信項目合同。
而寶潔公司近來也陷入行賄丑聞之中。2007年5月11日有媒體報道,寶潔公司在1994年到1997年之間,曾陸續向中國牙病防治基金會進行捐贈,其中800萬元仍在中國牙病防治基金會賬戶上,其餘200萬元多用於口腔保健推廣工作。
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讓人吃驚的,中國牙病防治基金會是一個在全國幾乎沒有影響的社會組織,注重實效的寶潔公司,為什麼會對它如此慷慨?而且在捐贈後竟然不抓住這個機會做任何宣傳?
據媒體披露,這個所謂的基金會與全國牙防組的人員交叉率高達50%以上,全國牙防組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張博學同時又兼任牙防基金會秘書長,而牙防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卞金有教授,也身兼全國牙防組副組長。而在寶潔的相關產品上,赫然蓋著牙防組的「權威認證」。這就是秘密所在!
滑稽的是,所謂的中國牙防組,最終被發現連法人資格都不具備,根本沒權利進行認證。寶潔公司被媒體和公眾質疑,此舉有變相的行賄和利用假認證忽悠消費者的嫌疑。
對環境保護睜隻眼閉隻眼
不重視環境保護、造成環境污染,是跨國公司染上的又一項「中國病」。
2006年6月,有33家在華知名跨國公司並肩走上了一份榜單。可惜的是,這並不是一份任何與榮譽有關的榜單,還是一份全國各級環保局綜合2004年至2006年的涉及環保違規企業的恥辱榜。
登上這份恥辱榜的跨國公司有:上海松下電池有限公司(廢水處理設施未保證正常運轉致廢水超標排放)、長春百事可樂公司(超標排放污染物廢水)、上海雀巢飲用水有限公司(環保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擅自投入生產)、3M上海研磨產品製造有限公司(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擅自投入生產使用)、上海雀巢飲用水有限公司(環保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擅自投入生產)……
除了以上幾家「世界500強企業」以外,其它涉及環保違規的跨國公司還有:日資上海花王有限公司,因「任意排放超標廢水」被列入上海「2005年第二批該市環保系統查處違法企業名單」。在這份名單上的還有「世界十大衛生陶瓷公司之首」的美國標准公司的在華合資企業,及美國百勝餐飲集團下屬的上海必勝客等;在福建,德國諾爾起重設備有限公司投資的一家公司,因「未建污染治理設施便擅自投入生產,造成嚴重污染」,被列為福建省掛牌督辦企業;在浙江,英國漂萊特集團在華下屬的公司被列為浙江2005年省級重點污染企業之一;在湖南,日本雅馬哈發動機株式會社的下屬獨資企業,因「電鍍生產線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成為株洲掛牌督辦的20家「污染大戶」之一……
據NGO「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介紹,上述名單只涉及有水污染的企業,其它諸如大氣污染和固體廢物污染的企業並未包括,所以只是在華跨國企業違規記錄的一部分而已。
到了2007年1月10日,國家環保總局通報了82個嚴重違反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鋼鐵、電力、冶金等項目,全球最大輪胎企業——米其林公司在華投資的上海米其林回力股份有限公司又位列其間。
被點名的米其林輪胎項目涉及四項問題:未按環評要求完成對三台鏈條爐進行脫硫除塵改造;輪胎廠無組織排放惡臭超標;未落實鍋爐在線監測裝置以及廠界雜訊超標嚴重。
公然漠視《勞動法》
盡管中國的《勞動法》中,對職工的權益有著種種明確的規定,但有些跨國公司對此公然漠視,已經是另外一種嚴重的「中國病」。
2007年3月29日,廣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針對在廣東曝光的麥當勞、肯德基等國際知名洋快餐店用工涉嫌違反《勞動法》的一條條例證,正式對這兩個洋快餐巨頭發出詢問通知書。
自從媒體曝光後,洋快餐店的涉嫌違反《勞動法》的問題浮出了水面。廣東首個非全日制職工小時工資標准明文規定:廣州作為一類地區,非全日制職工的每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7.5元人民幣。但據了解,肯德基兼職工合同上的工資為4.7元人民幣/小時,必勝客為5.8元人民幣/小時,麥當勞最低,只有4元人民幣/小時——兼職工的時薪甚至連買一杯該店的中杯可樂都不夠,遠遠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不僅工資低廉,兼職工超時工作的現象在這些快餐店也屢見不鮮。按照相關規定,兼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若超出該條件,用人單位就必須按全日制用工形式與職工確定勞動關系,並承擔相應責任。然而在肯德基、麥當勞等快餐店中存在大量超時工作的兼職工,有的甚至日均工作十餘小時,與全日制工人別無兩樣。
另外,大部分兼職的大學生與肯德基、麥當勞餐廳簽訂「勞務協議」後,卻無法准時拿到,甚至根本無法拿到「勞務合同」。即便是已簽訂的合同,餐廳也規定單方面可以進行修改,完全是「霸王條款」。
繼廣州發生麥當勞、肯德基支付給小時工的工資低於最低標准事件後,又相繼曝出太原、福州等10餘個城市的麥當勞、肯德基同樣存在違規用工問題。
據統計,到目前為止,肯德基、麥當勞、必勝客在中國開設的餐廳共達3000餘家,聘用的中國勞工達20萬人,其中大多是非全日制工人(鍾點工)。業內人士估計,該三家快餐企業所聘用的勞工中,大約有80%約160000人是非全日制工。粗略計算,如果非全日制工每人每小時少發2元錢,按每人每天工作5小時,每月工作21天計算,一年下來,這三家餐廳企業每年至少少發中國勞工約4億元之巨,這比三家企業全年向中國交的稅還多。
《南方周末》也曾發布過一份「2005年世界500強在華最佳投資企業排行榜」。這份榜單表明:在利用人力資源方面,部分跨國公司很不光彩。在跨國公司集中的中國南方某些地區,20世紀80年代末期到本世紀初的工資水平基本上保持不變。跨國公司賺取利潤本無可厚非,但是這些資本巨頭在賺取利潤的同時,卻沒有做到讓中國工人共同享受一定的發展成果。
更讓我們感到不平的是,在這些資本巨頭所賺取的利潤中,很大一部分是以中國勞動者的健康為代價換取的。如在外資、合資企業遍布的珠三角地區,每年發生斷指事故個案至少有3萬宗,被機器切斷的手指頭超過4萬根,由此竟然使當地醫院的手外科異常繁榮與發達。在一雙雙被機器壓扁、切斷、血肉模糊的手背後,我們看到的是缺乏保護的勞動條件和對勞動者基本權利的漠視。
屢次陷入「質量門」事件
在產品質量問題上屢犯錯誤,也是有些跨國公司常見的「中國病」之一。
跨國公司被中國消費者投訴的案例變得越來越多,在近幾年達到了一個高潮。這輪高潮的「始作俑者」,是「蘇丹紅一號」。但「蘇丹紅」的風頭很快就被「SK-Ⅱ」、「雀巢風波」、「博士倫護理液事件」、柯達「質量門」事件等搶走。
曾幾何時,SK-II系列化妝品中有一款被標榜為「神仙水」的精華乳液風靡整個亞洲。SK-II自2004年以後一直保持者中國大陸高端化妝品市場銷售排序前三名的領導品牌地位。2006年9月份成了轉折點,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宣布,在SK-I中查出禁用物質鉻和釹。消息一出,寶潔公司在上海、北京、廣州、武漢等地的專櫃和專賣店立即遭遇「退貨潮」,SK-II品牌面臨嚴重的信任危機。
2006年12月4日,343名消費者投訴柯達LS443型數碼相機存在質量問題,中消協隨後召開「聽證會」,該會議最終引發柯達與中消協及消費者之間的嚴重對立。此後,由維權消費者組成的神秘QQ群現身,表示拒不接受柯達提出的「付費升級」方案。
2007年1月,全球咖啡店連鎖店巨頭星巴克捲入「反式脂肪門」事件。反脂肪一般存在烹調油中,常用於製作餅干、麵包、蛋糕和薯條等食品。經常食用反脂肪含量高的食品,易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
2007年初,一個自稱為「揭批LG聯盟」的組織稱,LG電子從1998年開始,一直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秘密的、大規模的小作坊式翻修,並重新返回正常銷售渠道。該組織聲稱,這些在小作坊拼裝出來的LG產品包括等離子電視、液晶顯示器、空調、微波爐等等,涵括了LG在華銷售的大部分產品。有消息甚至稱,各地工商等有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這件事情已經導致了LG在華以來最嚴重的信任危機。
而知名的跨國零售巨頭家樂福,也屢屢在陷入「質量門」事件之中:據2006年1月16日《北京晚報》報道,國家質檢總局15日公布瓶裝(小瓶)飲用水產品質量抽查結果,家樂福自有品牌曝出不合格產品,由北京領先飲食品工業公司生產的「家樂福」牌天然泉水,因為菌落總數不合格上了黑榜;據2006年5月11日新華社報道,上海家樂福曲陽店分3次購進超過保質期限的美國進口豬頸骨肉,共計3781.66公斤。截至監管部門進行查處時,已有1670多公斤過期肉被售出,銷售金額超過1萬元;據2006年4月20日《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上海家樂福超市銷售的廉價女包和「LV」女包極其相似,為此路易威登馬利蒂(法國)公司將家樂福超市經營者上海聯家超市有限公司告進法院,索賠50萬元;據2005年9月16日《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市工商局通報了流通領域通信產品、家用電器、汽車配件等質量監測結果,家樂福馬連道店發現了不合格家電;2006年5月《華夏時報》報道,在一家家樂福店盛咸魚乾的玻璃陶里,竟然發現了上百條大小不一的活蛆……
如何防止「中國病」的泛濫
在跨國公司所患的這些「中國病」被媒體或相關部門曝光時,大部分跨國公司並不是虛心接受與改進,往往是採取了傲慢的態度。許多消費者不解,外國公司對中國消費者為何會採用「二等公民」的怠慢作法?為何當中國消費者對發達國家的名牌產品支付了昂貴的價格和預期的信任後,得到的卻是不那麼國際化的歧視對待?為什麼我們要引進的發達國家先進的管理方式、尊重法規、尊重市場反應、對消費者負責的現代經營理念,到了中國就變了味了呢?究其根本,既有這些企業的自妄和見利忘義,也有國人的輕信和盲從,更有相關主管部門的忽視甚至縱容。
無利不起早。任何資本和企業,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都會追求利潤的最大化,這是本性難移。前一段時間,在企業界,以跨國公司為首,颳起了一股企業講求社會責任的浪潮。很多公眾對這些企業的自律行為表示了由衷的敬佩。但也有清醒之士指出:不能指望以盈利為最大目的企業自學遵守過多的社會責任,他們口頭上唱得這么好聽,其實從一定程度上麻醉了大家,從而讓自己脫離了政府、媒體等各方面的監督。
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淡薄和對洋品牌的盲目崇拜,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知名品牌的扭曲營銷觀和危機處理方式。近兩年來跨國公司的丑聞和質量問題時有出現,但在短暫受沖擊過後,它們基本都能找回市場。在一些跨國公司看來,中國的企業、消費者並不成熟,獨立性還不足以與其進行平等談判、對話和要價。
大公司行為的「劣化」,從另一面說明了我國在守法環境上確實大有漏洞可鑽。因此,在中國,要使外國企業遵守他們在國際市場上遵守的規范,除了依靠企業自身出於長遠利益考慮的自覺外,還應該通過改革形成對企業守規的「硬約束」,「迫使」企業走入規范。
每當一個洋品牌被查出質量問題後,大多數跨國公司都會啟動危機公關。而他們找到工商部門,口氣最硬、講得最多的話便是「你們這樣搞會影響地方投資環境」。有的則具體介紹對中國做出了多少貢獻,有的甚至用為政府部門或為社會提供某些便利、贊助等條件,試圖換取監管部門的沉默。
跨國公司在產品出事後的「政府情結」,折射出的是我們在吸引外資方面的「政府情結」。一些地方和部門長期以來對洋品牌格外關照和優惠,無形中形成了對洋品牌的隱性保護機制。
政府部門在監管上應堅持原則,無論是公布結果還是最終執行懲罰,應更加公平、公正、公開,不要為小私而傷大眾,更不要讓尋租者找到空子鑽,這種時候往往是檢驗政府辦事能力的關鍵時刻;如果相關職能部門一再失語和遷就,事態只會進一步惡化,而如果進行及時地干預和處理,對公司、消費者和政府形象都會更加有利。
另外,在中國還缺乏相關的法規與制度來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有些國際大牌公司在全球召回有缺陷產品時,惟獨將中國市場排除在外,理由是中國沒有缺陷產品的召回制度。業內人士認為,我們在保護消費者方面缺乏像發達國家那樣的高標准立法,對什麼情況應召回和賠償,缺乏具體規定。
當然,進一步加強輿論監督也至關重要。事實表明,許多問題就是在媒體曝光後,才推動有問題的一方加大解決問題的力度。媒體信息的透明、公眾的看法和態度,不僅會對大公司形成壓力,也會對相關部門秉公辦事產生一定的推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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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跨國公司頻患「中國病」
編輯晨晨發表評論於2007-10-18 14:53:00
中國製造是給外國人打工,你覺的一個打工者有權利為產品的質量等問題提出異議嗎?我們只能照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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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跨國公司頻患「中國病」
八月驕陽發表評論於2007-10-18 11:34:00
中國製造屢次陷入「質量門」是在給我們提醒,想要告別質量門唯有做強做大品牌這樣才能把信譽做出來、
haixingzu
㈡ 政府官員權力尋租的案例,簡短點的
官員權力尋租行為是房價居高不下的根源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上海市浦東新區原副區長康慧軍腐敗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定康慧軍受賄590萬余元,另有1211萬余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依法判處其無期徒刑。
康慧軍非法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是低價購房,再拋售掙取差價。截至案發時,他和妻兒名下的房產達14處。
炒房官員,康慧軍不是第一個,相信也絕非最後一個。但大多數官員炒房事實敗露,是因為別的腐敗行為而拔出蘿卜帶出泥。康慧軍的落馬,卻源自上海市紀委對局級以上公職人員住房情況進行的一次普查。康慧軍一處住宅的申報價格明顯偏低,成了紀委查處康腐敗案的重要突破口。提起受賄罪的認定,人們首先想到的是當事人一定拿了不該拿的錢。但對於官員的炒房行為,很多人包括官員本人在認識上還存在著盲點。他們認為,只要沒有收受賄賂,只是利用手中的權力炒房獲利,就無可厚非。
其實,領導幹部炒房與普通百姓炒房相比,除了有違公務員禁止經商的規定外,最大的不同在於,官員可以利用手中的職權,以最低的價格獲得最好的房子,這明顯屬於權力尋租行為。這種權力干預下的反市場行為,也是房地產業存在「大量腐敗問題」、房價居高不下的根源。2007年7月「兩高」出台司法解釋,對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買的方式買賣房屋、汽車等行為界定為「屬於權錢交易」,可以認定為受賄。可見,領導幹部利用權力炒房的行為本身就是腐敗。
分析官員的貪腐個案,不難發現大都存在「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問題。監督官員財產狀況,就成為查處腐敗現象的突破口和關鍵所在之一。上海紀委一次例行的住房普查,就發現了「炒房區長」。看來不管房地產黑洞有多大,有多深不可測,只要堅持既定製度,就可能有效監督官員財產狀況。
康慧軍的落馬讓我們看到反腐的有效途徑。但對官員住房普查的做法雖然有效,畢竟屬於事後監督。在當前難以完全杜絕公權力進入市場的情況下,通過制度設計進行事前防範,把官員財產置於有效監督之下,有助從源頭上有效反腐。世界上一些國家的經驗表明,申報和公布個人財產對預防和遏制腐敗不失為有效的機制。近年來,我國對此也進行了有益嘗試。1995年以來,我國先後出台了《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和《關於省部級現職領導幹部報告家庭財產的規定(試行)》。相信隨著各項制度的完善和落實,必將有效遏制腐敗現象發生。
㈢ 如何從根本上遏制政府部門的尋租行為
什麼是尋租?
按照尋租理論的鼻祖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的定義和闡述,尋租是指人們憑借政府保護而進行的尋求財富轉移的活動。它包括「旨在通過引入政府幹預或者終止它的干預而獲利的活動」。
一些資料可以搜索網路,我寫點自己的理解。
第一、尋租的能力其實是來自於壟斷,政府是行政壟斷、財團是資金技術壟斷等。通過壟斷阻止或允許。
第二、政府為什麼會尋租。尋租和腐敗沒有必然的聯系。但過度的尋租行為確實會增加腐敗的機會。沒個人都有立場,政府的主要立場是什麼?它一、是要維持統治。二、要降低統治成本【這有兩個方法,1、增強自身的力量。2、削弱被統治層的力量。這樣政府也就有了尋租的需求】
第三、不可能從根本上遏制尋租行為,因為只要有統治者只要有政府就一定有尋租行為。美國等西方國家只不過是財團尋租替代一部分政府尋租。在西方財團和政府一起夠成統治力量。但如果是無政府的話一樣會有統治者,而且會更加混亂。
第四、如何削弱政府的尋租行為。上面第二條第一點說了,政府之所以尋租是為了維持方便的統治。如果過度尋租的行為阻礙了統治,那麼就能有效遏制尋租行為。比如從這30年以來中國政府確實在很多經濟場合退了出來。行政審批也越來越少了。前幾天不是又減少了么。
第五、當然這里指是理論上的、有於腐敗和部門利益的存在,在局部在短時間內,會有反彈等。比如這幾年以來的中國企業國進民退等。
第六、這要一、加強反腐敗特別是底層人民的反腐敗能力,二、打破部門利益,裁剪一部分機構,三、防止利益集團的過度索求、遏制大經濟利益集團的政治訴求。四、遏制壟斷經濟體、不採用收購合並等方式,通過用行會聯盟等方式整合力量。
參考資料【尋租行為、無政府主義、腐敗、政府利益】
http://ke..com/view/2522166.htm
http://wenku..com/view/81dd49ef6294dd88d0d26b16.html
http://ke..com/view/111108.htm
http://ke..com/view/10458.htm
http://ke..com/view/354948.htm
㈣ 誰掌控了中國的金融系統
金融機構是金融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 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在中國,能稱得上是金融機構的,是有許可證的,一定是正規機構。還有為數龐大的非正規金融機構,如標會、和會、P2P 網站等,這不在本文的討論范圍之內),同時還有金融體系的底層服務機構與監管機構,以此共同組成金融體系。雖然中國存在著龐大的非正規金融系統,但他們大多依附於正規金融系統,其地位與 角色嚴重受制於監管政策,因此本文著重討論正規金融系統的控制權。
1、概覽金融機構
根據央行規范(2010 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編碼規范》,從宏觀層面統一了中國金融機構分類標准,首次明 確了中國金融機構涵蓋范圍,界定了各類金融機構具體組成,規范了金融機構統計編碼方式與方法),中國金融機構包括如下:
一、貨幣當局:1、中國人民銀行;2、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監管當局: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三、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1、銀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聯社);3、農村信用合作社(含聯社);4、農村資金互助社;5、財務公司。
四、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1、信託公司;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3、金融租賃公司;4、汽車金融公司;5、貸款公司;6、貨幣經紀公司。
五、證券業金融機構:1、證券公司;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3、期貨公司;4、投資咨詢公司。
六、保險業金融機構:1、財產保險公司;2、人身保險公司;3、再保險公司;4、保險資產管理公司;5、保險經紀公司;6、保險代理公司;7、保險公估公司;8、企業年金。
七、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1、交易所;2、登記結算類機構。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興金融企業:1、小額貸款公司;2、第三方理財公司;3、綜合理財服務 公司。
結合這一規范,根據機構監管條線,中國的金融體系的組成包括如下機構:
鑒於中國目前機構監管的特徵,各金融機構的准入、業務審批等均受限於其監管上級, 由具體的司、局、部(委下面的部)進行管理。
2. 概覽金融市場
中國存量金融資產,主要是銀行為主,佔有絕對的優勢,近十年以來雖然有下降的超勢,但仍然高達90%。這顯示著中國仍然是以銀行為主導的金融體系。
3、重要的金融機構
4、主要金融機構的所有權人
如何控制一家金融機構?一家上規模的普通公司,受《公司法》等制度的約束進行人事 任免和公司治理,符合三會一層議事規則,即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組 成的決策體系。股東大會為最高決策機關,由此產生董事會、監事會(或監事)和公司高管。
同時中國現行的《公司法》等在保護小股東利益、限制高管權力等做了一系列的安排, 雖然還有相當可以改進的空間,但應該說,還是比較符合當前國際通行的規范的。
但長期以來《公司法》在國內執行的並不是很好,大量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不符合《公 司法》要求的比比皆是,國有企業的管理更是遠遠背離《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規范,離現 代公司治理的原則相去甚遠。
一般來說,一個公司內,三個方面的內容比較重要:人(人事任免與辭退)、事(業務 管理)、財(利潤分配、薪酬、剩餘索取權等)。通常來說,所有權是決定所有這些權力的基 礎,在基礎之上,才能談人、事、財。
制圖 by聶日明
股權結構的基本結論
第一,銀行業存量資產占金融業資產的 90%以上,其中五大國有銀行占銀行業總資產 43%,這意味著五大國有銀行的總資產佔到全社會金融資產的 40%左右。
第二,財政部與匯金公司兩者,以絕對的優勢控制了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和國家開發 銀行,以第一大股東控制了交行、光大。這意味著,中國金融資產中超過 50%是由財政部 和匯金公司聯合控制的。
第三,匯金公司原先由央行監管,現在轉移為中投公司下屬公司,中投的董事長均為財 政部的副部長等,這意味著,匯金與財政部為一致行動人,中央政府通過財政部控制著中 國金融業的半壁江山。
第四,地方政府與央企控制了其餘金融機構的絕大部分,控制了中國金融業另半壁江山。 第四,從歷史和現實來看,股份制銀行基本上由地方政府和央企設立,至今多數仍然為實際控制人。
第五,從歷史和現實來看,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多為地方政府的提款機,在銀 行改革大潮以來,地方政府仍然為城商行與農商行的實際控制人。央企、外資與民營分享 了這一盛宴,但其中大多數仍未上市,退出渠道尚不明確。
第六,信託、券商、基金股權結構分布基本相同,與股份制銀行相近,多為央企和地方 政府所設,經過多年的股權變更,民資、地方國資、央企股份、外資間的轉讓,多數公司的 股份已經相對多元化,但地方國資與央企投資控股公司仍然牢牢的控制了中國主要的信託、 券商、基金。
第七,保險公司依規模大小,大保險公司的股權結構與國有商業銀行相近,為財政部與 匯金控股,小保險機構與券商相近。
第八,以安邦保險為代表的民營企業,已經開始在金融市場中嶄露頭角,開始進軍銀行、 券商等機構,部分機構已經實現了銀證保的全牌照。其與安邦保險不同的是,他們不像安邦 那樣公開在資本市場上舉牌,而是通過分散持股或者多公司形成一致行動人,例如肖建華的 明天系。
第九,最重要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幾乎全部控制在政府手裡,次重要的機構,雖然 是會員制機構或者公司,但會員大會名存實亡,主要負責人均由政府任命。
最後,國有股也並非鐵板一塊,以股權作為控制權的抓手,需要明確國有股份的實際控 制人。銀行改革之前,財政部是四大行的唯一股東,中行和建行採取的方案是,將原有全部 資本金沖銷壞賬,財政部的權益被盡數沖銷,在此基礎上央行以外匯儲備注資,並透過匯金 公司持有兩家銀行 100%的股權。
而在工行與農行的改革中,注資方案不再用原有全部資本金沖銷壞賬,2005 年 11 月, 新《公司法》明確了財政部作為國有金融機構出資人的地位,中國財政部隨後參與了工行的 股改。因而,財政部將依然保留部分在工行、農行的權益,與注入外匯儲備的匯金公司一道 成為新工行的股東。匯金公司將不再是工行的惟一股東。更有媒體指出,「在對工行的注資 中,財政部不願意再像在建行、中行股改中被『晾在一邊』,將力爭成為工行注資方案中的 『主角』」,為此不惜承擔 2350 億的貸款損失(工行不良貸款 4700 億的一半)。
而匯金公司,在工商登記中,匯金公司是財政部的全資子公司,匯金的 5000萬元注冊 資本金為財政部出資,但匯金所運用的資金卻來自央行的外匯儲備。郭樹清與謝平執掌匯金 公司的時代,一般認為匯金公司是由央行控制的。為此引起財政部的不滿,最終在財政部的 努力下,匯金公司被中投公司吸收,成為中投的子公司,回歸到財政部的控制之下。
5、人事任免權
現有中國金融系統人事任免框架是在 1998 年之後慢慢形成的。涵蓋了兩條主線:黨務與高管。但在 1998 年時,這兩條線並不區分,因為金融機構尚未建立起現代的企業治理, 人事基本上由黨委組織部管理。
制圖 by聶日明
當時,包括央行的很多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甚至完全處於地方政府的控制下,總部對分支機構失去控制,「為地方政府發展出力」,「在本地吸儲、貸款用於本地」成為通行的做法。
基於這種背景,自 1998 年以後,在朱鎔基的領導下,中央開始金融集權(後面詳述), 從黨務的條線對主要的金融機構收權,實施垂直管理,上收金融機構各分支機構的人事任免 權。在《中共中央關於完善金融系統黨的領導體制,加強和改進金融系統黨的工作有關問題 的通知》( 中共中央於 1998 年 5 月 19 日發布,中發[1998]9 號)中,中共中央決定成立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金融機構系統黨委和中央金融 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
文件明確了主要金融機構的負責人為中央管理(2012 年中共中央組織部進一步發文《中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明確了中管金融企業。一般 認為包括: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包括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進 出口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華融資產管理公司、長城資產管理公 司、東方資產管理公司、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公司、中國人壽 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太平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銀河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銀河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集團公司、光大(集團)總公司、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等金融企業。),中國人民銀行(當時銀監會還未成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 委員會,各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人民保險的幹部實行垂直管理,中 央金融工委管理深度下沉至分支機構一把手(各金融機構的省級分支機構、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任免,各金融機構黨委決定前應徵得中 央金融工委的同意)。以此隔絕了地方政府對金融系統的影響。當 然,為了減輕地方的反彈,文件規定,中國人民銀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分行,中國 證監會地方證管部門,各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交通銀行省級分行及中國人民保險(集 團)公司省級分公司主要負責人的任免,各金融機構黨委決定前還應聽取所在省(自治區、直 轄市)委的意見,如有不同意見,由中央金融工委進行協調。
其中,中央金融工委書記由國務院副總理兼任,設副書記兩名,其中一名副書記主持日 常工作。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各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交通銀 行和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黨委分管黨的工作的副書記及中央金融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 書記擔任工委委員。中央金融工委書記、副書記和委員列入中央管理。
在機構業務管理條線,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0)第1號),從任職資格、任職資格審核與管理、任職資格取消等方面對金融機構的高管任免規 則進行限定。這時,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的人事任免擁有兩條較有約束力的權力:不通過任 命的權力、免職的權力。
隨著 2003 年中央完成金融集權,中共中央金融工委撤銷,金融體系的黨委監管權分別 下放到各監管機構,被監管金融機構的黨組織關系分別設在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由他們「代管黨的組織關系」。
而業務管理條線的任職資格的審查與終止的許可權移至各監管機構,分別制定了行業的 「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包括銀、證、保在內,均有相應的管理辦法,涵蓋所有主要類型的金融機構。
制圖 by聶日明
而地方性金融機構的黨委與業務兩條線的管理,在中共中央金融工委時代,地方性金融 機構的黨組織設置、領導關系和工作職責,由地方黨委參照本通知精神並根據實際情況作出 規定。城、鄉信用合作社的黨組織由所在地的市、縣委領導。地方性金融機構的跨地區分支 機構的黨組織,一般實行屬地領導。演變到現在,各地情況均不相同。
典型的人事任命案例:招商銀行行長田惠宇
招商銀行,為股份制銀行,招商局輪船為實際控制人。馬蔚華為該行第二任行長,2013 年年中為招商銀行第八屆董事長屆滿換屆之時。換屆之初,第八屆董事會第四十三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招商銀行第九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名單的議案》,其中執行董事候選人 3 名:馬蔚華、張光華、李浩。董事會同意將上述候選人名單提交股東大會表決,產生股東董事 9 名、執行董事 3 名、獨立董事 6 名,共 18 名董事組成本公司第九屆董事會。對 3 名執行董事候選人和 6 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均以普通決議案進行等額選舉,即選舉執行董事和獨立 董事的表決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馬蔚華原定是可以繼續執掌招商銀行的。
但隨後第八屆董事會第四十五次會議於 2013 年 5 月 9 日審議通過了取消原提交到本次 會議審議的該項子議案,第九屆董事會執行董事候選人馬蔚華先生按其本人意願,不再參加 第九屆董事會董事的選舉。大股東招商局輪船提交了《審議及批准委任田惠宇先生為本公司 第九屆董事會執行董事》的提案。
第九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聘任田惠宇先生為招商銀行行長。2013 年 9 月 9 日,招 行公告,接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招商銀行田惠宇任職資格的批復》(銀監復 [2013]454 號),核准田惠宇先生招商銀行行長的任職資格。
與招商相近,工商銀行行長的人事任免也基本類似,雖然在組織架構與法律程序上,中管金融企業滿足了董事會基本需求和法律要求,但實際上,企業是沒有發展自主權的,董事 會並不能代表出資人的角色行使權利。新的國有銀行董事會雖可以依據《公司法》有權向中 組部建議罷免行長,但考慮到中央國有資本和地方國有資本對金融機構的控制,目前還沒有 出現董事會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
這種奇特的人事任免權與金融機構的業務監管權、《公司法》等存在沖突,現實中也爆 發了相應的案例。
任職資格審核與組織部任命高管( 銀函〔1999〕281 號)
1998 年,中國人民銀行在修訂《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規定》時,徵求了中共中央組織部的意見,1998 年 7 月 17 日中組部函復:「鑒於各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政策性銀行以及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領導幹部的任職,中央均進行全面考察,並徵求 有關方面(包括人民銀行對其任職資格)的意見,因此,金融系統屬中央管理的幹部任職前 可不再單獨進行資格審查」。中組部的意思為,中組部任命的金融機構高管,監管機構無須 再履行核准職責。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回復為,「我行認為,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進行任職資格審查, 是我國法律授予中央銀行的職責,也是國際通行原則。為了加強人民銀行依法對金融機構高 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核和管理,妥善處理與黨的組織部門考核任命幹部的關系,我行起 草了《關於正確處理人民銀行依法審核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與黨的組織部門考核 任命幹部關系的意見》(附後),現送你部進一步徵求意見」。中國人民銀行認為「在我國有 關幹部的任命由黨組織決定,並通過一定法律程序公布。為此,需要妥善處理好人民銀行依法審核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與黨組織部門考核任命幹部的關系」。為此,央行堅 持「中央組織部和中央金融工委作出任命後,要由擬任職的金融機構向人民銀行提出任職資格審核申請,由人民銀行發出任職資格審核文件。
所有權(出資人)與人事任免權的沖突:中再集團董事長劉京生辭職(中管金融企業「人事權」之爭,《金融世界》2012 年 08 月號)
2008 年 8 月,中國再保險集團原董事長劉京生因「個人原因」向董事會遞交了辭呈,《中 國金融》報道稱,薪酬問題是導致他離開的直接導火索。
中央匯金公司在注資中再集團以後,其時謝平為匯金公司總經理,風格強硬,以現代公 司治理機制,向企業派駐董事並介入公司決策。作為中管金融企業的高管,當時,劉京生年 薪為 200 萬人民幣。中央匯金認為中再集團的高管薪酬發放程序存在問題,高管薪酬的考核 及發放並未經過董事會討論。公司董事長的薪酬應該由董事會決定,這一質疑完全符合現代 的公司治理原則。
但中再集團方面則回應稱,劉京生的薪酬標準是「黨委定的」,而所謂的黨委,是指上 級黨組織,亦即中國保監會黨委。「表面上看,這是中再集團的董事會與黨委之間的矛盾。 但實際上,很多人都知道,董事會的背後是大股東中央匯金,而黨委的背後則是保監會。」
最終,劉京生未能進入新一屆董事會。
2009 年6月,中再集團領導班子的黨組織關系和人事任免權,從保監會劃至中國投資 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投公司」)。劃轉後的中再集團人事任免權和黨、團、工會等組織關 系與中投對接,保監會只負責對中再集團高管的資格核准,對其任職資格進行行政審批。
6、業務監管
業務監管 10是金融機構中最為龐大的、最具尋租空間的權力,其准心就是以市場准入、 業務審批為主的管理,近年來經營監測越來越成為央行、銀監會的主要工作重心。
目前中國的金融機構管理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機構管理:包括市場准入、分支機構設立、人事任命核准與終止等。
第二,業務監管:金融產品的各個方面(價格、面向對象、治理機制等)。
第三,經營監測:以合規和風險防範為基礎的各類基於指標的非現場監管與現場監管。
業務監管權、所有權與人事任免權的沖突:央行設立上清所邊緣化中債登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是中國資本市場乃至金融市場中最為重要的一項基礎設施。但由 於設立之初央行未考慮過其後來的影響會如此之大,中債登的財務與基礎管理在財政部,人 事任免權在銀監會黨委,央行擁有業務監管權。顯然財政部是中債登繞不過的重要的主體,
於是,央行決定成立上海清算所,力推自己對口監管的機構做大、做強。盡管業務高度 重合,但人事權分屬兩個部委的中債登與上海清算所之間幾乎沒有任何交集。名義上,上清 所執行中央對手方(Central Counter Party,下稱 CCP)清算機制,區別於中債登的雙邊清算 機制,豐富了市場的競爭。但央行將其負責審批的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逐步移至上清所。 2013 年債市危機以來,央行藉此債市整頓契機,加強了銀行間債券市場規范管理,未來中 債登將更加專注於國債、央票和金融債。而企業的信用債將更多集中於上清所。
7、財權等基礎管理
中國國有企業的管理權分置,不受《公司法》等法律約束,更體現在資產轉讓、收益回 報、薪酬制定等方面。從 2003 年至今,中管金融企業(非金融央企的相關職能已經移交至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基礎管理職能,主要由財政部金 融司承擔,包括負責金融機構國有資產的基礎管理,即相關的統計備案工作;負責金融機構 國有資產轉讓、劃轉處置管理,監交國有資產收益;擬定金融機構的資產與財務管理制度並 監督其執行,如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商業銀行的撥備和核銷政策及報批等。
8、不算結論的小結
從股權上來看,財政部是中國金融系統的實際控制人;從業務監管權來看,對中國金融系統來說,央行是相對強勢的控制人,「央媽」稱號也緣於此;從人事任免權來看,銀監會的人事任免權覆蓋到的資產總額是金融系統內最大的。
但控制權也無法一概而論,被控制機構對監管機構甚至更高層的游說能力驚人。金融系 統中,四大行對國務院、央行和監管當局的影響力非常大,目前一行三會的負責人一般都從 四大行中產生,四大行的負責人又從監管當局中產生,金融高官與機構高管交替升遷的路徑 已經程序化。所有的監管機構在監管金融機構時,都需要考慮被監管機構領導人未來的可能性,不可能無差別監管。
㈤ 誰能提供一個《紅頂商人》-高陽中間的一個談判案例
誰淘汰了胡雪岩
台灣作家高陽在小說《紅頂商人》中,把胡雪岩的剋星鎖定為盛宣懷。該書把盛宣懷描述為一個「冷血殺手」,盛每次出手,都能讓胡驚出一身冷汗,最後還令胡搭上了身家性命。
誠然,在晚清紅頂商人排行榜上,盛宣懷與胡雪岩不相上下,他們之所以成為「冤家」,不僅是因為同行,更因為所走的「線路」不同——胡雪岩走的是湘系左宗棠的路線,盛宣懷走的是李鴻章淮系路線。利益與路線的博弈,導致盛宣懷與胡雪岩這對冤家積怨越來越深,決戰時刻終於在盛宣懷刻意、胡雪岩不經意間發生。
光緒八年(公元1882年),盛宣懷採用「竊聽、摻沙子、挖牆腳」這三招,對對手胡雪岩發起暗戰總攻。
竊聽即盛宣懷通過電報掌握了胡雪岩的商業秘密情報。知道胡雪岩要高價盡收國內生絲、企圖壟斷絲業的動向。摻沙子指盛宣懷一邊收購生絲向胡雪岩的客戶出售,一邊聯絡各地商人和洋行買辦偏偏不買胡雪岩的生絲,致使胡雪岩的生絲庫存日多,資金日緊,苦不堪言。挖牆腳即挖斷資金鏈,拖死胡雪岩。胡雪岩80萬兩借款正好到了還款期限,外國銀行向胡雪岩要錢。本來這筆錢是胡雪岩為左宗棠代籌的軍餉,應由各省協餉來補償給胡雪岩。但盛宣懷找到上海道台邵友濂,打著李鴻章的大旗,指使上海緩發這筆協餉,然後又讓人四處放風,說胡雪岩銀行倒閉在即,造成擠兌風波。
盛宣懷的「三板斧」,讓胡雪岩防不勝防,四面楚歌的胡雪岩窮途末路,即便賣房產清倉,但最後還是沒挨過擠兌風潮。銀行門檻被踩破了,門框被擠歪了,無力回天的胡雪岩終於破產。
胡雪岩的剋星,看似是另一個利益集團的對手盛宣懷,然而,事情真的如此簡單嗎?不要忽視整個事件中還有另一個人——朝廷……
成也官場,敗也官場。晚清著名官商胡雪岩的主戰場,始終不在「商場」,而在「官場」。胡雪岩的命運始終不掌握在自己手裡,他的所謂「傳奇」,只不過是「尋租權力」而後又被權力吞噬而己的一場電視連續劇。
胡雪岩的商才最突出的表現是「整合能力」,他整合官場、商場、黑道各種勢力,同大小官員與漕江幫派打成一片,一度手眼通天。
不過,胡雪岩的天就是左宗棠,而這位時任兩江總督的左帥,雖然威風八面,但畢竟不是最高的那片天,比起朝廷來,他仍為一小巫,而「大巫」不保,小巫又奈之若何呢?
胡雪岩的倒掉,看似湘淮兩派斗爭的結果,胡雪岩看似李鴻章「排左先排胡,倒左先倒胡」策略的犧牲者,實則是朝廷早就垂涎的一塊肥肉。
盡管晚清通商對外開放,但統治者的本質沒有改變。他們依然是地主主宰「末業」的「打劫」態度,區區一個胡雪岩,即便有個地方大員照顧,也註定蹦躂不了多久。
慈禧太後下令革職查抄,嚴追治罪——從清廷對胡雪岩的最後處置不難看出,他們對彼時這位最大商人是不保的。
巨商如豬,養肥了註定是要宰的。官商也是商,本質為商人的胡雪岩註定是要被洗劫的,這主要由封建王朝的統治哲學所決定。
㈥ 金融危機的原因有哪些
金融危機起因可以有很多 比如泡沫經濟破裂 外匯市場沖擊 銀行資本充足率嚴重不足 金融機構大量不良債權引發金融機構破產等等造成的
根據貨幣理論來說 一個國家爆發金融危機 是因為該國家出現宏觀經濟問題造成的
例如:
日本的金融危機
1.分業經營導致企業成本上升.
日本的金融業具有分業經營的特點, 在日本經濟發展的初期,分業經營確實為國家的重點產業提供了資金保障,促進了當時經濟的高速發展, 但那時最主要的經濟背景是戰後資金的嚴重短缺,而現在經過三十多年的發展,日本金融業的資金供應已經非常充足甚至可以說是過剩了,再實行分業經營,必然使金融機構利用分業優勢形成行業卡特爾, 壟斷本行業的資金供應,使企業生產成本上升,同時也導致了"尋租"行為的泛濫.
2.人為的低利率政策使泡沫經濟產生.
戰後,日本為了減輕企業成本,刺激經濟發展, 長時期內實行人為的低利率政策.確實這在當時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在日本經濟已經取得了長足進步的七十年代, 仍舊採取人為的低利率政策就必然使大量的資金擁入風險大但利潤率高的股市和房地產市場,銀行業對此樂此不彼,資產急劇膨脹, 股市和房地產價格直線上升,形成了巨大的泡沫.90年2月,當人們對保持低利率的信心喪失後,泡沫也就破裂了.股價、房地產價格暴跌, 給持股的銀行及對房地產貸款的銀行留下了巨額的不良債權,使金融機構嚴重虧損和自有資產嚴重不足,破產也就不可避免了.
3.金融機構透明度不高使日本的金融機構不適應國際化的要求.
95年,日本大和銀行因長期非法交易美國國債,導致1100億日元的巨額虧損. 美國聯邦和紐約州銀行管理當局聯合下令,限令大和銀行在美國的17 家分行及大和信託投資公司必須在3個月內結束在美國的一切業務,撤離美國, 並規定大和銀行3年內不得在美國重新開展金融業務.大和銀行數年來對經營信息特別是巨額虧損秘而不宣, 導致了國際金融社會對日本金融業失去了信心, 競相對日本的海外金融機構的融資徵收高達1%的保險費,增大了經營成本,再加上國內大藏省對金融機構自有資本率的要求愈發嚴格, 導致了日本海外金融機構紛紛從歐美金融市場撤回.
4.擴大內需不力促進了金融危機的蔓延.
在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下, 亞洲國家對日本的商品需求下降,使日本的出口面臨一定的困境.同時, 日本由於產業結構未能及時調整,保持世界先進水平,發展中國家紛紛發展自己的民族工業,使日本的出口重頭項目電子產品、 汽車等在海外市場受到其他國家本國產品的沖擊,出口量也有所下降.在出口不力的情況下,必然需要擴大內需來刺激經濟的增長.但從日本國內的消費需求來看,由於97年4月日本政府將消費稅從3%提高到5%,個人消費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擊.隨後許多金融機構特別是山一證券的破產又給消費者造成心理上的打擊, 大量的企業破產和工人失業又使消費者對前景的預期下降,消費需求也就無法提高了.由於國內消費需求的下降, 公司利潤也減少,而公司利潤的減少又惡化了破產和失業,引起了消費需求的又一輪下降,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在利潤減少的情況下,企業的投資慾望也降低,並且銀行由於受巨額不良債權的困擾,對企業投資的熱情也下降.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的同步下降使擴大內需僅僅成為金融當局的一個願望.
5.日本銀行的獨立性不強使其對金融危機有錯誤的對策.
<<日本銀行法>>規定, 日本銀行的使命是必須專為完成國家的目的而行動,為完成日本銀行的目的,主管大臣在認為必要時,可以對日本銀行發布必要的業務命令.49年修改銀行法時,又加入了"政策委員會"一條,政策委員會由日本銀行總裁以及國會同意、內閣任命的4個"任命委員"和2名" 政府代表委員"共7人組成,其中政府代表委員沒有表決權.從表面上看,四位任命委員對國會負責 ,好象政策委員會具有獨立性,但由於各方面的原因, 日本銀行總裁在委員會中的地位是特殊的,他的想法也就代表了政策委員會的金融政策,而總裁的任免權還是由內閣單獨掌握的, 從而央行的獨立性也就談不上了.由於央行不具有獨立性,在制定金融政策時, 往往不能從純經濟的角度考慮,而是要從對選舉的影響這個角度考慮,從而不能做出正確的決策.比如1987至1989年,當時政府從短期的視野出發,一味追求刺激經濟,縮小經常項目順差, 防止日元升值等物價以外的政策目標,放任貨幣的過量供給,導致了1988--1993年的資產膨脹、資產貶值和經濟的嚴重衰退.
二.政治方面的原因
近年來,日本政府的更迭是十分頻繁的,無法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各個政黨為了自身黨派及小集團的利益,置國家經濟於不顧,極力反對其他黨派的經濟政策,推銷自己的經濟政策,使日本的金融改革計劃屢屢擱淺, 對金融危機的原因及對策也是各執一詞.黨派斗爭的結果是政府倒台屢見不鮮,不僅金融危機是政府盲目刺激經濟的結果, 金融危機的蔓延和深化也有黨派斗爭所引起的處理不及時、對策有失誤的原因.
三.經濟方面的原因
進入80年代中期,日本的經濟經過高速增長後,再依靠原有產業的擴大再生產已不能取得原來的高額利潤了. 而日本又由於經濟的增長積累了大量的資金, 這部分資金必然會選擇利潤率更高的場所.當時日本未能及時地調整經濟結構,向高精尖技術的方向發展, 也就未能給這部分資金提供充分發揮利用的場所, 於是這部分資金在政府經濟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引導下,大量擁入股市和房地產市場,形成了嚴重的泡沫經濟.90年,泡沫破裂了,大批的證券公司、銀行和企業破產,工人失業,形成了這次金融危機.另外, 近年來日元一直走勢疲軟一方面有日美存在較大利率差的原因, 另一方面也有日本經濟增長緩慢甚至負增長的必然結果.
泰國的金融危機事發於股票市場和外匯市場的動亂。首先是外匯市場的美元收縮沖擊,使得泰銖在很短的時間內大幅度貶值,進一步影響了泰國的股票市場和金融體系,東南亞的金融市場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捆綁經濟,而且各國的貨幣不統一,在國際化的金融市場上美元最終成為交易單位。間接的為金融危機的爆發創造了助動力。
所以,東南亞金融危機的爆發來自於外匯市場的沖擊,貨幣危機又成了金融危機的附屬。
參看 http://fol.math.s.e.cn/old/issue4/yijia/content/yjzy006.htm
http://www.lunwen58.com/Article_Show.asp?ArticleID=3110
㈦ 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產生的原因及防範的措施
國有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怪圈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似乎形成這樣一個怪圈:放權讓利→內部
人控制→不良貸款巨額遞增→加強監管→信貸緊縮→產生新的不良資產,即我
國政府在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處於一種兩難境地:既擔心過度監
管會造成信貸緊縮,又擔心權力過度下放會導致對內部人控制的失控,那麼,
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我國信貸管理體制改革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呢?其原因之一是國有商業銀行產權主體虛置。現代企業理論要求所有人和債
1權人對經營者進行監督和約束,而國有銀行的所有權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代錶行使的,銀行的債權人主要是儲蓄的居民,經營權掌握在銀行經理手中,
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結果必然存在激勵不相容、信息不對稱和責任不對等
等問題。銀行經理在個人效用最大化原則的主觀動機驅使下,為了自己或部門
利益可能違規經營,發放明知難以收回的貸款,而產生的呆帳最後由國家代表
的所有權人承擔;其原因之二是國有商業銀行委託——代理鏈中各主體的權力
和義務不對等。中央政府對於金融機構的管理一般是通過中間人(中間人主要
是中國人民銀行和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的各級主管部門)來進行。中
間人相對於上一級來說是代理人,相對於下一級或銀行來說是委託人,這樣就
形成了一條委託——代理鏈。但是,在這個委託代理鏈中,各個主體的權利和
義務是不對稱的;其原因之三是獨特的銀行權力結構。國有銀行的權力結構比
較特殊,表現在行政干預下的內部人控制。政府對銀行的人事任免擁有絕對的
權威,其債權人幾乎沒有發言的權力,且政府對經理人員的任免、獎懲標准不
僅僅取決於銀行經濟績效,還包含政治和其它等主觀因素,這必然使得銀行經
理人員的行為目標效用函數偏離銀行財富最大化的准則。此外,商業銀行信貸管
理體制幾個階段的劃分正好構成我國金融體制漸進式改革步驟「次優選擇」的
集合,中國改革以來持續的經濟高速增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以銀行信貸擴
張和不良資產的積累為代價的,而從次優選擇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的時點看,
信貸金融制度安排在時間表上確實存在著嚴重的錯位,次優拐點選擇把持不當。
三、 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配置錯位
1、國有商業銀行信貸投資偏向。如果以工業總產值或不同經濟類型的產值
為因變數Y ,以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金額做自變數X ,通過
i it
線性回歸求出 1984 年-2004 年因變數對自變數的彈性,結果表明國有工業產值
對信貸資金投入的彈性最小,僅為 0.757,小於集體企業、城鄉個體及其他經濟
類型對信貸資金投入的彈性,這說明國有銀行強力扶植國有經濟是以降低金融
系統的信貸資金效率為代價的,即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的金融制度安排,存在
著明顯的「所有制歧視」和「信貸偏向」,金融抑制現象長期伴隨中國經濟生活
的現實之中。
2、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漏損。我國經濟體制已由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轉
2向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政府主要採取控制利率和信
貸配給手段對銀行進行調控,不同所有制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規模不同,導致
商業銀行信貸市場雙軌制,並由此產生出一塊租金市場,蘊藏著巨額信貸租金
成為金融機構尋租的源泉,吸引眾多利益集團參與分享租金,導致我國商業銀
行信貸市場資金的嚴重漏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市場每年巨額資金漏損嚴重又
傷害了企業的融資能力,其後果是經濟效益好的私營個體企業得不到貸款,或
貸款成本過高,而經濟效益差的企業則可以通過賄賂或政府保護容易獲取商業
銀行信貸資金,這顯然是一種典型的逆向選擇行為。
3、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貸款問題突出。政策性貸款是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增
大的重要途經,政策性貸款實施結果嚴重降低了我國金融系統的營運效率。
4、國有商業銀行信貸市場行為金融範式凸現。商業銀行信貸市場存在「羊
群行為」、「非貝葉斯法則」、「過度反應」等行為金融學現象;比如中國四大國
有商業銀行集中了銀行業 80%左右的信貸資金,且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 80%的貸
款發放給了只佔經濟總量約 40%的國有大企業,而更奇怪是非國有商業銀行也將
貸款集中投向大企業,也就是說,國有大銀行將貸款投向大企業的行為對非國
有中小型銀行形成了群體壓力,非國有中小型銀行在信貸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影
響下無法掌握足夠的信息幫助自己做決策判斷,就只好選擇從眾策略,將貸款
集中投向大企業,以致商業銀行信貸市場資金配置羊群行為凸現。
5、國有商業銀行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存在規模經濟而股份
制銀行存在輕微的規模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在其傳統業務(存款、貸款)上具有
規模經濟,在投資上具有規模不經濟,股份制商業銀行則相反;國有商業銀行及
股份制商業銀行都存在總體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在貸款和存款上的范圍經
濟大於在投資上的范圍經濟,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貸款上不具在范圍經濟,而在投
資和存款上具有顯著的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貸款和投
資組合上都不具有成本互補性,而在貸款和存款及存款和投資組合上都具有輕
微的成本互補性。
四、防範與控制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加入 WTO 後,隨著我國資本市場逐步開放,信貸市場將會形成這樣一個局
面:存款規模擴大、貸款利率降低、爭奪存款資源的「價格戰」異常激烈,銀
3行業所獲利潤減少、社會總體利潤增加,中資銀行贏利能力弱、外資銀行贏利
能力強。這既給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帶來了很好的機遇,也帶來了更大的挑戰。
我們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
第一,建立競爭性的金融體系。我國經濟已經形成了多種經濟成分並存、
多層次發展的所有制經濟結構;而金融體系基本上仍是以國有銀行壟斷為基礎
的一元體系,難以適應經濟成分多元化的市場經濟要求。因此,要逐步放鬆銀
行業市場准入的限制,加快利率市場化的進程,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國有與非
國有地區性的金融機構,鼓勵非國有產權主體的設立和發展,使金融市場上存
在獨立的、規模合理的、相當數量的中小金融機構,形成多種層次、多種類型
的金融機構並存的競爭局面,從而建立起競爭性的金融體系。這不僅有利於強
化信貸資金配置的市場性,提高商業銀行的經營能力,促進金融市場有效競爭
的形成,而且還有利於促使信貸資金的供給能夠滿足我國非國有經濟持續快速
增長的客觀要求。
第二,建立長期的、有效的激勵制度。國有商業銀行在實行制度變遷和內
部組織結構調整時,應積極借鑒和吸收西方發達國家大銀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
經驗。比如,可採用股票期權方式激勵銀行高層管理者;設立限制性股權或通
過延期股票發行激勵中層管理人員;鼓勵普通員工投資入股,強化員工激勵機
制,推行「貨幣福利」激勵,從而加快推動國有銀行商業化進程。
第三,提升商業銀行的國際競爭能力。我們應該借鑒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中
央銀行的監管方法和監管經驗,運用「不對稱原則」逐步開放金融市場,利用
「保障條款」和「例外條款」合理保護金融市場,使用「市場對等開放原則」
加快實施國際化發展戰略,支持和鼓勵我國金融機構走出國門、積極參與國際
競爭,從而不斷提高中資銀行的國際競爭力。
第四,妥善處理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國有銀行機制轉換是處理不良資產
的根本、加強監管是處理不良資產的保證、發展經濟是處理不良資產的靈魂。
國有商業銀行在現有產權體制下作為債權人的國有銀行與作為債務人的國有企
業之間無法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借貸關系,從而導致國有商業銀行大量不良資產
的產生,故處理國有銀行不良資產首先要從產權體制改革入手,建立現代企業制
度的國有商業銀行,其次構築以「人民銀行從嚴監管、金融機構自我控制、金融
4同業自律和強化社會監督」為框架的「四位一體」銀行監管體系,最後通過發展
國民經濟總量,稀釋、控制不良資產的比例, 最終使銀企之間走出困境,步入
正常發展軌道。
第五,改革國有商業銀行產權結構。產權不明晰的銀企關系為不良貸款提
供了滋生的土壤。國有商業銀行要擺脫目前經營困境,必須從產權結構改革入
手,建立現代商業銀行制度。應認真吸取不徹底改制上市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
的經驗教訓,國有商業銀行上市一定要避免「一股獨大」現象,在組建股份公司
時要吸收足夠的民營企業、機構投資者和個人參加,把國有商業銀行改制為真
正多元投資主體的有限公司,建成產權明晰的、法人治理結構比較完善的多元
化股份制銀行。
第六,對商業銀行管理決策者實行聘任制。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的資
本重組標志著我國商業銀行深層次改革向前邁進了一大步;而改革能否成功,在
一定程度上將取決於銀行治理方式和高級管理人員任命方式的變革。因此,應
引入競爭機制,對高級管理人員應實行聘任制,聘任那些既具有豐富的經營銀
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又具有戰略眼光、能把握產業動向及謀劃好銀行發展藍
圖的人才擔任上市國有商業銀行的高層管理者。只有這樣,才有可能避免和抑
制因行政主管部門派遣管理者而導致管理層的權力超越股東和董事會的現象,
使 「內部人控制」現象長期困擾國有商業銀行「委託——代理」難題得以妥善
解決, 也使非理性配置信貸資金的行為得到有效控制。
㈧ 為什麼會產生「尋租」現象,能不能簡單舉個例子
舉例:
任何一個酒店老闆,如果在自己的店裡容留小姐賣Yin,就可以獲得這個行業里超過同行的高利潤。但他不能這么做,因為這是是非法的,所以他沒有獲得這個高利潤的權力。
但有一天,某個酒店老闆找到該地區的片警,達成了合作:片警不去他的店裡Sao黃,默許這個老闆容留小姐賣Y,這個老闆因此獲得了高利潤。
然後這個老闆將獲得的利潤分一部分給片警,這樣就形成了權力尋租。
即:片警手上有管理酒店的權力,該老闆尋找帶這個片警,並租下這個權力,在容留小姐賣Y的問題上有權實行自我管理,從而獲得超出同行的高利潤(即租金),最後該老闆和片警共同分享了這個租金。
㈨ 政府的尋租行為有哪些,給個例子吧!
【舉例】
一個公安局的民警,他有執法的權力,有一天他在執法過程抓了幾個聚眾賭博的人,這些人本來要受行政處罰或拘留,但他「權力尋租」,收了這些人的錢就不處理了。
公司投入資源去勸說政府阻止新公司進行它的行業。
【關於尋租】
按照尋租理論的鼻祖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1974年正式提出。
政府的尋租行為實質是一種「權力尋租」即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其自身所掌握的公共權力而謀取自身利益的一種行為 。
「在多數市場導向的經濟中,政府對經濟活動的管制比比皆是。這些管制導致各種形式的租金,以及人們經常為這些租金而展開競爭。在某些場合,這種競爭是完全合法的。在另一些場合,尋租採取其他形式,如賄賂、腐敗、走私和黑市。」
㈩ 什麼是經濟學中的尋租,舉兩個具體的例子
按照尋租理論的鼻祖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的定義和闡述,尋租是指人們憑借政府保護而進行的尋求財富轉移的活動。它包括「旨在通過引入政府幹預或者終止它的干預而獲利的活動」。尋租的根源是政府,它的主要特徵是不經過相應的生產勞動而將社會公眾財富轉移到一部人手中。尋租從根本上是與勞動和公平原則相違背的,也是對公共資源的侵害和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