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目前互聯網金融存在哪些問題
首先,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發展及廣泛應用基礎上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缺乏有效的管理。由於是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再加上先後經歷了從網上銀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網路借貸再到大數據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財的發展歷程,由此使得其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問題。
其次,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仍不完善。目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還存在著密鑰管理和加密技術不完善、TCP/IP協議安全性較差等缺陷,加之網路通訊系統具有的開放式特點造成的其易遭受計算機病毒和電腦黑客攻擊的問題,都易使得我國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金融交易帶來較大的技術風險。
在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方面,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還大多來自國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相關系統,這也給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來了選擇其發展所需的技術解決方案面臨著與客戶終端軟體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術變革淘汰,乃至威脅整個金融體系安全等風險。而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賴以發展的信用體系建設還很不完善,信用風險還較高。
最後,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和穩定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監管基本內容是對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由原來傳統金融機構的對應監管部門監管,對新興互聯網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的監管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台具體管理辦法或做出風險提示。應該說,這一體系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初期能夠滿足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需要的。
B. 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狀況與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出現了多種模式。前已述及,廣義的互聯網金融涵蓋了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P2P網路借貸、眾籌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種模式,而這六種模式也正是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模式。其中,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傳統金融機構通過建立網上銀行、網上證券和網上保險平台實現網上轉賬、網上投資理財、網上資金借貸、網上證券和保險交易及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等傳統金融業務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由與國內外各大銀行簽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為雙方提供支付服務的模式;大數據金融模式指的是依託電子商務交易產生的海量的、非結構化的數據,通過專業化的數據挖掘和分析,為資金需求者提供資金融通服務的模式;P2P網路借貸模式指的是資金供求雙方直接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的模式;眾籌模式指的是資金需求者在互聯網上展示創意和項目,並提供回報、募集資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銷售金融產品或為銷售金融產品提供服務的模式。
互聯網金融模式不斷得到創新和豐富。在上述互聯網金融涵蓋的模式范疇內,近年來,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人們對互聯網技術在向金融領域滲透過程中體現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優勢的認識的深入,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模式內容也不斷地得到創新和豐富。這些模式內容上的創新和豐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銀行開展網路借貸業務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網路借貸方面。首先,在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方面,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已由傳統的「網下申請、網下審批、網上發放」內容,經由「銀行+電子商務平台」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內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獨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擔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保險合作進行理財的內容。第三,在P2P網路借貸方面,則由純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平台的內容,創新發展出了P2P平台跟擔保機構合作、線上與線下結合以及債權轉讓等內容。
交易規模快速發展壯大。2008年以來,我國的網路銀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的交易規模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壯大。其中,網路銀行的交易額由2008年的285.4萬億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萬億元。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額也由2009年的3萬億元快速增長到了23萬億元左右,期間雖由於市場漸趨飽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達到了18.6%以上。P2P網路借貸的交易額則由1.5億元快速增長到了3292億元,期間增速甚至均達到了200%左右。以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合作形式於2013年6月5日上線的余額寶產品至2014年底,其用戶則已達到了1.85億戶,總規模則達到了5789.36億元。
【互聯網金融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發展及廣泛應用基礎上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隨著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在我國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而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先後經歷了從網上銀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網路借貸再到大數據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財的發展歷程,由此使得其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依託電子商務發展產生的大數據而出現和發展起來的大數據金融,最初是由電商平台與商業銀行合作實現的,而後二者逐漸分立演化出了電商大數據金融和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大數據金融兩種形式。而對於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由於商業銀行並不熟悉電子商務平台的運作模式,故其發展前景堪憂。其次,互聯網理財在近兩年時間里的井噴式發展,對傳統銀行存款業務和理財產品形成了沖擊,甚至通過影響貨幣乘數極大地影響了我國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和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第三,由於P2P網路借貸具有的低門檻和監管工作量大等特點,P2P網路借貸平台瘋狂發展及不斷倒閉也給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大量的風險和負面影響。
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仍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是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和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等互聯網信息技術以及信用體系建設,故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的完善程度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還存在著密鑰管理和加密技術不完善、TCP/IP協議安全性較差等缺陷,加之網路通訊系統具有的開放式特點造成的其易遭受計算機病毒和電腦黑客攻擊的問題,都易使得我國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金融交易帶來較大的技術風險。在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方面,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還大多來自國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相關系統,這也給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來了選擇其發展所需的技術解決方案面臨著與客戶終端軟體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術變革淘汰,乃至威脅整個金融體系安全等風險。而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賴以發展的信用體系建設還很不完善,信用風險還較高。
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和穩定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在沿襲傳統金融監管體系的基礎上形成的。其基本內容是對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由原來傳統金融機構的對應監管部門監管,對新興互聯網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的監管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台具體管理辦法或做出風險提示。應該說,這一體系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初期能夠滿足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需要的。但其後,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這一監管體系卻暴露出了諸多問題。例如,當前我國出現了因對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過多、對非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導致的商業銀行貸款無法創新、大量的非銀行網路融資風險巨大的問題等等。這些問題的出現必然會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形成制約。
C. 造成國內互聯網金融所存在的問題的原因是什麼
監管的問題,平台缺少合理的審核機制,此外,由於傳統的投資不暢,而人們對於收益類的高度關注。
D. 互聯網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風險
第一是信用違約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能否實現其承諾的投資收益率。在全球經濟增長低迷、中國經濟潛在增速下降、國內製造業存在普遍產能過剩、國內服務業開放不足、影子銀行體系風險逐漸顯現。
第二是期限錯配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投資資產是期限較長的,而負債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負債到期不能按時滾動,就可能發生流動性風險。當然,金融機構的一大功能就是將短期資金轉化為長期資金,因此金融機構都會面臨不同程度的期限錯配,而其中的關鍵是錯配的程度。
第三是最後貸款人風險。盡管商業銀行也面臨期限錯配風險、商業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也面臨信用違約風險與期限錯配風險,但與互聯網金融相比的一個重要區別是,商業銀行最終能夠獲得央行提供的最後貸款人支持。當然,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價的,例如商業銀行必須繳納20%的法定存款准備金、自有資本充足率必須高於8%、必須滿足
監管機構關於風險撥備與流動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聯網金融目前面臨監管缺失的格局,因此運營成本較低,缺乏最後貸款人保護。
除上述傳統風險外,中國互聯網金融產品還面臨一系列獨特風險:
其一是法律風險。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尚處於無門檻、無標准、無監管的三無狀態。這導致部分互聯網金融產品(尤其是理財產品)遊走於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灰色區域,稍有不慎就可能觸碰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非法集資」的高壓線。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進行貨幣信貸調控的難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創新使得央行的傳統貨幣政策中間目標面臨一系列挑戰。例如,虛擬貨幣(例如Q幣)是否應該計入M1?再如,由於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受法定存款准備金體系的約束,這實際上導致了貨幣乘數的放大。
其三是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的風險。首先,由互聯網金融企業通過數據挖掘與數據分析,獲得個人與企業的信用信息,並將之用於信用評級的主要依據。其次,通過上述渠道獲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確地衡量被評級主體的信用風險,這裡面是否存在著選擇性偏誤與系統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對稱與信息透明度問題。如前所述,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處於監管缺失的狀態。有無獨立第三方能夠對此進行風險管控?如何防範互聯網金融企業自身的監守自盜行為。畢竟,有關調查顯示,目前在互聯網P2P類公司中,有專業的風險控制團隊的僅占兩成左右。
其五是技術風險。與傳統商業銀行有著獨立性很強的通信網路不同,互聯網金融企業處於開放式的網路通信系統中,TCP/IP協議自身的安全性面臨較大非議,而當前的密鑰管理與
加密技術也不完善,這就導致互聯網金融體系很容易遭受計算機病毒以及網路黑客的攻擊。目前考慮到互聯網金融賬戶被盜風險較大,阻礙了不少人參與互聯網金融,這其中絕非沒有專業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聯網企業必須對自身的交易系統、數據系統等進行持續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這無疑會加大互聯網金融企業的運行成本,削弱其相對於傳統金融行業的成本優勢。
綜上所述,既然中國互聯網金融企業在起步階段就面臨如此之多的風險,那麼是否就應該以此為由放慢甚至扼殺這一寶貴的金融創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關各方應該在充分考慮潛在風險的基礎上,推動互聯網金融的穩步、可持續發展。
相關建議包括:
第一,應充分加強行業自律。用行業准入來替代政府審批,通過加強行業協會的作用,有助於規范行業的發展,並避免政府的過度介入。目前的中關村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以及互聯網金融千人會等,都是有益的嘗試;
第二,應該加強投資者教育,充分向投資者提示投資互聯網金融產品可能面臨的風險,且這一風險顯著高於投資類似的傳統金融產品的風險;
第三,應該加強網路安全管理,從更高層次上來防範黑客攻擊導致的系統癱瘓;
第四,監管機構應該構建靈活的、富有針對性與彈性的監管體系,既要彌補監管缺位,又要避免過度監管。
E. 為什麼說部分互聯網金融平台存在風險
根據銀監會辦公廳發布的備案指引,已開展業務的網貸機構需要完成有關違規經營行為的對照整改工作後,方可申請辦理備案登記。據監管要求: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按照通信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申請相應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未按規定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不得開展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
風險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業務都會做以下幾個風控措施:
1.審核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格條件、信息真實性;
2.審核融資項目真實性、合法性;
3.採取措施防範欺詐行為;
存在風險的平台有12個負面清單:
▪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
▪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自行或委託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發放貸款,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進行虛假片面的宣傳,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場外配資、期貨合約、結構化產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
可以通過信息披露完善程度,再對比以上內容對互聯網金融平台進行評判,希望解答可以給您幫助。
F. 簡要分析當前中國網路金融存在的問題
我個人覺得當前中國金融市場主要的問題還是制度問題,改革開放後,我們的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金融體制的改革遠遠落後於實體經融體制改革的滯後,最終必將影響到實體經濟改革的進一步深化.記得2006年的時候我國金融業將全面對外開放,外資銀行將以其完善的公司治理機制、科學的風險管理機制、高效的市場營銷機制以及雄厚的資本實力等優勢,與中資銀行展開全方位的競爭.我國金融體制的改革已迫在眉睫.我國金融體系存在三大問題
第一,金融體系資源配置效率低下.當前我國金融資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可從兩個方面得出初步判斷.
首先是儲蓄—投資轉化率.社會資金轉化為投資通常有三個途徑:一是通過銀行等金融中介以信貸資產形式發放給資金需求者;二是通過財政資金如國債的形式轉為投資;三是通過資本市場如股票、債券等形式轉為投資.在財政融資方面,盡管我國稅收佔GDP的比重逐年增加,2003年已接近20%,但與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指標30%—40%相比,仍相距甚遠,更何況財政支出具有很強的剛性,且大部分支出為非生產性支出.在證券融資方面,由於資本市場的不規范,近年來其佔比更有明顯下降.由於上述兩個融資渠道相對較弱,銀行信貸仍然是我國儲蓄轉化為投資的主要途徑.從2000—2003年國內金融市場融資情況可以佐證以上的分析.2000年,貸款占國內金融市場融資總量的比例為69.7%,國債佔比17.8%,企業債佔比0.6%,股票佔比12%;到2003年,貸款佔比升至85.1%,企業債佔比微升至1%,國債佔比降至10%,股票佔比降至3.9%.
根據人民銀行和西南財經大學聯合課題組的統計分析數據顯示,自1995年我國商業銀行首次出現存差約0.3萬億元以來,到2003年末存差已經擴大至4.9萬億元,大量資金沉澱在國有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並未有效轉化為生產性資金.
另外,國內儲蓄過剩與外資大量湧入並存的現象存在,也從一個角度說明了國內金融資源的浪費,反映了儲蓄無法順利地轉化為投資.
其二是M2/GDP指標.大量的理論及實證研究表明,M2/GDP指標過高,通常反映出貨幣供應量超過經濟增長的實際需要,金融體系的運行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不高.2003年末中國M2/GDP比率已經達到189%,2004年6月末上升到200%,遠遠超過一般國家100—150%的正常水平,幾乎是世界上最高的.盡管這裡面有貨幣化進程的因素,但M2/GDP這一指標的持續上升表明我國的經濟增長具有明顯的信貸推動特徵,而且信貸資產的運用效率趨於下降,不能不說金融體系的運行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方面存在問題.
另外,國有商業銀行是我國銀行業的主體.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效率和績效可以說代表著我國金融體系的效率和績效.但是,按照英國《銀行家》雜志2004年第7期公布的全球性1000家最大商業銀行最新排名和主要財務數據,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按資產排名分別為第20位、第28位、第33位、第41位;按績效排名則分別為第85位、第83位、第69位、第81位.由此我們可以體會到,2006年我國金融業全面對外開放之時,外資銀行將於中資銀行在公平、對等的基礎上展開全面競爭,我國金融業所面臨的形勢是何等之嚴峻.
第二,融資結構扭曲,金融體系內風險向銀行集中.
目前我國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嚴重失衡,我國間接融資比例過高,增加了銀行貸款風險,制約了經濟持續協調健康地發展.從國內金融市場整體融資結構來看,2003年國內金融機構新增貸款規模約為3萬億元,占融資總量的85%,而同期股票、國債、企業債券等直接融資的新增規模為5340億元,只佔融資總量的15%.再進一步具體化,從2001年、2002年到2003年,銀行貸款占企業融資的比例分別為75.9%、80.2%和85.1%,2004年第一季度上升到93.8%.可以看到間接融資佔有絕對比重,融資結構嚴重失衡.
按照金融運行的一般規律,短期資金需求主要靠銀行貸款,即間接融資的辦法予以解決;長期資金的需求主要靠發行股票和債券等直接融資的方式來解決,這樣可以避免用短期資金來源解決長期資金需求的種種弊端和風險.然而,目前我國的現狀卻是,90%的長期資金需求都是通過商業銀行以間接融資渠道解決的.與此同時,商業銀行的資產來源又是以短期資金為主,從而產生了短存長貸引發的流動性問題,蘊藏著潛在的金融風險.
第三,直接融資體系內結構失調.
一是債券市場與股票市場發展不平衡.在國外成熟的資本市場中,債券市場的融資規模通常是股票市場融資額的數十倍.我國的情況則相反,2002年末,中國GDP總值為10萬億元,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和企業債的未清償余額為35000億元,相當於GDP的35%.其中,企業債券的地位更是微不足道:它的未清償額不到1000億,佔GDP總額的比重不足1%.
與債券市場形成鮮明對照的是我國股票市場發展迅速.自1991年開始,經過10多年的發展,我國股票市場的上市公司數量、市價總值、交易規模等,逐年攀升.截至2003年底,我國股票市場的市價總值4萬多億元,相當於當年GDP的36%.股票市場融資相對於間接融資的比重在調整中也逐步上升,2004年第三季度這一比重達到了4.8%.
二是在債券市場中,企業債的發展嚴重滯後.目前中國債券市場的品種主要有國債、政策性金融債、特種金融債和企業債四大類.從1994年開始中國國債發行規模呈現跳躍式增長,2004年中國國債的發行規模已近7000億元人民幣.同時,政策性金融債發行總額也呈快速增長態勢.2004年政策性金融債的發行總額已達到4298億元人民幣,成為中國債券市場中發行規模僅次於國債的券種.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嚴重滯後.10餘年來,在多數年份中,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都不超過500億元.從2004年的情況看,截至2004年11月底,企業通過股票市場籌資1273億元,通過債券融資245億元,企業債券融資僅為股票融資規模的五分之一.
二、對策建議
第一,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為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提供良好的實體經濟背景.
現代金融體系存在的基本價值就是積累資本,配置資本,資本的配置效率依賴於金融體系.但我國的基本國情決定了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不僅僅依賴於金融體系,它還更多地依賴於金融資源的主要使用者——國有企業的效率.國有企業承擔的過重的政策性負擔,使之在愈來愈市場化的經濟發展過程中舉步維艱,但無論如何,融入市場,加快自身的市場化步伐是國有企業的唯一選擇.
因此可以說,國有企業攻堅戰與我國金融體系建設是站在一條船上的難兄難弟,患難與共,禍福同享.加快我國金融體制改革,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必須同時加快國有企業攻堅戰步伐,以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為條件和前提.
第二,以加快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化進程為核心,進一步完善金融產權制度.
完善我國的金融產權制度的主要內容是,要加快金融產權的多元化進程,允許各種投資主體投資金融產業,實現金融主體成分的多元化.無論是什麼性質的產權主體控制金融,都要對金融機構的經營失敗負責,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經營失敗成本轉嫁,即真正實現金融產權的完整化.只有把金融機構轉嫁失敗成本的路堵死了,金融機構的成本才是真正內在化的完全成本,預算約束才是真正的完全硬約束.
目前的一個著力點是要加快國有商業銀行產權改革力度.核心是股權多元化.產權結構的多元化有利於形成相互制衡、有效約束的內部治理機制,將國有商業銀行還原為真正的金融企業,使其逐步建立靈活有效的經營機制,真正以利潤最大化或公司價值最大化為經營目標;同時,多元化的產權結構也有利於強化外部監督,促使各項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第三,加快發展我國企業債券市場.
目前,加快發展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關鍵,是盡快出台2000年以來一直加緊修訂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放鬆一級市場管制.一是改審批制為核准制,並逐漸進步到注冊制.二是打破對發債主體的限制.三是放寬所募資金使用限制.四是實行企業債券利率市場化.五是大力培育機構投資者.要發展企業債券市場,應該大力培育保險公司、商業銀行、養老基金、投資基金等機構投資者,以提高市場流動性,降低市場風險
G. 網路金融風險產生的原因
互聯網金融迅速崛起,輕而易舉地獲得了公眾的青睞。「革命者」的形象固然是一種優勢,也意味著不確定性。互聯網並不能消除金融領域內在的風險,只是使之參入某種特性有了新的表現形式,甚或也帶來了新的風險種類。
這是新近發布的首部《互聯網金融藍皮書》的核心觀點之一。它由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中國電子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聯合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浙江大學、南開大學、南京大學等單位的專家學者編寫而成。他們審慎的觀點對於當前熱得發紅的互聯網金融無疑是一針清醒劑。
在藍皮書編著者看來,互聯網金融主要面臨四大風險。
法律監管與保障的缺乏
藍皮書稱,我國有關金融的法律法規的規制對象主要是傳統金融領域,由於無法涵蓋互聯網金融的眾多方面,更無法貼合互聯網金融的獨有特性,勢必會造成一定的法律沖突。如有關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企業准入標准、運作方式的合法性、交易者的身份認證等方面,尚無詳細明確的法律規范。互聯網金融企業極易遊走於法律盲區和監管漏洞之間,進行非法經營,甚至出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等現象,累積了不少風險。網民在藉助互聯網提供或享受金融服務的過程中,將面臨法律缺失和法律沖突的風險,容易陷入法律盲區的糾紛之中,不僅增加了交易費用,還影響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
最近,銀行大戰余額寶,背後凸顯的就是規則的缺乏。盡管阿里賣萌式的回應被「轉瘋」,可是基本的問題卻沒有回應。P2P貸款的法律困境也相當顯著。
根據人民銀行2011年4月發布的《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定義: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0年),非法集資有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的四個基本特徵。非法集資包括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目前,P2P平台的債權轉讓模式和優選理財計劃模式,就是亟須引起關注的互聯網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債權轉讓模式是指,借貸雙方不直接簽訂債權債務合同,而對期限和金額進行雙重分割,由第三方個人(專業放貸人)先行放款給資金需求者,再由該第三方個人將債權轉讓給投資者,此時P2P平台成為資金往來的樞紐,不再是獨立於借貸雙方的純粹中介,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有一定的相似性。依照最高法設定的標准,是否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核心問題在於資金流轉行為是否形成了新的存款、債務或股權關系,專業放貸人是否有先獲取資金放貸再轉讓債權的行為,是否將向社會公眾吸收的存款劃歸自有賬戶名下,是判斷是否觸及法律底線的標准。由於目前尚未有法規出台,P2P非法集資的邊界並未明確。
模式創新契合難
近年來,國內外互聯網金融模式層出不窮,大部分因為與金融市場環境不相適應,與客戶具體需求不相契合而遭遇失敗。國內一些互聯網金融企業在模仿國外互聯網金融業務模式時,由於主觀或客觀原因,發生扭曲和異化,無法取得如國外同類企業一樣的商業成就。
藍皮書以數銀在線為例指出,互聯網金融某種原創的發展模式過於創新或創新不足,脫離現實社會經濟狀況,最終發展瓶頸導致失敗的風險。有「在線貸款超市」之稱的數銀在線,由數字金融服務(杭州)有限公司運營的數字金融服務中心於2009年7月成立,為契合金融危機後浙江地區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而產生。作為全國首家B2C模式貸款平台,數銀在線致力於為企業和個人量身打造全方位的貸款解決方案。從2008年開始進入研發階段,共擁有49項專利技術,美國Forbes評估其為未來3年最具爆發性成長潛力的互聯網企業。數銀在線享受多款政策支持,不僅集成政府公共信息平台為融資機構提供信用輔證,還是首家獲得銀監會核發牌照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國內唯一引入人民銀行個人身份認證系統的互聯網金融企業。但在2013年,因模式過度創新和管理營運問題導致流動性危機,創辦4年後破產。此前,由於長期找不到穩定的盈利點,數銀在線不斷調整業務方向,如游戲開發、廣告開發等,但業績不佳。
回頭看數銀在線的模式,在理論上雖然是可行的,現實運營過程中卻發生各種弊端,最大的缺陷是持續盈利模式模糊,過度依賴銀行等外部金融機構。數銀在線採取向銀行收取傭金的方式來獲利,相當於把對利潤來源的控制權直接交給銀行;貸款審批和發放的流程是由銀行來完成的,主動權掌握在銀行手中,難以獲得較大話語權;而正規金融機構對互聯網借貸行業採取的是壓制策略,導致數銀在線盈利明顯不足。此外,下游的用戶規模增長有限,成功貸款的客戶,下次申貸時很可能直接和銀行對接,使數銀在線失去了業務支撐。
「 可見,互聯網金融機構面臨的不確定性因素很大,如果某種原創模式過於創新或創新不足,不切合經濟實際、不符合客戶需求,將無法實現持續盈利,即使條件再好,也將因為模式創新風險而走向失敗。」藍皮書稱。
安全風險涉及每個人
互聯網的技術風險顯而易見。計算機病毒可通過互聯網快速擴散與傳染。一旦某個程序被病毒感染,則整台計算機甚至整個交易互聯網都會受到該病毒的威脅。在傳統金融業務中,電腦技術風險只會帶來局部的影響和損失,在互聯網金融業務中,技術風險可能導致整個金融系統出現系統性風險,進而導致體系的崩潰。
另外,互聯網金融平台因技術缺陷在某些特殊時刻無法及時應對短時間內突發的大規模交易也會產生不良後果。該風險主要存在於「七夕」、「雙十一」、「聖誕節」等傳統電商打折促銷日。由於巨量網上交易集中在一天甚至某個時點,數據量遠超於日常基準數量,極易出現系統不穩定、伺服器故障等問題。淘寶、天貓、聚劃算以及京東、當當等都是直接參與一日促銷的主力電商,在過往幾年的大促銷活動中均不同程度地出現了頁面崩潰、下單系統無法打開、銀行支付系統擁堵等情況。
不過,藍皮書強調的卻是數據安全風險。隨著數據的爆炸式增長,海量數據集中存儲,能夠方便數據的分析、處理,但安全管理不當,易造成信息的泄露、丟失、損壞。互聯網和信息技術日益發達,對信息的竊取已不再需要物理地、強制性地侵入系統,因此對大數據的安全管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5年6月18日,美國萬事達、VISA和運通公司主要服務商的數據處理中心網路被黑客程序侵入,導致4000萬個賬戶信息被黑客截獲,使客戶資金處於十分危險的狀態。2012年,我國最大的程序員網站CSDN的600萬個個人信息和郵箱密碼被黑客公開,引發連鎖泄密事件;2013年,中國人壽80萬名客戶的個人保單信息被泄露。這些事件都凸顯出大數據時代,互聯網金融領域數據管理安全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再者,互聯網已成為國家的重要基礎設施,現代社會各個領域對數據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互聯網逐漸成為主導性數據傳播方式。互聯網的安全運行成為維系社會秩序的先決條件。如黑客攻擊英國政府機構網站而導致該國信息泄露,以及美國「棱鏡」斯諾登事件等案例,顯示出國家信息安全的高度重要性。互聯網金融涉及國家金融體系的重要內容,大量的互聯網金融數據既能反映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等方面的狀態,還可能被利用以直接影響公眾的日常生活和民眾意識。該系統一旦出現漏洞,國家金融經濟體系都將陷入癱瘓狀態,國家安全也將因此受到損害。同時,我國互聯網金融業作為一個新興產業,海量大數據關乎國家利益,應更加重視互聯網金融的信息安全問題。
市場風險的互聯網之「險」
市場風險是傳統金融體系固有的風險。作為互聯網技術與金融領域結合的產物,互聯網金融的市場風險有其獨特的一面。藍皮書指出,由於便捷性和優惠性,互聯網金融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發放更多的貸款,與更多的客戶進行交易,面臨著更大的利率風險;互聯網金融機構往往發揮資金周轉的作用,沉澱資金可能在第三方中介處滯留兩天至數周不等,由於缺乏有效的擔保和監管,容易造成資金挪用,如果缺乏流動性管理,一旦資金鏈條斷裂,將引發支付危機;網路交易由於交易信息的傳遞、支付結算等業務活動在虛擬世界進行,交易雙方互不見面,只通過互聯網聯系,交易者之間在身份確認、信用評價方面就會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信用風險極大。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發展程度不高,大數據資源和大數據技術都沒有跟上模式創新與仿照,現有多種模式偏離「互聯網金融」核心。社會信用體系還處於完善階段,較難依靠外界第三方力量對交易雙方的信用狀況進行准確評價。
以P2P為例,P2P平台一般強制要求借款人提供基礎資料,自願提供財產證明、學歷證明等詳細信息。一方面,此類信息極易造假,給信用評價提供錯誤依據,交易者也可能故意隱瞞不利己的信息,導致P2P平台在選擇客戶時處於不利地位;另一方面,P2P平台所獲取的資料存在滯後性、片面性,不構成「大數據資源」。美國有完備而透明的個人信用認證體系,個人信用記錄、社會保障號、個人稅號、銀行賬號等材料可以充分驗證借款人的信用水平;有多家獨立、權威的信評公司通過高科技技術手段,提供信用評分和信用管理服務,廣泛地服務個人貸款客戶、小貸公司、銀行等金融機構。因而美國的P2P平台真正屬於互聯網金融模式,極具發展優勢。
藍皮書認為,我國金融業要真正邁入互聯網金融時代,必須依賴數據的大量積累和大數據處理能力的不斷提升,解決信息不對稱和信用問題,實現交易成本的大幅下降和風險的分散,提供更有針對性的特色服務和更多樣化的產品,提高金融服務覆蓋面,尤其是使小微企業、個體創業者和居民等群體受益。此外,信用體系建設是互聯網金融機制體制創新的重要配套措施和組成部分,應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彌補互聯網金融現有大數據資源的不足。同時,互聯網信用體系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也應當成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
H. 互聯網金融發展存在哪些問題
首先,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發展及廣泛應用基礎上自發形內成和發展起來的,缺乏有效的容管理。
其次,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仍不完善。
最後,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和穩定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監管基本內容是對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由原來傳統金融機構的對應監管部門監管,對新興互聯網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的監管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台具體管理辦法或做出風險提示。應該說,這一體系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初期能夠滿足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需要的。
I. 請簡要說明"互聯網金融"的優勢和弊端
互聯網金融優勢:
一是通過社交網路或電子商務平台可以挖掘各類與金融相關版的信權息,獲取部分個人或機構沒有完全披露的信息。
二是智能滿足用戶金融需求。三是交易方式的變革。
互聯網金融弊端:
一是網民信息泄露經濟受損。二是網路支付隱含風險增大。三是個人信息泄露追責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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