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應注意哪些要求
給你書面的,供你參考:
一、受理時要認真審查
(一)對申請人的資格審查:貼現申請人應為在貼現信用社開立帳戶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並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能夠提供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並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申請轉貼現的金融機構,應提供經過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人民銀行核發的《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申請貼現企業辦理貼現時的有關憑證、貼現協議、商品勞務合同及增值稅發票等。
(二)對匯票的審查:承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出票人的簽章應與出票人名稱一致,匯票收款人應與第一背書人簽章一致;各背書人簽章應清晰到位,與被背書人名稱一致,且背書轉讓不得有個人行為;粘貼單為銀行統一格式,騎縫章應清晰、規范;連續背書轉讓時,日期填寫應符合邏輯關系。
票面上標明「不得質押」、「不得轉讓」和背面標明「委託收款」字樣的匯票不得貼現。
(三)對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的審查:審查申請貼現企業與其直接前手間合同的真實性、合同期限及簽訂日期,審查增值稅發票的真偽及開票日期。合同的簽訂日期、匯票取得日期及增值稅發票的日期應符合邏輯關系。免稅的貼現申請單位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
(四)申請貼現單位應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證》或提供貸款卡原件及復印件。
(五)《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雖未明確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第一收款人不能以任何方式將票據直接轉讓給出票人」,但這種背書轉讓有利用承兌匯票套取銀行資金的企圖,不利於銀行資金安全,對這類票據應認真審查,一般不予貼現。
二、貼現的辦理及匯票管理
(一)銀行承兌匯票的查詢。鑒於承兌行對貼現行的查詢只做原則性的查復,貼現行只能將「查復」做為識別票據真偽的參考,對於大額、有疑問的匯票,應堅持雙人實地查詢。查詢時,應要求出票行在查復書上註明有無凍結、掛失、止付,真正做到「有疑必查、查必徹底」,以此把風險降到最低限度。
(二)對符合貼現條件的企業應在平等、自願、公正、誠信的原則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簽訂《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協議》一式兩份,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一旦匯票到期承兌行不予付款,可依法進行追索。
(三)填制統一格式的貼現憑證一式五聯,並在第一聯申請書上加蓋企業預留銀行印鑒。
(四)銀行承兌匯票作為重要單證,應視同現金入庫保管,做到一日一核對,嚴防丟失。同時,應建立銀行承兌匯票專用管理登記簿,詳細登記每一筆匯票的號碼、金額、出票日、到期日、承兌銀行及貼現單位。匯票按到期先後順序排列,以便到期一筆,托收一筆。避免匯票到期後,因超過委託收款提示付款期限,而不得不到簽發行直接提示付款。
② 銀行對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的操作流程及所需資料
票據貼現業務是銀行以購買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的方式向企業發放的貸款。貼現是指票據(如匯票、本票等)的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金融機構而取得資金的行為,是金融機構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包括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銀行承兌匯票基本流程
註:①簽訂商品交易合同
②送交資料申請承兌
③報送上級審批
④同意辦理或不同意辦理
⑤簽訂承兌協議,蓋章承兌並收費或退回有關資料
⑥交付票據
⑦到期收取票款
⑧到期委託銀行收款
⑨發出票據及委託收款憑證
⑩劃回票款或拒絕付款
貸款對象:
票據貼現系指銀行以購買借款人未到期商業票據的方式發放的貸款。
貸款條件:除流動資金貸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幾點:
(1)借款人與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2)承兌匯票要素齊全,背書連續,內容無塗改,有關簽章符合《票據法》要求。
(3)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增值稅發票復印件。
(4)匯票不得注有「不得轉讓」或「已抵押」字樣
③ 如何辦理商業承兌匯票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貼現是指商業匯票的持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金融機構的票據行為,是金融機構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辦理貼現業務的機構,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簡稱貼現人)。商業匯票的貼現人除另有規定外必須是貼現申請人的開戶銀行,其中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人必須是參加全國聯行和省轄聯行的銀行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不準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 向金融機構申請票據貼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是貼現申請人,貼現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 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並依法從事經營活動;2. 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具有事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3.在申請貼現的金融機構開立存款賬戶。 票據貼現的程序: 貼現申請人須向貼現人提交文件資料:①貼現申請書、根據匯票填制的貼現憑證;②經其背書的未到期商業匯票;③與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和發運單據復印件。 貼現人根據貼現申請人的申請審查:①申請人是否是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②申請人與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間的經濟合同,是否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是否符合《貸款通則》和信貸制度中規定的貼現條件;③申請人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貼現要求,並留存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和發運單據復印件;④確定匯票真偽,審查匯票記載事項是否齊全、背書是否連續、並按規定向承兌人以書面方式查詢。 審查無誤後,貼現人按照《支付結算辦法》有關貼現期限以及貼現利息計算的規定和規定的貼現率計算出貼現利息和實付貼現金額,將實付貼現金額轉入貼現申請人的存款賬戶,貼現的期限是從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計算。計算公式為:實付貼現金額=票面金額貼現票據的票面金額×實際貼現天數×(月貼現率÷30),貼現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貼現人在匯票到期時向承兌人收取票款,如承兌人拒絕支付,則貼現人應從貼現申請人賬戶內收取票款,貼現申請人賬戶余額不足時,應按照逾期貸款的規定處理,貼現申請人未在貼現人處開立賬戶的,對已貼現的匯票金額的收取,應按照《票據法》的規定向貼現申請人或其他前手進行追索。
④ 商業承兌匯票如何貼現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申辦程序如下。
商業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是指收款人開出,經付款人承兌或由付款人開出並承兌的匯票。使用匯票的單位必須是在人民銀行開立帳戶的法人,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而且匯票經承兌後,承兌人(即付款人)便負有到期無條件支付票款的責任,同時匯票只能向銀行貼現,不準流通轉讓。
⑤ 企業持有的票據為什麼狀態時可向金融機構申請貼現
流通狀態?
⑥ 村鎮銀行開辦貼現業務需要什麼條件
您好,中國人民銀行為規范票據市場經營秩序,對金融機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主要有以下幾點要求: 第一、對金融機構的要求。由於票據貼現是一種特殊的資金信貸,因此,並非任何人、任何機構都可以經營票據貼現業務,只有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下屬機構批准經營票據業務的金融機構,才可以從事貼現業務,以貼現人的身份買入票據。不具備貼現資格的機構不得辦理票據貼現。 第二、對持票人的要求。向金融機構申請票據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為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並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2、與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3、在申請貼現的金融機構開立存款帳戶。 符合條件的商業匯票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連同貼現憑證向銀行申請貼現。貼現銀行可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其他銀行轉貼現,也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貼現。 第三,對票據的要求。貼現的銀行承兌票據應符合《票據法》的規定。銀監會《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風險提示指出:「貼現票據是否符合票據法規定的形式和實質要件;是否對真實貿易背景及相關證明文件進行核實;是否對貼現票據信用狀況進行評估:是否對客戶有無背書及付款人的承兌予以查實。 貼現票據符合票據法規定的形式要件,即絕對記載事項齊備,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沒有更改,票據在形式上沒有塗改和偽造等痕跡,匯票沒有超過付款提示期限,如票據已經背書轉讓,背書應當連續,當事人的簽章符合票據法的要求等。貼現票據符合票據法規定的實質要件,是指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不以欺詐、偷盜或者脅迫等手段取得票據,或明知有前列情形,出於惡意取得票據。
⑦ 怎樣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為規范票據市場經營秩序,對金融機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主要有以下幾點要求: 第一、對金融機構的要求。由於票據貼現是一種特殊的資金信貸,因此,並非任何人、任何機構都可以經營票據貼現業務,只有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下屬機構批准經營票據業務的金融機構,才可以從事貼現業務,以貼現人的身份買入票據。不具備貼現資格的機構不得辦理票據貼現。 第二、對持票人的要求。向金融機構申請票據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為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並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2、與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3、在申請貼現的金融機構開立存款帳戶。 符合條件的商業匯票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連同貼現憑證向銀行申請貼現。貼現銀行可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其他銀行轉貼現,也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貼現。 第三,對票據的要求。貼現的銀行承兌票據應符合《票據法》的規定。銀監會《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風險提示指出:「貼現票據是否符合票據法規定的形式和實質要件;是否對真實貿易背景及相關證明文件進行核實;是否對貼現票據信用狀況進行評估:是否對客戶有無背書及付款人的承兌予以查實。 貼現票據符合票據法規定的形式要件,即絕對記載事項齊備,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沒有更改,票據在形式上沒有塗改和偽造等痕跡,匯票沒有超過付款提示期限,如票據已經背書轉讓,背書應當連續,當事人的簽章符合票據法的要求等。貼現票據符合票據法規定的實質要件,是指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不以欺詐、偷盜或者脅迫等手段取得票據,或明知有前列情形,出於惡意取得票據。
⑧ 商業匯票貼現計算
商業匯票貼現計算分兩種情況:
1、不帶息:
貼現利息=票據面值x貼現率x貼現天數/360,
貼現凈額=票據面值-貼現利息;
2、帶息:
票據到期值=票據面值×(1+票面利率×票據期限/12),
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值x貼現率x貼現天數/360,
貼現凈額=到期值-貼現利息。
小標題中的貼現金額為47450元。
計算過程如下:
這是一張不帶息的商業匯票,
出票日為4月1日,貼現日為5月11日,到期日為7月1日,
則貼現期=貼現日—到期日=(31-10)+30=51(天)(算頭不算尾,7月1日不算),
貼現利息=50000×30‰×51/30=2550(元)(30‰為月利率)
貼現凈額=50000-2550=47450(元)。
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商業匯票貼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銀行相互之間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其主要規定是:
(1)收款人對持有的承兌匯票在未到期前如果需要資金,可以向其開戶銀行申請貼現;
(2)貼現銀行需要資金時,可持未到期的承兌匯票向其他銀行辦理轉貼現;
(3)受理轉貼現的銀行需用資金時,可以向其開戶的人民銀行申請再貼現。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的期限,一律從其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為止。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計算。貼現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⑨ 開商業承兌匯票的條件,洪湖承兌匯票貼現率是多少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貼現是指商業匯票的持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金融機構的票據行為,是金融機構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辦理貼現業務的機構,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簡稱貼現人)。商業匯票的貼現人除另有規定外必須是貼現申請人的開戶銀行,其中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人必須是參加全國聯行和省轄聯行的銀行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不準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 向金融機構申請票據貼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是貼現申請人,貼現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 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並依法從事經營活動;2. 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具有事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3.在申請貼現的金融機構開立存款賬戶。 票據貼現的程序: 貼現申請人須向貼現人提交文件資料:①貼現申請書、根據匯票填制的貼現憑證;②經其背書的未到期商業匯票;③與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和發運單據復印件。 貼現人根據貼現申請人的申請審查:①申請人是否是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②申請人與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間的經濟合同,是否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是否符合《貸款通則》和信貸制度中規定的貼現條件;③申請人提交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貼現要求,並留存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和發運單據復印件;④確定匯票真偽,審查匯票記載事項是否齊全、背書是否連續、並按規定向承兌人以書面方式查詢。 審查無誤後,貼現人按照《支付結算辦法》有關貼現期限以及貼現利息計算的規定和規定的貼現率計算出貼現利息和實付貼現金額,將實付貼現金額轉入貼現申請人的存款賬戶,貼現的期限是從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但相當長不超過6個月;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計算。計算公式為:實付貼現金額=票面金額貼現票據的票面金額×實際貼現天數×(月貼現率÷30),貼現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貼現人在匯票到期時向承兌人收取票款,如承兌人拒絕支付,則貼現人應從貼現申請人賬戶內收取票款,貼現申請人賬戶余額不足時,應按照逾期貸款的規定處理,貼現申請人未在貼現人處開立賬戶的,對已貼現的匯票金額的收取,應按照《票據法》的規定向貼現申請人或其他前手進行追索。
⑩ 如何申領商業承兌匯票
向金融機構申請票據貼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是貼現申請人,貼現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並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2.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具有事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3.在申請貼現的金融機構開立存款賬戶。 票據貼現的程序: 貼現申請人須向貼現人提交文件資料:①貼現申請書、根據匯票填制的貼現憑證;②經其背書的未到期商業匯票;③與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間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和發運單據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