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如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編者按:日前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指出,要做好新時期的金融工作,必須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牢牢把握發展實體經濟這一堅實基礎,從多方面採取措施,確保資金投向實體經濟,有效解決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堅決抑制社會資本脫實向虛、以錢炒錢,防止虛擬經濟過度自我循環和膨脹,防止出現產業空心化現象。 深化金融改革,推動利率市場化 「從美國金融危機的教訓來看,作為金融產品,它的功能越復雜,衍生的層次越多,經常會導致兩個問題,第一是內在的風險性越大,第二是偏離實體經濟的距離會更遠。」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說。因此,要保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就要防止金融業出現創新過度而形成自彈自唱的情況。 「要讓金融有效地服務中國的實體經濟,當務之急是深化金融改革,一是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二是降低金融機構的准入門檻,進一步開放市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副部長魏加寧說,當前存在的房地產泡沫、地方融資平台問題、民間借貸問題,實際上都和利率沒有市場化有很大的關系。 去年以來,部分地區出現高利貸泛濫。去年上半年,溫州市貸款平均利率達到25%,而企業的資本利潤率往往只有5%—6%。專家分析認為,民間借貸蔓延,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這一輪貨幣政策調控中,一方面不斷提高存款准備金率,一方面又壓低利率,存款負利率導致價值扭曲,資源配置出現問題。因此,當前應加快利率市場化的步伐。 「只有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銀行等金融機構才能把資金配置到最需要、效益最好、最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上來,而只有通過利率市場化才能實現這樣的目標。」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鄭新立說。 當然,利率市場化現在還有一些障礙,比如銀行業公司治理還不太行。「就像我們讓一個人學游泳,總是在澡盆里學,不讓他嗆水,他始終是很難學會游泳的。」郭田勇說,「如果現在利率市場化條件還不完全成熟,那麼可以先採取一些措施,把銀行的利差水平先降下來,逐步推進。」 推行存款保險制度,讓金融機構能優勝劣汰 日前央行行長周小川提出,我國將擇機推出存款保險制度。鄭新立認為,現在我國推行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已經成熟。當前要通過興辦各類存款保險公司,用市場機制來化解金融風險。「我們除了用行政手段,通過監管來化解風險,還要通過市場機制,走保險的路子。」他說。 魏加寧說,我國金融業存在一個不好的傾向,不僅大的金融機構不能退出,一些小的金融機構出了問題也不能退出。金融機構只有生沒有死是最大的系統性風險。沒有存款保險制度,我國金融機構就無法退出,退出去之後會導致社會不穩定,因此一定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郭田勇認為,如果沒有存款保險制度,利率市場化、金融機構准入門檻降低以後會出現問題,所以我們通過存款保險制度來保護金融投資者的利益,這對銀行業的穩健經營也很重要。 據介紹,目前推行存款保險制度有一個障礙:大銀行和小銀行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並不相同。國內幾家大型國有銀行通常認為不存在破產倒閉的可能性,所以存款保險容易增加成本,好像是從他們兜里掏錢保護這些中小銀行,所以他們並不積極。 支持小企業發展,需大力發展社區金融機構 鄭新立認為,當前我國金融改革方面,很重要一點是放寬市場准入,允許民間資金設立各類股份制的小型金融機構。這就可以使民間借貸浮出水面。通過加強競爭,一些地方的高利貸現象就會自然消失,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生存狀況由此可以大為改善。 我國在工業、農業領域基本上形成了國有、民營、外資經濟都非常活躍的局面,但在金融領域民間資金的進入還不是很順暢。「民營經濟進入金融領域,興辦各類股份制、區域型的小型金融機構,包括貸款公司、村鎮銀行和資金互助社等等,將是未來幾年中國金融領域改革最有特色的事情。」鄭新立說。 「我們一直在講要扶持中小企業,但我們連一家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性銀行都沒有。」魏加寧說。在日本有兩家專門為中小企業貸款的公戶,我國也應該至少有一兩家專門為中小企業貸款的政策性銀行。他認為,政府要分清市場和政府的責任,政府工作的重點應該是辦好政策性銀行,一部分國有資本可以從商業銀行中退出來,集中力量辦政策性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張健華認為,國際上的小企業融資也不都是靠銀行的,小企業融資來源很多,高科技企業很多是靠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始人的自我積累以及民間借貸。只有當小企業有了一定的現金流,才會有銀行信貸進入。
㈡ 金融服務體現在哪些方面,在發展城鎮化的進程中
城鎮化是中國經濟新的發動機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推進經濟增長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外貿出口、投資以及消費相繼成為不同時期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但是,由於後金融危機時代的來臨,國際經濟形勢錯綜復雜、充滿變數,世界經濟低速增長態勢仍將延續,國內經濟社會發展發展中的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依然突出,我國必須找准經濟發展的突破口。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人口就業結構、經濟產業結構的轉化過程和城鄉空間社區結構的變遷過程,其本質特徵是農村人口在空間上的轉換,非農產業向城鎮集聚,農業勞動力向非農業勞動力轉換。
經濟學中有個重要的「納瑟姆」曲線(如圖1),它表明當城鎮化水平達到30%而繼續上升至70%的區間,是城鎮化率上升最快的發展階段。「十一五」時期,中國城市化率年均增長0.9個百分點,2012年達到52.57%。若中國的城鎮化率今後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持續20年才能達到70%。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2年末,我國人口總數135404萬。城鎮人口71182萬,其中流動人口23600萬。鄉村人口64222萬。我國城鎮化率為52.57%。如果扣除未真正市民化的流動人口數,我國的城鎮化率將只有35.14%。如果我國在十年內達到70%的城鎮化率,以現有人口數為基數靜態測算,按國家統計局的口徑(簡稱「窄口徑」),需市民化23600萬人,每年市民化人數為2360萬人;若按扣除流動人口的專家口徑(簡稱「寬口徑」),需市民化47200萬人,每年市民化人數為4720萬人(見表1)。
如果按2012年人口自然增長率0.495%測算,2022年我國人口總數將達到142258萬,2032年我國人口總數將達到149459萬人。同樣十年達到70%的城鎮化率,窄口徑需城鎮化人口總數將達24800萬人,而寬口徑需城鎮化49600萬人(見表2)。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動態測算要達到70%的城鎮化率,我國將有2.48億~4.96億農民進入城市,十年間每年「市民化」約2480萬~4960萬農村人口。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對投資、就業、消費的全方位拉動,進而優化產業結構,縮小城鄉差距,將推進我國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拉動投資。在固定資產投資方面,新型城鎮化仍然會產生新的基建投資空間。以日本為例,日本基本建設投資的增速在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的後半程,繼續呈現上升趨勢,在城鎮化率突破70%後,日本的基建投資增速才開始趨穩。據全國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公報,全國33270個鄉鎮中,僅11.7%的鄉鎮有公園,68.4%的鄉鎮有綜合市場,23%的鄉鎮有農產品專業市場,34.4%的村地域內有50平方米以上的綜合商店或超市;全國僅72.3%的鎮實施集中供水,而且只有24.5%的村飲用水經過集中凈化處理;全國僅19.4%的鎮生活污水經過集中處理,36.7%的鎮有垃圾處理站,15.8%的村實施垃圾集中處理。應該說,我國農村鄉鎮經過近幾年的發展,基礎設施、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有較大改善。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推進,伴隨城鎮功能完善的需要,在道路、供水、供電、住房、通訊、教育、醫療、文化建設、污水和垃圾處理等方面將進行大規模、全方位的建設,從而形成巨大的投資需求。
優化結構。經濟發展史表明,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過程,必然伴隨著產業結構的演進。這種演進是需求結構、技術進步趨向以及供給要素的變化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表現。城鎮化和第三產業的發展緊密相連,有專家通過計量分析表明,城鎮化進程與第三產業發展相關系數為0.933,與第三產業就業比重相關系數為0.968,都呈現高度正相關。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的推進,不僅能夠推動以教育、醫療、社保、就業等為主要內容的公共服務發展,也能夠推動以商貿、餐飲、旅遊等為主要內容的消費型服務業和以金融、保險、物流等為主要內容的生產型服務業的發展,從而推動我國經濟結構加快轉型,實現經濟服務化。
增加就業。發展經濟學派的托達羅認為在發展中國家大量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流動是經常發生的,這是由於城鄉實際收入的差異和獲得城市工作可能性的存在。隨著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大量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必將推動第二、第三產業,尤其是服務業的發展。在經濟服務化背景下,服務業已成為吸納全球就業的主要部門,發達國家的服務業就業比重一般達70%左右。進入21世紀以來,特別是金融危機後期,發達國家新增的就業份額90%以上都被生產性服務業所吸納。從我國情況看,自2007年至今,服務業已超過工業、農業、建築業,成為經濟發展的絕對主力。2011年服務業就業人員首次超過農業,早已超過工業、建築業,成為就業絕對主力。我國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會為服務業的充分發展提供廣闊的空間,就地吸納大量的農村人口就業。
促進消費。城鎮化可以擴大消費群體。阿瑟·克羅伯把中國人分為兩個群體:糊口群體(10億人以上,主要集中在農村);消費群體(1億~3億人)。中國低收入者(糊口群體)有消費慾望但沒消費能力。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實現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意味著糊口群體徵收,一部分糊口群體轉化為消費群體。城鎮化可以提高消費水平。從鄉村到城市,居民消費明顯增加。農村人口的逐步「市民化」,將促使新型城鎮中的文化、旅遊、休閑、家政、美容等行業的服務需求不斷增加,服務水平將不斷提升,進而逐步實現消費結構的升級。2011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年消費支出15161元,而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支出僅5221元,是農村居民的2.9倍,人均高出近1萬元。按每年「市民化」人口消費的增加和升級,將極大地促進消費。
縮小差距。增長極理論和非均衡發展理論表明,在某一時段內,特別是工業化階段,城鄉差距和區域發展不平衡,是各國工業化進程中共同存在的現象。按照經濟理論,經濟發展過程中,城鄉差距總是先逐步擴大,然後縮小的。從我國的情況看,城鄉差距體現在收入、文化教育、醫療保障、政府公共投入等各個方面。而我國的新型城鎮化將是解決城鄉差距的根本出路。一方面,城鎮化將加強公共設施投入,改善城鎮生活環境。另一方面,城鎮化將提升入城新市民的收入,提升生活品質。應該說,城鎮化是解決城鄉差距的根本出路。
城鎮化有巨大的資金需求
從新型城鎮化對我國經濟的推動以及國際經驗看,城鎮化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也會創造出新的金融需求。目前,專家學者對城鎮化的資金需求預測較多。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未來10年新增城鎮人口將達到4億左右,按較低口徑,農民工市民化以人均10萬元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算,也能夠增加40萬億元的投資需求。而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中國城市發展報告(2012)》指出,2011年中國城鎮人口達到6.91億,城鎮化率達到51.27%。如果未來城鎮化以每年0.8~1.0個百分點的速度推進,到2020年前後中國城鎮化率將超過60%。據此估計,未來全國將有4億~5億農民需要在就業、住房、社會保障、生活等方面全面實現市民化,若以人均10萬元的農民工市民化成本進行推算,僅此一項,就至少需要40萬億~50萬億元的巨額資金。王文鄢認為,人口城鎮化的成本在8萬元~50萬元/人不等 。
雖然說專家學者眾說紛紜,但根本的一條就是我國未來的新型城鎮化將產生大量的資金需求。我認為,未來新型城鎮化的資金需求主要體現在城鎮公共事業建設、城鎮房地產開發、城鎮小微企業和城鎮居民消費等四個方面。若十年達到70%的城鎮化率,按資金需求靜態測算,上述四個方面的銀行資金需求估計將達到23.45萬億元(窄口徑)~46.9萬億元(寬口徑)(見表3)。
城鎮公共事業建設需要大量資金。新型城鎮化的公共事業建設主要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公用事業建設和公共服務建設三個方面。這些項目建設,有的純靠政府投資,有的可以公私合營,有的可以民間投資。但是,這些項目建設共同的特點是資金需求大、建設周期長、經濟收益有限、償還期長。在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必須多渠道籌集資金,其中大量依靠的就是銀行資金支持。按每市民化1人將需要投入10萬元測算,每年需要投入2.48萬~4.96萬億元建設資金。即便這些資金中只需要50%的銀行貸款,也有1.24萬~2.48萬億元。
城鎮房地產開發需要大量資金。新型城鎮化的關鍵是人的城鎮化。隨之而來的就是安居問題。在土地集約使用的情況下,新型城鎮化必然改變傳統的農家小院模式,實現住宅商品化發展。我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按每年830萬戶農民市民化(2480萬人除以3人/戶),每套城鎮普通商品住房成本10萬元計算,總投資將達8300億元,需要外部融資將達6600億元。若按45.8%的貸款比例計算,需銀行信貸資金3800億元;若按寬口徑計算則為7600億元。
城鎮小微企業發展需要大量資金。十八大提出「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工業化,尤其是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是城鎮化的持續推動力。農業產業化發展必然促成一大批小微企業創立、成長,產生大量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需求。從目前全國的小微企業貸款余額與小微企業戶數可以測算出,小微企業戶均貸款額約90.5萬元。假設每年市民化2480萬農村人口,2/3為勞動人口(萬人),其中50%留在小城鎮就業則約為827萬人,按小微企業戶均吸納就業21人計算,預計將新產生約40萬戶小微企業,其貸款資金需求將達3600億元。按寬口徑計算貸款資金需求將達到7200億元。
新城鎮居民有大量資金需求。十八大提出,「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收入倍增計劃中收入倍增者指的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翻一番。農民創業和擴大再生產將使得個人生產經營性貸款需求增加,收入的提高和市民化的發展將使得農民消費升級,新市民對居住、交通、娛樂、教育方面的需求增長將帶動個人住房貸款、耐用消費品貸款、汽車消費貸款需求大量增加。2012年我國住戶消費性貸款余額104439億元,按城鎮人口71182萬簡單測算,人均消費性貸款約1.47萬元。而新型城鎮化每年市民化2480萬人,將新增消費貸款需求3650億元,按寬口徑計算將達到7300億元。
從上述四個方面的簡單測算看,每年新型城鎮化產生的銀行信貸資金需求將達2.35萬億~4.69萬億元左右,約佔2012年全國新增境內貸款的26.6%~53.2%。可見,新型城鎮化將產生大量的資金需求,而農村銀行機構在城鎮化建設中大有可為。
銀行要助推盡責
根據路徑依賴理論,最初的選擇決定今後的路徑。「路徑依賴」類似於物理學中的「慣性」,一旦進入某一路徑(無論是好是壞),由於規模經濟、學習效應、協調效應以及適應性預期等因素的存在,就可能對這種路徑產生依賴,形成自我強化機制。因此,農村銀行機構在支持城鎮化進程中的機制建設尤為重要。
在推進城鎮化進程中,需要農村金融服務的支持與配合。農村金融體系是農村經濟的「造血體」,建立現代農業金融服務體系、補齊農村金融短板,已成為促進城鄉產業互融和要素流動、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新格局的關鍵。
實際上,銀行支持推進城鎮化進程對於政府、小城鎮金融消費者和銀行自身均有現實意義。對於政府而言,可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利用信貸資金加快城鎮化建設步伐。對農民而言,可以轉變生產和生活方式,更新消費觀念,節約寶貴的土地資源,有效拉動內需和消費;對銀行自身而言,可以拓寬客戶資源,拓寬中間業務渠道,挖掘豐富的金融財富,增強綜合競爭力。
機構下沉
在前幾年的機構撤並風潮中,大量的縣域分支機構被撤並,有的縣市甚至除了農行和農村信用社,沒有其他大中型銀行機構。要做好城鎮化金融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前瞻性研究,立足長遠發展,根據商業可持續和「貼近基層、貼近社區、貼近居民」原則,將機構網點開設到縣域、鄉鎮,發揮熟人、熟地的優勢,開展貼身服務。健全服務功能,開通網上支付等電子支付渠道,提高新型城鎮金融服務效率,擴大農村金融覆蓋面。
在銀行網點的管理上,可以按照網點服務功能與范圍,將銀行網點分為區域中心型網點、便利型網點和新型自助服務點三種類型。區域中心型網點屬於全功能銀行,設置在縣域或大的鄉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便利型網點屬於有限功能銀行,設置在小型鄉鎮,以基礎性金融服務、收單業務為主,突出低風險、低成本和便利性;新型自助服務點以自助服務為主,配備綜合服務終端、助農取款POSE、離行式自助設備等。區域中心型網點負責管理、指導社區便利型網點,並提供業務支持與服務;新型自助服務點作為實體網點的觸角與補充,延伸至社區的樓道、葯店、超市等社區生活場所,三種類型網點構成層層遞進、協作分工、相互支撐的網路體系。
准入放寬
中國城鄉差別比較大,農村的區域性差別更大。農業和農村經濟有自身的特點,農民信用也有自身的特點,因此,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離不開「土生土長」的「草根」金融。作為銀行監管部門,在鼓勵支持現有銀行機構向下延伸服務網點的同時,積極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建設。要在堅持「改制不改姓,更名不離農」的總體原則下,加快推動農信社股份制改造。通過協調三方(政府、省聯社及屬地監管分局)、實時溝通、分類推進、包片督導、按季通報、考核問責等措施,實行「政府+市場」的改革模式。要進一步放寬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設立條件,允許更多種類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推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縣域和鄉鎮的布設,尤其是在不發達、欠發達縣域的設立,並突出本地化建設。進一步規范民間融資,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起設立和增資擴股,提高農村金融市場民間資本的投資比例。
權力下放
為了防範由於信息不對稱下的道德風險,銀行業金融機構普遍實行了嚴格的授權管理。但是,由於信貸審批權力逐級上收,審批鏈條拉長,盡管基層機構享有的企業信息最為真實全面,卻因為缺乏應有的信貸決策權,無法及時滿足企業有效的信貸需求。而有權審批人由於信息的不確定性、信息在傳遞過程中的漏損和信息的不對稱等因素的影響,難以實現科學正確決策,只能對難以看準的項目進行否決,導致縣及縣以下分支機構的授權授信逐年萎縮,難以適應我國縣域經濟發展現狀和新型城鎮化的金融服務需求。因此,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掌握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特點和信用狀況的基礎上,進一步科學合理地劃分信貸管理許可權,實行分類指導下的區域性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對風險控制水平高、業務市場廣闊、有效信貸項目多的分支機構,適當擴大授權和轉授權。實行項目負責制,試行直報審批制,由項目營銷負責人直報有權(最終)審批人,減少中間環節,減少信息漏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資金迴流
經濟資本是商業銀行用以抵禦非預期損失的虛擬資本。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經濟資本管理機制運作的主要路徑是「以系數法或資產波動法計量不同風險資產所需的經濟資本→以增量配置法分配經濟資本→以資本回報率評價經營績效」。由於經濟資本管理機制精確、高度的逐利性,必然導致區域金融資源配置不平衡,使得銀行機構難以較好地平衡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與履行社會責任、促進經濟金融持續協調發展等方面的矛盾。
農村銀行機構要在城鎮化進程中有所作為,必須建立資金迴流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城鄉金融資源配置不合理問題,建立與農村生產要素優化配置相適應的制度安排。一方面,要制訂並落實「兩個高於」(即「三農」貸款增速要高於GDP增速,高於本單位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的工作目標。另一方面,要對欠發達地區經濟資本管理模型進行優化,即主要在經濟資本的分配和考核環節引入調節系數,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信貸投入。在經濟資本的分配環節,要降低「三農」、城鎮化貸款的資本佔用系數,按信貸增幅不低於或高於當地GDP增幅的標准配置欠發達地區經濟資本;在經濟資本的考核環節,要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的經濟資本回報率差異的實際,按一定的調節系數下調欠發達地區經濟資本期望回報率,提高基層銀行機構開展「三農」、城鎮化貸款的積極性,加大信貸投入力度。
讓利於民
2012年,商業銀行累計實現凈利潤1.24萬億元。作為最賺錢的行業之一,我國銀行業有必要進一步加大履行社會責任的力度,在實現自身經營效益的同時,兼顧社會薄弱環節和弱勢群體,實現銀行利益和社會責任的統一。
一方面,突出「免」字,普惠客戶。農村銀行機構要堅持服務收費「四項原則」,做到合規收費、以質定價、公開透明、減費讓利。要按照《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免除客戶開戶、銷戶手續費,櫃台、ATM機具查詢服務費及工本費等服務項目費用,降低金融消費者成本負擔。
另一方面,強化「讓」字,以義取利。農村銀行機構要嚴格按照監管部門整治銀行業機構不規范經營行為等相關文件的要求,落實「七不準」禁止性規定,及時糾正貸款附加不合理條件和強制收費等不規范經營行為。同時,按照「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客戶的產品,了解你的客戶的市場」的原則,科學合理確定「三農」、城鎮化貸款的利率水平,切實降低農村金融消費者融資成本,堅決杜絕「殺雞取卵」式的利率定價方式,築實可持續發展基礎。
活用政策
農村銀行機構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在用好用活政策上有所作為。農村銀行機構在堅持執行國家的宏觀政策的同時,必須正確理解和掌握有關國家宏觀調控和監管政策,要用改革創新的思想認識政策,用足政策空間,要在同樣的政策下找到適合自己的著力點,按照有利於經濟發展、有利於改善民生、有利於銀行業自身發展的要求開展金融服務工作。
2012年底,國家四部委連續下發了一系列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文件,筆者認為目前的平台政策體現為: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加強指導、明確責任,規則不變、彈性掌握。控制總量是指,銀監會規定2013年貸款總量不能增加,同時對貸款、非貸款融資實行全口徑監測。在總量不增加的情況下,對省級和計劃單列市符合條件的融資平台給予必要的信貸支持。分類管理是指,2013年到期的平台貸款,銀行可區別情況給予扶持:包括符合《公路法》的收費公路項目,經國務院審批或核準的且資本金已到位的重大項目,已列入國土資源部名錄的土地儲備機構的土地儲備貸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工程進度達到60%以上且現金流達到全覆蓋的在建項目。加強指導是指,指導土地儲備機構進入名錄以獲取銀行信貸支持。建議政府結合土地儲備新規研究對策,加大指導和扶持力度,爭取其他有土地儲備的平台公司盡早進入土地儲備名錄,滿足銀行信貸融資的基本條件。明確責任是指,政府平台總體屬於財政性風險,控制總量由銀行法人機構負責,風險防範的任務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規則不變是指,包括控制總量的原則不變,分類管理的方式不變,區別對待的要求不變,逐步化解的路徑不變。彈性掌握是指,銀行業將積極支持鐵路、公路和新興產業等領域的國家重點項目建設。
主動營銷
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的加快,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面臨新的形勢,追求盈利與風險化解之間的關系平衡成為資產負債管理的關鍵。從美國、日本利率市場化進程看,競爭壓力下銀行的風險偏好有所上升,貸款占資產比重平穩上升,存貸比持續提高。因此,在我國新型城鎮化進程中,農村銀行機構必須積極行動,明確專門部門和專門人員負責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金融服務工作,充分利用當地優勢,注重培育優良客戶群,為小城鎮建設的穩步發展奠定必要的物質基礎。要轉變「坐等客戶上門」的觀念,開展主動營銷,多深入企業和鄉鎮,多走訪客戶,多傾聽客戶的聲音,在需求中找市場,在服務中尋客戶,不斷提高新型城鎮化融資需求的滿足率、覆蓋率和滿意率。要規范農村城鎮化信貸業務運作程序。開展區域評價,針對農村城鎮化建設目標市場,廣泛開展調查研究,形成區域評價報告,為信貸支持和營銷決策提供依據。對選定的拓展區域和項目,及時進行金融需求分析,整合產品,制訂全面、貼身服務方案,及時開展營銷,對於區域整體符合支持條件的,根據該區域特點制訂整體服務方案,實行區域整體營銷。
創新制度
先進的制度是第一生產力。生產力三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人,而制度是人盡其才的保障,是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和工作積極性,達成工作目標的保障。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需求明顯有別於以往大城市、大中型企業和大項目的需求。新的金融產品則是農村銀行機構有效支持新型城鎮化的工具和手段。農村銀行機構要努力建設多層次、多元化的金融產品與金融工具以及相關的政策支持規范體系,有針對性的提供差異化產品,推動嶄新的金融品種打進農村市場,推動同業之間的業務合作。
一是創新服務手段。積極推行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務、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現代化金融服務手段,促進業務辦理效率的提高和資源優化整合。圍繞銀行卡、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代理保險、代理基金、個人理財等業務,創新開發中間業務品種。對已在大城市開辦的中間業務品種,應盡快在縣域金融機構推廣。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機構、網點、人才、信息等優勢,大力開展中間業務創新,逐步將業務滲透到投資理財、信息咨詢、財務顧問、產權交易服務等領域。
二是創新擔保方式。突破傳統擔保方式的限制,擴大抵質押貸款范圍,接受企業自身用的無形資產(品牌、商標、專利)、集體土地使用權、廠房、宅基地和集鎮商鋪、庫存產品等作為貸款擔保;推出中小企業信貸、小企業循環貸款、親友抱團貸款、企業信用聯盟、網貸通等貸款業務;農村小額信貸允許用農作物、農產品、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等作為抵押獲得貸款。
三是創新融資產品。結合城鎮化建設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積極開辦購建房貸款,支持農民改善居住條件;積極開展農業生產所需消費貸款,鼓勵農民購買小型農機具和交通運輸工具,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大力支持農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通過具有經濟實力的村民擔保的方式試辦助學貸款。努力滿足小城鎮建設對信貸資金的需要。
四是完善責任追究。農村銀行機構要以滿足「三農」、城鎮化的有效信貸需求和防範風險為原則,以調動信貸人員工作積極性為根本,完善信貸制度、定價策略和考核辦法,優化信貸流程,增加信貸投放。要科學設立風險容忍度。對經過條線和內審部門檢查認定,信貸人員確已依規操作,恪盡職守的,要依規免除其經濟責任,實現盡職免責。
監管激勵
日本社會學家橫山寧夫提出的「橫山法則」認為,自發的才是最有效的。作為銀行監管者,必須要善於完善制度和規則,引導農村銀行機構積極主動參與新型城鎮化建設工作。一是加強監管引導。要完善差別化監管政策,提高農村銀行機構存貸比和不良貸款的容忍度要求,如對農村銀行機構的存貸比設立下限要求,要求不低於60%;允許農村銀行機構的不良貸款容忍度高於平均不良貸款率的2~3個百分點。參照扶持小微企業做法,降低農村銀行機構「涉農」、「涉城鎮化」貸款的風險權重至75%。支持農村銀行機構發行「城鎮化金融債」,補充資金來源支持城鎮化建設。要建立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信貸導向評估監測制度,提升農村銀行機構金融服務能力和動力。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建立信貸風險損失補償機制和信貸投入獎勵機制,將特殊補貼政策與普惠制農村稅收政策相結合,實現偏遠地區農村商業金融的可持續發展。三是搭建溝通平台。由政府部門和監管部門牽頭組織,定期召開新型城鎮化建設聯席會、項目供求信息推介會,及時向金融部門通報小城鎮的發展規劃、產業布局、項目引進、經濟運行等情況,及時向金融消費者宣傳推介銀行的信貸政策、投放重點和金融服務產品等,增進企業與銀行部門的相互了解,實現政府決策與金融政策相一致,提高金融服務效率。
㈢ 為什麼說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可提高風險抵禦能力
首先,金融機構應推進農村支付環境建設。金融機構應向農村地區提供安全、可靠的網上支付、手機支付等金融服務,爭取早日實現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和網點可採取靈活、便捷的方式接入支付清算系統。
其次,要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體系,加快建立多層級的小微企業和農民信用檔案平台,實現企業主個人、農戶家庭等多維度信用數據可應用。擴充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接入機構,降低普惠金融服務對象徵信成本,構建多元化信用信息收集渠道。
最後,要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指標體系。設計形成包括普惠金融可得情況、使用情況、服務質量的統計指標體系,用於統計、分析和反映各地區、各機構普惠金融發展狀況,開展普惠金融專項調查和統計,全面掌握普惠金融服務基礎數據和信息。加快建立推進普惠金融發展監測評估體系,注重金融風險的監測與評估,可及時發現問題並提出改進措施。
不斷完善金融基礎設施,提升服務質量。推進農村支付環境建設,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體系,加快建立多層級的小微企業和農民信用檔案平台,實現企業主個人、農戶家庭等多維度信用數據可用。開展動產質押貸款業務,建立以互聯網為基礎的抵質押登記平台。以正向激勵為導向,引導金融機構將信貸資源更多地投向普惠金融薄弱群體和領域。
㈣ 金融在服務實體經濟有哪些舉措
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為實體經濟服務是金融的天職,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範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
㈤ 如何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步推進金融改革發展,做大做強廣州、深圳兩個區域金融中心。建設規范高內效的區域金融市容場,發展壯大地方金融機構,抓好農村信用社改革,打造幾家競爭力強的省屬金融控股公司。
會議提出,要積極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要求廣東各地各部門要牢牢盯住風險多發高發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嚴防地方債務風險,處置好互聯網金融風險,嚴厲打擊非法集資。落實好市縣防控風險責任,市級政府要履行好省政府委託的金融監管責任,縣級政府要擔負起規范民間融資的監管責任,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
會議還強調,要落實地方金融監管責任,完善地方金融監管機構和制度,構建上下聯動的金融監管體系。建立健全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主動接受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派出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推動省內金融監管部門形成工作合力。
㈥ 如何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建設
迄今為止,理論與實踐上比較一致的共識是,構建與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必須既要考慮金融服務供給與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的激勵相容問題,也要統籌安排金融體制改革與中小企業融資風險處置的關系。本文從資本性融資體系、債務性融資體系、理財服務體系三個層面,探討了構建與完善中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的一些關鍵環節。
一、資本性融資體系的構建
雖然從理論上講,通過財政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增加內源性資本積累,是中小企業在不改變股權結構與控制權安排下,實現穩定發展的首要選擇,但是從實踐結果上看,中小企業的利潤留存空間並不大,資本擴張必須要依靠外源性長期資本融資。同時,構建中小企業資本性融資體系,不僅僅是要彌補中小企業資本性融資缺口,更為重要的是要通過有助於發揮資本效用的融資安排,體現資本對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行為的激勵與約束效應。
(一)要從機構建設著手,培育與發展中小企業投資公司
1.培育與發展長期持股型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國外長期持股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之所以得以持續發展,根本原因在於其主要發起人就是中小企業,從投資的風險防範與行為激勵兩方面提高了資本融資效率。眾多具有產業或是產品關聯性的中小企業,為了相互調劑解決資本投入的不足,普遍以有限合夥方式(也有股份制方式)建立起了投資性公司,政府則通過減免投資收益稅收等措施促進其發展。一方面合夥制投資公司具有利益共享效應,中小企業作為合夥人不僅可以不以規模大小及時方便地彌補資本缺口,而且可以在合夥投資公司的利潤中分紅,對中小企業具有明顯的投資激勵作用;另一方面,因為合夥人要對資本投資共承風險,所以投資公司通常採取時段承諾的投資方式,追加投資建立在分時段檢查中小企業投資承諾的基礎上,這對中小企業又形成了較好的風險制約,要求其履行誠信的義務與責任。
允許與鼓勵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的設立與發展,就是對自由資本形成制度的肯定與保護,這是中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一旦允許合夥投資公司的合夥人或是管理人在一個良好業績記錄基礎上,今後可以發展為銀行類或是投資類金融機構,必將為中小金融機構的設立奠定市場基礎。在這種意義上講,匆忙放開中小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限制,不如先行組建成立大量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為籌建真正服務於中小企業的中小金融機構創造市場條件。
2.培育與發展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公司。目前來看,中國在風險投資的機制建設上存在著兩個方面的嚴重問題:一是風險投資公司沒有較強的行業分布特徵,大多數風險投資公司沒有專注的投資領域,導致投資科技含量低以及投資趨同化問題嚴重;二是追求資本利得而不是財務收益是風險資本區別與一般資本的顯著特點,但是創造風險資本利得機制 (也稱為退出機制)在中國並不存在,整個風險投資機制缺少了一個關鍵環節。由於缺乏這樣必要的市場機制,目前,中國大多數風險投資公司並沒有遵循真正的風險投資機制,大多數風險投資公司都退變成了一般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二)要從市場建設著手,培育與發展適合中小企業融資特點的金融市場體系
鑒於1993年到1997年中國大部分省市證券交易自動報價系統及股票場外交易市場的非規范發展行為,場外交易市場目前在中國被徹底清理了,而創業板市場又遲遲沒有啟動,兩個層次市場的欠缺,嚴重影響了中小企業的資本性融資需求。建立中國二板市場,並不能在短時間內解決大量中小企業尤其是非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本補償問題,當前,迫切需要的是積極恢復與有序發展一個各種交易主體廣泛參與、交易品種和數量不斷擴展的場外交易市場,規避高昂交易費用與上市條件對中小企業資本性融資的制約。只要規定在場外交易市場中掛牌的中小企業,一旦其凈資產、稅後利潤、市值或是股價等達到一定條件要求,就可以直接升入主板或是二板市場,場外交易市場就是二板市場的一個預備市場。
當前,主要市場經濟國家的場外交易市場除了繼續保持建立初期對掛牌公司沒有資格限制、財務規范少,交易手續簡便、費用低等特點以外,已經發展成為了一個受到嚴格監管的實時報價服務系統,可以及時披露與傳遞做市商交易信息,並且實現了區域性或是全國性的聯網,完全擺脫了混亂與分散的局面。中國場外交易市場的發展要避免重復以前無序擴張的格局,應該首先著眼於全國性場外市場交易系統的建立。可以嘗試在上海建立中國場外交易市場報價中心,成立全國性的場外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一方面自上而下地引導各省(市)建立與上海報價中心聯網的地方性場外交易市場,另一方面監管做市商的報價信息和交易活動,增強全國場外交易市場的組織性與可監管性。依託於場外交易市場功能的不斷拓展,中小企業票據、債券等債務性融資也可以得以持續發展。銀行要實現中小企業票據業務的收益,必須積極拓寬票據轉貼現渠道,在轉貼現中通過批量化和規模化運作尋找最有利成交條件的客戶;中小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同樣也面臨著流動性問題。由此可見,中小企業場外交易市場的發展,內涵著中小企業資本性與債務性融資的雙重需求。
二、債務性融資體系的構建
一個有效的中小企業債務性融資體系必須能夠同時解決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對於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而言,能夠在體制與機制上具有處理中小企業「軟信息」(中小企業的經營特點就是其並不或者是不完全具有財務報表、抵押擔保以及信用記錄等融資債權方需求的「硬信息」,而是現實表現為企業行為、業主品性及與供應商、顧客交易狀況等無法進行數值化准確記錄的「軟信息」)的能力,在防範融資風險的同時保證融資的高效率;二是對中小企業而言,融資體系必須能夠有效解決中小企業的弱勢融資地位問題,從根本上緩解即使是符合貸款條件的中小企業,由於「弱勢界定」而無論其支付多高的利率也無法得到貸款的「信貸配給」現象。
(一)在體制與機制上提高中小企業債務性融資的效率
如果說風險防範是指商業銀行能夠准確識別中小企業經營發展中的「軟信息」,那麼大銀行憑借信息規模優勢對中小企業非定型信息的全局理解以及對中小企業發展風險的遠期估價,小銀行通過與中小企業近距離不斷交換信息而對重要「軟信息」成份的熟識,都使各自具有不同的風險防範優勢。因此,不能片面地講中小銀行與中小企業的匹配優勢,或是大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風險防範能力,二者在中小企業債務性融資體系中具有各自的比較優勢。問題的關鍵在於,中小企業的「軟信息」缺乏可傳導性,或者講是很難在組織鏈條上傳遞,這就要求金融機構自身的決策鏈條必須足夠「短而有效」。在這種意義上講,中小銀行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支持具有天然的優勢,並且由於沒有上級組織的約束,可以因地制宜地進行融資機制的創新。
對於縣域經濟中的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則必須進行組織結構上的根本性變革。一種可以考慮的改革模式是,在缺乏較好經營管理業績的中小金融機構的縣域經濟中,對各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進行股權改造,成立省級行控股的獨立法人機構,並根據具體情況,或是每家國有商業銀行成立一家獨立法人,或是集中於一家或是二家進行合並組建;另一種模式是,在具有較好經營管理業績的中小金融機構的縣域經濟中,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與中小金融機構進行人員、機構、資產負債的重組。兩種改革模式都是對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從縣域經濟中簡單性撤離的一種揚棄,更有利於中小企業在縣域經濟中的發展。
大中型城市經濟中的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同樣存在著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比較優勢。為了全面掌握中小企業的資金運用情況,可以允許金融機構作為中小企業的財務代理人;為了促進委託貸款與中小企業投資項目密切「嫁接」,可以允許金融機構與委託人建立風險分擔機制;為了解決金融機構客戶經理的激勵問題,可以允許金融機構對其貸款超額收益進行一定比例的獎勵。機制比產品對於中小企業融資而言更為重要。
另一個重要方面,是對中小企業非正式融資需求的滿足。民間借貸藉助於非正規性信用資源的利用以及債務責任的落實,滿足了中小企業零售型、人力資源密集型的融資需求,這在銀行體系內很難實現。一方面要不扼殺非正式制度的發展空間,通過利率市場化改革,使資金在正規金融與民間金融之間合理分布,過度要求資金集聚在銀行體系往往同時也集聚了風險;另一方面可以通過組建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將民間融資市場「退化」為私人投資市場,使民間金融發展剔除「非法集資」因素。
(二)有效解決中小企業的弱勢融資地位問題
1.最直接方式是建立一家專門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政策性銀行
當前,中國金融競爭非常不充分,地方政府的行為又在嚴重影響著中小金融機構的貸款投向與結構,在不能確保中小金融機構具有足夠的與地方政府談判的能力情況下,放開民營或是中小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限制,市場型的中小金融機構就有可能蛻變成地方政府的「第二財政」。與其如此,不如自上而下建立一家政策性中小企業發展銀行,以法定的中小企業貸款行為規避地方政府與市場競爭對中小企業貸款行為的扭曲。盡管市場性中小金融機構的建立可以促使優質的中小企業通過擔保、補貼或是付出較高的利率來獲取流動性資金貸款,但是一般中小金融機構很難給予中小企業中長期貸款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銀行藉助於低於市場利率的政策性金融債券發行,完全可以向中小企業提供優惠的長期性貸款資金。對於市場型的中小金融機構,監管指標要進一步明確單戶最高貸款額與資本凈值的比率,限制其偏離中小企業的貸款行為。
2.其次是要允許與扶持三類中小企業融資性中介機構的廣泛建立
第一種是町以分擔融資風險的信用擔保類中介機構。一種經常性的錯誤認識是,造成大多數中小企業債務性融資困難的原因,是由於中小企業不能很好地具備銀行貸款的抵押或是擔保條件。組建以財政出資為主的省、市兩級信用擔保機構,就是希望通過信用擔保的杠桿效用,增加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貸款」與「擔保」在中小企業融資風險的防範上並沒有本質性的差別。擔保本身也包含著擔保決策、擔保跟蹤、擔保追償三個風險防範行為,如果疏於對中小企業擔保行為的風險防範,既不能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與銀行的信息不對稱性問題,反倒會增加中小企業與擔保機構之間的風險,擔保倍數越大,則風險越高。防範和化解擔保風險,一是要充分調動貸款銀行與擔保機構雙方的積極性,允許銀行與擔保公司分擔風險的契約安排存在。二是要建立省級與全國性的再擔保機構,通過多層次轉保最大限度地分散風險;三是要建立法律化與制度化的擔保損失財政彌補機制,要將財政彌補款項列入每年的中央與地方預算,並設立由財政、銀行、工商等部門組成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監督委員會,負責對中小企業擔保、再擔保機構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建議國務院盡快協調有關部門,研究起草擔保機構、擔保業務以及擔保行業管理辦法,促進擔保業長期健康發展。
第二種是雖然不分擔融資風險,但是本身具有較高風險評估能力的信用評級類中介機構。防範和化解中小企業債務性融資風險,銀行信貸與信用擔保必須與加強中小企業信用徵信體系建設密切結合起來,要建立一個全國性的、共享性的中小企業信用管理系統,為信用評級中介機構的發展提供基礎條件。建立了中小企業信用管理系統,信用評級機構就可以對中小企業及其中小企業各種融資券進行信用評級,銀行與擔保機構也就可以利用評級防止融資風險。在實踐運作中,有的信用評級機構作為一個融資中介機構,在進行投資者(不僅僅是銀行)與中小企業投資項目的中介撮合,向雙方收取中介費用而不承擔風險;也有的信用評級機構在對中小企業融資項目進行評級後向「合作」銀行推薦,收取銀行的代理費。
第三種是「遠離」風險型的融資租賃類中介機構。設備租賃融資方式對於中小企業非常有利,因為往往融資租賃機構購買設備可以打折,便於降低中小企業的總體成本。融資租賃公司可以用租金現金流來償付銀行貸款利息,購買的設備又可以回購或是拍賣,這種資產負債結構致使融資租賃公司本身具有天然的抗風險能力。此外,中小企業出現風險後租賃設備不用清償負債,融資租賃類中介機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與中小企業破產風險有效隔絕。
㈦ 金融投資學:金融如何服務實體經濟
中國經濟正朝著分工更明確、結構更合理的階段發展,如何做好實體經濟是我國經濟轉型中最重要的問題。但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仍存在著資金「脫實向虛「的現象。金融與實體經濟互相促進,共同發展才是健康發展之路,從本質上來說,實體經濟是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也是實體經濟加快發展的「利器」。但金融所表現出來的優化資源配置、提供信息,分散、轉移和管理風險等功能,對經濟活動具有有效的調節和推動作用。通過銀行貸款間接融資,也讓不少企業獲得了重新發展的機會,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和「爆炸式」增長。
然而,金融在助力實體經濟發展的過程中,也會無形中對實體經濟造成傷害,因此金融「脫虛向實」成為尤為必要和迫切的目標。這時候則需要政府的正確引導來促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在政府的引導和支持下,銀行業金融機構也需要創新服務實體經濟的方式,加強產融結合。採用靈活的方式,滿足小微企業各方面需求;一些商業銀行還促進境內外產業鏈上的中小企業在產品、技術等方面進行交流合作,發展跨境金融,提供綜合金融服務。
其次,應該拓寬企業融資渠道,通過資本市場的股權投資來實現直接融資,大大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當然在拓寬融資渠道的過程中,需要合理利用各種融資手段,比如大力發展場外股權市場;完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融資渠道,建立合理的風險資本退出機制;降低企業杠桿率;利用資產證券化手段,實現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協同發展。
政府在引導和完善金融市場體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適當降低金融機構市場准入門檻,引導民間資本參與金融業至關重要,同時也應該加強相關法律法規、信用體系、支付清算體系等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引導金融服務實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