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中介 小額貸款這些公司 是怎麼運作的 他們哪裡來的錢
金融中抄介、小貸公司不是銀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了他們不能吸收公眾存款,
正常情況下,他們的資金來源有兩個,
一是創辦人的投資款,資本金,
二是向特定的單位吸收的存款,小貸公司雖然不能吸收公眾存款,但可以向單位吸收存款,用於放貸。
但是現在違規的公司太多了,變象吸收公眾存款,搞P2P,搞大一點把自己開始投的錢抽出來,最終還不了賬就跑路的現象也很多。
② 怎麼開一家金融公司
首先要取得當地營業執照,准備自己公司的企業資料,到當地稅務單位辦理。
然後准備一些辦公用品、桌椅、招聘員工。
後期的公司發展主要看企業領導的能力來決定發展。
③ 怎麼注冊金融公司!
1、委託律師設計公司治理方案。
2、由律師起草、審核相關文件。同時,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
3、由律師攜帶公司章程、等驗資報告相關文件,前往工商局辦理登記。
④ 成立互聯網金融公司怎麼辦
一、互聯網金融服務的含義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內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容域。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神往傳統金融業態滲透,對人類金融模式產生根本影響,具備互聯網精神的金融業態統稱為互聯網金融。是指依託互聯網、移動通信和大數據處理等技術手段,提供第三方支付結算、移動支付、網路信 貸、眾籌融 資(股權)、金融產品銷售、電商金融、要素平台等金融中介服務的法人企業;以及傳統銀行、證 券基 金期 貨、保險等金融機構設立的創新型網路金融機構、電商機構、專營機構和研發中心等。
二、互聯網金融服務公司注冊條件
1、前海互聯網金融服務公司最低注冊資金1000萬人民幣以上;
2、互聯網金融服務公司注冊資金可實行認繳制;
3、互聯網金融服務公司的高管人員有相關從業經驗。
⑤ 怎麼開金融公司
哪種金融公司?
投資公司還是小額貸款公司?
或者其他形式?
能把你的想法大體說一下么,看看你屬於哪一類。
⑥ 我想開個金融公司但是我不知道正要怎麼辦
你上網了解一下這塊的信息吧 現在金融這方面比較吃香 以後發展潛力也很大
易合齋 先了解這個行業 再了解公司需要些什麼?注意的是什麼
⑦ 怎麼進入金融行業
我是金融行業出來的,我以過來人的身份告訴你,千萬別進金融行業,我現在已轉行了,金融行業都是騙,好多騙客戶投資,然後搞得別人血本無歸,這還不算,客戶會找麻煩,告你,向你索賠,之前賺的都賠回去了。
⑧ 如何進入金融行業!
其實現在金融行業對於要求很低的,所以說基本上認識是有一定的相關經驗,都是可以進去的,現在很多崗位都在招聘。
⑨ 需要辦理什麼手續能才開金融公司
開金融公司的大概流程與絕大部分人開公司的流程沒有太大的區別,但不同的地方會有不同的政策要求,具體額外要求一些什麼證件或者什麼手續需要咨詢當地工商局才可以。
注冊流程:
第一步 核准名稱:
時間:1—3個工作日
操作: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結果:核名通過,失敗則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材料:
時間:5—15個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結果:收到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 領取執照:
時間:預約當天
操作: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公司公章、財務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發票章;至此,一個公司注冊完成。
公司在農業銀行開銀行承兌匯票需要,需要帶的材料:
1、對公賬戶的開戶許可證;
2、組織機構代碼證;
3、營業執照;
4、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和經辦人身份證;
5、工商銀行企業開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書;
6、單位申請開銀行承兌匯票銀的報告、如果不是法人或負責人親自前來辦理的,需要委託書。
金融公司的經營范圍:
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證券、保險咨詢(不得從事金融、證券、保險業務)、商務信息咨詢、投資管理、財務咨詢(不得從事代理記賬)等。
⑩ 怎麼注冊金融公司
成立金融、投資的公司需要有財政部的批准.
要求條件很高
並且審核程序非常嚴格
自己看吧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活動,依法處理國有銀行不良貸款,促進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指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
第三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資產、減少損失為主要經營目標,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各自的法定職責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公司的設立和業務范圍
第五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億元,由財政部核撥。
第六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
第七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分支機構,須經財政部同意,並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
第八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總裁1人、副總裁若幹人。總裁、副總裁由國務院任命。總裁對外代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行使職權,負責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管理。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須經中國人民銀行審查任職資格。
第九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監事會的組成、職責和工作程序,依照《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執行。
第十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其收購的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范圍內,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時,可以從事下列業務活動:
(一)追償債務;
(二)對所收購的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三)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
(四)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
(五)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
(六)財務及法律咨詢,資產及項目評估;
(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活動。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
第三章 收購不良貸款的范圍、額度及資金來源
第十一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照國務院確定的范圍和額度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超出確定的范圍或者額度收購的,須經國務院專項審批。
第十二條 在國務院確定的額度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按照賬面價值收購有關貸款本金和相對應的計入損益的應收未收利息;對未計入損益的應收未收利息,實行無償劃轉。
第十三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貸款後,即取得原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各項權利。原借款合同的債務人、擔保人及有關當事人應當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四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不良貸款的資金來源包括:
(一)劃轉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部分再貸款;
(二)發行金融債券。
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給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再貸款劃轉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行固定利率,年利率為2.25%。
第十五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發行金融債券,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審批。
第四章 債權轉股權
第十六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將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取得的債權轉為對借款企業的股權。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股權,不受本公司凈資產額或者注冊資本的比例限制。
第十七條 實施債權轉股權,應當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有利於優化經濟結構,促進有關企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升級。
第十八條
實施債權轉股權的企業,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推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被推薦的企業進行獨立評審,制定企業債權轉股權的方案並與企業簽訂債權轉股權協議。債權轉股權的方案和協議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審核,報國務院批准後實施。
第十九條
實施債權轉股權的企業,應當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轉換經營機制,建立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強企業管理。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幫助企業減員增效、下崗分流,分離企業辦社會的職能。
第二十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轉股權後,作為企業的股東,可以派員參加企業董事會、監事會,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第二十一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企業股權,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境內外投資者轉讓,也可以由債權轉股權企業依法回購。
第二十二條 企業實施債權轉股權後,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企業產權變更等有關登記。
第二十三條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負責組織、指導、協調企業債權轉股權工作。
第五章 公司的經營和管理
第二十四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實行經營目標責任制。
財政部根據不良貸款質量的情況,確定金融資產管理 公司處置不良貸款的經營目標,並進行考核和監督。
第二十五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根據不良貸款的特點,制定經營方針和有關措施,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建立內部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
第二十六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應當按照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運作。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轉讓資產,主要採取招標、拍賣等方式。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因債務人破產等原因得不到清償的,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處理。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管理辦法由財政部制定。
第二十七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可以聘請具有會計、資產評估和法律服務等資格的中介機構協助開展業務。
第二十八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免交在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和承接、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業務活動中的稅收。具體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免交工商登記注冊費等行政性收費。
第二十九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部門的要求,報送財務、統計報表和其他有關材料。
第三十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當依法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應當聘請財政部認可的注冊會計師對其財務狀況進行年度審計,並將審計報告及時報送各有關監督管理部門。
第六章 公司的終止和清算
第三十一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終止時,由財政部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三十二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置不良貸款形成的最終損失,由財政部提出解決方案,報國務院批准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違反金融法律、行政法規的,由中國人民銀行依照有關法律和《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給予處罰;違反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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