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用卡欠款立案後多久抓人
截至2020年1月,法律法規中並沒有規定信用卡欠款立案後抓人時限,但規定立案後公安機關要對現行犯依法拘留。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一百七十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並予以審查、核實。
第一百七十一條 公安機關在偵查犯罪的過程中,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嚴禁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僅憑懷疑就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
(1)拖欠金融機構立案後是抓人嗎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
第六條 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對於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應當綜合持卡人信用記錄、還款能力和意願、申領和透支信用卡的狀況、透支資金的用途、透支後的表現、未按規定還款的原因等情節作出判斷。不得單純依據持卡人未按規定還款的事實認定非法佔有目的。
『貳』 立案後是傳喚還是抓人
傳喚還是抓人要根據犯罪的情節判斷,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也可以在傳喚的同時進行刑事拘留,只有經過合法手續批準的,可以逮捕。一般先行拘留,然後逮捕。受傳喚人應按傳喚要求准時到案。無正當理由而拒絕到案的,要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經依法傳喚而拒絕到案的,司法機關可根據偵查或審判活動的需要,依法採取拘傳的強制措施,強制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對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傳後變更強制措施,執行逮捕或進行拘留。同時,拒絕接受傳喚,也可作為對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的一個表現,在量刑時予以考慮。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叄』 銀行起訴後幾天抓人
若是因為欠款問題,銀行民事起訴後不存在抓人的問題,法院立案後會聯系你,告知你銀行起訴的情況及開庭的時間,屆時你出庭即可。
如果銀行是向公安機關報案,則是否構成犯罪,由公安機關判斷,若認為構成犯罪,可能會採取強制措施就是可能會抓人,一般立案後即會抓人,具體時間由公安機關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
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2、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3、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4、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5、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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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肆』 欠信用卡錢銀行已經立案,警察什麼時候執行抓捕
欠信用卡錢銀行已經立案,對於警察什麼時候執行抓捕這一問題,其實是不一定的。
所以,如果你欠信用卡錢銀行報案之後警方已經立案,警方並不會馬上就抓人,而是要視案情需要決定什麼時候抓人。事實上,這也是沒有具體的時間規定的,當然,有的情況下,當案件偵查工作開始時,犯罪嫌疑人已經在公安局了。當警方抓到人後,先是進行刑拘,然後在三十天之內正式批捕。總而言之,一般情況下,如果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在接下來的一個月之內就要進行逮捕了,不過,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時間也是不確定的。所以,欠信用卡錢後如果長期不還,就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持卡人就應承擔刑事責任。
『伍』 信用卡欠款刑偵立案後是會通知當事人還是直接抓人
銀行首先要起訴,法院都沒判他怎麼抓人?
如果信用卡欠款數額太大、或長時間沒還款記錄。那就是犯法。
數額太大經偵會調查。但也不會直接抓人。如果查到套現就可能會抓人。
『陸』 信用卡欠款刑偵立案後是會通知當事人還是直接抓人
一般會直接抓人。
如果當事人因信用卡欠款而構成犯罪的,在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後,即應該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如果未抓捕到案的,則可以通輯等措施。
當然,在實際操作中,並不一定是公安人員上門抓捕,也可能是由公安人員傳喚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機關接受訊問,並根據實際情況,由公安機關來決定是否有立即採取拘留措施的必要,如果不是需要立即拘留的,也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措施。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柒』 誰知道信用卡欠款還不了,立案後多長時間就抓人
斷、如果你欠款金額達1萬元的,經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應承擔刑事責任。在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就可以抓人的,一般要經四個月左右的時間,才會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一)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量透支,無法歸還的;
(二)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的;
(三)透支後逃匿、改變聯系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
(四)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還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六)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捌』 信用卡未還,被立案後幾天抓人
你好,信用卡沒還錢,不至於杯銀行報警立案抓人。
一般,除非你欠太多,時間太長,銀行才會如此操作,給你發律師函,起訴你。
一般,就是催收。
『玖』 欠信用卡錢銀行已經立案,警察多久抓人
一、信用卡逾期不還,銀行會這樣做。
1、逾期:對於逾期的信用卡持卡人,銀行會有1到2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間,銀行會給客戶打電話、發簡訊,提醒還款,到第3個月將正式計入逾期。
2、催收:如果客戶發生信用卡逾期之後失聯了,銀行會有專門團隊上門催收。
3、如果持卡人仍不還款,銀行則會發律師函給客戶。
二、信用卡逾期會有下列可怕後果。
1、罰息:利息按照日息萬分之五來收取。
2、滯納金:滯納金通常為逾期金額的5%。
3、個人信用影響:最讓人頭疼的就是逾期所導致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一般信用卡逾期還款不超過3次,可申請信用卡,也可以貸款,但額度很小,但利率很高;逾期還款6次以上或有一次逾期不還款,都會被列入」黑名單「,以後就不能辦信用卡和貸款了。
4、惡意透支:如果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就會被視為「惡意透支」。
5、刑事犯罪:刑法規定,惡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就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惡意透支5萬元至20萬元之間就屬於數額巨大,可能被判處5年至10年有期徒刑;20萬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刑期在10年以上。
三、信用卡逾期後的補救措施。
1、持卡人應該及時還清所欠的款項;
2、如果是因銀行方面的原因,或其他無惡意拖欠信用卡還款的行為造成信用卡還款逾期,持卡人可以向銀行申請個人異議處理進行消除;
3、要提醒廣大持卡人:如果已經產生了不良信用,千萬不要想著銷卡來清除。
4、法律規定:從2012年開始,央行出台對信用記錄保存時間的新規,根據規定,個人信用記錄的保存時間變更為五年。這意味著持卡人如有不良記錄,五年以後,不良記錄自然就會被新的記錄所覆蓋了。因此,產生不良信用後最好的辦法是繼續用卡並保持卡片的長期良性使用,才能通過未來的良好信用交易還個人信用記錄以「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