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卡未辦結業務資金部分支付怎麼辦
你好朋友
2019年上半年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共接收金融消費者投訴8575件,已辦結7795件,投訴辦結率為90.90%。上海市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中心運行平穩。
一、金融消費投訴整體情況
2019年上半年上海地區12363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投訴咨詢電話運行平穩。2019年上半年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共接收金融消費者投訴8575件,日均接收量為70.29件;上半年共受理咨詢7853件,日均受理64.37件。
從投訴領域看,金融消費者投訴主要集中在支付結算管理(佔比57.07%)、銀行卡(佔比28.41%)、徵信管理(佔比1.32%)、貸款(佔比1.00%)、個人金融信息管理(佔比0.59%),針對其他業務領域的投訴合計佔比1.34%,其他類投訴佔比10.26%。上海地區非銀行支付機構數量較多,支付結算管理類業務投訴量較大,共4894件;涉及銀行卡類業務的投訴共2436件。
從投訴原因來看,2019年上半年上海地區因金融機構管理制度、業務規則和流程引起的投訴較為集中。其中,針對支付結算管理業務領域未授權轉賬、賬戶功能受限且無法恢復和銀行卡業務領域信用卡逾期還款方案協商不一致這兩個具體問題的投訴較多。
按被投訴機構類型統計,非銀行業支付機構投訴量佔比基本穩定。從被投訴機構類型看,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投訴共3128件,占投訴總量的36.48%;針對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投訴共4676件,占投訴總量的54.53%,其中第二季度較第一季度基本持平。2019年上半年上海地區針對其他類型機構的投訴共771件,占投訴總量的8.99%。
投訴處理流程平穩順暢,投訴辦結率為90.90%。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上海地區接收的8575件投訴中,已辦結7795件,投訴辦結率為90.90%。其中,需要人民銀行介入調解的投訴共295件,占投訴總量的3.44%。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有780件投訴未辦結,均仍在辦理時限內處理過程中,占投訴總量的9.10%。
二、投訴熱點分析
支付結算管理類投訴。2019年上半年上海地區支付結算管理類投訴為4894件,占上海地區投訴總量的57.07%。支付結算管理類投訴主要涉及以下問題:
一是消費者反映非銀行支付機構在未經其授權的情況下轉出其賬戶資金且無法及時追回;
二是消費者反映其賬戶被非銀行支付機構凍結或部分功能受到限制,無法正常使用;
三是消費者反映其向非銀行支付機構請求查詢相關賬戶、賬單信息或賬戶資金流向,非銀行支付機構拒絕其查詢請求;
四是消費者反映非銀行支付機構在其不知情或未授權的情況下自行設置轉賬或扣款來源順序;
五是消費者通過非銀行支付機構繳納的共享單車押金無法及時退回。
銀行卡業務類投訴。2019年上半年上海地區銀行卡業務類投訴為2436件,占上海地區投訴總量的28.41%。銀行卡業務類投訴主要集中在信用卡業務領域,具體涉及以下問題:
一是消費者反映其出現還款困難的情況,與銀行協商調整還款方案或減免利息及違約金無法達成一致;
二是消費者產生逾期後,認為銀行對還款時間等重要信息告知或提示不明;
三是消費者反映其或其親屬存在信用卡逾期情況,銀行催收行為對消費者及其親屬的正常生活產生不良影響;
四是消費者認為信用卡增值服務或其他刷卡活動未按信用卡服務條款或營銷宣傳的內容兌現;
五是消費者反映其未在銀行辦理信用卡的情況下,頻繁接到針對他人的催收電話,且無法取消。
徵信管理類投訴。2019年上半年上海地區徵信管理類投訴共113件,占上海地區投訴總量的1.32%。徵信管理類投訴主要涉及以下問題:
一是消費者對於銀行上報的徵信記錄存在異議,要求銀行修改其徵信記錄;
二是銀行未經消費者授權查詢其個人徵信報告;
三是消費者存在逾期還款等情況,與銀行協商修改其徵信記錄但無法達成一致。
貸款類投訴。2019年上半年上海地區貸款類投訴為86件,占上海地區投訴總量的1.00%。貸款類投訴主要涉及以下問題:一是消費者反映銀行還款提醒不及時,導致消費者產生逾期還款記錄;二是消費者認為其已達到貸款發放標准,但銀行拒絕為其發放貸款;三是消費者認為銀行對貸款產品利息和還款寬限期等條款說明不清晰,導致消費者對貸款產品重要信息產生誤解。
個人金融信息管理類投訴。2019年上半年上海地區個人金融信息管理類投訴為51件,占上海地區投訴總量的0.59%。個人金融信息管理類投訴主要涉及以下問題:一是消費者反映其個人信息被他人盜用綁定賬號或辦理業務,導致其無法正常辦理其他業務;二是消費者反映其頻繁接到針對其親屬或同事的催收電話,認為銀行通過不正當途徑獲得其個人信息;三是個別金融機構在營銷宣傳內容中使用烈士姓名和欠款情況等個人信息;四是消費者頻繁接到銀行營銷宣傳電話或簡訊,認為銀行通過不當渠道獲得其個人信息。
三、上海市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中心平穩運行
2019年上半年上海市金融消費糾紛調解中心(以下簡稱「調解中心」)共調解金融消費糾紛708起,調解成功535起,調解成功率達75.56%。2019年以來,調解中心進一步探索金融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工作,不斷取得新進展。
一是加強黨建工作,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調解中心堅持以黨建促發展,組織黨員調解員開展主題黨日活動,開展多項主題教育活動,進一步提升調解員為人民服務的理念和宗旨。
二是持續創新多樣化調解方式。調解中心在完善現場調解、電話調解、在線調解、夜間調解、視頻調解、外語調解、手語調解等多種便民調解方式的基礎上,開展了境外調解和網上聯合調解的實踐,不斷提升調解工作的服務水平,其中外語調解服務得到了《中國青年報》的專題報道。
三是扎實做好中立評估機制試點工作。2019年上半年,調解中心中立評估機制試點工作穩步推進,共完成中立評估30件,累計完成中立評估68件。
四是持續推進案例分析研究工作。2019年上半年,調解中心榮獲上海市政法委舉辦的2018年度「創新社會治理,深化平安建設」優秀案例獎。此外,調解中心始終堅持在調解工作中做好案例分析和風險提示工作。截至2019年6月末,調解中心已編發《調解案件風險提示》共11期。
五是組織開展調解工作評選活動。2019年2月,調解中心舉辦了2018年度「上海市金融消費者滿意單位及優秀調解員」評選活動,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反響。此外,調解中心還獲得了上海市陸家嘴金融貿易區總工會頒發的「2018年度勞動競賽優秀單位」稱號。
六是組織金融消費權益保護交流活動。2019年上半年,調解中心作為聯合主辦單位參與了「第十一屆陸家嘴論壇專場活動:2019中國金融消費者保護論壇」的組織工作,推進各相關機構和專家就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進行深入探討;
七是推進基層調解工作站建設。調解中心進一步踐行「楓橋經驗」精神,為了進一步便利金融消費者維護自身權利,與律師事務所合作設立調解工作站,進一步提升便民服務水平。
四、風險提示
(一)信用卡催收問題成為投訴熱點
2019年以來,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投訴在金融消費者投訴中的佔比呈上升趨勢,其中信用卡業務投訴量增長較快。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市場形勢的變化加大了催收力度,提高了催收頻率。根據2019年上半年上海地區投訴情況,因信用卡催收問題引發的投訴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消費者認為銀行的催收電話或簡訊過於密集,影響其正常生活;
二是消費者頻繁接到針對其親屬或同事的催收電話,且與銀行溝通後仍無法取消;
三是消費者認為銀行催收行為存在違法違規的情況,嚴重影響其正常生活。
對金融機構的建議。商業銀行在進行信用卡營銷活動時,應明確告知消費者信用卡賬單還款信息,針對信用卡賬單日、還款日等重要信息應當著重提醒,確保消費者知曉相關條款內容。商業銀行在進行催收工作的過程中,應加強對催收人員的管理,堅持以合法合規的方式開展催收工作,如消費者反映存在還款困難等問題應予以積極回應。另一方面,商業銀行應嚴格把控催收范圍和被催收消費者的信息獲取渠道,不得以不當途徑獲取除消費者以外的第三人信息並進行催收。
對金融消費者的建議。金融消費者應在辦理信用卡時重點關注信用卡賬單及還款等相關條款,重點關注信用卡賬單日和還款日等關鍵信息,選擇適合自己的信用卡產品,理性消費,避免產生逾期還款情況。如消費者認為銀行催收行為已嚴重影響正常生活,應主動與銀行進行溝通,積極協商可行的還款方案。如收到銀行針對他人的催收信息,應及時向銀行反映,說明情況。
(二)支付平台個人賬戶信息管理問題亟待關注
目前,消費者通過非銀行支付機構享受支付服務主要通過在非銀行支付平台注冊個人賬戶,而個人賬戶的注冊往往依託於個人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碼等重要的個人信息。但部分消費者在注冊其個人賬戶時發現其個人手機號碼或身份證號碼已被他人使用,導致其無法在部分支付平台上進行注冊並享受服務,因而產生不滿故進行投訴。
對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建議。非銀行支付機構應加強對消費者個人信息的管理,確保合法合規地獲取、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對於消費者反映的個人信息被他人使用的情況,非銀行支付機構應予以重視,仔細核查問題根源,在可確認消費者真實信息的情況下及時更新資料庫,確保消費者可享受相應服務。
對金融消費者的建議。金融消費者在支付平台上開通賬戶並輸入個人信息時,應仔細閱讀相關條款,重點關注個人信息使用等相關內容。如遇個人信息被他人使用辦理業務的情況,應及時向非銀行支付機構反映問題,提供真實的證明材料,確保個人信息不被他人濫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望採納祝你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