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總公司和分公司的關系
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
總公司管理分公司,對所屬分公司在生產經營、資金調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揮、管理、監督的權利,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是與總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在法律、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屬於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1)金融企業與分公司的利益關系擴展閱讀:
(1)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分公司的設立程序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設立程序不同,設立分公司只需辦理簡單的登記和開業手續。
(4)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
(5)分公司名稱為總公司名稱後加分公司字樣,其名稱中雖有公司字樣,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
B. 公司與分公司的債權債務關系
總公司應當承擔責任,訴訟時可以將總公司和分公司一並列為被告。列分公司為民事責任主體應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故訴訟時,也可以列總公司為被告,要求其承擔責任。一般判決分公司承擔責任,分公司無能力承擔的由總公司承擔補充責任。 第二、執行過程中可以追加總公司為被執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78條規定,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以裁定企業法人為被執行人。企業法人直接經營管理的財產仍不能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執行該企業法人其他分支機構的財產。司法解釋同時還規定了分支機構的財產不足清償的,可追加其總公司作為被執行人。上述法律規定已經很明確了訴訟程序與執行程序對於此類問題的前後解決方案,當事人為了簡便和出於最大程度保護自己權利的考慮,最好訴訟時就將其列為被告。因為執行過程中追加被執行人,仍然需要法院出具裁定書,需要開庭,這樣更加麻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九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C. 分支機構與分公司的區別
1、概念不同
分支機構是常設機構的一種。總公司所屬的不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的派出機構,與總公司屬同一法人實體,其生產、銷售、財務、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支配和控制。分支機構設在國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在國政府為其提供非居民公司稅收待遇。它在國外繳納的所得稅,總公司所在國政府按規定給予其稅收抵免。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2、性質不同
分公司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企業分支機構是指由企業法人為實現其職能而在總部之外設立的,可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但是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非法人組織,如分公司、分行、營業部、門市部、辦事處等。
3、會計核算不同
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於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大多數分支機構是一個獨立的會計個體,有獨立的會計記錄和報告系統。它們通常需要設置一套較為完整的賬簿,用來記錄其本身發生的經濟業務,單獨核算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定期編制會計報表,向總部報告。但分支機構會計科目的名稱與編號、會計報表的內容和格式,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和會計方針等,一般由總部事先規定。
D. 分公司與總公司的利益分明,還需要承擔總公司的外債嗎
分公司與總公司的利益分明,也還需要承擔總公司的外債的。
因為分公司從法律形式上來說,不是獨立法人,只是總公司的一個部門,不可能從債務上與總公司脫離關系。
要想劃清債權債務,建議把分公司變為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
E. 金融市場與公司理財的關系
1、金融市場是資金融通市場,是指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雙方通過信用工具進行交易而融通資金的市場,廣而言之,是實現貨幣借貸和資金融通、辦理各種票據和有價證券交易活動的市場。比較完善的金融市場定義是:金融市場是交易金融資產並確定金融資產價格的一種機制 。
2、金融市場在市場經濟體制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l)有利於提高社會資金使用效率。開放金融市場能有效地從社會各個角落中吸收游資和閑散資金,形成根據貨幣供求狀況在各部門、各地區之間重新分配資金的機制。另外,在資金市場上,資金在追逐利益中自由流動,因而必然流向經濟效益高的部門。資金在市場上的融通,也有利於發揮資金的規模效益,而且資金融通能及時滿足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變化的需要,有效地促進全社會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
2)有利於企業成為自主經營、且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資金是重要的生產要素,如果沒有金融市場,企業就不可能具有對資金的籌集和運用的權力,也就沒有對生產要素的選擇和運用的權力;同時,金融市場還可以加強對企業的信用約束,增強企業的投資風險觀念和時間價值觀念,完善企業的自我約束機制,促進企業自主經營和自負盈虧。
3)有利於市場機制功能的發揮。完整的市場機制是以價值規律、供求規律等客觀規律為基礎,通過供求變動、價格變動、資金融通以及利率升降等要素作用的總和而形成的一種綜合的客觀調節過程。培育和完善金融市場,資金可以順利流動,信貸機制才能發揮調節作用,利率對企業經濟活動才能起自發的調節作用,才能使市場機制發揮作用。
4)有利於於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和發育。金融市場是現代市場體系中最活躍、最有滲透力的因素。它是商品交易和生產要素交換的媒介,使資金在部門間、地區間、經濟單位間流動,因而也是打破封閉、分割,促進全國統一市場形成和發展的有力工具。
3、公司理財是對公司財務活動所進行的管理,MBA、MBA等主流商業管理教育均將其作為一項企業價值管理活動涵括在內。
公司理財主要是根據資金的運動規律,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分配,進行預測、決策、計劃、控制、核算和分析,提高資金運用效果,實現資本保值增值的管理工作。
4.公司理財具有三大特點:開放性、動態性、綜合性。
5、公司理財的一般步驟:
1)科學的投資決策。確定最佳投資方向和流量,以期獲得最佳的投資效益——籌資決策的基礎。
2)科學的籌資決策。合理選擇籌資方式、規模和結構,對比分析預期籌資效益與籌資成本,以期最優化企業的資本結構,又提高企業的盈利水平。
3)科學的收益分配決策,正確確定企業利潤留存與分配的比例和合理的股利政策
F. 分公司與總公司的財務關系
1.財務實行委派制: 在總公司下設置財務分公司, 所有財務人員均由財務分公司委派, 不受分公司經理管理, 與分公司經理分別向總公司匯報, 互相制約2.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設置收款專戶和費用專戶, 對於銷售回款, 必須每天上交總公司, 禁止在花費收款專戶的銀行存款, 分公司的日常開支, 只允許在費用專戶存款中支出, 費用專戶根據分公司的申請, 經相應的授權批准, 由總公司撥款.3. 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有三大本制度), 使所有財務業務都有法可依.4. 加大內審力度, 有專門的審計部, 每年每個分公司至少要審計一次5. 嚴格管理, 對違規一定要不手軟此此,補充一點:科目設置一定要統一,對於某些共同的往來單位,還應該統一代碼,所有內部單位都必須按此代碼執行,這樣對合並報表工作有很大的幫助。報表全部是統一的一套表格,每月通過規定途徑在規定時間以前上傳至集團財務部,表格若設置得比較詳細,那所有科目的明細及變動科目都能反映出來。另外就是大的支出一定要報總公司批准,如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大規模的材料采購等,必須報總公司審核以後才能實施。統一的科目設置和報表是最基本的要求。更應該有嚴格的費用審核制度和內審制度。收支兩條線並不一定適用與所有的企業,不可奉為圭臬。但對支出一定要嚴格控制,大的支出項要控制但真正的漏洞往往在日常的支出中。統一的報表不一定要很多,太多的表格很大程度上會流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