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通過以下哪個系統對境內個人身份的真實性進行核查
您好,很高興為您回答! 銀行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應有效防範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引起的風險向銀行體系轉移。 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要依法合規開展業務活動,不得直接或變相參與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不得以變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經辦人和關系人支付費用或傭金等方式違規吸儲,不得以各種形式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得介紹機構和個人參與高利貸或向機構和個人發放高利貸,不得借銀行名義或利用銀行員工身份私自代客投資理財,不得利用銀行員工或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他人過渡資金,不得借用銀行客戶的個人賬戶為銀行員工過渡資金,不得自辦或參與經營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機構,不得向他人提供與自己經濟實力不符的個人擔保,不得向民間借貸資金提供擔保,不得允許本行員工以各種方式進入銀行業金融機構辦公或營業場所開展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 具體要做到加強員工思想教育,梳理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前、中、後台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特別關注「八小時」意外的行為,建立落實管理責任制,集中力量對內部員工參與民間融資活動的行為進行風險排查。 另外,對現場檢查發現的違規問題及通過群眾來信、來訪等方式舉報核實的違規問題要依法從嚴處罰,對於發現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違規參與非法融資活動的,一律取消其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貳』 金融機構多久排查一次個人金融信息安全隱患
排查安全隱患制度的編寫的思路。第一、明確排查的前提及依據。法規、場內的設備、工藝的實際情況。第二、確定排查的范圍及排查方案。第三、根據排查的結果,制定治理方案。第四、進行預測預警。防止該類隱患發生。
『叄』 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的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管理,保證金融業的穩健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及其聯合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聯合社、其他金融機構。
上述金融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子公司和控股機構,境內其他中資機構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境外設立的銀行類機構,適用本辦法。
上述金融機構不包括在華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是指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和對經營管理具有決策權或對風險控制起重要作用的人員。
第四條擔任金融機構高級管理職務的人員,應接受和通過中國人民銀行任職資格審核。
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核,分核准制和備案制兩種。適用核准制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在任命前應獲得中國人民銀行任職資格核准文件;適用備案制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在任命前應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第五條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管理,包括任職資格審核、任職期間考核、任職資格取消及任職資格檔案管理。
『肆』 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令復
〔2000〕第制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金融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現予發布施行。
行長戴相龍
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伍』 關於非專業人員學習金融知識,想進入一些金融機構任職的一些問題,請高人指點。
我覺得這個問題完全可以在你自己的學校解決啊
要知道每年有多少人報考人大的金融專業的都被刷下來啊
人大的金融的實力是公認的
我看你只要回到你的學校直接找老師和同學問
而卻可以滿足你"北京"和"面談"的要求
那可比這里強多啦
加油吧
金融現在和熱
『陸』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開展違規放貸風險排查時,重點關注哪些領域
重點關注以下六大領域:近年新增加的不良貸款;關注類貸款和違約客戶情況;信貸資產轉讓情況;銀行員工幫助客戶規避制度獲取貸款情況;貸款抵押和擔保落實情況;展期貸款和借新還舊貸款情況等。
『柒』 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的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對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金融機構,中版國人民銀行可視情權節輕重,予以通報,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和其他有關法規、規定給予處罰:
(一)未按規定程序向中國人民銀行申報任職資格審核;
(二)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虛假申報材料;
(三)未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抄報高級管理人員任免決定;
(四)未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抄報對高級管理人員紀律處分決定;
(五)其他違反本辦法的情形。
第三十四條中國人民銀行在本辦法實施前頒布的有關文件、規定如與本辦法不一致,按本辦法執行。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頒布的《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規定》自本辦法發布之日起廢止。
第三十五條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營業管理部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一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備案)表〔略〕
附表二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否決通知書〔略)
『捌』 銀監會整治十大亂象嚴查銀行關系戶「吃空餉」是怎麼回事
要繼續弘揚銀行業的『三鐵』傳統,就是鐵賬本、鐵算盤、鐵規章,為人民群眾看好『錢袋子』。」3月2日,銀監會新任主席郭樹清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的慷慨陳詞正以雷霆般的執行力落到實處。最近短短一周之內,銀監會接連發布多個重磅監管文件,還披露了對多家金融機構的監管罰單。業內人士認為,這些文件表明銀行業強化監管、加強整頓的序幕已經徐徐拉開。
銀監會整治十大亂象
4月7日,銀監會現場檢查局巡視員(主持工作)王朝弟在銀監會新聞發布會上透露,銀監會2017年上半年組織全國銀行業集中進行市場亂象整治工作,以回歸本源、服務實體、防範風險為目標,重點對股權和對外投資、機構及高管、規章制度、業務、產品、人員、廉政風險、監管行為、內外勾結、非法金融活動等十大方面進行整治。
據報道,事實上當天銀監會就印發了《關於集中開展銀行業市場亂象整治工作的通知》(5號文),要求組織全國銀行業集中整治市場亂象。據了解,該工作由銀監會現場檢查局牽頭,梳理了王朝弟提到的十大方面的亂象。
新聞內存 近期密集出台7個文件
除了5號文,近期銀監會還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加強監管的文件。比如,4月7日,銀監會發布4號文《關於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4月10日,銀監會發布的6號文《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直接點名了銀行業風險防控的十大重點,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房地產領域風險、地方政府債務違約風險等。
4月12日,銀監會7號文《關於切實彌補監管短板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發布。此外,銀監會還發布《關於開展銀行業「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45號文)和《關於開展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的通知》(46號文),以及《關於開展銀行業「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53號文)。上述三個文件都要求銀行對其存在的一些違規行為進行自查和形成自查報告。
『玖』 農行管理人員能在其他金融機構任職嗎退居二線,再聘到其他金融機構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