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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贏三巨頭金融服務模式

發布時間:2021-07-08 07:18:23

㈠ 電子商務的盈利模式有什麼

主要分為三塊:

  1. B2B模式的盈利方式

    B2B應該是我國目前盈利狀況最好的電子商務商業模式。B2B模式主要是通過互聯網平台聚合眾多的企業商家,形成買賣的大信息海洋,買家與賣家在平台上選擇交易對象,通過在線電子支付完成交易。

    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是電子商務三種模式中最值得關注和探討的,因為它最具有發展的潛力。目前國內該模式包括兩種類型,一種是大型企業自建B2B電子商務網站來開展電子商務,企業通過電子商務來降低成本、提高銷售量,如海爾、聯想等推出的網上采購和網上分銷。

    主要的盈利方式:廣告、搜索、交易、增值服務、線下服務、商務合作

  2. B2C 模式的盈利方式

    B2C模式是我國最早產生的電子商務模式,B2C即企業通過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新型的購物環境——網上商店,消費者通過網路在網上購物、在網上支付。由於這種模式節省了客戶和企業的時間和空間,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特別對於工作忙碌的上班族,這種模式可以為其節省寶貴的時間。

    主要的盈利模式:銷售本行業產品、銷售衍生產品、產品租賃、拍賣、銷售平台、特許加盟、會員、上網服務、信息發布、為企業發布廣告、為業內廠商提供咨詢服務

  3. C2C 模式的盈利方式

    C2C電子商務模式是一種個人對個人的網上交易行為,目前C2C電子商務企業採用的運作模式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搭建拍賣平台,按比例收取交易費用,或者提供平台方便個人在上面開店鋪,以會員制的方式收費。零售電子商務的三個基本要素是信息流、物流與資金流,C2C已經基本解決,目前真正的難點在於交易信用與風險控制。互聯網突破了地域的局限,把全球變成一個巨大的「地攤」,而互聯網的虛擬性決定了C2C的交易風險更加難以控制。這時,交易集市的提供者必須處於主導地位,必須建立起一套合理的交易機制,一套有利於交易在線達成的機制。

(1)電商贏三巨頭金融服務模式擴展閱讀:

根據對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現狀分析,近幾年中國電子商務交易規模一直保持較快增速, 年增速平均為 GDP( 7%-9%)的 2-3 倍。中國已成為交易額超過美國的全球最大網路零售市場,網路購物也成為推動中國電子商務市場發展的重要力量。伴隨著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中國的電商企業如阿里、京東、蘇寧等也迅速崛起,在帶來社會生活方式和思維方式變革的同時也給傳統零售企業造成了巨大的沖擊。

來自跨境電商的數據顯示,國人的「買買買」已至少延伸到68個國家,通過跨境電商購物(「海淘」)已成為更多人生活中的一部分。統計顯示,美國是最受中國消費者喜愛的海淘地點,佔比超過20%;日本、德國、韓國佔比則超過10%。在水果、化妝品熱銷的「助攻」下,默默無聞的泰國海淘緊隨其後,位居第五。

隨著移動購物市場的飛速發展、典型電商企業向三四線城市甚至農村市場的擴張及國際化戰略的布局,未來幾年,中國網路購物市場仍將保持30%左右的復合增長。

根據對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現狀分析發現,從2012年到2016年,網路購物用戶人數從2.42億人增長至4.67億人,增長近一倍;電子商務交易額從8.1萬億元增長至26.1萬億元,年均增長34%;網路零售交易額從1.31萬億元增長至5.16萬億元,年均增長40%,對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加值的貢獻率從17%增長至30%;直接和間接帶動的就業人數從1500萬人增長至3700萬人。2016年電子商務產生消費增量帶動生產製造、批發、物流增量創造稅收超過2000億元。

從消費群體看,2016年,我國在線教育用戶規模達1.38億人,增長率為25%。互聯網醫療用戶規模達1.95億人,年增長率為28%;網上外賣用戶規模達到2.09億人,年均增長83.7%。網路約車用戶規模達2.25億人,增長率為41.7%。在線旅遊預訂網民規模2.99億人,年增長率15.3%。從市場規模看,2016年,我國本地生活服務O2O交易額達到7291億元,同比增長64.2%。

電子商務行業的快速發展,將對相關產業鏈發生溢出效應。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普及,將直接帶動物流、金融和IT等服務類型的行業發展,將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在電子商務交易服務、業務流程外包服務和信息技術外包服務等領域涌現出大量的電子商務服務商,電子商務服務業興起。

互聯網金融有哪些模式

第一是來傳統的金融藉助互自聯網渠道為大家提供服務。這個是大家熟悉的網銀。互聯網在其中發揮的作用應該是渠道的作用。

第二種模式,類似阿里金融,由於它具有電商的平台,為它提供信貸服務創造的優於其他放貸人的條件。

第三種模式,大家經常談到的P2P的模式,這種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務,這種中介把資金出借方需求方結合在一起。

第四種模式,通過互動式營銷,充分藉助互聯網手段,把傳統營銷渠道和網路營銷渠道緊密結合;將金融業實現由「產品中心主義」向「客戶中心主義」的轉變;調整金融業與其他金融機構的關系,共建開放共享的互聯網金融平台。

㈢ 電子商務的模式都有哪些

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七類電子商務模式等等。
B2B = Business to Business.
商家(泛指企業)對商家的電子商務,即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服務及信息的交換。通俗的說法是指進行電子商務交易的供需雙方都是商家(或企業、公司),她(他)們使用了Internet的技術或各種商務網路平台,完成商務交易的過程。這些過程包括:發布供求信息,訂貨及確認訂貨,支付過程及票據的簽發、傳送和接收,確定配送方案並監控配送過程等。有時寫作B to B,但為了簡便乾脆用其諧音B2B(2即two)。 B2B的典型是中國供應商、阿里巴巴、中國製造網、敦煌網、慧聰網、瀛商網、Needsee、電子商務學吧 等。B2B按服務對象可分為外貿B2B及內貿B2B,按行業性質可分為綜合B2B和垂直B2B,垂直B2B有:中國化工網,魯文建築服務網。
B2C = Business to Customer
B2C模式是我國最早產生的電子商務模式,以8848網上商城正式運營為標志。第一種:
綜合商城:淘寶 線上的 天河城,正佳廣場
商城,謂之城,自然城中會有許多店,是的,綜合商城就如我們平時進入 天河城 正佳 新大新 等現實生活中的大商城一樣。商城一樓可能是一級品牌,然後二樓是女士服飾,三樓男士服飾,四樓運動/裝飾,五樓手機數碼,六樓特價…… 將N個品牌專賣店裝進去,這就是商城。而後面的 淘寶商城 也自然是這個形式,跟傳統無異,它有龐大的購物群體,有穩定的網站平台,有完備的支付體系,誠信安全體系(盡管目前仍然有很多不足),促進了賣家進駐賣東西,買家進去買東西。如同傳統商城一樣,淘寶自己是不賣東西的,是提供了完備的銷售配套。
而線上的商城,在人氣足夠,產品豐富,物流便捷的情況下,其成本優勢,二十四小時的不夜城,無區域限制,更豐富的產品等等優勢,體現著網上綜合商城即將獲得交易市場的一個角色。
這種商城在線下是以區域來劃分的,每個大的都市總有三五個大的商城。而互聯網這一領域,也註定了三五家綜合商城獨大,目前是 淘寶 一家獨大的尷尬境地。其實相似的有拍拍/易趣/有啊,只是相差甚遠,乃至都不太想提及。
第二種:
專一整合型:賽V網
賽V網主要從事體育用品網上銷售、導購、新聞資訊、賽事報道等,將作為一體的大型體育綜合門戶網。北京賽威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是一家富有創新性的綜合性企業,他們把先進的電子商務模式與傳統零售業進行創新性融合,用現代化網路平台和呼叫中心的方式為客戶服務,主要做體育品牌用品業務,做到只做正品,假一罰十,十分注重客戶服務。公司依託賽V網,用網路營銷和網站推廣為主要手段,主要靠先進的營銷理念, 高效完善的配送方式,全新的經營模式,為消費者提供高品質的完美購物體驗。
第三種:
百貨商店: 亞馬遜 當當 卓越 線上的沃爾瑪
商店,謂之店,說明賣家只有一個;而百貨,即是滿足日常消費需求的豐富產品線。這種商店是有自有倉庫,會庫存系列產品,以備更快的物流配送和客戶服務。這種店甚至會有自己的品牌。就如同 線下的 沃爾馬,屈臣氏,百佳百貨。
這種模式最據關注的當數 亞馬遜,很多業內的朋友笑稱,要入電商行業,先研究 亞馬遜,要做電商行業,要擺脫 亞馬遜,說的就是其專業,而規模化,讓你既愛之,又妒恨之。而這里舉 當當 卓越是我個人佩服的做了十年幾乎不賺錢都還堅持 的公司,盡管在04年 號稱 亞馬遜 號稱以 1.5億美元收購當當被拒,後以一半的價格收購了卓越。或是這是資本運作層面的戰略,也只能說操作這兩個網站的主兒,資本運作能力還是不錯的。
當當,卓越這種商店存在於網上的,會有多少家呢?
因為各自有庫存,配送等環境的差異,會給每個平台賦予了各自不同的元素,也就是說是有品牌效應的。有了品牌效應,其實這種模式的網店是可以多家的,不僅僅三五家,可以是一個倍數。可能消費者會因為某一個體驗,較小的價格差異,或是一次不好的購物體驗,而使得會選擇嘗試其它家的可能。
其中,當當 卓越都試過 店中店的模式,不過比較失敗,但有想往 商城轉化的跡象。
第四種:
垂直商店:麥考林 紅孩子 京東 優歌網 線上的千色店、國美 360商城 、笑購網
垂直商店,服務於某些特定的人群或某種特定的需求,提供有關這個領域或需求的全面產品及更專業的服務體現。
如 麥考林 定位於 18-25歲的年輕女性群體無店面銷售載體,盡管起家是用DM,後面慢慢向網店傾向。
紅孩子起步時就以母嬰市場切入
如京東,做線上的國美,專業於銷售電器/3C產品
這種商城的產品存在著更多的相似性,要麼都是滿足 於某一人群的,要麼是滿足於某種需要,亦或某種平台的(如電器)。
垂直商店,存在於互聯網上有多少有呢?這取決於市場的細分。設定細分的種類是X的話,那就是X的三到五倍,因為每一個領域,總有三五家在那裡競爭著,盡管互聯網大家都說沒有老二,但也其實不然,盡管老二活得很辛苦,也是卧薪嘗膽,堅挺地活著。 而也正因為有了良好的競爭格局,而促進了服務完善。
這里我們發現一個現象,比如 上述例子的 京東,紅孩子,以近期的動作來看,都開始了擴大產品線,如 紅孩子 以原有的 母嬰市場,拓展到以 家族為單位的購物平台;如 京東 通過低價的電器/3C產品吸引了大批的購買者,然後通過豐富產品線,添加/推薦 利潤空間更大的 產品以謀求贏利。 很明顯, 他們都在往 綜合商店 轉型。而另一個現象,像 麥考林,優歌網 這種針對人群細分的垂直商店,是將自己 形成 品牌的趨勢。
第五種:
復合品牌店: 佐丹奴 百麗
佐丹奴是一個傳統的服裝品牌,自己有N家直屬、加盟店。正佳商城開了,佐丹奴進駐,而網上的淘寶商城開了,線上的佐丹奴也進去了。而哪怕是所有的商城都倒掉,佐丹奴也有自己有獨立形象店,這就是傳統的品牌。當佐丹奴發現線上的消費者和線下的消費者是不同的時候,他們大膽的作了不同價格的運營,而其完善的倉儲調配管理通過網路的銷售更好的把握了現金流及貨品流通的運作。
就像百麗,線下有近8000家店,據公布08年就做了160億的市場。目前進軍網路,更是大膽嘗試,線上的款式或是品牌有一定的區隔,也進行大量的生產,因為,如何線上賣不完了,那8000家店可是很好的清庫存的出口。20萬雙線每家店銷上二十多雙就解決了.
類似這種店,隨著電子商務的成熟,會越來越多的傳統品牌商加入電商戰場,以 搶佔新市場,拓充新渠道,優化產品與渠道資源為目標,一波大肆進軍的勢頭蠢蠢欲動。
這種網店有多少呢?線下有多少家,線上就會有多少家。而包括了國美這種,都是屬於復合型網店,只是整合的力度還不夠,模式未成熟,所以暫時不提。
第六種:
輕型品牌店 PPG VANCL 夢芭莎
PPG 與VANCL 的案例已傳遍大街小巷了,盡管存在著諸多爭議,但新事物總是在爭議中產生的。而這里加入夢芭莎有兩個原因,第一,是 YES PPG 已被眾多媒體棒打,VANCL也傳聞即將轉型為綜合商城。對於夢芭莎是先從 DM投遞+網路+CALL Centre,然後再做線下形象品牌店。據說月銷售額達600萬了。也是值得關注的一個代表。
中國已是一個生產大國,N多的代工廠,成熟的行業鏈條足以滿足生產需要,而中國人賺錢都是屬於產品利潤溢價,而非品牌利潤溢價(比如中國的MP3,在賺十塊錢的利潤,而美國的APPLE 賺的卻是不止十美金的利潤),在環境的催熟下,做一個 品牌已非一定必要是自己有工廠,相反,中國擁有了與天獨厚的優勢,品牌商可以更專注的提供個性化,更細膩的滿足受眾群體需求的產品,基於品牌定位,加強產品設計,通過信息化應用,配合日益成熟的互聯網銷售平台,日趨完善的物流配送乃至各種服務等,整條鏈條日趨細化與完善,使得品牌商可以專注做自己擅長 的事情,而其它事情都外包,用最好的原材料提供商,找最好的生產廠商,尋找高效益的有效推廣渠道,強強結合,你的優勢將突現得淋漓盡致。回頭看,世界頂級的品牌商們,不也是這樣做嗎?
輕型的品牌店是可行的,關鍵是別迷茫了自己,找出自己核心的競爭力,其它讓更強的人來承擔。而眼下,再有想著什麼都是自己乾的老闆們,也需要重新思考了,別讓自己絆倒。
前面談到夢芭莎也開了幾家實體店,甚至由原來的賣內衣,拓充產品系列至女性消費的方方面面。這也說明輕型的網店也正在往復合型轉化。同時,往後,輕型的品牌店,將對傳統的品牌店,挑起一場混戰,誰都可能會贏,而輸的總是不肯接受別人優點的企業。
第七種
服務型網店 易美 亦得
易美是一家 網上沖印公司,比如,小王結婚了,跟老婆去了歐洲度蜜月,拍了好多的相片,可是,還沒回到家,親戚朋友們都拿到了小王通過易美網上沖印好的相片,相片有的是嵌在骨瓷杯上,有的按自己的意願,裝訂了漂亮的相框,正放在爸爸媽媽的房前。
亦得代購,購遍全球。是的,可以幫你到全世界各地去購買你想要的產品,並以收取適量的服務費贏利。
服務型的網店越來越多,都是為了滿足人們不同的個性需求,甚至 是幫你排隊買電影賣,都有人交易,很期待見到更多的服務形式的網店。
第八種
導購引擎型 愛比網
比友們可以通過這里分享到比友的產品體驗點評,比友們也熱衷於將自己用過的產品體驗告訴給更多的比友。
作為B2C的上游商,給商家們帶去客戶,是建立在消費者的角度上做服務的,這才是王道。愛比網力爭成為電商有效的流量采購平台,並以降低高品質b2c商家們的營銷成本。
C2C = Consumer to Consumer
C2C同B2B、B2C一樣,都是電子商務的幾種模式之一。不同的是C2C是用戶對用戶的模式,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 C2C的典型是網路C2C、淘寶網、拍拍網等。
B2M = Business to Manager
B2M是相對於B2B、B2C、C2C的電子商務模式而言,是一種全新的電子商務模式。而這種電子商務相對於以上三種有著本質的不同,其根本的區別在於目標客戶群的性質不同,前三者的目標客戶群都是作為一種消費者的身份出現,而B2M所針對的客戶群是該企業或者該產品的銷售者或者為其工作者,而不是最終消費者。
企業通過網路平台發布該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職業經理人通過網路獲取該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信息,並且為該企業提供產品銷售或者提供企業服務,企業通過經理人的服務達到銷售產品或者獲得服務的目的。職業經理人通過為企業提供服務而獲取傭金。
B2M與傳統電子商務相比有了巨大的改進,除了面對的用戶群體有著本質的區別外,B2M具有一個更大的特點優勢:電子商務的線下發展!以上三者傳統電子商務的特點:商品或者服務的買家和賣家都只能是網民,而B2M模式能將網路上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完全的走到線下,企業發布信息,經理人獲得商業信息,並且將商品或者服務提供給所有的百姓,不論是線上還是線下。其實B2M本質上是一種代理模式。
Business to Marketing
面向市場營銷的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公司或電子商務是其重要營銷渠道的公司)。B2M電子商務公司根據客戶需求為核心而建立起的營銷型站點,並通過線上和線下多種渠道對站點進行廣泛的推廣和規范化的導購管理,從而使得站點作為企業的重要營銷渠道。
M2C = Manager to Consumer
M2C是針對於B2M的電子商務模式而出現的延伸概念。B2M環節中,企業通過網路平台發布該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職業經理人通過網路獲取該企業的產品或者服務信息,並且為該企業提供產品銷售或者提供企業服務,企業通過經理人的服務達到銷售產品或者獲得服務的目的。而在M2C環節中,經理人將面對Consumer,即最終消費者。
M2C是B2M的延伸,也是B2M這個新型電子商務模式中不可缺少的一個後續發展環節。經理人最終還是要將產品銷售給最終消費者,而這裡面也有很大一部分是要通過電子商務的形式,類似於C2C,但又不完全一樣。C2C是傳統的盈利模式,賺取的基本就是商品進出價的差價。而M2C的盈利模式則豐富、靈活的多,即可以是差價,也可以是傭金。而且M2C的物流管理模式也可以比C2C更富多樣性,比如零庫存;現金流方面也較傳統的C2C更有優勢。
網際網路上的電子商務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信息服務、交易和支付。主要內容包括:電子商情廣告;電子選購和交易、電子交易憑證的交換;電子支付與結算以及售後的網上服務等。主要交易類型有企業與個人的交易(B to C方式)和企業之間的交易(B to B方式)兩種。 參與電子商務的實體有四類:顧客(個人消費者或企業集團)、商戶(包括銷售商、製造商、儲運商)、銀行(包括發卡行、收單行)及認證中心。
從貿易活動的角度分析,電子商務可以在多個環節實現,由此也可以將電子商務分為兩個層次,較低層次的電子商務如電子商情、電子貿易、電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級的電子商務應該是利用INTENET網路能夠進行全部的貿易活動,即在網上將信息流、商流、資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實現,也就是說,你可以從尋找客戶開始,一直到洽談、訂貨、在線付(收)款、開據電子發票以至到電子報關、電子納稅等通過INTERNET一氣呵成。
要實現完整的電子商務還會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買家、賣家外,還要有銀行或金融機構、政府機構、認證機構、配送中心等機構的加入才行。由於參與電子商務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謀面的,因此整個電子商務過程並不是物理世界商務活動的翻版,網上銀行、在線電子支付等條件和數據加密、電子簽名等技術在電子商務中發揮著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另外還有兩類:
B2A = Business to Administration(也即 B2G = Business to Government)
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指的是企業與政府機構之間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例如,政府將采購的細節在國際互聯網路上公布,通過網上競價方式進行招標,企業也要通過電子的方式進行投標。
目前這種方式仍處於初期的試驗階段,但可能會發展很快,因為政府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樹立政府形象,通過示範作用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除此之外,政府還可以通過這類電子商務實施對企業的行政事物管理,如政府用電子商務方式發放進出口許可證、開展統計工作,企業可以通過網上辦理交稅和退稅等。
我國的金關工程就是要通過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如發放進出口許可證、辦理出口退稅、電子報關等,建立我國以外貿為龍頭的電子商務框架,並促進我國各類電子商務活動的開展。
C2A = Consumer to Administration(也即 C2G = Consumer to Government)
消費者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指的是政府對個人的電子商務活動。這類的電子商務活動目前還沒有真正形成。然而,在個別發達國家,如在澳大利亞,政府的稅務機構已經通過指定私營稅務,或財務會計事務所用電子方式來為個人報稅。這類活動雖然還沒有達到真正的報稅電子化,但是,它已經具備了消費者對行政機構電子商務的雛形。
政府隨著商業機構對消費者、商業機構對行政機構的電子商務的發展,將會對社會的個人實施更為全面的電子方式服務。政府各部門向社會納稅人提供的各種服務,例如社會福利金的支付等,將來都會在網上進行。

㈣ 中國互聯網三大巨頭是哪三個

中國互聯網三大巨頭指的是BAT.

BAT,B指網路、A指阿里巴巴、T指騰訊,是中國互聯網公司網路公司(版Bai)、權阿里巴巴集團(Alibaba)、騰訊公司(Tencent)三大互聯網公司首字母的縮寫。

網路總部在北京、阿里巴巴總部在浙江省杭州市、騰訊總部在廣東省深圳市。

(4)電商贏三巨頭金融服務模式擴展閱讀

BAT已經成為中國最大的三家互聯網公司。中國互聯網發展了20年,現在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格局,三家巨頭各自形成自己的體系和戰略規劃,分別掌握著中國的信息型數據、交易型數據、關系型數據,然後利用與大眾的通道不斷兼並後起的創新企業。

過去五年,三家巨頭共投資了30家已上市公司和幾百家未上市公司。中國互聯網未上市創業公司估值前30名的公司,80%背後有BAT的身影。

基於現有業務的競爭優勢在移動互聯網領域構建完整的生態體系已經成為BAT的布局核心,但在這個過程中,三巨頭的側重點各不相同。

網路以搜索引擎為支撐,在探索新業務方向時,主要以戰略投資為主,形式多為收購和控股,這樣一方面可以引進人才,一方面可以卡位新的業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BAT

㈤ 電子商務模式都有哪些

1、C2B

C2B模式更具革命性,它將商品的主導權和先發權,由廠商身上交給了消費者。傳統的經濟學概念認為針對一個產品的需求越高,價格就會越高,但由消費者因議題或需要形成的社群,透過社群的集體議價或開發社群需求,

只要越多消費者購買同一個商品,購買的效率就越高,價格就越低,這就是C2B的主要特徵。C2B的模式,強調用「匯聚需求(demand aggregator)」,取代傳統「匯聚供應商」的購物中心型態,被視為是一種接近完美的交易型式。

2、C2C

C2C是指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互動交易行為,這種交易方式是多變的。例如消費者可同在某一競標網站或拍賣網站中,共同在線上出價而由價高者得標。

或由消費者自行在網路新聞論壇或BBS上張貼布告以出售二手貨品,甚至是新品,諸如此類因消費者間的互動而完成的交易,就是C2C的交易。

目前競標拍賣已經成為決定稀有物價格最有效率的方法之一,舉凡古董、名人物品、稀有郵票…只要需求面大於供給面的物品,就可以使用拍賣的模式決定最佳市場價格。

拍賣會商品的價格因為欲購者的彼此相較而逐漸升高,最後由最想買到商品的買家用最高價買到商品,而賣家則以市場所能接受的最高價格賣掉商品,這就是傳統的C2C競標模式。

3、C2C運作

階段(1):賣方將欲賣的貨品登記在社群伺服器上

階段(2):買方透過入口網頁伺服器得到二手貨資料

階段(3):買方透過檢查賣方的信用度後,選擇欲購買的二手貨

階段(4):透過管理交易的平台,分別完成資料記錄

階段(5):付款認證

及階段(6):付款給賣方

階段(7):透過網站的物流運送機制,將貨品送到買方

4、O2O運作

O2O (Online-to-Offline) 將線下(離線)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在了一起,讓互聯網成為線下(離線)交易的前台。

簡單說就是線上(網路平台訂購)交易,線下(人與人或者實體店面)服務。 例如:O2O旅行、餐飲、美容美發等通過打折、提供訊息、服務預訂等方式,把線下商店的消息推送網路上的客戶,從而將粉絲轉成線上會員再轉成實體消費,這就特別適合必須到店消費的商品和服務。

5、B2B2C

B2B2C 是指由電子商務平台提供金流及物流等服務 ,供第三方企業從事電子商務。供應商將商品上架至電子商務平台,由平台端來進行活動安排及曝光,若有產生銷售行為則電子商務平台需開發票給消費者,而供應商則每個月結算總額後統一開發票給電子商務平台。

目前常見的B2B2C有MOMO購物網、YAHOO購物中心、PCHOME購物中心、東森購物中心等。

㈥ 什麼是電商金融,它包括什麼,現在存在什麼問題

一、簡介:
電商金融:是泛指P2P網路以及電商提供的諸如:互聯網支付貨幣、互聯網信貸、供應鏈金融、預售訂單融資、跨界合作金融、中間業務、貨幣匯兌、賬戶預存款、支付工具、移動支付等金融業務。
二、包括:

互聯網支付貨幣、互聯網信貸、供應鏈金融、預售訂單融資、跨界合作金融、中間業務、貨幣匯兌、賬戶預存款、支付工具、移動支付等金融業務。
三、與傳統金融區別:
電商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僅在於金融業務所採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於金融參與者深諳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髓,以網路平台為依託,使得傳統金融業務具備透明度更強、參與度更高、協作性更好、中間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徵。以互聯網技術為核心,拓展小微企業融資渠道,解決社會閑散資金的有效利用。隨著時代的潮流,科學技術的發展,電商金融以日新月異的飛速發展給我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了巨大的變化。
四、存在的問題:
1.電子商務合同問題:電子商務合同主要是雙方通過電子形式(email;傳真;電話;或者網路電子表格等等)來簽訂的。電子商務進行的是無紙貿易,其在形式上和法律效果上與傳統合同相比有了很大變化,這涉及數字簽名、電子發票、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問題,必然產生很多問題:首先,電子商務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屬於不見面,雙方都通過網路虛擬平台進行運作,其信用僅僅依靠密碼的辨認或認證機構的認證,密碼認證的虛擬性和認證機構認證的多樣性導致合同的信用體系存在較大疑問,對大額和長期的商務合作開展不利。
2.電子商務支付問題:電子商務的優勢在於能夠實現零距離收付、零距離購銷,如果沒有安全有效的電子商務金融渠道,尤其是電子支付手段,是做不到「零距離」的。而我國現在的金融支付手段不完善,各大商業銀行的電子支付程序比較繁瑣,並且還沒達到數據的交互,沒有形成統一的支付系統。當電子交易中的當事人採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且這些支付方式又互不兼容時,雙方就不可能通過電子支付的手段來完成款項支付,從而也就不能實現網際網路上的交易。另外,現存的支付寶手段雖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這只是電子支付中的過渡產品,其在解決電子支付的安全性和資金流動的實時性上存在明顯缺陷,不能完全滿足金融電子化的要求。
3.電子商務交易安全問題:涉及到下面三個方面。第一,電子商務網站的安全管理存在很大隱患,普遍容易受到黑客攻擊,國內安全技術結構和加密技術強度普遍不夠;第二,電子商務交易售後安全也是真空地帶,出現問題後客戶往往不知道去找誰負責,有人開玩笑說「電子商務目前是個『三無』行業:無法可依、無安全可言、無規可循」;第三,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缺乏足夠法律制度體系支持。我國現今對電子商務交易的保護主要分散於計算機網路技術相關法律法規及民商法,沒有相關的專門法律體系,制度建設上也存在混亂,加上網路技術發展速度過快,法治遠遠滯後。
4.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知識產權與有形財產存在明顯不同的特點,如壟斷性、地域性、時間性、無形性、政府確認性等等。其中,又以壟斷性(專有性)和地域性更為特別。如果知識產權不能保證權利人的專有,則知識產權制度就不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其權利也就成了一種擺設。如果地域性被徹底打破,權利就有可能成為世界通行的「全球權利」或者產生世界性統一的制度。電子商務活動建立在互聯網上,網路的傳輸表現出「公開」的開放性和「無國界」的全球性特點及狀態。「公開」為「公知」提供了前提,也為「公用」提供了方便;「無國界」又使得地域性的知識產權受到了嚴峻的挑戰。在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化趨向之狀況下,是否因電子商務的發展而導致知識產權保護的真正本質意義上的國際化?
5.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問題主要是由現有的網路技術給版權、專利權和商標權等制度帶來的問題。在其上的知識產權法律沖突呈現復雜性和難以根除性,有些問題在現有的法律制度中還很難以找到有效解決的方法。
6.電子商務隱私權保護問題:網路隱私權是指公民在網路中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復制、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也指禁止在網上泄露某些,與個人相關的敏感信息,這些信息的范圍包括事實,圖像(例如,照片,錄象帶),以及毀謗的意見等。目前電子商務隱私權保護領域遇到的三大問題:個人信息數據保護、個人數據二次開發利用和個人數據交易。網路侵權行為的泛濫會使電子商務交易的誠信基礎更為削弱,不利於電子商務交易的長久發展。
7.電商金融在監管層面的問題:近年來,為了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中央和地方相繼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對中小企業融資加以規范。但由於網路融資興起較晚,我國目前並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和相關業務的指導意見,基本還處於監管真空的階段。在具體的網路融資活動中,各家金融機構與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商大多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建立各自的網路融資規范,只在相對狹小的空間內適用,各資金供給方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沒有政府的引導、缺乏監管部門的監督和糾紛解決機制,在網路融資過程中一旦出現什麼問題交易各方都將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
在行業監管方面,網路貸款作為新興事物,在發展的過程中勢必會出現新的問題,由於B2B企業並非金融機構,所以並不受金融監管的約束,這在提供了靈活性的同時,也說明了目前有關網路融資的監管仍處於空白狀態。雖然如今電子商務領域已經逐漸發展健全但有關網路融資的問題在立法和監管方面仍顯滯後。
電商金融在平台層面存在的問題:在平台層面,對於走合作模式的電商企業而言風險相對較小,而對於自主放貸的企業則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對於該類企業來說,存在企業本身資本金的限制,根據《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僅限於股本、接收捐贈的資金以及不超過資本凈額50%的借入資金,這限制了企業的放貸規模。
從2010年浙江阿里小貸成立以來,3年多時間,阿里小貸累計投放貸款超過1100億。僅僅是今年第三季度,阿里小微信貸累計投放貸款達208億元,這相當於截至2012年年底該業務的貸款總額。這一數字看似很大,實際上,跟一般的城商行相比差距都很大。尤其重要的是,阿里小貸的資金太少,旗下兩家小貸公司可用於放貸的資金不超過27億元,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該業務的進一步發展。
任何借貸都存在風險,經歷了百年發展的傳統銀行業也不例外,而傳統銀行業之所以能長久存在,在於它能有效地將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從目前各大電商平台涉足金融業來看,大部分電商企業走的都是跟銀行合作的模式,像慧聰網、敦煌網等跟銀行合作推出相關信用卡產品,因不是自有資金在放貸,風險相對較小。
但同樣是合作模式的阿里巴巴跟建行業合作的網路聯保貸款就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其主要風險表現為:
8.聯合體成員的道德風險:網路聯保貸款對於防範道德風險有許多優勢,其主要優勢是連帶責任帶來的成員間積極監督和加強還款的結果。然而連帶責任機制並不是萬能的,如在一個成員經營能力充足可以歸還自身借款而非違約者欠款的條件下,未來是否無法再從銀行借款對他來說影響不大時,優勢就失效了,即違約成本不足以影響企業以後的經營,則達不到預期效果。如果聯合體成員間串通一氣,則使銀行面臨著騙貸陷阱,尤其對事後道德風險而言,當違約懲罰較輕時,聯合體成員集體騙貸的可能性會更大。
9.網路聯保貸款違約傳染風險:所謂「違約傳染」,即當聯保貸款的一個成員違約時,其他成員即使具有足夠的還款能力,也可以選擇違約,而非幫助其償還貸款,由此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最後導致集體違約的現象。
10.聯合體的整體信用風險:如果聯合體內每個成員都把貸款資金全額支用,並由其他聯合體成員提供擔保,整個聯合體此時類似於特殊的集團客戶,那麼這個貸款就變成了針對一個特殊團體的純信用類的貸款。也就是說當聯合體整體遇到風險時,只能依靠其自身的信用進行還款,沒有其他的風險緩釋手段,相對於有抵質押的擔保貸款,信用貸款的風險很高。
11.聯合體的系統風險:網路聯保貸款其實是對聯保體的信用貸款,連帶責任機制雖然提供了一種社會擔保,但相對於傳統的抵質押方式而言,依然有較大的風險,尤其當整個聯合體都遭到外部沖擊時,社會擔保就會變得很脆弱,銀行將遭受損失,因此,網路聯保貸款具有一定的系統風險。
12.網路聯保貸款的信息安全風險:雖然網路平台為聯保貸款提供了一個快捷的信息溝通渠道,但同樣也帶來了信息安全問題。在電商平台存儲、傳遞的信息都可能被惡意竊取、利用和篡改,而且在信息處理的過程中可能發生信息丟失或被破壞等安全問題,計算機可能遭受惡意代碼的破壞、黑客入侵,甚至系統的不正確使用都會危害信息安全。這不僅會對借款企業的經營活動產生不利的影響,甚至導致投資項目的失敗而影響企業的還款能力,而且會威脅到網路信貸運營的方方面面,可能發生難以預計的損失。

㈦ 電商+金融+實業是什麼模式

你可以理解為先消費,再賺錢,賺錢後再消費。
電商就是直接掛牌
金融就是投資
實業就是你可以收到實際產品,可以消費
這是一種新模式

㈧ 目前電商做金融的有幾家

阿里巴巴、敦煌網、網盛生意寶、京東商城、蘇寧易購、慧聰網
阿里巴巴和蘇寧都已拿到了開展獨立貸款業務的牌照,採用的是由旗下獨立子公司直接放貸的模式。這種模式的優勢在於可以直接積累用戶的信用及行為數據,放貸靈活,且有較強的控制力,劣勢則在於有政策風險和巨大的資金壓力,且受區域限制。
京東、慧聰等大多數電商企業則採用的是與銀行合作的方式,電商將平台數據轉化為銀行認可的信用額度,銀行依此完成獨立審批、發放貸款。這種模式有利於迴避政策和資金風險,由銀行出面,也能方便地提供更高額度、更長授信。此外,電商企業的信用數據還能被銀行徵信體系認可並使用。缺點在於容易重新陷入銀行操作死板,審批困難的境地。此前,阿里巴巴曾與建行合作嘗試過此種模式,但以失敗而告終。

㈨ 電子商務模式有哪些

電子商務模式隨著其應用領域的不斷擴大和信息服務方式的不斷創新,電子商務的類型也層出不窮,主要可以分為以下七種類型: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onsumer,即B2C)。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
3.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
4.線下商務與互聯網之間的電子商務(Online To Offline即O2O)。這樣線下服務就可以用線上來攬客,消費者可以用線上來篩選服務,還有成交可以在線結算,很快達到規模。該模式最重要的特點是:推廣效果可查,每筆交易可跟蹤。
5.所謂B2B 是 Business-To-Business的縮寫,意指供應方(Business)與采購方(Business)之間通過運營者(Operator)達成產品或服務交易的一種新型電子商務模式。
6.B2Q模式,通過在采購環節中引入第三方工程師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售前驗廠驗貨、售後安裝調試維修等服務。[1]

B2C
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這是消費者利用網際網路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形式,類同於商業電子化的零售商務。隨著網際網路的出現,網上銷售迅速地發展起來。
B2C就是企業通過網路銷售產品或服務給個人消費者。企業廠商直接將產品或服務推上網路,並提供充足資訊與便利的介面吸引消費者選購,這也是目前一般最常見的作業方式,例如網路購物、證券公司網路下單作業、一般網站的資料查詢作業等等,都是屬於企業直接接觸顧客的作業方式。可成以下四種經營的模式:
虛擬社群(Virtual communities):虛擬社群的著眼點都在顧客的需求上,有三個特質-專注於買方消費者而非賣方、良好的信任關系、創新與風險承擔。
交易聚合(Transaction Aggregators):電子商務即是買賣。
廣告網路(Advertising Network)
線上與線下結合的模式(O2O模式)

B2B
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B2B方式是電子商務應用最多和最受企業重視的形式,企業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網路對每筆交易尋找最佳合作夥伴,完成從定購到結算的全部交易行為。其代表是馬雲的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模式
B2B電子商務是指以企業為主體,在企業之間進行的電子商務活動。B2B電子商務是電子商務的主流,也是企業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改善競爭條件、建立競爭優勢的主要方法。開展電子商務,將使企業擁有一個商機無限的發展空間,這也是企業謀生存、求發展的必由之路,它可以使企業在競爭中處於更加有利的地位。B2B電子商務將會為企業帶來更低的價格、更高的生產率和更低的勞動成本以及更多的商業機會。
B2B主要是針對企業內部以及企業(B)與上下游協力廠商(B)之間的資訊整合,並在互聯網上進行的企業與企業間交易。藉由企業內部網(Intranet)建構資訊流通的基礎,及外部網路(Extranet)結合產業的上中下游廠商,達到供應鏈(SCM)的整合。因此透過B2B的商業模式,不僅可以簡化企業內部資訊流通的成本,更可使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交易流程更快速、更減少成本的耗損。

C2C
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C2C商務平台就是通過為買賣雙方提供一個在線交易平台,使賣方可以主動提供商品上網拍賣,而買方可以自行選擇商品進行競價。其代表是eBay、taobao電子商務模式
C2C是指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互動交易行為,這種交易方式是多變的。例如消費者可同在某一競標網站或拍賣網站中,共同在線上出價而由價高者得標。或由消費者自行在網路新聞論壇或BBS上張貼布告以出售二手貨品,甚至是新品,諸如此類因消費者間的互動而完成的交易,就是C2C的交易。
目前競標拍賣已經成為決定稀有物價格最有效率的方法之一,舉凡古董、名人物品、稀有郵票…只要需求面大於供給面的物品,就可以使用拍賣的模式決定最佳市場價格。拍賣會商品的價格因為欲購者的彼此相較而逐漸升高,最後由最想買到商品的買家用最高價買到商品,而賣家則以市場所能接受的最高價格賣掉商品,這就是傳統的C2C競標模式。
C2C競標網站,競標物品是多樣化而毫無限制,商品提供者可以是鄰家的小孩,也可能是頂尖跨國大企業;貨品可是自製的糕餅,也可能是畢加索的真跡名畫。且C2C並不局限於物品與貨幣的交易,在這虛擬的網站中,買賣雙方可選擇以物易物,或以人力資源交換商品。例如一位家庭主婦已准備一桌筵席的服務,換取心理醫生一節心靈澄靜之旅,這就是參加網路競標交易的魅力,網站經營者不負責物流,而是協助市場資訊的匯集,以及建立信用評等制度。買賣兩方消費者看對眼,自行商量交貨和付款方式,每個人都可以創造一筆驚奇的交易。

C2B
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Business,即C2B)。通常情況為消費者根據自身需求定製產品和價格,或主動參與產品設計、生產和定價,產品、價格等彰顯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生產企業進行定製化生產。

O2O
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電子商務(Online to Offline,即O2O)。O2O通過網購導購機,把互聯網與地麵店完美對接,實現互聯網落地。讓消費者在享受線上優惠價格的同時,又可享受線下貼心的服務。中國較早轉型O2O並成熟運營的企業代表為傢具網購市場領先的美樂樂,其O2O模式具體表現為線上傢具網與線下體驗館的雙平台運營。

BoB
供應方(Business)與采購方(Business)之間通過運營者(Operator)達成產品或服務交易的一種電子商務模式。核心目的是幫助那些有品牌意識的中小企業或者渠道商們能夠有機會打造自己的品牌,實現自身的轉型和升級。BOB模式[2] 是由品眾網路科技推行的一種全新的電商模式,它打破過往電子商務固有模式,提倡將電子商務平台化向電子商務運營化轉型,不同於以往的C2C、B2B、B2C、BAB等商業模式,其將電子商務以及實業運作中品牌運營、店鋪運營、移動運營、數據運營、渠道運營五大運營功能板塊升級和落地

B2Q
B2Q(企業網購引入質量控制),英文:Enterprise online shopping introcequality control,交易雙方網上先簽意向交易合同,簽單後根據買方需要可引進公正的第三方(驗貨、驗廠、設備調試工程師)進行商品品質檢驗及售後服務。

㈩ 電子商務大致有五種模式,它們方別是

1、B2B(Business to Business)模式,是指商家對商家建立的商業關系。如阿里巴巴、環球資源、慧聰等。

2、B2C(Business to Consumer)模式,是商家對用戶和消費者之間的關系。如天貓、亞馬遜、當當等。

3、C2B(Customer to Business)模式,按照客戶需求由商家進行個性化設計或定製,是電商模式的未來發展方向。目前的拼多多未來方向主打C2B模式(即通過聚合眾多消費人群去享受滿足C端需求的特定優惠價格)。

4、C2C (Customer to Consumer) 模式,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系。如:淘寶、易趣。其主要盈利模式是會員費、傭金、廣告費用、競價排名等費用。

5、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即線下和線上的關系,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台。通過線上來反哺線下服務,拓展線上客戶。

(10)電商贏三巨頭金融服務模式擴展閱讀:

B2C模式的代表

1、天貓——為人服務做平台

這種模式的優勢是他的平台足夠大,想賣什麼就賣什麼,前提是沒有違法違規。商城負責維護這個平台的建立,而商戶只管做自己的生意,盈虧要自負,與商城沒有關系。不過不管你生意如何你都要交一定的場地費。

2、京東——自主經營賣產品

京東商城,2011年4月1日宣布獲得15億美元的融資,從此京東商城便開始大手筆的燒錢行動,花費巨資自建物流、重金砸廣告、與行業競爭對手大打價格戰。這些做法還是很有收獲的,京東的市場份額不斷提升。

並且利用資金優勢重創了線上與線下的競爭對手,徹底的把國美和蘇寧搞火了,使得蘇寧做起自己的網路商城蘇寧易購,國美自建國美網路商城並收購庫巴網來回擊京東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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