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免徵增值稅
不是所有業務都免稅的
㈡ 金融服務業適用增值稅的適用稅率是多少
一、來一般納稅人自的金融服務業適用稅率為6%;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金融服務業適用稅率為3%。
營改增後,對從事「金融服務」稅目范圍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增值稅,只是在部分特定的稅收優惠上(如同業往來免徵增值稅),由於需對免稅主體、業務等作出限定,仍然在《試點過渡政策》和其他文件中,明確了金融機構的范圍。但這不影響金融業增值稅主要作為行為稅的特徵。
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本數)的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提供金融服務,以及特定金融機構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的可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的金融服務,徵收率為3%。
境內的購買方為境外單位和個人扣繳增值稅的,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
㈢ 貨物運輸代理免徵增值稅怎麼申報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稅管理,按照《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關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增值稅減免稅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青國稅函2014年第10號)文件執行,並滿足下列要求。
(一)備案資料
1、納稅人減免稅申請,內容主要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企業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金等);代理業務情況(經營方式、境內境外業務、費用結算等)。
2、《納稅人減免稅申請審批表》
3、商務部門的國際貨代企業備案證明材料。或者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准核發的《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登記證》、《國際船舶代理經營資格登記證》、《外商獨資船務公司經營許可證書》(核查原件留存復印件)。
4、與委託人、其他代理人簽訂的國際貨運代理合同或協議、確認書等其他的形式合同;合同較多的以合同清單匯總表(表樣見附件1)形式提供(核查合同原件留存復印件)。
5、與委託人、其他代理人通過金融機構結算證明(核查原件留存復印件)。
(二)備案程序
1、自2014年9月1日起,符合《公告》免稅規定的納稅人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方可在次月辦理免稅申報。
2、符合《公告》免稅規定,辦理備案納稅人的備案期限為2014年9月1日起。
3、為統一免稅備案資料,原已按《財稅﹝2013﹞106號文件》規定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免稅備案的納稅人,需自2014年9月1日起重新辦理備案。
三、管理要求
(一)免稅期限
自2014年9月1日起,納稅人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符合《財稅﹝2013﹞106號文件》和《公告》免稅規定的均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2014年9月1日前發生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務仍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二)資金結算
《財稅﹝2013﹞106號文件》和《公告》規定的「金融機構結算」應通過對公帳戶結算。包括:①向委託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務收入,②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稅業務有關的全部費用。個人銀行卡結算和現金支付不得享受免稅。
(三)應稅免稅劃分
1、適用免稅政策的納稅人,不得針對不同委託人、或同一筆提(運)單下的不同業務分別適用免稅、應稅政策。
2、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納稅人,可以放棄免稅。納稅人放棄免稅權,其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以及應稅服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並且36個月內不得申請免稅。
3、對既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又提供國內倉儲(包括堆場)、裝卸搬運、代理報關等服務的納稅人,如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可以按應稅和免稅分別申報,分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否則,應就全部服務收入按適用稅率申報納稅。
(1)與委託人、其他代理人應分別簽訂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和其他應稅業務代理合同;
(2)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和其他應稅業務代理收入應分別進行核算;
(3)從事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試點納稅人,取得的進項稅額中屬於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免稅項目對應的進項稅額部分,應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對無法單獨劃分免稅、應稅項目的進項稅額,應按當期銷售額比例進行分攤。
(四)發票開具
享受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稅的納稅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開具普通發票。如放棄免稅,納稅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五)後續管理
1、享受國際運輸代理企業免稅的納稅人,每月應將發生的免稅業務按《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申請免徵增值稅業務明細表》(見附件2)的要求逐筆填寫並與申報的免稅銷售額一致。
2、納稅人應按月留存《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申請免徵增值稅業務明細表》,涉及相關的紙質資料應妥善保管,稅務機關應不定期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按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
1.《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申請免稅合同清單匯總表》
2.《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申請免徵增值稅業務明細表》
㈣ 郵政儲蓄屬於金融服務繳納增值稅么
是的,在稅收征管和增值稅稅率列示中,都按金融服務業對待。
㈤ 郵政業營改增業務有哪些
郵政業從2014年1月1日起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
主要包括郵政普通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及郵政其他服務。
郵政業,是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提供郵件寄遞、郵政匯兌、機要通信和郵政代理等郵政基本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和其他郵政服務。
(一)郵政普遍服務。
郵政普遍服務,是指函件、包裹等郵件寄遞,以及郵票發行、報刊發行和郵政匯兌等業務活動。
函件,是指信函、印刷品、郵資封片卡、無名址函件和郵政小包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裝上的名址遞送給特定個人或者單位的獨立封裝的物品,其重量不超過五十千克,任何一邊的尺寸不超過一百五十厘米,長、寬、高合計不超過三百厘米。
(二)郵政特殊服務。
郵政特殊服務,是指義務兵平常信函、機要通信、盲人讀物和革命烈士遺物的寄遞等業務活動。
(三)其他郵政服務。
其他郵政服務,是指郵冊等郵品銷售、郵政代理等業務活動。
㈥ 2016年郵政業是否免徵增值稅
根據財稅〔2013〕106號文, 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提供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特殊服務免徵增值稅。
㈦ 舉例金融業免徵增值稅的業務
1、到目前為止整個金融業,還沒有納入營改增范圍,即大部分業務仍然是交納營業稅,版包括貸款權、金融商品轉讓(如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其他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業(如委託業務、代理業務、咨詢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如銀行結算)。
2、只有涉及到銀行買賣金銀的業務,按照稅法規定收增值稅,就這項業務,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買進金銀的時候如果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憑票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95號)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金銀首飾消費稅由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改為零售環節徵收。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
這次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范圍僅限於: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以下簡稱金銀首飾)。
不屬於上述范圍的應征消費稅的首飾(以下簡稱非金銀首飾),仍在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㈧ 郵政代理包括那些能開具增值稅普發票嗎
目前郵政代理業務種類主要有:代理保險、代發養老金、代理發行兌付憑證式國債、代繳公用事業費、代發工資、代辦電信業務等。
郵政代理屬於「其他郵政業務」屬於營改增范圍,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滿意請採納。
㈨ 郵政企業為郵儲銀行代辦金融業務取得的代理金融業務按哪個稅目征營業稅
個人觀點:
1、目前,郵政部門自己的郵政儲蓄按「郵電通訊業」3%稅率征稅。內
2、中國郵政儲容蓄銀行成立後,郵政儲蓄銀行的業務很多地方是委託郵政代理的,對代理的業務按財稅(2009)7號規定免稅:
對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及其所屬分行、支行代辦金融業務取得的代理金融業務收入,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徵營業稅。
對於本通知到達之日前已繳納的應予免徵的營業稅,允許從納稅人以後應繳的營業稅稅款中抵減或予以退稅。
3、對郵政銀行的稅收問題,國家稅務總局並未下文明確,但既是銀行,我認為應該按「金融業」5%征稅。
目前在不少地方稅務局已明確按金融業在征稅,這可以在網路中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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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直接收費金融服務是否可以適用免徵增值稅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回》(財稅〔2016〕36號)附件答4《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第二條第(五)款規定,境內的單位和個人為境外單位之間的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的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且該服務與境內的貨物、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無關的,免徵增值稅,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