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名詞解釋-什麼是中央銀行
一個由政府組建的機構,負責控制國家貨幣供給、信貸條件,監管金融體系,特別是商業銀行和其他儲蓄機構。
中央銀行是一國最高的貨幣金融管理機構,在各國金融體系中居於主導地位。中央銀行的職能是宏觀調控、保障金融安全與穩定、金融服務。
中央銀行是「發幣的銀行」,對調節貨幣供應量、穩定幣值有重要作用。 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它集中保管銀行的准備金,並對它們發放貸款,充當「最後貸款者」。
中央銀行是「國家的銀行」,它是國家貨幣政策的制訂者和執行者,也是政府幹預經濟的工具;同時為國家提供金融服務,代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為政府籌集資金;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各種國際金融活動。
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與其他金融機構所從事的業務的根本區別在於,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不是為了營利,而是為實現國家宏觀經濟目標服務,這是由中央銀行所處的地位和性質決定的。
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有:貨幣發行、集中存款准備金、貸款、再貼現、證券、黃金占款和外匯占款、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的劃撥清算和資金轉移的業務等。
連鎖銀行制或稱「聯合制」,是指由某一個人或某一集團購買若干銀行的多數股票,從而達到控制這些銀行的程度。這些銀行的法律地位仍然是獨立的,但實際上其業務和經營政策因控股而被某一個人或某一集團所控制,其業務和經營管理由這個人或這個集團決策控制。
連鎖銀行制一般是圍繞一個州或一個地區的大銀行組織起來的,幾個銀行的董事會由一批人組成,以這種組織中的大銀行為中心,形成集團內部的各種聯合。其與集團銀行制的別在於:連鎖銀行制沒有股權公司的存在形式,無需成立控股公司。
連鎖銀行制的作用
連鎖銀行制的作用和集團銀行制一樣,都是為了在連鎖的范圍內發揮分行的作用,彌補單一銀行制的不足,規避法律對設置分支機構的限制。這種體制盛行於美國的中西部地區,但沒有集團銀行制普遍。
連鎖銀行制與銀行持股公司制的區別
銀行持股公司制是指專以控制和收購兩家以上銀行股票所組成的公司。它通過持有股份來掌握對銀行的控制權,對其經營實行控制。 銀行持股公司所擁有的公司,能從事「與銀行業緊密相關」的活動,它可以使銀行規避限制設立分支行的規定。
銀行持股公司制通過控股公司這種安排可以解決銀行業務發展中的兩個問題,一是規避跨州設立分支機構的法律限制,二是通過設立子公司來實現業務多元化。當所控制的銀行只有一家時,為單―銀行控股公司制;當控制的銀行有兩家或兩家以上時,則為多家銀行控股公司制。這種銀行的組織形式在美國最為流行。
而連鎖銀行制曾盛行於美國中西部,是為了彌補單一銀行制的缺點而發展起來的。連鎖銀行制與銀行持股公司制度
⑵ 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相比其特殊性表現在哪些方面,它與商業銀行又有哪些業務關系
1.地位的特殊性抄:中央銀行都是居於襲一國經濟金融體系中心地位的金融機構。
2.業務的特殊性:中央銀行的業務活動有著特殊的法定權力、 法定限制、業務范圍。中央銀行的業務經營不以盈利為目標。服務對象是各商業銀行,政府機構和其它金融機構
3.管理的特殊性:通常憑借經濟和法律的手段分層次來實施監督管理職能,具備較大的獨立性。
而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范圍包括吸收公眾、企業及機構的存款、發放貸款、票據貼現及中間業務等。它是儲蓄機構而不是投資機構。
⑶ 為什麼說中央銀行是特殊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中央銀行的性質是指中央銀行自身所具有的特有屬性。總之,從中央銀行業務活動的特點和發揮的作用看,中央銀行既是為商業銀行等普通金融機構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務的特殊金融機構,又是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監督管理金融業、規范與維護金融秩序、調控金融和經濟運行的宏觀管理部門。
(一)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
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 即指國家賦予中央銀行集中與壟斷貨幣發行的特權,成為國家唯一的貨幣發行機構(有些國家硬輔幣的鑄造與發行由財政部負責)。
(二)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
具體表現:
1、集中存款准備金;
2、對銀行融通資金;
3、組織銀行間的清算;
4、主持各外匯銀行的外匯頭寸拋補業務。
(三)中央銀行是政府的銀行
具體表現:
1、代理國庫;
2、對政府融通資金;
3、代理政府金融事務;包括代理國債發行與償還、代管黃金和外匯儲備等。
4、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活動,處理國際金融事務。
(四)中央銀行是管理金融的銀行
具體表現:
1、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2、制定和執行金融法規與銀行業務基本規章制度;
3、監督和管理各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
⑷ 中央銀行的基本特徵
中央銀行是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央銀行職能主要以制定、執行貨幣政策,對金融機構活動進行領導、管理和監督。
中央銀行以國家貨幣政策制定者和執行者的身份,通過金融手段,對全國的貨幣、信用活動進行有目的、有目標的調節和控制,進而影響國家宏觀經濟,促進整個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實現其預期的貨幣政策目標。
(4)中央銀行是一個特殊的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中央銀行的職能有:
1、發行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一國或某一貨幣聯盟唯一授權的貨幣發行機構。中央銀行應根據貨幣流通需要,適時印刷、銷毀貨幣,調撥庫款,調劑地區間貨幣分布、貨幣面額比例。
2、銀行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充當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銀行的銀行這一職能體現了中央銀行是特殊金融機構的性質,是中央銀行作為金融體系核心的基本條件。中央銀行通過這一職能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動施加影響,以達到調控宏觀經濟的目的。
3、政府的銀行職能:指中央銀行為政府提供服務,是政府管理國家金融的專門機構。國家財政收支一般不另設機構經辦具體業務,而是交由中央銀行代理,主要包括按國家預算要求代收國庫庫款、撥付財政支出、向財政部門反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等。
⑸ 為什麼說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
中央銀行作為銀行的銀行,是最體現中央銀行這一特殊金融機構性質的職能之一。
①作為銀行固有的業務特徵——辦理「存、放、匯」,乃是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內容,只不過業務對象不是一般企業和個人而是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
②作為金融管理機構,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動施以有效的影響也主要是通過這一職能,具體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集中存款准備。通常法律規定,商業銀行及有關金融機構必須向中央銀行交存一部分存款准備金。目的在於:一方面保證存款機構的清償能力,以備客戶提現,從而保障存款人的資金安全以及銀行等金融機構本身的安全;另一方面是有利於中央銀行調節信用規模和控制貨幣供應量。交存准備金的多少,通常是對商業銀行及有關金融機構所吸收的存款確定一個交存的法定比例,有時還分別不同種類的存款確定幾個比例。同時,中央銀行有權根據宏觀調節的需要,變更、調整存款准備金的上交比例。集中統一保管商業銀行存款准備金的制度,是現代中央銀行制度一項極其重要的內容。第二,最終貸款人。l9世紀中葉前後,連續不斷的經濟動盪和金融危機使人們認識到,金融恐慌和支付鏈條中斷往往是觸發經濟危機的導火線。因此提出應有一個"最後貸款者"的主張,其責任是全力支持資金周轉困難的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以免銀行擠提風潮擴大而最終導致整個銀行業的崩潰。商業銀行從中央銀行融進資金的主要方式,是其將持有的票據向中央銀行辦理再貼現、再抵押,或直接取得貸款,從而獲得所需資金。有時為了配合政府經濟政策,中央銀行主動採取降低或提高再貼現率的措施,以調節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第三,組織全國的清算。l9世紀中期,隨著銀行業務的擴大,銀行每天收授票據的數量日趨增加,各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日趨緊密。
⑹ 中央銀行是特殊的金融機構,與商業銀行等其他金融機構相比這種特殊性表現在哪些方面
(一)地位的特殊性 盡管各國中央銀行的名稱不盡一致,但就其地位來說,中央銀行都是居於一國經濟金融體系中心地位的金融機構。 1、從一國經濟體系的運行方面來看,中央銀行為經濟增長創造了基本的貨幣和信用條件,並為經濟穩定運行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2、從國家對宏觀經濟的調控來看,中央銀行是一國貨幣金融體系中的最高權力機構,也是全國貨幣信用制度的中心樞紐和金融監督管理的最高機構。 3、從一國對外金融關系方面來看,中央銀行是國家對外進行經濟金融往來與合作的橋梁和紐帶。同時也肩負干預外匯市場,平抑市場匯價波動的職責。 (二)業務的特殊性 1、中央銀行的業務活動有著特殊的法定權力、 法定限制、業務范圍。 法定權力有: (1)有權壟斷貨幣發行 (2)有權管理貨幣流通 (3)有權發布監管金融機構的業務命令和規章制度 (4)有權持有經營、管理國家的黃金外匯儲備 (5)有權經理國庫 (6)有權對金融業的活動進行統計和調查 (7)有權保持業務活動的相對獨立性。 法定限制有: (1)不得經營一般性銀行業務或非銀行金融業務 (2)不得向任何個人、企業或單位提供擔保或直接發放貨款 (3)不得直接從事商業票據的承兌、貼現業務 (4)不得從事不動產的買賣業務 (5)不得從事商業性的證券買賣業務 (6)一般不得向中央財政透支,直接認購、包銷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 2、中央銀行的業務經營不以盈利為目標。 3、中央銀行的業務服務對象是各商業銀行,政府機構和其它金融機構。 (三)管理的特殊性 中央銀行雖然經過一國的政府授權,享有各種金融管轄權,但與一般政府行政管理機關有區別: 1、中央銀行在履行各項管理職能時,都是以「銀行」的身份出現,而且管理手段也更多地具有銀行業務操作的特徵。 2、中央銀行通常憑借經濟和法律的手段分層次來實施監督管理職能,行政手段居於次要地位。 3、中央銀行在行使管理職能時,具備較大的獨立性。
⑺ 為什麼說央行既是國家機關,又是特殊的金融機構
中央銀行的性質是指中央銀行自身所具有的特有屬性。總之,從中央銀行內業務活動的特點和發揮的作用容看,中央銀行既是為商業銀行等普通金融機構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務的特殊金融機構,又是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監督管理金融業、規范與維護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