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收到的貼現利息是否繳納營業稅
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銀發[1997]216號)規定,本辦法所稱貼現系指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金融機構的票據行為,是金融機構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關於對貼現、押匯業務的征稅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發的通知》(財稅字[1997]45號)規定,對金融機構辦理貼現、押匯業務按「其他金融業務」徵收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依據上述規定,票據貼現業務是持票人為獲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商業匯票轉讓給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這是企業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其實質是一種短期借款。因此,企業取得的貼現利息收入,應按「金融保險業」稅目繳納營業稅。
㈡ 收到的貼現利息是否繳納營業稅求解答
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商業匯票承兌、貼現與再貼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銀發[1997]216號)規定,本辦法所稱貼現系指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金融機構的票據行為,是金融機構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關於對貼現、押匯業務的征稅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發的通知》(財稅字[1997]45號)規定,對金融機構辦理貼現、押匯業務按「其他金融業務」徵收營業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156號)規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徵收營業稅。依據上述規定,票據貼現業務是持票人為獲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商業匯票轉讓給金融機構或其他企業,這是企業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其實質是一種短期借款。因此,企業取得的貼現利息收入,應按「金融保險業」稅目繳納營業稅。
㈢ 金融機構之間轉貼現產生的利息凈收支交不交營業稅金融機構每月交營業稅的基數是怎麼算來的要自己回答的
貼現利息收入抄要徵收營業稅(扣減支付的的貼現支出)。
銀行的主要收入:第一,收的各項賬戶管理費,手續費,貸款利息收入(扣減支付的存款利息)等;第二,從事金融商品買賣的收入,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第三,同業拆借資金的利息收入(扣減支出)
一般銀行就以其所經營事項,最後確定的營業額作為基數,乘以5%的稅率計算。
營業稅(Business tax),是對在中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徵收的一種稅。
㈣ 非金融機構貼現必須開增值稅發票嗎
有: 票,開,嗎
㈤ 銀行票據貼現收入如何繳納營業稅,所得稅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條例第十二條所稱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的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根據上述規定,票據貼現行為對於貼現息的處理,均是在貼現日支付票據對價時直接從應付款項里扣除。貼現息應在貼現日全額作為營業稅及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不能遞延處理。
㈥ 營改增後,銀行票據貼現營業稅與增值稅繳稅上的差異
營改增後,銀行票據貼現營業稅與增值稅繳稅上的差異就是含
稅與不含稅,其他是沒有的。
㈦ 企業向非金融機構貼現所發生的利息費用,沒有正規票據應如何入帳
我國是不允許向非金融機構貼現的,因為風險巨大。沒有正規的發票肯定抵不了稅的。貼專出的屬資金沒有存到公司賬上更反映了公司的巨大風險。單純此事做賬的話就是
借 其他應收
財務費用
貸 應收票據
對於你補充的問題,反映了你司的財務監控問題啊。賬務應該是很容易走的,直接走其他應收不就可以了。現金還款決然不行的。對方怎麼可能會給你們開400萬的現金收據呢?
㈧ 向非金融機構貼現利息沒有正規票據怎麼入賬
個人認為兩種方式,若純粹是為了解決對應資金科目的問題,可以用情況說明加上其他發票沖抵來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未必將貼息入到財務費用中。若真實反映業務情況,則需事先將貼現的票據復印後,加上後期銀行進賬單,以及相應的情況說明,將貼息計入財務費用中。
㈨ 金融機構辦理貼現、再貼現、轉貼現業務,是否繳納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發〈國務院關於調整金融保險業稅收政策有關問版題的通知〉的通知》權(財稅字〔1997〕45號)規定,對金融機構辦理貼現、押匯業務按「其他金融業務」徵收營業稅。金融機構從事再貼現、轉貼現業務取得的收入,屬於金融機構往來,暫不徵收營業稅。
㈩ 轉貼現收入是否應征營業稅
轉貼現收入應征營業稅。
但是,實際操作中,一般沖減財務費用,金額小的話就不計營業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