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在境外所得國內如何個人申報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中國公民在境內、境外同時任職或者受雇並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從境外和境內分別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按稅法規定分別減除費用並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否則,應視為來源於一國的所得。
例:中國公民當月分別在境內、外取得工資、薪金各10000元,並提供有效證明文件,暫不考慮其他因素,本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230元。
(10000-3500)×20%-555+(10000-4800)×20%-555=745+485=1230(元)
若在境外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能提供境外稅務機關填發的完稅憑證原件的,准予按規定從應納稅額中抵扣。
2. 境外所得稅知道分回利潤,國外所得稅稅率,怎麼算稅前所得額
利潤/(1-國外稅率)
3. 外國企業為國內企業提供服務的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情況不一樣,稅率也不一樣。如果國外公司的提供咨詢勞務所得屬於「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按25%稅率自行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於「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咨詢勞務所得,不需要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4. 支付境外的貸款利息,需要為其代扣代繳所得稅,請問稅率是多少謝謝!
網路文庫里有一篇《向境外企業支付借款利息的所得稅處理 》,推薦您閱讀
看完你就明白了。
http://wenku..com/view/cf8f17d7c1c708a1284a44ec.html
5. 高新技術企業取得境外所得的適用稅率是多少,在稅收抵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高新技術企業境外所得適用稅率及稅收抵免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47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5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高新技術企業境外所得適用稅率及稅收抵免有關問題補充明確如下:
一、以境內、境外全部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總收入、銷售收入總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等指標申請並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其來源於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對其來源於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計算境外抵免限額時,可按照15%的優惠稅率計算境內外應納稅總額。
二、上述高新技術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的其他事項,仍按照財稅〔2009〕12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通知所稱高新技術企業,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經認定機構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認定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並正在享受企業所得稅15%稅率優惠的企業。
四、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6. 代扣代繳境外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多少啊怎麼計算的。境外企業實際收入為7萬元,那應該代繳多少
稅率為10%,應交企業所得稅=應納所得額*適用稅率,7萬要交7千。
7. 支付給境外企業設計費,是否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辦法》第三條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實行源泉扣繳,由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所得;(二)利息所得;(三)租金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轉讓財產所得;(六)其他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二十七條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非居民企業取得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