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體系的基本框架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銀行的主要區別為:中國人民銀行是政府的銀行、銀行的銀行、發行的銀行,不辦理具體存貸款業務;中國銀行則承擔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相同的職責。
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2003年4月成立,主要承擔由中國人民銀行劃轉出來的銀行業的監管職能等,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及信託投資公司等其他金融機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對證券、期貨業實施監督管理;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1998年11月設立,負責全國商業保險市場的監督管理。按照我國現有法律和有關制度規定,中國人民銀行保留部分金融監管職能。
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由政府發起並出資成立,為貫徹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經濟政策和意圖而進行融資和信用活動的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指以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從事中間業務為主的營利性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恆豐銀行等)、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包括城市信用社及農村信用社。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租賃公司等。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這里所說的證券主要是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存托憑證等有價憑證,通過證券這種載體形式進行直接融資可以達到投資和融資的有機結合,也可以有效節約融資費用。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Ⅱ 目前我國的金融機構的體系架構是什麼
目前,中國金融業已經走出國有銀行一家獨大的壟斷局面,進入多元化架構內。金融體系現存四容個層次:第一、金融監督管理層,包括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分別簡稱人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又稱一行三會。第二、國家政策性銀行,包括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第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商業銀行,其中包括(1)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包括工行、農行、中行、建行,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及交易額佔到國內金融業務的60%以上;(2)其他商業銀行。包括10家全國性商業銀行、112家地方性銀行、以及機構數量最大的信用合作體制—農村信用社;(3)外資金融機構。從加入WTO起,目前已有180多家外資金融機構進入我國。第四、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在銀監會監管下的郵政儲蓄、信託投資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
Ⅲ 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
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 (1)現代銀行的產生和特徵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貨幣回經營業,而後演變產生現代答銀行。 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要環節。現代資本主義銀行形成的途徑:①由早期高利貸性質銀 行轉化而成;②由資本家合股建立的股份銀行。現代銀行具有不同於貨幣經營業的特徵。 早期的現代銀行都是商業銀行,而後從其中分離出另一類型銀行--中央銀行。 (2)金融機構體系 金融機構體系,是指一國金融機構按照一定的結構形成的整體。 各國金融體系各有特點,一般都包括以下三類環節:商業銀行;中央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 (3)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途徑:在各解放區銀行的基礎上組建中國人民銀行,沒收官僚資本銀行,改造民族資本銀行,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社,由此形成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中心的"大一統"金融機構體系。 (4)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改革 大體經歷了如下三個階段:①高度集中的金融機構體系;②多元混合型金融機構體系。③中央銀行制度下的金融機構體系。
Ⅳ 金融機構體系包括哪些
金融機構體系主要分為存款類金融機構和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兩大類。
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款類金融機構是指能夠吸收存款並以存款作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金融機構。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以下幾種:
中央銀行。它是貨幣金融管理機關,具有管理金融機構的職能。它在發揮國家的銀行和銀行的銀行職能時,保管政府、公共機構以及金融機構的存款既是其主要的負債業務,也是其資金的主要來源。
商業銀行。也稱為存款貨幣銀行,是最典型的銀行,以盈利為目的,主要以吸收存款和發放貸款形式為工商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並辦理結算業務的金融企業。
非存款類金融機構。非存款類金融機構是指不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資金來源的金融機構,也稱為其他金融機構:
保險公司。它是根據合同約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並承擔投保人出險後的風險補償責任、擁有專業化風險管理技術的經濟組織。保險公司按其業務險種或業務層級可劃分為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存款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等類型。
信託投資公司。它是以收取報酬為目的,接受他人委託以受託人身份專門從事信託或信託投資業務的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它是專門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評估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等組織。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國際上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面向企業、個人和機構提供各種資產管理業務,如賬戶分立、合夥投資、單位信託等;二是專門處理不良資產的金融機構。
金融租賃公司。它是以融資租賃業務為其主要業務的非存款類金融機構。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期貨類機構。它是從事商品期貨合約、金融期貨合約、期權合約交易及其他相關活動的經濟機構,包括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他期貨經營機構、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交割倉庫等市場相關參與者。
黃金投融資機構。它是指主要從事黃金投融資交易,提供交易場所、設施和相關服務的金融機構。包括黃金交易所、黃金結算所(公司)、黃金經紀公司、從事自營業務的會員和非會員黃金投資機構等,如黃金交易所交易基金(黃金ETF)。
專業融資公司。它是指為特定用途提供融資業務的機構。它們以自有資金為資本,從市場上融入資金,多以動產、不動產為抵押發放貸款或提供資金,主要有不動產抵押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典當行等。
服務機構。它是指為接受信用提供服務的機構,主要包括信息咨詢公司、投資咨詢公司、金融擔保公司、徵信公司、信用評估機構等。此外,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也屬於廣義的信用服務機構。
Ⅳ 我過現代金融機構體系的框架是什麼
你說的框架應該是指支柱。
中國所謂「金融四大支柱」,即:銀行、證券、保險、信託。
1、銀行即商業銀行,是間接融資渠道。
由於銀行業前期的「半官半商」色彩和長期經營優勢,獲得了其他三類金融機構難以匹敵的品牌、資產和渠道優勢。目前銀行業開放速度加快,國有銀行改制行路大半,股份制商業銀行開始分別尋找自己的細分定位。與此同時,有實力的銀行發起了保險業投資的新攻勢,其公司金融部們也開始向投行功能過度,而帶有信託性質的理財業務也逐步開展。在可以預見的將來,大型銀行將成為兼具所有金融業務職能的「全能銀行」。在中國金融體系中占據無可匹敵的優勢地位。
2、證券業實際上是從商業銀行的證券部門分離出來的,也就是歐美所謂「投資銀行」。
由於市場規則混亂,資本市場低迷,對外開放遲緩。目前的證券業正處在前所未有的低迷時刻。此時監管層有意放寬證券業開放,國際投行紛紛「逢低吸入」,可以想見,外資將在中國證券業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不過,隨著高層推動直接融資發展,如果股市復甦,流失到海外的融資大單返回A股上市,證券業或有一線生機。
3、保險業是個相對封閉的系統。
中國保險業正經歷過一波投資高潮,目前正處在盤整期。整體來看,雖然中國人口眾多,社保體系不完整,正是壽險業的天堂。但中國貧富差距嚴重,真正消費保險的群體遠未崛起。而在此前的「壽險業大爆炸」中,代理人的誠信廣受質疑。所以保險業必然經歷一個長期的慘淡經營的過程。
4、信託業是中國「特產」。
在國際上,信託僅是一種金融協議模式,並不構成一個行業,中國的「信託公司」在國外大致相當於銀行的資產管理業務。身為「最有想像力的金融工具」,信託業在中國「興風作浪」,典型的「一放就亂,一管就死」。目前監管層把銀行作為重點,對信託業以「嚴加管教」為主,已經連續進行了5次大規模整頓,中國信託業還在摸索自己的道路,短期之內都不可能進入金融業的主力地位。
Ⅵ 簡述銀行金融機構體系與結構
(1)現代銀行的產生和特徵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貨幣經營業,而後演變產生現代銀行。
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要環節。現代資本主義銀行形成的途徑:①由早期高利貸性質銀 行轉化而成;②由資本家合股建立的股份銀行。現代銀行具有不同於貨幣經營業的特徵。
早期的現代銀行都是商業銀行,而後從其中分離出另一類型銀行--中央銀行。
(2)金融機構體系
金融機構體系,是指一國金融機構按照一定的結構形成的整體。
各國金融體系各有特點,一般都包括以下三類環節:商業銀行;中央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
(3)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建立途徑:在各解放區銀行的基礎上組建中國人民銀行,沒收官僚資本銀行,改造民族資本銀行,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社,由此形成以中國人民銀行為中心的"大一統"金融機構體系。
(4)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改革
大體經歷了如下三個階段:①高度集中的金融機構體系;②多元混合型金融機構體系。③中央銀行制度下的金融機構體系。
2、政策性金融機構
(1)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那些專門從事政策性金融活動,支持政府發展經濟,促進社會全面進步,配合宏觀經濟調控的金融機構。其特徵有:經營目標是實現政府的政策目標;資金主要來自國家預算撥款,在國內發行金融債券和發行國外債券等。資金運用以中長期貸款為主;貸款重點是政府產業政策、社會經濟發展計劃中重點扶植的項目。
(2) 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種類:開發性;農業政策性;進出口政策性等。
(3) 我國現有的政策性銀行有: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
Ⅶ 我國現行金融監管體制的基本框架是什麼為什麼
目前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是分業監管體制。
原因:承擔金融監管職責版的機構主要有:(權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中國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3)中國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這三個金融監管部門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共同承擔金融業的監管責任。分業監管有利於集中專門監管人才,提高監管效率和監管水平,也有利於更好地貫徹分業經營的原則,與我國目前的經濟金融運行體制是一致的。
Ⅷ 中國目前的金融機構框架是什麼樣的希望全面一點.
簡單來講:
貨幣發行行(兼外匯管理)--人行
三家監管單位:1、銀監會
2、證監會
3、保監會
政策性銀行1、國家進出口銀行
2、國家開發銀行
3、農業發展銀行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1、工行
2、農行
3、中行
4、建行
股份制銀行:1、交通銀行
2、招商銀行
3、民生銀行
4、興業銀行
以及:中信、浦發、廣發、光大、等多加全國性股份銀行
和區域性城市商業銀行
還有像非銀行的金融機構:郵儲和農村信用社等
證券公司包括太多像:民生、渤海、華夏、國泰君安等等等等。
交易所有:上交所和深交所(香港和台灣地區也分別有的)
還有:大連期貨(大豆等)、鄭州期貨(綠豆等)、上海期貨(銅等)
保險公司:
分工:政策、財產保險、人壽保險、健康保險、農業保險等
1、中國人保控股公司
2、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國人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4、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
5、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國人壽資產管理公司
7、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8、 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
9 中國財產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0、 中國人壽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2、 中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 太平保險有限公司
15、 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16、 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7、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
18、 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9、 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
20、 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有限公司
24、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4、 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5、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6、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
太多太多
等等等
上面沒有涉及全外資金融機構
Ⅸ 如何構建金融業合規管理架構
合規管理組織架構是金融機構實施合規管理的載體。構建高效運作的合規管理組織架構,既是金融機構有效管理合規風險的前提,也是其實現全面風險管理的基礎。
根據近幾年合規管理的監管要求,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均基本建立起合規管理的組織架構,並設立了獨立的合規部門或法律合規部門,設置了專職或兼職的合規管理職位,但不少金融機構的合規管理組織架構仍處於初級階段。因此,金融同業仍需繼續對合規管理機制建設加以重視,通過不斷的完善甚至修正來發揮合規管理工作應有的作用。
合規管理組織架構設置模式:
一、單一化的組織模式,即在金融機構的總部層面組建單一、完全獨立的合規管理部門,在分支機構、各業務條線上設置合規管理部門或者合規管理崗位;
二、復合型的組織模式,如設立法律合規部,既承擔日常法律事務的處理又承擔合規風險的管理職責。既然金融機構合規管理模式具有較強的靈活性,那麼,如何設置適合本機構特點的合規部門應成為金融同業考慮的問題。例如,對於規模較大、業務條線較多或者是新設立的商業銀行,有必要也有可能設立專門的合規機構;規模較小、業務單一的行業銀行設立專門機構的成本高,必要性不強,則可以採用復合型的方式。但無論單一或復合的模式,合規管理的職責均應落實到某一特定部門,不可太過分散,形成由多個部門履行合規職責的狀態。
無論採取何種模式,金融機構的合規管理組織架構的設立應注意把握三項基本原則:其一,能夠保障合規部門有效地管理合規風險,合規負責人順利履行合規職責;
其二,合規職能的獨立性是必要前提,合規部門必須獨立於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和內部審計部門;
其三,明確合規部門與其他內部控制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建立各內部控制部門協調互動的工作機制。
根據上述原則,如果金融機構採用復合型的模式,應注意復合職能部門的選擇,其承擔的其他職責均不得與合規管理職責相沖突,降低因利益沖突而令合規管理形同虛設的風險。
例如,因為合規管理職能應與內部稽核、審計職能分離,且合規管理職能的履行情況也應受到內部審計部門定期的獨立評價,因此金融機構不應實行「合規與稽核審計部」的復合模式;合規管理部門與風險管理部門在合規管理方面應建立協作機制,合規部門更側重事前的、全面的合規風險管理,而風險控制部門主要職責則是在業務過程中進行事中的風險管理,合規管理部門與風險管理部門應為既相互獨立又有效協作的關系,金融同業也不適合建立「合規與風險控制部」復合模式。
不同類型金融機構,普遍遵循合規管理的最終責任由董事會承擔,在合規部門直接接受合規負責人領導、各業務條線和分支機構設置合規部門和合規崗位等慣例,但在專職合規負責人的地位、合規負責人對董事會負責還是對經營管理層負責等細節方面,則不盡相同。
1.商業銀行模式:董事會—經營管理層—合規總監—合規管理部門—各部門、各業務條線負責人。其中,合規總監不一定是高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任命,對經營管理層負責。在這種模式之下,合規總監能夠及時地了解、掌握公司經營管理情況和業務信息,有利於合規管理職能的履行,由於合規總監對經營管理層直接負責,在某種程度上容易受到經營管理層的干預或者影響,具有一定的履職壓力,可能影響其保持獨立性。
2.證券公司模式:董事會——合規總監——合規管理部門。合規總監直接對董事會負責,由董事會聘任,屬於高級管理人員,合規部門對合規總監負責。此模式以合規總監為核心,合規管理體系與經營管理體系相對獨立,合規總監與董事會、監事會共同構成層級分明的合規監督體系。
3.保險公司模式:合規總監由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名,董事會聘任,合規總監同時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此模式可以減少內部管理層級並避免不必要的摩擦,但在董事會成員與經營管理層高度重合的企業環境中,合規總監對董事會或總經理負責與前兩種模式沒有實質的區別。
合規管理是金融機構內部的一項核心風險管理活動,根據規定,由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合規總監、合規管理部門、合規人員、各部門、各業務條線負責人等,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全面的合規管理組織體系。不過,要完全發揮全面合規管理的效果,不僅要做到全員參與,更要注重合理的職責分工。只有上述合規管理組織體系中的各個相關方面職能定位明確、職責清晰、積極協作,才能更好地實現金融機構的合規風險管理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