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麼是社會主義基本制度
社會主義制度是相對於資本主義制度而言的政治經濟制度。其基本要素是實行公有制、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是指社會主義國家機關在其法定的職權范圍內依照法定程序,創制、認可、修改和廢止法律,以及規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度。
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包括:
1、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2、基本經濟制度:公有制經濟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3、基本分配製度: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
4、基本政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一、從規律性的高度把握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內涵
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不是一個描述事物表層的經驗性概念,而是一個反映事物本質的規律性概念。我們說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於資本主義制度,並不是把兩種社會制度的表層現象簡單加以類比的結果,而是基於對社會發展規律深刻分析得出的科學結論。
科學社會主義與空想社會主義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創立新社會的要求不是建立在某種絕對真理或者道德理由的基礎之上,而是建立在對資本主義社會基本矛盾運動規律進行科學分析基礎之上的。
二、擺脫教條主義束縛是正確認識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前提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由於「左」的思想的影響,我們的政策出現了偏差。生產資料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個人消費品的分配越平均越好,這些原則被當作社會主義優越性的「標志」。但這種「標志」是脫離我國現實生產力水平的,註定要被社會實踐所打破。因此,闡述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應當以現實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基礎。
三、透過現象看本質是正確認識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鑰匙
我們看待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要著眼於變化萬千的社會現象,抓住事物的本質,對優越性作純粹的考察。
首先,從經濟生活方面來看,必須承認,戰後西方國家由於勞動生產率大幅度提高,工人生活有了明顯改善,我國人民的整體消費水平與其相比較還有很大差距。
其次,從政治生活方面來看,有人很欣賞資本主義的民主自由,認為在這方面資本主義比社會主義強得多。其實,空洞抽象地談論民主和自由並沒有多少實際意義。
四、用發展和動態的眼光觀察和認識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
社會主義制度一經形成,便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但並不是就凝固不變了。在社會主義社會的不同階段,整個經濟制度和政治制度成熟的程度不同,因而優越性的特點、形式和體現的程度也不同。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發揮必然要經歷若干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
❷ 請教什麼是增值稅什麼情況下要交增值稅
1、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2、增值稅徵收范圍:一般范圍,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銷售(包括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外資企業1994年之前繳納工商統一稅,並不是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從1994年1月1日起成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2)何為一次性金融服務擴展閱讀:
免徵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❸ 金融機構的一名反洗錢工作人員在協助人民銀行進行反洗錢 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金融機構的一名反洗錢工作人員在協助人民銀行進行反洗錢,可以採取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等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十六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為客戶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時,應當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
客戶由他人代理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同時對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與客戶建立人身保險、信託等業務關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戶本人的,金融機構還應當對受益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
金融機構不得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或者假名賬戶。金融機構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問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與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系或者要求金融機構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務時,都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3)何為一次性金融服務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二十六條經調查仍不能排除洗錢嫌疑的,應當立即向有管轄權的偵查機關報案。客戶要求將調查所涉及的賬戶資金轉往境外的,經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採取臨時凍結措施。
偵查機關接到報案後,對已依照前款規定臨時凍結的資金,應當及時決定是否繼續凍結。偵查機關認為需要繼續凍結的,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採取凍結措施;認為不需要繼續凍結的,應當立即通知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通知金融機構解除凍結。臨時凍結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金融機構在按照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採取臨時凍結措施後四十八小時內,未接到偵查機關繼續凍結通知的,應當立即解除凍結。
❹ 一次性金融服務識別對象有哪些
一次性金融服務識別對象
1.
客戶
2.
經理人
❺ 什麼是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是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為客戶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時,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且不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等的制度。
❻ 按照反洗錢法法律規定,在什麼情況下,銀行必須核對業務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按照公民身份聯網核查規定以及反洗錢客戶身份識別管理辦法,銀行在內辦理開戶、銷戶、個容人5萬元人民幣或1萬美元以上存取現業務、不在本機構開戶的客戶辦理現金匯款、現鈔匯兌、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且金額在1萬元人民幣或1000美元以上的,以及其他銀行認為需要核查的業務,都需要通過聯網核查系統核查客戶身份,並核對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❼ 什麼是一次性金融服務
一次性金融服務是指不在本銀行機構開立賬戶的客戶提供以下哪些條件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
❽ 應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一次性金融服務是指什麼
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十六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為客戶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時,應當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
客戶由他人代理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同時對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與客戶建立人身保險、信託等業務關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戶本人的,金融機構還應當對受益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
金融機構不得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或者假名賬戶。金融機構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問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與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系或者要求金融機構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務時,都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8)何為一次性金融服務擴展閱讀:
反洗錢必要性:
洗錢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它不僅損害了金融體系的安全和金融機構的信譽,而且對我國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具有極大地破壞作用。
1、國內形勢的需要。近年來,隨著走私、毒品、貪污賄賂等犯罪不斷發生,非法轉移資金活動大量存在,我國的洗錢問題日漸突出。
由於缺乏對洗錢行為的預防監控措施,導致不能及早發現犯罪線索,影響了追查、打擊洗錢犯罪及其上游犯罪和追繳犯罪所得。政府和社會各界關於加強反洗錢立法、完善反洗錢法律制度的呼聲越來越高。
2、國際形勢的需要。洗錢活動具有跨國(境)特性,遏制和打擊跨國洗錢活動必須通過規范和協調國內、國際立法,加強反洗錢國際合作。
且我國已經批准加入的《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葯品和精神葯物公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和《制止向恐怖主義提供資助的國際公約》等,都明確要求各成員國建立健全反洗錢法律制度。
3、實際工作的需要。關於反洗錢活動,在此以前我國雖然缺少一部完整的反洗錢法,但是反洗錢的工作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沒有停止過。在追究犯罪方面,如1997年刑法對洗錢犯罪作了明確的規定,並給予嚴厲的處罰。
❾ 一次性金融服務識別要點包括哪些
一次性金融服務識別要點包括:了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 他證明文件 , 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伴或影印件。
❿ 金融機構應履行哪些反洗錢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金融機構應當履行下列反洗錢義務:
一、 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建立健全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負責人應當對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實施負責。應當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
二、 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為客戶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時,應當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客戶由他人代理辦理業務的,應當同時對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與客戶建立人身保險、信託等業務關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戶本人的,還應當對受益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不得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或者假名賬戶。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問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與金融機構建立業務關系或者要求金融機構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務時,都應當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三、 通過第三方識別客戶身份的,應當確保第三方已經採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第三方未採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的,由該金融機構承擔未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責任。
四、進行客戶身份識別,認為必要時,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實客戶的有關身份信息。
五、 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在業務關系存軒期間,客戶身份資料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更新客戶身份資料。客戶身份資料在業務關系結束後、客戶交易信息在交易結束後,應當至少保存五年。金融機構破產和解散時,應當將客戶身份資料和客戶交易信息移交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定的機構。
六、 應當按照規定執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辦理的單筆交易或者在規定期限內的累計交易超過規定金額或者發現可疑交易的,應當及時向反洗錢信息中心報告。
七、 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制定。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八、 應當按照反洗錢預防、監控制度的要求,開展反洗錢培訓和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