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奧國企還是民營企業
是民營企業。由王玉鎖先生創辦於 1989 年。
民營企業的概念在經濟學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種看法是民營企業是民間私人投資、民間私人經營、民間私人享受投資收益、民間私人承擔經營風險的法人經濟實體。
另一種看法是指相對國營而言的企業,其按照其實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為國有民營和私有民營兩種類型。實行國有民營企業的產權歸國家所有,租賃者按市場經濟的要求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私有民營是指個體企業和私營企業。
新奧集團是私有民營企業。
(1)新奧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擴展閱讀:
國企和民企的區別
1、經營模式的區別:
國企:企業的戰略觀相對抓得比較准,而對待短期的一些市場行為的時候,反應較慢,相對擁有比較大的市場份額。
私企:在經營戰術比較靈活多變,能隨行就市,而對待突發政策性風險的時候,比較被動。
2、財務管理的區別:
國企:在進行一些資產處置的時候,時間較慢,要通過國資委的層層把關,相對有一套比較嚴格規范的財務金融體系。
私企:資金流動性比較大,調撥方便,財務制度相對鬆散。
3、企業文化的區別:
國企:更多的是從國家的宏觀經濟和經營區域方向來設定。
私企:更多的是從產品品牌和企業發展的角度出發。
B. 新奧(中國)燃氣投資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新奧能源(原新奧燃氣,股票代碼02688.HK)於1992年開始從事城市管道燃氣業務,是國內規模最大的清潔能源分銷商之一。
通過二十多年的經營實踐,新奧能源成功構建了以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為主要產品,以城市民用、園區、公建、交通和工商業用戶為終端客戶,以城市燃氣、園區能源、交通能源和分布式能源為主要業務的能源分銷體系,為客戶量身定製清潔能源整體解決方案。
目前,公司在全國17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成功運營152個城市燃氣項目,400多個園區。為1200多萬居民用戶和56000多家工商業用戶提供城市燃氣及各類清潔能源產品與服務,敷設管道近60000公里,日供氣能力超過8000萬方/日,投資、運營576座天然氣汽車加氣站(306座CNG加氣站和270座LNG加氣站),中國大陸市場覆蓋城區人口超過7100萬。在越南河內、峴港、胡志明市經營城市燃氣業務,在北美、歐洲從事交通清潔能源業務。公司總資產超過470億元人民幣,擁有400多家全資、控股公司和分支機構,員工28000多人。
法定代表人:王玉鎖
成立日期:2004-01-08
注冊資本:23177.8124萬美元
所屬地區:北京市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0007178504161
經營狀態:開業
所屬行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法人獨資)
英文名:Xin Ao (China)Gas Investment Limited
人員規模:10000人以上
企業地址:北京市通州區經海五路1號院38號樓四層5-101
經營范圍:一)對城市燃氣供應、電力供應、自來水供應及其他城市基礎設施領域進行投資;(二)受其所投資企業的書面委託(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向其所投資企業提供下列服務:1、協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資企業從國內外采購該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辦公設備和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國內外銷售其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並提供售後服務;2、在外匯管理部門的同意和監督下,在其所投資企業之間平衡外匯;3、為公司所投資企業提供產品生產、銷售和市場開發過程中的技術支持、員工培訓、企業內部人事管理等服務;4、協助其所投資的企業尋求貸款和提供擔保;(三)在中國境內設立科研開發中心或部門,從事新產品及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轉讓其研究開發成果,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四)為其投資者提供咨詢服務,為其關聯公司提供與其投資有關的市場信息、投資政策等咨詢服務;(五)承接外國公司和其母公司之關聯公司的服務外包業務;(六)從事母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子公司所生產產品的進出口、批發、傭金代理(拍賣除外),並提供相關配套服務。(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專項規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七)購買所投資企業生產的 產品進行系統集成後在國內外銷售;(八)為其所投資企業提供機器和辦公設備的經營性租賃服務,或依法設立經營性租賃公司;(九)參與有對外承包工程經營權的中國企業的境外工程承包;(十)根據有關規定,從事物流配送服務;(十一)經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財務公司,向投資性公司及其投資企業提供相關財務服務;(十二)經商務部批准,從事境外工程承包業務和境外投資,設立融資租賃公司並提供相關服務;(十三)經批準的其他業務。(「1、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2、不得公開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3、不得發放貸款;4、不得對所投資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5、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