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風險准備金是什麼
風險准備金是指由交易所設立,用於為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交易所不可預見風險帶來的虧損的資金。
⑵ 什麼是風險准備金
你好,風險准備金是指由交易所設立,用於為維護期貨市場正常運轉提供財務擔保和彌補因交易所不可預見風險帶來的虧損的資金。風險准備金的動用必須要經過交易所理事會批准,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按規定的用途和程序進行。
⑶ 計提的風險准備一般計提比例是多少
計提的風險准備一般計提比例是10%。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實施指南》的通知(財金[2007]23號)
十一、關於金融企業利潤分配的規定
《規則》第44條規定:「金融企業本年實現凈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按照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准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一)關於一般准備金的提取。
……
主營擔保業務的企業,應按本年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一般風險准備金,用於彌補虧損,不得用於分紅、轉增資本。
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關於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指導意見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資管產品管理費收入的10%計提風險准備金,或者按照規定計提操作風險資本或相應風險資本准備。風險准備金余額達到產品余額的1%時可以不再提取。風險准備金主要用於彌補因金融機構違法違規、違反資管產品協議、操作錯誤或者技術故障等給資管產品財產或者投資者造成的損失。
(3)金融機構風險准備金的核算擴展閱讀:
一般風險准備(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用於彌補虧損的風險准備。「一般風險准備」屬所有者權益類科目。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
二、企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借記「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用一般風險准備彌補虧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一般風險准備補虧」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的一般風險准備。
⑷ 金融機構的風險儲備金比例是多少
應該是分公司的,像我們公司和緣融貸,是有20%的風險准備金在擔保公司存放的。
⑸ 存款准備金率是怎麼計算的表示什麼意思
簡單說就是國家為了控制商業銀行的放貸規模而設定的商業銀行按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把一部分資金存到央行.央行可以根據不同的比例來控制商業銀行的放貸規模.如投資過熱的話,央行就可以實行貨幣緊縮制度,提高存款准備金,這樣商業銀行可以放貸的資金就少了,就能起到抵制投資熱的現象,反之亦然.
下面是引述: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2條第一項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運用下列貨幣政策工具:(一)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備金;」
存款准備金制度是指中央銀行依據法律所賦予的權力,要求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按規定的比率在其吸收的存款總額中提取一定的金額繳存中央銀行,並藉以間接地對社會貨幣供應量進行控制的制度。提取的金額被稱為存款准備金,准備金占存款總額的比率稱為存款准備率或存款准備金率。存款准備金制度由兩部分組成:一是法定存款准備金;二是支付准備金。
我國的法定存款准備金,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按各項存款或各項負債總額的一定比例向人民銀行繳存的存款。法定存款准備金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存款准備金制度的實施對象。《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和政策性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均應按規定的比例和期限向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繳存存款准備金。
(2)存款准備金繳存范圍。我國現行的存款准備金制度,只對存款計提准備金。具體包括商業銀行吸收的一般存款,所謂一般存款是相對財政性存款而言的,包括企業存款、儲蓄存款、農村存款;信託投資機構吸收的信託存款;農村信用合作社及聯社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及聯社等集體金融組織吸收的各項存款。
(3)規定和調整存款准備金率的機構。國家授權人民銀行規定存款准備金率並根據放鬆銀根或緊縮銀根的需要進行調整,並組織分支機構具體實施。
支付准備金又稱超額准備金,是指銀行為應付可能的提款所安排的除法定準備金之外的准備金,其特點為超額准備金是商業銀行在中央銀行的一部分資產。我國的超額准備金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存入中央銀行的准備金;二是商業銀行營運資金中的現金准備。前者主要用於銀行間的結算和清算,以及用於補充現金准備,後者主要用於滿足客戶的現金需要。
我國的存款准備金制度,是根據1983年9月《國務院關於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決定》重新恢復建立的。《中國人民銀行法》對其作了明確規定,把它列為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工具的首位。1998年3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改革存款准備金制度的通知》,對有關存款准備金制度的事宜作了具體規定。
⑹ 風險准備金的制度規定
以交易所為例,其風險准備金制度的規定如下:
風險准備金的來源包括:①交易所按向會員收取交易手續費收入(含向會員優惠減收部分)20%的比例,從管理費用中提取;②符合國家財政政策規定的其他收入。
當風險准備金余額達到交易所注冊資本10倍時,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可不再提取。
風險准備金必須單獨核算,專戶存儲,除用於彌補風險損失外,不得挪作他用。
風險准備金的動用必須經交易所理事會批准,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後按規定的用途和程序進行。
⑺ 信託公司一般風險准備如何計提
按照不同類型、不同行業,銀監會規定的標准計提。
一般風險准備專(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企屬業按規定從
凈利潤中提取,用於彌補虧損的
風險准備。
企業(金融)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
1.一般風險准備科目設置
「一般風險准備」屬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提取風險准備時,貸記本科目;彌補虧損時,借記本科目,期末為貸方余額,反映公司提取的風險准備結余。
2.一般風險准備的賬務處理
(1)提取風險准備時:
借:利潤分配——提取風險准備
貸:一般風險准備
(2)用風險准備彌補虧損時:
借:一般風險准備
貸:利潤分配——風險准備轉人
⑻ 計提一般准備金的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一般准備金
⑼ 一些什麼企業需要提取一般風險准備金
一般從事證券業務的抄金融企業需要提取風險准備金。
財政部印發(財金[2007]23號)第十一條關於金融企業利潤分配的規定,《規則》第44條規定:「金融企業本年實現凈利潤(減彌補虧損,下同),應當按照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提取一般(風險)准備金、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的順序進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
二、企業提取的一般風險准備,借記「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用一般風險准備彌補虧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一般風險准備補虧」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的一般風險准備。
核算
1.一般風險准備科目設置
「一般風險准備」屬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提取風險准備時,貸記本科目;彌補虧損時,借記本科目,期末為貸方余額,反映公司提取的風險准備結余。
2.一般風險准備的賬務處理
(1)提取風險准備時:
借:利潤分配——提取風險准備
貸:一般風險准備
(2)用風險准備彌補虧損時:
借:一般風險准備
貸:利潤分配——風險准備轉入
⑽ 金融機構一般風險准備包括什麼
一般風險准備,是指從事證券業務的金融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用於彌補虧損的 風險准備。 詳情:普華在線~ 希望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