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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對中小金融機構的扶持

發布時間:2021-07-06 13:18:56

A. 經濟發展對中小經融機構的影響

1、結算渠道不暢通。中小金融機構大都是區域性的地方性金融機構。他們機構網點較少。因而沒有自己的聯行,開戶企業資金異地結算,只能通過人民銀行或其他國有商業銀行代理。相對於其他國有商業銀行來說,就多出了代理這一環節。結算渠道的不暢通,延長了資金的在途時間,從而影響了企業的資金使用,不利於中小金融機構競爭優質客戶開立基本結算賬戶。
2、業務種類不齊全。中小金融機構由於受人才、技術和資金等的限制,所開辦的業務種類不齊全,服務功能不完善。一些中小金融機構不能開辦國際結算、外幣存貸款外匯業務,不能辦理信用卡業務,有的還不能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不能參加全國統一的貨幣市場業務進行資金融通和債券買賣操作等等。由於業務種類的單一,不能滿足企業金融服務需求多樣化的需要,既不利於開展業務競爭,也不利於增加創收渠道。
3、政策指導不到位。由於金融體制改革之前,金融單位都屬於中央直屬企業。有關政策的制定、工作的安排、矛盾的協調等都由國務院直接管理。沿襲至現在,國務院召開會議、制定政策等都直接面向國有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這就導致中小金融機構在政策指導方面的不及時、不到位。具體表現在國務院有關金融工作的會議不能參加、國家有關金融方針政策方面的文件不能及時得到學習,有關信貸政策、利率調整等規定不能及時傳達貫徹執行。這些都只能通過報紙、電視等新聞單位進行學習了解。盡管所在地的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有政策指導的功能,但是由於目前人行大都偏重於事後監管,而且增加了中間環節等,從而影響了中小金融機構執行政策的及時性。既不利於國家貨幣政策的全面實施,也不利於中小金融機構業務的開展。
4、創新機制不完善。在金融競爭激烈和客戶需求多樣化的今天,金融創新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特別是在傳統業務中缺乏優勢的中小金融機構,開辦新興業務更是生存和發展的重要舉措。但是由於中小金融機構受規模、人才、科技等方面的限制,缺乏創新的專業人員、專業機構,沒有建立起一個新業務研究、開發、試辦、總結、推廣、獎懲的創新機制。有的領導觀念滯後,創新意識不強,有的領導思想保守,怕承擔風險,有的領導不懂業務,不研究創新。有的新興業務開辦後,配套制度措施跟不上,存在有諸多風險隱患等。金融創新的機制不完善,影響新業務、新產品功能的發揮。
5、抗風險能力不強。大部分城市商業銀行成立之前的資本金較低,都是由地方財政和企業入股後才達到標準的。成立之後,由於原有的基礎薄弱,經營包袱較重,近期內效益不高,況且,還要確保股東的利益,造成積累有限,資本金彌補不足。呆賬准備金提取不足,不良貸款核銷受限,又不能向國有商業銀行那樣實施剝離的政策,造成不良資產處置渠道單一,化解風險的能力弱。加之,存款規模相對較小等導致城市商業銀行的抵抗風險能力不強。
6、遺留問題難處理。城市商業銀行大都是由前期的城市信用社改組而成的。城市信用社一般都是由各人民銀行、各國有商業銀行或街道辦事處組建的。城市信用社成為組建單位的「小金庫」。組建部門在城市信用社抽調資金、分配利潤、攤派列支費用、挪用固定資產等的現象較為普遍。由於城市信用社已於組建單位脫鉤,這些遺留問題至今仍然不能得到處理。加之,原來遺留的部分不良貸款問題,由於手續不全等原因,清收十分困難。
7、自主經營受限制。由於地方財政有入股,在利潤分配、資金使用、幹部任用和推行重大改革等方面存在有不同程度的地方干預。有的商業銀行換屆時,由於地方政府與人民銀行的意見不統一,主要負責人的選拔工作持續了一年還沒有定下來。同時,由於上交利稅的地方性,商業銀行在用當年利潤彌補以前年度老信用社虧損時受限制;在公開招標清收不良貸款時,優先清償本金的做法不能得到稅務部門的認可等等。這些都不利於商業銀行的發展。
8、歧視性政策限制。由於種種原因,一些政府部門或垂直管理的企事業單位出台有歧視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的政策。如有些政府部門下發文件規定某項資金不能存入中小金融機構,否則視為違紀處理;有些中央直屬企業與某銀行聯合下文要求必須在某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存款等,這些都不利於城市商業銀行開展業務競爭。
9、人員結構不合理。目前城市商業銀行的員工大部分是原組建單位安排的子女和家屬,一般學歷不高,經過專業培訓的不多。幾乎沒有接收過金融專業的大學生,也很少安置復轉軍人。人員種類單一,結構不合理,不利於業務的拓展。
10、電子化程度不高。由於受資金費用的影響、科技投入受限,即使近年來增加了投入,也因為起步較晚等導致其電子化程度不高,影響了電子銀行等新興中間業務的開辦,制約著金融創新的步伐。
二、促進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的對策建議
1、多方並舉,疏通結算渠道。由於城市商業銀行的區域性限制,不可能形成全國性的結算網路,也沒有這么大的資金投入。城市商業銀行要通過加強橫向聯合,充分利用現有的銀行結算網路,一方面可以積極申請加入人民銀行的電子聯行天地對接結算網路;另一方面可以加強與國有商業銀行的聯系,通過其資金結算實時匯兌系統辦理異地資金清算業務。同時,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憑證的內部傳遞速度,通過效率提高來彌補自身的不足,不能讓客戶感到有結算這一基本功能的不方便。
2、積極籌備,增加業務種類。城市商業銀行要積極主動採取措施,努力拓展業務范圍。對於人民銀行已經批準的業務范圍要做到統籌兼顧,全面開辦;對於需要人民銀行備案的業務要積極創造條件,主動開辦;對於需要人民銀行批準的業務要積極向人民銀行申請,早日開辦。要通過增加業務品種,完善服務功能,把城市商業銀行辦成存、放、匯一條龍,本幣、外幣並舉,中間業務、表外業務一應俱全的多功能、綜合性、國際性、現代化的精品銀行。以此來滿足客戶多種金融服務需求的需要,不能因為業務范圍不全而失去客戶。
3、明確責任,加強政策指導。為了加強對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的政策指導,可以採取三種辦法解決政策傳導時滯的問題。一是國家對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和國有商業銀行要一視同仁。國家有關金融方面的文件同時下發,有關的會議同時參加,有關的活動同時參與。二是由屬地人民銀行具體負責政策指導。人民銀行在內部逐級傳達國家金融方針政策時,同時要求所在地的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參加。三是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成立聯合組織或選舉代表直接參加國務院有關金融方面會議,直接接受國務院的領導。然後,由其聯合組織或代表機構再把精神傳達到各城市商業銀行。無論採取哪種途徑都將提高金融政策的傳導速度,加強對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的政策指導,從而使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在國家金融政策的正確指導下,積極開展業務競爭。
4、加快創新步伐。人民銀行要把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當作金融創新的試驗田,因為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規模相對較小,便於金融新產品的試驗和改進。因此要採取支持和鼓勵的政策,促進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人民銀行在對城市商業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進行等級評估時,要把創新作為一項重要指標來考查,引導其積極開展業務創新。作為中小金融機構,首先是各級領導要增強創新意識,要重視創新,要研究創新,要敢於創新。其次是要為創新創造有利條件。要大力引進創新所需的各類人才,要增加科技投入,要實行創新獎勵制度。通過創新開發出新產品,吸引新客戶,提高競爭力。
5、政府協調,徹底解決遺留問題。針對城市商業銀行的遺留問題,政府和人民銀行要加強協調,按照誰組建誰負責處理的原則,成立一個臨時組織,集中時間徹底解決。抽調的資金要歸位,一時不能歸位的要轉成對商業銀行的貸款;分配的利潤要由組建單位從其當年盈利中歸還;挪用的固定資產要原狀歸還;干預的不良貸款要負責清收。對於通過多種途徑仍不能解決的遺留問題,要麼由地方財政解決;要麼,由城市商業銀行掛賬處理,不參與盈虧核算。這樣才能使城市商業銀行甩掉包袱,輕裝上陣,參與競爭。
6、完善機制,確保自主經營。城市商業銀行大都是股份制金融機構。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統一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獨立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班子,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做到擺正位置,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政府、人行和財稅部門要做到積極協調,不盲目干預;大力支持,不設置障礙,使城市商業銀行在各方面的政策傾斜、積極扶持下逐漸發展壯大。
7、多措並舉,增強抗風險能力。城市商業銀行要堅持發展的觀點,在發展中增強抗風險的能力。要大力組織存款,增強資金實力;要集中統一管理資金,增強系統調控能力;要嚴把貸款關口,確保新增貸款高質量;要千方百計盤活不良貸款,努力提高整體資產質量;要按照規定提足各類基金,增強發展後勁;要創造條件上市,擴充資本金等多種手段,進一步增強城市商業銀行的抗風險能力。
8、加強監管,公平合理競爭。政府和人民銀行要聯合對出台歧視中小金融機構的政策文件進行清理。不能限制某項資金、某個系統的存款存入城市商業銀行。個別政府部門及一些中央直屬企業和某國有商業銀行聯合出台的限制在城市商業銀行開戶存款的文件,要一律廢止。人民銀行要加強對這方面的監管,嚴格禁止再出台任何歧視中小金融機構的文件,切實為城市商業銀行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
9、加強隊伍建設,提高人員素質。首先要抓好黨的建設,強化政治保障。通過政治理論學習、開展健康有益的活動,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其次要增強班子活力,強化組織保障。各級領導班子要帶頭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要勤政廉政,率先垂範,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用全新的理念、現代的管理、科學的手段,開拓創新,抓好經營。三是提高隊伍素質,強化人力保障。要面向高等院校招錄大學本科以上的各類優秀人才;面向社會招聘中級職稱以上的優秀業務骨乾和管理人才;面向現有員工採取學歷教育、崗位培訓、技術練兵、業務比賽、考試考核、專家授課等方式,提高其理論水平和專業技能。
10、增加投入,提高電子化水平。城市商業銀行要多種途徑籌措資金,努力增加科技投入,提高電子化操作的水平。每年可從費用中切出一塊作為科技專項費用,確保科技的投入增長;可採取融資租賃的方式,吸納外部資金發展自身科技事業;可加強與同業的科技合作,利用國有商業銀行的科技優勢,按照互惠互利共享的原則,提高自身科技水平。

B. [政策解讀]如何加大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金融支持

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徵信體系,促進各類徵信機構發展,為商業銀行改善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提供支持。政府引導和激勵社會資金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建立擔保機構的資本金補充和多層次風險分擔機制。探索創立多種擔保方式,彌補中小企業擔保抵押物不足的問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權利質押業務試點,建立適合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的擔保方式。 (資料來源:《關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6號;《廣東省促進自主創新若干政策》,粵府[2006]123號)

C. 為了更好發揮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作用,我國應怎樣進一步建設和優化融資體系

我國需要進一步優化融資建設。
要加大對金融經濟的支持,特別是資金和金融方面。

D. 金融機構加大金融支持的特性是什麼

農業產業化發展離不開金融部門的資金支持,當前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方面還存在農業的歷代特性,影響農業產業化金融支持企業自身存在不足,影響到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機構功能不健全,營養的金融支持。

農業產業化等難題可以通過創新金融部門提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提升農業產業化企業獲取。手機上支持的類生命為農業產業化提供專業化的擔保服務等措施予以解決。

(4)加大對中小金融機構的扶持擴展閱讀:

金融支持政策主要包括:

(1)銀行的支持作用。各商業銀行向高新技術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的出發點應是:以效益為中心,加大信貸投入,健全中介服務機構,建立支持科技進步的多渠道的投融資體系,完善企業內部運行機制,促進科技成果商品化、產業化。

改變傳統信用抵押擔保模式,重視人才資本、知識資本在高科技企業中佔有較大份額的客觀實際,創新形式多樣的貸款擔保方式,滿足高科技企業的融資需求。如一些高科技上市公司中,科技人員的個人股份的市值數額較大。

所以科技上市公司股權抵押應是一種值得商業銀行考慮的科技企業融資的新渠道。要發揮銀行的網點優勢,可以嘗試高新技術企業債券,開辟民間投資資金進入高新技術產業的渠道。

(2)建立風險投資機制。建立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風險投資體系,培育和發展促進資本與高新技術相結合的一套新的金融機制和模式,不僅對提高經濟競爭力的長遠戰略目標會起到積極的作用,也是調整全社會的融資、投資布局,改善金融結構、機制的重要舉措。

E. 地方政府如何發揮金融作用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發揮政府職能 為金融機構
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創造環境

蔡宜春

金融機構一般都是中央直屬單位,管理體制也是自上而下的總分行制,但其服務對象卻是當地民眾與當地經濟,在服務當地的過程中才能壯大自己。所以,地方政府發揮金融機構的作用以提升當地經濟的快速發展是非常必要的。地方政府應當利用不同金融機構各自的特點,正確協調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充分發揮金融機構的作用,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快速發展。

一、地方政府要與各級人民銀行協調關系,充分了解掌握中央金融政策的變動與貫徹落實情況,及時調整當地經濟發展方向。我區的金融發展情況與全國有很大不同。為了及時調動資金,保證經濟正常、均衡發展,商業銀行往往不得不向政府有關部門發放臨時周轉貸款。但不同時期金融貨幣政策的不同常常給貸款帶來困難,使商業銀行在執行金融貨幣政策與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中處於兩難的 尷尬境地。地方政府如果能預先了解掌握金融貨幣政策的發展趨勢,就能在制定地方經濟發展重點時把握輕重緩急,從而有效取捨,做到發展與資源配置更趨合理。

二、地方政府要與銀行監管部門保持實時聯系與溝通,及時了解掌握當地金融運行情況,為商業銀行健康運行提供有利環境和通道,確保金融穩健運行。由於金融市場規模有限,金融行業內部的競爭也相對激烈,特別是政府類存款這一塊,更是肥美可羨。有時會出現人為因素的介入,導致競爭的不公平,使金融機構之間產生不必要的矛盾。由於受當地從業人員的制度執行水平限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發生一些問題,影響地方經濟正常運行,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政府應責成銀監部門嚴格監管,避免人為問題的發生。要加強協調與指導,創造適當環境,治理「三亂」,有力打擊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

三、雖然銀行商業化已經多年,但各家銀行在專業銀行時期的長處並未完全消失,在執行不同領域金融服務時可能還存在差別。如中行的國際金融業務、農行的農業金融業務、建行的中長期金融業務、郵儲銀行的與郵局匯款緊密聯系的郵政儲蓄業務,以及與此相關聯的服務內容與特點等方面,都仍然有別人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在有意識地引導各商業銀行使其短處變長的同時,更要充分發揮其原有的長處,保證金融服務的質量與速度。

四、在用好用足國家優惠金融政策的同時,關注各金融管理條線政策、制度的平衡性,及時協調、充分調動金融從業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從形勢看,我區將長期處於執行國家優惠金融政策的局面。怎樣用好用活用足國家優惠金融政策,政府應當關注、支持、鼓勵、創造條件,不放棄任何有利於我區經濟快速發展的機會。在各商業銀行管理條線中,經營虧損或高成本現象給商業銀行帶來經營困難,其總行對於經營補貼的情況是不一樣的。補貼與否、補貼多少都不一樣。這常常影響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政府應當及時出面協調,努力縮小這種差距,為金融員工爭取更多的應得的利益,使經營環境更加公平合理,這對於化解矛盾、激發熱情是大有助益的。

地方政府是當地經濟的領航員,各金融機構服務於地方政府確定的經濟工作重心,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必須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如果其它因素過多,必將會影響經濟的正常運轉和快速發展。

金融機構的經營發展和服務是具有能動性的。金融機構應當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各項金融政策,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密切配合各級人民銀行和監管部門,開展文明、有效的行業競爭,不斷研究市場,強化體制與機制改革,實行規范可行的內部管理制度,積極創新產品和服務,採取適合群眾和地方經濟發展的服務方式和措施,防範各類風險,千方百計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在地方經濟大發展中尋求自身的發展,不斷壯大自己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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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如何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地方經濟支持的力度

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中央財政依據《中小企業促進法》、《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等重要綱領性文件,針對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薄弱環節,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積極為廣大中小企業營造公平和寬松的發展環境。在資金政策方面,先後設立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中小企業平台式服務體系專項補助資金等專項資金,從不同角度和環節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規模實現了逐年增長。
融資難是制約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突出問題。近年來,中央財政積極研究對策,不斷完善支持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一是採取無償資助方式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二是採取貸款貼息、擔保業務獎勵、創業投資引導等方式,鼓勵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及創業投資機構圍繞中小企業開展業務。
——在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方面。為鼓勵擔保機構開展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業務,從2006年開始,中央財政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專門支出,對信用擔保機構圍繞中小企業開展貸款擔保業務和降低收費標准進行補助和獎勵,即按已實際發生的貸款擔保業務給予一定比例的獎補資金。2008年下半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中小企業的沖擊,中央財政在已安排2億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補助資金的基礎上,追加安排10億元資金,對管理規范、資本實力較強的擔保機構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給予資助,以進一步發揮其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上的積極作用。獲得中央財政資助的330家擔保機構,共為4.1萬戶中小企業提供了1148億元符合政策要求的貸款擔保業務,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同時,中央財政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補助資金明確用於彌補擔保機構代償損失,有效提升了擔保機構抵禦風險的能力。
據有關統計,近年來在有關部門的積極推動下,通過不斷探索與規范發展,截至2008年底,全國已有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4247家,當年擔保額達到7000多億元,擔保企業戶數達到23萬戶,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主體的擔保業已初步形成。
2009年上半年,財政部與工信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2009年第一批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明確將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補助項目繼續列為支持重點。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促進擔保機構更好的提升為中小企業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在金融政策方面。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08]126號),增強金融機構化解中小企業不良資產的能力,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我部已經根據國務院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了中小企業和涉農不良貸款處置辦法。2009年3月,我部先後決定實施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增量獎勵試點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兩項政策措施以涉農貸款業務和涉農金融機構為支持對象,探索多種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包括農村中小企業在內的涉農貸款投放力度,實現增加農村金融服務供給的目標。以上政策措施的出台,將有利於緩解農村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支持其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造成的沖擊,促進其平穩、健康發展。
當前,有關部門正著力改善小企業貸款的政策與監管環境,引導和督促銀行業等各類金融機構加大改革力度,開發和豐富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特點的金融產品,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正在推進。工、農、中、建等四大國有控股商業銀行相繼成立了中小企業信貸部,積極開展金融產品創新,加大了對中小企業信貸比重。國家開發銀行作為開發性金融機構,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的優勢,致力於推動中小企業融資建設,推出了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產品。這將推進全國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規模的大幅度增加。
現階段,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關鍵是落實好已有的各項政策措施,同時構建長效機制。為此,中央財政將進一步研究和完善相關措施,積極改進支持方式,切實提高政策實施成效。
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再提寶貴意見。

G. 商業銀行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支持會起到什麼作用

首先,從宏觀上講,中國企業融資結構具有兩個顯著特點:

  1. 是以銀行貸款為代表的間接融資比率過高,風險不斷向銀行體系集中

  2. 是大型全國性商業銀行居於相對壟斷地位,中小商業銀行實力較弱、融資能力有限。以間接融資為主體的融資結構使得中小企業在外部融資時更側重於向金融機構借貸,而無法通過資本市場募集資本;但商業銀行在貸款規模上的偏好,即大銀行優先向大企業提供貸款,這又決定了貸款融資難以有效地滿足中小企業的高風險以及長期性的資金需求。

其次,由於大銀行在貸款市場上的高度壟斷、中小銀行還沒有實現經營機制的轉換以及國家長期不重視中小銀行的發展等原因,我國的中小金融機構並沒有很好地為中小企業服務。與大銀行相比,中小銀行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優勢就來自於雙方所建立的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而在合作性中小金融機構中,為了大家共同利益,中小企業之間會形成自我監督,而這往往比金融機構的監督更加有效。

最後,銀企之間缺乏長期合作的關系。在我國,基於維護銀行信貸安全所產生的所謂「銀企關系」或「信貸關系」問題一直不被重視。僅僅在最近幾年,我國的銀行才開始重視和企業建立長期的關系,而且我國的主辦銀行制度還是由金融管理部門要求商業銀行開始推行的。我國的主辦銀行制度實行以來,各銀行紛紛爭取大企業為基本客戶,而不重視中小企業,中小企業也無從了解銀行信貸政策的偏好。銀行和中小企業之間缺乏建立長期關系的相互承諾。亞洲金融危機發生後,國內銀行開始普遍重視信貸資產的安全問題,銀行開始收緊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對中小企業融資,銀行普遍存在惜貸現象,這和銀行長期不重視銀企關系的培養、缺乏甄別中小企業質量的能力、缺乏保護信貸資產安全的技術方法等有著緊密聯系。長期以來,商業銀行在漠視中小企業市場價值的同時,一直強調中小企業存在財務管理水平普遍較低、企業規模較小、存續期限短、企業信用差、擔保機制不健全等諸多不利於銀行服務的問題。

宏觀金融環境不完善使得中小企業融資缺乏制度支持和扶持

1.缺乏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法律體系

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根據中小企業發展的具體需要,制定了許多涉及中小企業的專項法規,但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體系不健全。在法律層次上,我國只有《中小企業促進法》,且尚未出台有關的實施措施和辦法。二是我國有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還存在政出多門、條款相互矛盾的問題。

2.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制度的不健全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活動

根據國際金融公司對中國私營企業的抽樣調查,不能滿足抵押要求和第三方擔保要求是不能獲得銀行貸款的最常見原因。由於政府擔保是造成國有和私營企業預算軟約束問題的主要原因,中央銀行不鼓勵政府擔保和企業對企業擔保,因此提供抵押已經是幾乎所有公司獲得貸款的唯一方式。但是許多中小企業沒有能力為貸款提供足夠的抵押。目前,我國已有30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開展省級或市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這對便利中小企業的融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依然存在很多問題。一是擔保機構的注冊資本質量不高。二是擔保體系不健全。三是具體運作管理方式缺陷。擔保公司對申請擔保企業的審查苛刻,許多無法獲得銀行貸款的中小企業同樣無法獲得擔保公司的擔保。

3.我國信用體系的缺失導致了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不暢

一個運作良好的信用體系能使貸款人有效評估借款人的風險,激勵借款人按期還款,並能有效促進金融同業間的良性競爭。對中小企業而言,信用體系使它們有可能積累聲譽資本,以較少的擔保物取得貸款。據世界銀行的研究表明,有徵信體系的國家對中小企業的融資約束比沒有徵信體系的國家低22%,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可能性要高出12%。

目前,由於種種原因,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中仍存在著許多問題:一是信用立法還很不完備;二是信用數據的開放機制尚未形成,政府各相關部門建立的信用數據檔案系統相互封閉,造成信用數據的部門、行業和區域分割和相互壁壘。

4.制度障礙以及轉軌時期的制度創新不夠

中國人民銀行2004年5月21日發布的《中國中小企業金融制度調查問卷統計分析報告》認為,中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不暢既有政策原因,也有法律原因;既有銀行治理及業務拓展方面的原因,也有中小企業自身管理和交易習慣方面的原因;既有資本市場、金融市場發展滯後的原因,也有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面的原因。但深層次的原因是制度障礙以及轉軌時期的制度創新。

由此可見,造成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表面上看是融資渠道狹窄,深層原因則是制度障礙。隨著我國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和國內外經濟貿易環境的變化,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在得到一定程度解決的同時也將出現新情況、新特點。因此,需要系統化的對策來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治標更要治本。

H. 金融企業怎樣支持地方經濟中小企業發展

金融機構如何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中小企業多數處於起步時期,資金緊缺,自身融資能力;一、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現狀及存在的;中小企業不僅是拉動全市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而且還;第一,從銀行方面來看,主要有五個因素;第二,從中小企業自身來看,有四個主要原因;從企業自身來說,中小企業融資受到阻礙有四個原因:;1、中小企業的自身資產不足,尋找貸款擔保難,是難;

金融機構如何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中小企業多數處於起步時期,資金緊缺,自身融資能力有限,迫切需要金融部門的支持。在此,就全市金融機構支持中小企業情況進行了專項調研,並提出一些建議,僅供參考。
一、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中小企業不僅是拉動全市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而且還是安置就業的主渠道。但中小企業所得到的金融支持卻與其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極不對稱。中小企業普遍反映得到銀行的貸款十分困難,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多數金融機構貸款營銷難,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從銀行方面來看,主要有五個因素。一是授權有限。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體制調整後,對貸款審批許可權實行嚴格的分級管理,上收了基層機構的貸款審批權,幾乎每一筆貸款都需一級分行的授權,極大地削弱了基層機構的自主能力,從而限制了基層機構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許可權。二是體制僵化。國有商業銀行在信貸管理體制與監督機制方面,審批環節過多,手續比較復雜,信貸約束機制過於僵化,這就形成了貸款審批許可權的高度集中、審批程序的復雜化與中小企業資金需求高頻率、小金額、快周轉、強時效之間的矛盾。據調查,多數中小企業對流動資金需求較旺,且資金周轉頻繁,而銀行從受理到發放一般需要大約一個星期的時間,新開戶企業的首筆貸款又必須上報一級分行審批,申請貸款的中小企業往往是急不可待,望而興嘆。三是重「大」輕「小」。在營銷戰略上,國有商業銀行實施的是 「四重」戰略。將貸款主要投放在「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產品、重點客戶」上,這使得貸款投向高度集中,信貸資金更多地流向了國有大型企業,往往形成「貸大、貸長、貸壟斷」現象。中小企業大多數規模較小,信用等級能達到商業銀行要求的也為數不多,絕大多數企業望塵莫及。據統計,四家國有銀行8月末對中小企業貸款佔全部貸款的比重(按加權平均)為30.42%,建設銀行僅為10%,相對於中小企業對GDP73%、對就業70%的貢獻率,資金支持顯然不足。商業銀行的這種抓大放小、扶強扶優的戰略思想從上到下是一脈相承的,致使一些基層機構對中小企業的支持顯得無能為力。四是雙高一低。即貸款門檻高,管理成本高,信貸人員營銷能力低。商業銀行貸款條件相對過高、程序復雜,中小企業很難達到標准,所以很難得到銀行的支持。從銀行角度考慮,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管理成本要遠遠高於大型企業,據不完全統計,平均約為大型企業的5倍左右。在商業銀行追求利潤最大化與風險最小化的利益驅動下,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肯定要受到很大的制約。多樣化的企業和激烈的市場競爭,對營銷人員提出了新的挑戰,信貸營銷人員往往由於能力和水平所限,對市場的專業性知識了解得太片面,甚至匱乏,導致對中小企業的申請項目不能進行正確的前景預測,很難與銀行達成共識,使企業失去了貸款的機會。五是責權利失衡。銀行信貸約束與激勵機制不對稱,責、權與利並不統一。經辦員要承擔很大的風險責任,致使每筆貸款的發放謹小慎微,國有銀行表現尤為突出,貸款發放的多少與信貸人員的利益相關不大,加之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相對較高,限制了信貸人員的放貸積極性。

第二,從中小企業自身來看,有四個主要原因。

從企業自身來說,中小企業融資受到阻礙有四個原因:

1、中小企業的自身資產不足,尋找貸款擔保難,是難以取得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的直接原因。中小企業要取得銀行貸款,按照銀行的規定要具有一定的抵押資產或相當實力的保人進行擔保。但實際上,願意為中小企業擔保的保人不多,即使有些企業願意擔保,但符合銀行條件的擔保企業為數不多。因此一些中小企業想要貸款但苦於找不到擔保企業,便無法在銀行獲得貸款。

2、中小企業制度不健全,經營管理水平不高,競爭力差,影響了銀行業金融機構放貸。近幾年,我市地方中小企業發展是比較迅速的,這給我市經濟結構的調整帶來了良好的機遇。但從我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過的幾家重點企業看,曾經一致被市場看好的企業如原七台河市鑄造焦廠、全元化肥廠,當時銀行為其注入了上千萬元資金,扶持其發展,後來因企業自身經營管理水平低下、市場競爭能力較弱等種種原因,使企業經濟效益逐漸下滑,導致企業還款延期,同時增加了企業的財務負擔。銀行為加強審慎經營,對這類企業也不敢輕意追加貸款。

3、中小企業信譽度不夠,是企業取得貸款難的主要原因。我市中小企業共計1939戶,年產值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不足70戶,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信用評級,被評為B級以上的企業寥寥無幾。現實中一些中小企業信譽度低,甚至有的企業存在著惡意逃廢債的行為,使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懸空而無法收回,幾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映數字表明,涉嫌逃廢債的企業戶數,占貸款企業總數近30%,涉及貸款金額高達3億元,這使銀行業金融機構產生了「懼貸」心理,影響了對一些中小企業的放款。

4、中小企業發展的不均衡性,制約著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總體放貸規模。隨著我市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市場化進程不斷加快,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使一些中小企業在競爭中處於弱勢,優勢企業與弱勢企業的差距逐漸加大,形成優勢客戶銀行爭搶業務,而弱勢客戶求貸無門。
(三)社會經濟大環境中的現實因素

1、企業改革的不規范,影響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積極性。一是銀行對轉制企業信貸監控難度加大。在企業轉制後,由於股份制企業融資渠道的多元化,從而對銀行依賴性相對減少;一些經濟效益不好的企業因得不到開戶銀行的信貸支持而出現多頭開戶甚至「跑戶」現象;有些企業實行委託經營、租賃經營、合股經營後,財產所有權和生產經營權分離,客觀上造成承貸單位和實際經營「兩張皮」的狀況;有些企業在改制中實行「金蟬脫殼」策略,新企業無意還貸,老企業又無能還貸等等,所有這些加大了銀行對企業信貸監控難度。二是企業破產造成貸款難以回收。在企業改制過程中,一些長期虧損、資不低債、扭虧無望的企業,將不得依法破產。但卻有一些企業,名為破產,實為逃債。一些政府部門從本地利益出發,沒有大局觀念,認為企業破產了,可以逃避債務,給當地企業減

輕了負擔,而銀行資金的損失與當地政府沒有利害關系。久而久之,銀行自然產生「懼貸」心理。

2、依法維護金融債權難。金融部門依法收貸清息時,往往會遇到法律方面的困擾:一是訴訟後審判時間長;二是依法收貸執行難。雖經判決銀行勝訴,卻難以執行。銀行申請強制執行時又要交一定的執行費,而銀行最後往往是得不償失;三是依法破產清算按照法律規定,
其償付順序是破產費用、工人生活費、社會保險費、稅收、所有債權人債務(按比例償還)。由於破產企業已資不低債,按順序償付,輪到銀行時,清償資金已所剩無幾,根本不能彌補貸款損失。正因如此,對一些進入困境的企業,雖然銀行「拉一把」便能「起死回生」,但銀行又豈敢再注入資金援助,一旦新增貸款後,再破產,銀行債權誰來維護?

二、金融機構應如何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

通過以上分析,發現影響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因素不是簡單的、表面的,是復雜的、深層次的,有些問題不是基層銀行所能解決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著重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解決銀行與企業的自身問題,從而更好地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一)建立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特點的銀行信貸支持體系

1、轉變傳統觀念,樹立全新服務理念,正確認識銀企關系的本質。企業和銀行之間的關系,是一個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關系,是矛盾的共同體。貸款利息收入是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從這一層面講,企業就是銀行的生命。所以銀行和從事銀行工作者必須樹立為企業服務的觀念,生產的觀念,最終還是要保證企業能夠持續、更快的發展,支持企業發展就是社會進步,同時就是支持銀行自己的事業。

2、調整經營戰略,轉變對中小企業的營銷策略。商業銀行必須進一步轉變觀念,不要「嫌貧愛富」,要把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擺上重要位置。商業銀行應根據自己的條件和特點及時調整經營戰略、重新進行市場定位。在選擇客戶時,應重點關注產品有市場、技術含量高、發展潛力大、綜合效益好的企業,特別是符合國家目前積極引導和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只要法人代表信譽良好,企業產品有潛在市場,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就要大膽施貸予以支持;對已有信貸關系、信譽良好、金融意識強、經營前景較為樂觀,但是效益暫時欠佳的企業,可以在落實還款保證條件的前提下,通過貿易融資、封閉貸款、短期授信業務等方式幫助企業盡快扭虧為盈;對於出現不良貸款企業,銀行應為企業提供信息、出謀劃策,幫助企業轉制,努力盤活不良貸款。

3、改進授信制度,在授信方式和擔保方式上拓展思路,增大小企業融資的可選擇性和可行性。如在授信方式的選擇上,不拘泥於貸款這一種方式,根據企業業務需求和控險方式的不同,積極辦理銀行承兌、銀行和商業匯票貼現、打包貸款等;在抵(質)押品的選擇上,摒棄過去僅限於存單、房產、土地的狹窄選擇,積極辦理存貨質押、動產抵押、股權質押、無形資產質押、人壽保單質押、專利權質押、進口貨權質押、品牌使用權質押等。
4、要適當下放貸款審批許可權,進一步簡化貸款調查、審查、審批手續,增強對小企業融資的時效性。一是積極推廣授信額度方式,額度內簡化審批程序,適當增加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推行優良信用企業授信綠色通道制一站式服務;二次以上授信企業資料和審批程序簡略制等。二是建立約束和激勵相對稱的科學管理機制,達到信貸風險約束與增效的雙重目的。三是靈活處置信用貸款與抵押設置的順序問題,對技術改造項目潛力大而資金不足購買設備或更新廠房的小企業,可以採取「先信用後抵押」的形式發放貸款。

(二)監管部門應加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改革步伐和創新力度

作為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管過程中,一是要按照中國銀監會「抓住兩頭、帶動中間」的工作思路,大力推進國有商業銀行的綜合改革,要積極促進其分支機構轉換經營機制、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市場營銷、全面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同時,積極做好轄內農村信用社改革的准備工作,繼續做好轄內農村信用社的監管工作,保持農村信用社改革過渡時期管理工作的連續性。二是要積極促進銀行業機構增強創新意識,加快改革步伐,增強市場競爭力。監管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要合理確定監管許可權和范圍,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減少不必要的限制。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激發金融機構開發新產品、拓展新業務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商業銀行增強創新能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三是要積極促進銀行業機構改善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水平。要加強市場調研,傾聽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金融服務的呼聲,積極為商業銀行提供信息和咨詢服務。在受理新產品、新服務市場准入的時候,充分注意其科技含量和創新成果,不斷引導商業銀行開發消費者需要的、有廣闊市場前景的新產品、新業務,促進人民生活質量和金融消費水平的提高。要通過加強金融宣傳和信息披露,增進人民群眾對現代金融產品的了解和相關風險的識別。總之,要通過促進我市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革創新和改進金融服務,最終促使其增強競爭力,為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不僅僅是企業和銀行之間的事情,而是關繫到全社會的大事,當地政府應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打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1、加快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一是當地政府要明確信用管理的協調部門,牽頭成立由工商、財稅、社保、質檢、公安、法院、銀監局、人民銀行、信息等有關部門參加的專門機構,負責本地區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提升我市良好的誠信環境。只有增強企業信譽,才能真正建立起良好的銀企合作關系,才能使銀行和企業在改革中共同為地方經濟的發展做出貢獻。二是盡快設立中小企業聯合徵信機構,建立企業信用信息網,向社會公開。三是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在評級指標的設置方面,應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成長性、效益性特點,建立有針對性的評級體系鼓勵和支持守信企業,加大對造假、逃廢債、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不照章納稅等失信企業的打擊和處罰力度。

2、有關部門要搭建完善的共享信息平台,積極建立中小企業的信用記錄體系和中小企業信用咨詢機構,為銀行提供中小企業全方位、多視角信用狀況有償咨詢,建立銀行同業的中小企業信用獎罰機制。對於發展前景良好、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的中小企業,可建立「信譽良好的中小企業」名單;對於有騙貸或違約行為的中小企業,應在金融同業中予以通報,增加中小企業及其股東的違約成本,促使其主動增強對自身的風險約束,防止其多頭融資,套取銀行信用。當前,特別要加大對惡意逃廢債務企業的懲處力度,發揮法律強製作用,讓失信者付出成倍的代價,形成不願失信、不敢失信的機制和制度。

3、努力構建中小金融機構、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相互合作,共同對中小企業提供信貸資金支持的格局。逐步改變中小企業單純依靠中小金融機構貸款的現狀,並配套出台針對中小企業融資多元化、多樣化的金融服務措施。著力解決中小企業資金完全依賴中小金融機構貸款的局面,提高中小企業自有資金比例,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通過完善政策和法規鼓勵中小企業發行債券,構建完整、高效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減輕銀行信貸資金壓力。
4、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形成有效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建立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是企業獲得貸款的必要保證,也是有效維護銀行債權的手段之一,擔保機構要簡化手續,成為一個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真正起到為中小企業擔保作用的機構。擔保機構的作用發揮得好,就能為企業取得資金起到關鍵作用。在這一點上可借鑒其他地區的做法,建立由政府部門扶持的擔保基金或政策性擔保機構。進一步拓寬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渠道,改進擔保服務,科學設計擔保機制,積極出台各項相關政策,發展多種類型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如商業擔保機構、企業互助擔保機構等。同時,建立擔保機構的資本金多層次風險補償機制。對擔保機構的資金來源、資金資助及補償、受保企業及擔保機構的信用評級和風險控制與損失分擔、政府的協調及監管問題進行規范並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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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近段時間以來國家對中小企業都有哪些扶持政策

轉變政府職能
首先就是政府支持中小企業的身份問題。政府應該是以社會公共事務管理者身份出現,面對各種所有制中小企業、各種產業領域中小企業,各類地區不分城鄉的中小企業;提供政策和服務等支持。在推動中小企業發展中,政府職能應實現三個轉變:一是由大政府小社會向小政府大社會轉變;二是政府對企業的管理為主向為企業服務為主轉變;三是政府直接操作經濟活動向主要監督經濟活動轉變。
明確政府職責
政府在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中首先要准確定位,主要職責應是:制定有利於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公平競爭的發展規劃與規則;推動和構造有利於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社會化促進體系;引導和鼓勵社會對中小企業的中介服務;加大政府對中小企業的財稅支持力度;完善和健全對中小企業的行政和司法監督。
確定扶持方式
應參照國際慣例,以社會公共管理者身份,以立法、財稅、金融等方式,扶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具體扶持方式應側重:發展包括風險投資、創業板與科技板上市等在內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體系;健全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中小金融機構在內的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體系;完善包括三級信用擔保、互助擔保。商業擔保在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立包括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在內的中小企業創新體系;推動中小企業培訓、咨詢、信息服務等社會化促進體系等。還應包括增列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培訓補貼、創業資助等必要的財政預算支持和稅費減免措施。
選擇扶持范圍
政府扶持政策的支持范圍應是有產品、有市場、有發展前景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對於污染環境、能源消耗高、質量低劣的中小企業也要下決心,採取必要措施予以關閉,同時對於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復建設的中小企業也要加大結構調整力度。政府扶持中小企業不應「一刀切」,應首先對中小企業進行分類研究和戰略分析,然後針對不同類型的中小企業進行分類扶持。中小企業按照經營狀況可以分為:創業、成長、成熟三類;還可以分為:好、中、差三類;按照成長性可以分為:長不大、長得慢、長得快三類;按照階段可以分為:勞動密集型、技術密集型和資本密集型三類。如長得快、處於創業階段的、好的技術密集型中小企業可以給以風險投資和創業板上市支持。
2000年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與實踐展望
中小企業結構調整力度將加大。中小企業將向「專、精、特、新」、「集團化」和為大企業配套等三個方向發展。與世界發達國家巨型企業之間的兼並為主流的情況相反,中國企業兼並的主流將是中小企業之間的聯合,大企業兼並中小企業,特別是非國有企業兼並國有中小企業的力度也將加大。污染嚴重的「五小」企業將依法關閉。隨著鼓勵民間投資政策的出台和放寬對民間投資產業准入的限制,個人興辦的中小企業將快速增加。
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地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將普遍建立,相當部分省級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體系將初步形成,國家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可望成立。還會探索對銀行發放中小企業貸款的授信擔保方式。中小企業互助擔保、商業擔保也將有所發展。中小企業新增貸款的5-10%可望通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解決。
盡快建立國家或區域性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性銀行的呼聲將進一步得到社會各界和政府的重視,鼓勵商業銀行發放中小企業貸款措施也將會出台。政府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性銀行將主要解決中小企業在創業過程和固定資產方面對中長期銀行貸款的需求。
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逐步暢通。第一選擇是個人投資,第二選擇是風險投資,第三選擇是股票與債券上市籌資。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風險投資機制將逐步形成。風險投資的主體將改變以政府為主導的局面,企業和社會投資者將成為風險投資主體。政府在風險投資中的作用將主要是政策扶持和監督管理。與風險投資相適應,中小企業上市和加大兼並力度將成為風險投資合理退出的重要途徑,隨著wto進程加快,中外合資的中小企業將快速增加。
對中小企業的市場保護措施將會逐步完善。這些措施應包括對中小企業在市場准入、市場退出、政府采購訂貨、出口貿易等方面的市場保護措施。其中市場准入應包括;逐步簡化工商注冊手續、降低各類中小企業的注冊資本限額和各種與工商登記有關的評估、登記、審計等費用;市場退出應包括:簡化各類中小企業破產清算程序、規范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等。出口貿易應包括:逐步取消對企業出口額的限制、建立政府鼓勵中小企業出口的出口信貸、信用保險等。
中小企業創新體系將迅速形成。中小企業創新體系應包括創業投資和風險投資在內的制度創新、研究開發和產業化在內的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制度創新和產品創新應成為技術創新的載體。
中小企業發展促進體系的建設步伐將會逐步加快。融資、信息、技術、咨詢等體系將以社會為主體、政府扶持為保障。將重視和加大對中小企業主要經營者、財會人員和管理技術人員的培訓力度,並逐步形成政府主導、社會主辦、企業互助、企業自辦共同發展的培訓體系。
中小企業不合理的稅費負擔將會有所減輕。適合各種所有制中小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將大大改善。
《中小企業促進法》的立法進程將逐步加快,並成為中國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未成年人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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