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類含金量高的證書,哪些值得一考
金融類含金量高的證書還是有很多的,下面這些證書的含金量都不低。這些證書中RFP美國注冊財務策劃師證書報考的人還是相對來說不少的,而且是國際認證的。
ACCA(特許公認會計師)
ACCA-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The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簡稱ACCA)成立於1904年,是目前世界上領先的專業會計師團體,也是國際上海外學員最多、學員規模發展最快的專業會計師組織
報考資格
如果要注冊為ACCA的學生,需要具備相應的英國大學的入學資格。
考試內容
ACCA制定有詳細的教學大綱、專用教材和與之相配套的學習資料,共有14門考試課程,由英國的大學會計與財務專家出題,統一教材,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統一評分標准。每年的6月和12月在全球設置考場,每門課的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整個的學習過程共分為三個階段,六個單元,14門課程。
CPA(注冊會計師)
CP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是注冊會計師的簡稱。是指依法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並接受委託從事審計和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的執業人員。
報考條件
凡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試。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並從事審計業務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申請注冊。
考試內容
從2009年起,注冊會計師考試實行改革。新制度下的注冊會計師考試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專業階段,要求在連續五年內通過6門考試。
第二個階段是綜合階段:要求在連續五年內通過職業能力綜合測試。通過全部兩個階段的考試才可以領取全科合格證。可見,現在對注冊會計師的要求愈來愈高。
CFP國際金融理財師
CFP (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即國際金融理財師、注冊金融理財師或者注冊理財規劃師。
2004年9月1日,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金融理財標准委員會,Financial Planning Standards Council of China(以下簡稱中國金融理財標准委員會,FPSCC)正式成立 針對中國金融理財服務缺乏專業資格認證的現狀,中國金融理財標准委員會經過長達三年的調查研究,決定在中國引進國際CFP專業資格認證制度。 ,指的是達到國際CFP組織所規定的教育(Ecation)、考試(Examination)、從業經驗(Experience)和職業道德(Ethics)標准(以下簡稱為「4E」標准),並取得資格認證的專業人士。 考慮到國內對於具備基本理財技能的金融理財師的需求數量和急迫性均遠遠超過具備國際水準的CFP,中國金融理財標准委員會決定採用多數國際CFP組織正式成員的做法,在中國實施金融理財師認證制度。
RFP美國注冊財務策劃師
注冊財務策劃師(RegisteredFinancial Planner,簡稱RFP)是由美國注冊財務策劃師協會(RFPI)於1983年推出的,並在全球范圍內獲得廣泛認可的專業的國際理財師專業資格。RFP證書現已正式被納入全國財經金融專業人才培養工程。
目前RFP證書開始實施一試三證,一是RFP證書,一是全國金融人才工程委員會的證書。通過RFP考試後,可申請雙證,其中RFP證書可在美國注冊財務策劃師協會官網查詢,專業人才水平證書則可在量化專業委員會官網 http://www.pftcn.org/f/ 查詢。
RFP內容是全面理財規劃,涵蓋比較全面,且投產比較高,因為它更注重的理論基礎上的實操,理財類證書和課程,主要是兩點,一點是證書本身,第二點是證書衍生出來的價值。從學習後延伸出來的學習機會和提升機會來看,RFP更落地,更務實。
五大課程體系系統學習
基礎財務策劃、投資策劃、保險及退休策劃、稅務及遺產策劃、高級財務策劃。
RFP課程設置優勢
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RFP是提供幫助個人/家庭實現理財目標的解決方案的,而客戶的理財方案大類來分無非是:資產增值、子女教育、退休養老、保險規劃、資產傳承、資產保全、稅務籌劃等內容,而RFP的課程設置完全以此為基礎。
RFP裡面有五門課程,第一門基礎財務策劃,是幫助大家掌握基礎的理財概念,投資策劃、保險及退休策劃以及稅務及遺產策劃,則是分別解決專項理財目標,而第五門課程綜合財務策劃,則是將所有上述專項規劃進行系統整合,因為家庭的理財目標一般不止一個,需要系統掌握。所以,RFP課程設計的邏輯正好是滿足客戶理財目標的邏輯,是非常系統且專業的內容。
RFP適用人群
理財高端證書 搭配高端人脈
RFP是資金去向,也就是資金運用端證書,關注個人/家庭理財,適用於銀行理財經理、客戶經理、保險業務員、券商理財顧問、第三方理財經理等所有跟家庭或個人打交道的金融從業者。
RFP致力於打造專業理財精英,所以學習RFP,就不能是純粹的技術上的專業,而應該是市場應用的專業。要把專業的內容用真正通俗易懂的語言講出來用起來,怎麼樣是通俗易懂?理論教學變為案例教學,工具教學,工具應用,才能更好的將知識轉變為生產力。
目前在全球,RFP已經成為眾多金融機構人才培養的重要標准。太平洋人壽、泰康人壽、太平人壽等保險公司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建設銀行等國內大型銀行都將RFP作為人才的培養與培訓的標准。另外,企業招聘時,將RFP作為一個衡量要素,比如美國友邦、平安人壽、東亞銀行、浦發銀行等。
關於RFP證書報名條件和報名費用這些信息建議你可以去RFP中國管理中心去看看
希望上面的這些對你有幫助。
『貳』 不就職於證券公司,是否可以報考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以及證券公司合規人力人員資質測試
可以的沒有限制,只是你要從業這行就要掛靠到公司
『叄』 銀行業金融機構績效考核的合規指標包括哪些指標
銀行業金融機構績效考評指標包括五大類:
合規經營類指標、()、經營效益類指標、發展轉型類指標、社會責任類指標。
管理類指標
『肆』 關於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格認證的詳細過程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號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辦法》已經2006年10月2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92次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 尚福林
二00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監管,提高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保障證券公司依法合規經營,根據《公司法》、《證券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監管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高管人員),是指證券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合規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境內分支機構負責人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人員。
證券公司行使經營管理職責的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以及類似機構的成員為高管人員。
第三條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應當在任職前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核準的任職資格。
證券公司不得聘任未取得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不得違反規定授權不具備任職資格的人員實際行使職責。
第四條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章、規范性文件,遵守公司章程和行業規范,恪守誠信,勤勉盡責。
第五條 中國證監會依法對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進行監督管理。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由中國證監會依法核准,經中國證監會授權,也可以由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以下簡稱派出機構)依法核准。
第六條 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交易所依法對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進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 任職資格條件
第一節 基本條件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
(一)《證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二款、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
(二)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金融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
(三)自被中國證監會撤銷任職資格之日起未逾3年;
(四)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之日起未逾2年;
(五)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取得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任職資格,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正直誠實,品行良好;
(二)熟悉證券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具備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經營管理能力。
第二節 董事、監事的任職資格條件
第九條 取得董事、監事任職資格,除應當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證券、金融、法律、會計工作3年以上或者經濟工作5年以上;
(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第十條 取得獨立董事任職資格,除應當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證券、金融、法律、會計工作5年以上;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並且具有學士以上學位;
(三)有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時間和精力。
第十一條 獨立董事不得與證券公司存在關聯關系、利益沖突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妨礙獨立客觀判斷的情形。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證券公司獨立董事:
(一)在證券公司或其關聯方任職的人員及其近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人員;
(二)在下列機構任職的人員及其近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人員:持有或控制證券公司5%以上股權的單位、證券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與證券公司存在業務聯系或利益關系的機構;
(三)持有或控制上市證券公司1%以上股權的自然人,上市證券公司前10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或者控制證券公司5%以上股權的自然人,及其上述人員的近親屬;
(四)為證券公司及其關聯方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及其近親屬;
(五)最近1年內曾經具有前四項所列舉情形之一的人員;
(六)在其他證券公司擔任除獨立董事以外職務的人員;
(七)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第十二條 取得董事長、副董事長和監事會主席任職資格,除應當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證券工作3年以上,或者金融、法律、會計工作5年以上,或者經濟工作10年以上;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三)通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資質測試。
第三節 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條件
第十三條 取得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合規負責人、董事會秘書,以及證券公司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和類似機構的成員(以下簡稱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除應當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證券工作3年以上,或者金融、法律、會計工作5年以上;
(二)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四)曾擔任證券機構部門負責人以上職務不少於2年,或者曾擔任金融機構部門負責人以上職務不少於4年,或者具有相當職位管理工作經歷;
(五)通過中國證監會認可的資質測試。
第十四條 取得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資格,除應當具備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從事證券工作3年以上或經濟工作5年以上;
(二)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第四節 其他規定
第十五條 證券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當具有證券從業資格。
第十六條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以及其他人員行使高管人員職責的,應當取得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
第十七條 從事證券工作10年以上或曾擔任金融機構部門負責人以上職務8年以上的人員,申請證券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和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學歷要求可以放寬至大專。
第十八條 具有證券、金融、經濟管理、法律、會計、投資類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申請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從事證券、金融、經濟、法律、會計工作的年限可以適當放寬。
第十九條 在證券監管機構、自律機構以及其他承擔證券監管職能的專業監管崗位任職8年以上的人員,申請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可以豁免證券從業資格的要求。
第三章 申請與核准
第一節 申請與受理
第二十條 申請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任職資格應當由擬任職的證券公司,申請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應當由本人或擬任職的證券公司,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表;
(二)2名推薦人的書面推薦意見;
(三)身份、學歷、學位證明文件;
(四)資質測試合格證明;
(五)最近3年曾任職單位鑒定意見;
(六)最近3年擔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應提交離任審計報告;
(七)最近3年內在金融機構任職且被納入監管范圍的,應提交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
(八)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請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的,還應提交證券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一條 推薦人應當是任職1年以上的證券公司現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或經理層人員。
申請人或擬任人不具有證券行業工作經歷的,其推薦人中可有1名是其原任職單位的負責人。申請人或擬任人為境外人士的,推薦人中至少有1名為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人員,另1名可以為申請人或擬任人曾任職的境外證券類機構的高管人員。
推薦人應當對申請人或擬任人是否存在本辦法第七條所列舉的情形作出說明,並對其個人品行、遵紀守法、從業經歷、業務水平、管理能力等發表明確的推薦意見。
推薦人每個自然年度最多隻能推薦3人申請證券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或經理層人員的任職資格。
第二十二條 申請除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以外董事、監事的任職資格,應當由擬任職的證券公司向公司注冊地派出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表;
(二)證券公司或股東單位的推薦意見;
(三)身份、學歷、學位證明文件;
(四)最近3年內曾任職單位的鑒定意見;
(五)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條 股東單位推薦的前條所述董事、監事人選,由股東單位出具推薦意見;獨立董事人選以及作為職工代表的董事、監事,應當由證券公司出具推薦意見。推薦意見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一)擬任人是否存在本辦法第七條所列舉的情形;
(二)擬任人遵守證券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以及自律組織規則的情況;
(三)擬任人的職業道德水準和誠信表現;
(四)擬任人的管理能力和業務能力;
(五)擬任人是否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
第二十四條 申請獨立董事任職資格,還應當提供擬任人具有5年以上證券、金融、法律或者會計工作經歷的證明,以及擬任人關於獨立性的聲明。聲明應重點說明其本人是否存在本辦法第十一條所列舉的情形。
第二十五條 已經取得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任職資格的人員,自離開原任職公司之日起12個月內到其他證券公司擔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且未出現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擬任職公司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表;
(二)原任職公司的離任審計報告;
(三)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條 申請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資格,應當由擬任職的證券公司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派出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表;
(二)證券公司的推薦意見;
(三)身份、學歷、學位、證券從業資格的證明文件;
(四)最近3年曾任職單位的鑒定意見;
(五)最近3年內曾擔任證券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職務的,應提交離任審計報告及原分支機構所在地派出機構的監管意見;
(六)最近3年內曾在金融機構任職且被納入監管范圍的,應提交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
(七)中國證監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提交學歷、學位證明文件復印件的,應當加蓋頒發單位或出具單位的公章,或出具公證機關的公證文書或律師的認證文件,以證明復印件與原件一致;提交國外和中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或者非學歷教育文憑的,應當同時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對其所獲教育文憑的學歷學位認證文件。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提交的最近3年曾任職單位的鑒定意見,應當詳細說明申請人或擬任人在曾任職單位的職責范圍、履職情況以及是否受到紀律處分等情況。
第二十九條 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和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的有關規定,對申請人提出的任職資格申請作出處理。
第三十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
(一)通知申請人補正材料,申請人在15日內未能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
(二)申請人在15日內提交的補正申請材料仍然不齊全或者仍然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二節 審查與核准
第三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或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的申請材料應當自中國證監會受理申請之日起2日內報申請人注冊地或住所地派出機構備案。派出機構對上述人員的任職資格申請持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意見報送中國證監會。
第三十二條 中國證監會或相關派出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申請人或擬任人進行考察、談話。
第三十三條 申請人或擬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可以作出終止審查的決定:
(一)申請人或擬任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人依法終止的;
(三)申請人主動要求撤回申請材料的;
(四)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針對反饋意見作出進一步說明、解釋的;
(五)申請人或擬任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行為被行政機關立案調查的;
(六)申請人被依法採取停業整頓、託管、接管、限制業務等監管措施的;
(七)申請人或擬任人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
(八)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對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申請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不予核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三節 任職
第三十五條 證券公司應當自擬任董事、監事、分支機構負責人取得任職資格之日起30日內,按照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辦理上述人員的任職手續。自取得任職資格之日起30日內,上述人員未在證券公司任職或履行相關職務的,除有正當理由並經相關派出機構認可的,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
第三十六條 證券公司任免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人員的變動情況以及高管人員的職責范圍在公司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報告,提交以下材料:
(一)任職、免職決定文件;
(二)相關會議的決議;
(三)相關人員的任職資格核准文件;
(四)相關人員簽署的誠信經營承諾書;
(五)高管人員職責范圍的說明;
(六)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證券公司未按要求履行公告、報告義務的,相關人員應當在2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報告。
第三十七條 證券公司任免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可以對有關人員進行任職談話。證券公司選任的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不符合規定的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應當責令證券公司限期更換人員。
第三十八條 內資證券公司境外人士擔任經理層人員職務的比例最多可以達到公司該類人員總數的30%;外資參股證券公司境外人士擔任經理層人員職務的比例最多可以達到公司該類人員總數的50%。
第三十九條 證券公司高管人員最多可以在證券公司參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監事之外的職務,不得在其他營利性機構兼職或者從事其他經營性活動。
證券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不得兼任其他同類分支機構負責人。
任何人員最多可以在2家證券公司擔任獨立董事。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兼職的,應自有關情況發生之日起5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報告。
第四十條 取得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除獨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職務,不需重新申請任職資格,由擬任職的證券公司按照規定依法辦理其任職手續。
第四十一條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分支機構負責人離任的,其任職資格自離任之日起自動失效。
有以下情形的,不受前款規定所限:
(一)證券公司董事(不包括獨立董事)、監事在同一公司相互改任;
(二)證券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在同一公司改任除獨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監事;
(三)證券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改任同一公司其他分支機構負責人。
第四十二條 證券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分支機構負責人的,應當自作出有關任職決定之日起20日內辦理證券業務許可證的變更手續。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不得授權未取得任職資格的人員代為行使職權。
第四十四條 高管人員職責分工發生調整的,證券公司應當在5日內在公司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報告。同時,證券公司應當將上述事項及時告知相關高管人員。證券公司未按要求履行公告、報告義務的,相關高管人員應當在2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報告。
第四十五條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應當拒絕執行任何機構、個人侵害公司利益或者客戶合法權益等的指令或者授意,發現有侵害客戶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報告。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保護因依法履行職責、切實維護客戶利益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六條 禁止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從事下列行為:
(一)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獲取其他非法收入;
(二)挪用或侵佔公司或者客戶資產;
(三)違法將公司或者客戶資金借貸給他人;
(四)以客戶資產為本公司、公司股東或者其他機構、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第四十七條 中國證監會對取得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但未在證券公司擔任經理層人員職務的人員進行資格年檢。
上述人員應當自取得任職資格的下一個年度起,在每年第一季度向住所地派出機構提交由單位負責人或推薦人簽署意見的年檢登記表。
第四十八條 取得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而不在證券公司擔任經理層人員職務的人員,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年檢,或未通過資格年檢,或自取得任職資格之日起連續5年未在證券公司任職的,應當在任職前重新申請取得經理層人員的任職資格。
第四十九條 中國證監會建立資料庫,記錄取得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的人員信息。證券公司選聘經理層人員,可以從中查詢相關信息。
中國證監會將證券公司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的有關信息錄入資料庫。
第五十條 取得董事、監事、經理層人員任職資格的人員應當至少每3年參加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業務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取得分支機構負責人任職資格的人員應當至少每3年參加所在地派出機構認可的業務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第五十一條 證券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不能履行職務或者缺位時,公司可以按公司章程等規定臨時決定符合第八條規定的人員代為履行職務,並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注冊地派出機構報告。
公司決定的人員不符合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可以責令公司限期另行決定代為履行職務的人員,並責令原代為履行職務人員停止履行職務。
代為履行職務的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公司應當在6個月內選聘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董事長、總經理。
第五十二條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涉嫌重大違法犯罪,被行政機關立案調查或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證券公司應當暫停相關人員的職務。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關派出機構應當對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進行監管談話:
(一)證券公司或本人涉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
(二)證券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內部控制存在重大隱患;
(三)證券公司財務指標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風險控制指標;
(四)證券公司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或違反本辦法規定授權不具備任職資格的人員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五)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未履行公告義務;
(六)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不遵守承諾;
(七)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規定;
(八)自簽署推薦意見之日起1年內所推薦的人員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被撤銷任職資格;
(九)所出具的推薦意見存在虛假內容;
(十)對公司及其股東、其他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隱瞞不報;
(十一)未按規定對離任人員進行離任審計;
(十二)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四條 證券公司凈資本或其他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被中國證監會責令限期改正而逾期未改正的,或其行為嚴重危及證券公司的穩健運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中國證監會可以限制公司向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支付報酬、提供福利,或暫停相關人員職務,或責令更換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
董事、監事、高管人員被暫停職務期間,不得離職。
第五十五條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可以將其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一)向證券監管機構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大事項;
(二)拒絕配合證券監管機構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三)擅離職守;
(四)1年內累計3次被證券監管機構按照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進行監管談話;
(五)累計3次被自律組織紀律處分;
(六)累計3次對公司受到行政處罰負有領導責任;
(七)累計5次對公司受到紀律處分負有領導責任;
(八)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 自被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之日起2年內,任何證券公司不得聘用該人員擔任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
第五十七條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未能勤勉盡責,致使證券公司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者重大風險的,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可以撤銷相關人員的任職資格,並責令公司限期更換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
第五十八條 自推薦人簽署推薦意見之日起1年內,被推薦人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或被撤銷任職資格的,自作出有關決定之日起2年內不受理該推薦人的推薦意見和簽署意見的年檢登記表。
第五十九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高管人員辭職,或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而被解除職務,或被撤銷任職資格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對其進行離任審計,並且自離任之日起3個月內將審計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及相關派出機構備案。
第六十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高管人員離任審計期間,不得在其他證券公司擔任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一條 證券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依法應予以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 申請人或擬任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任職資格的,證券監管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並依法給予警告。
第六十三條 申請人或擬任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任職資格的,應當予以撤銷,對公司和負有責任的人員予以警告,並處以罰款。
第六十四條 證券公司違反本辦法規定,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相應職務的,中國證監會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第六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對公司和負有責任的人員予以警告,單處或者並處罰款:
(一)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六條和第五十一條規定;
(二)對中國證監會依據第三十七條、第五十六條作出的監管要求,公司未按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公司及相關高管人員未按規定履行報告義務或者報送的材料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
第六章 附則
第六十六條 本辦法所稱分支機構負責人是指證券公司的分公司、證券營業部、證券服務部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可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證券公司下屬其他非法人機構的經理及實際履行經理職務的人員。
第六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工作是指除證券以外的其他金融工作。
在上市公司從事證券相關工作的,視為從事證券工作。
第六十八條 本辦法規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第六十九條 本辦法自 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機字[1998]46號)、《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4號)同時廢止。
『伍』 上海銀行同業公會外匯從業資格考試合規題庫
你好,考試大綱可以去報名網站查詢,題庫可以點我進來看看,祝你好運~
『陸』 求高手做金融從業人員合規知識考試試題
quani
『柒』 經濟類(金融)行業最吃香的證書
您好,我本人是金融學研究生。
如果要是提高自己能力和含金量的話,我覺得你需要考這么幾個證書
1.注冊金融分析師(CFA)
擁有全球金融第一考的CFA考試在國內的知名度已經很高了,它是證券投資與管理界的一種職業資格認證,由美國「投資管理與研究協會」(AIMR)授予。自CFA考試進入中國後,CFA每年的報考人數在成倍的增長,僅今年6月份的考試,報考人員已經達到近5000人。但是考生通過率很低,據了解CFA在全球的認證通過率是五分之一,在中國這個比例更低。
證書含金量:
鑒於CFA考試的正規性、專業性和權威性,其資格在全球金融領域內受到廣泛的認可,成為銀行、投資、證券、保險、咨詢行業的從業通行證。CFA證書持有者包括世界知名金融投資機構的高級工作人員,薪資也相當可觀,CFA在美國年薪多在20萬美元左右。
考試內容:
CFA要求持有人建立嚴格而廣泛的金融知識體系,掌握金融投資行業各個核心領域理論與實踐知識,包括從投資組合管理到金融資產估價,從衍生證券到固定收益證券以及定量分析。考試以全英文的方式進行,須通過3個級別,每級考試時間為6小時。每年的6月、12月在全球近百個國家進行同步考試。中國考生可在上海、北京參加CFA考試。
報考條件:
具有大學以上學歷的相關從業人員。通過CFA高級水平考試者,還需要具備金融、投資、管理等領域至少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同時又是AIMR的成員,才有資格獲得CFA證書。報考費用:CFA考試報名費約400至900美元不等,包括原版的教材資料費、培訓費,平均考一次得花費兩三萬元。
2.注冊金融策劃師(CFP)
隨著國內理財熱越來越旺,各行各業對理財專業化程度的需要也越來越高,理財意識的提高,呼籲著更多具備專業技能的理財師。注冊金融策劃師(CFP),就是目前國際上金融服務領域最權威的個人理財職業資格,它是由國際財務策劃人員協會(IAFP)主辦,其人才培養方向是為客戶進行理財的理財規劃師,根據客戶的資產狀況與風險偏好,提供包括客戶生活方方面面的全面財務建議,為他尋找一個最適合的理財方式,以確保其資產的保值與增值。目前中國已經成立了金融理財師標准委員會,把CFP相關考試和標准引入到中國,它採用兩級認證制度,即金融理財師(簡稱AFP)和國際金融理財師(簡稱CFP),更切合中國本土特色。
證書含金量:
CFP證書是目前世界上權威的理財顧問認證項目之一,對個人來說,CFP證書是理財專家的身份證明,更是獲得高薪和高職的有力保證。在美國一個CFP年收入都在10幾萬美元以上,而在國內,金融理財規劃師也能達到年薪50萬。目前我國保險業、銀行業等領域的理財規劃從業人員的年收入一般都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而如果拿到CFP證書,薪資還會上漲。隨著WTO市場的開放,銀行對於CFP的需求還會大大增加。
考試內容:
CFP認證包括培訓、專業考試、職業道德考核等幾個步驟。其中,專業考試包括理財規劃概論、投資計劃、保險計劃、稅收計劃、退休計劃與職工福利、高級理財規劃6個模塊,且全部採用英文試卷。
報考條件:
報考者需要具有一定的財經知識和英語基礎,而且還要具備在銀行、基金、保險、證券等相關金融行業的工作經歷。
報考費用:目前CFP國內培訓與考試費用大約在1.5萬至2.5萬之間。
3。金融風險管理師(FRM)
風險管理涵蓋眾多領域,在日益復雜和全球一體化的金融市場和商品市場中,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風險的作用越來越大,無論是投資銀行、商業銀行還是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都對加強風險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隨之帶來的結果就是:金融風險管理專業人才的需求急劇增加。金融風險管理師(Financial Risk Manager,FRM)就是針對金融風險管理領域的一種資格認證稱號,該認證確定了專業風險管理人員應掌握的風險管理分析和決策的必要知識體系,由美國「全球風險協會」GARP組織考試並頒發證書。GARP是一個擁有來自超過130個國家3萬多名會員的金融協會組織,主要由風險管理方面的專業人員、從業者和研究者組成。證書含金量:FRM認證體系得到歐美跨國企業、監管機構及全球金融中心華爾街的認可,成為許多跨國機構風險管理部門的從業要求之一,目前金融風險管理師的平均年薪已達15萬元,通過FRM考證者被國內金融機構的認可度也越來越高。
考試內容:
FRM進行全英文考試,考試只有一級,時間為5小時,全部是標准化試題,140道左右的多項選擇題。考試內容包括市場風險衡量與管理、信用風險衡量與管理、操作與整體風險管理、法律、會計與倫理等,復習備考時間約為14周。每年11月中旬舉行一次考試,在國內北京和上海設有考點。
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較為寬松,對報考者的學歷、行業沒有限制,在校大學生也可報考。目前在考人員主要有金融機構風控人員,金融單位稽核、資產管理者、基金經理人、金融交易員(經紀人)、投資銀行業者、商業銀行、風險科技業者、風險顧問業者、企業財會與稽核部門、CFO、MIS、CIO。其中大部分為服務於大型企業與金融業工作者為主。
證書獲得:
應考人員FRM考試分數線達標,在金融風險管理或貿易、投資管理、經濟、審計等相關領域至少具有兩年的工作經驗,同時又是GARP會員方能被授予FRM資格證書。
考試費用:參加FRM認證考試的費用成本較高,每次考試收費不低於500美元,國內相關培訓費用也動輒萬元人民幣
4。保險精算師(FIA)
在中國屬稀缺資源的精算師,其薪酬因所聘精算師成本和國際慣例也變得內外有別。如現在中國身價最高的精算師——平安保險公司的Steven.Mile,據估計,他的身價至少為每年300萬人民幣,國內精算師的身價僅為50萬至60萬人民幣。能否支付精算師高昂的薪水並且公平地僱用精算師,這
是薄衛民和他的朋友們經常討論的問題,突破這一問題的瓶頸在於人們對精算師的認識。
■職業描述
精算師是運用精算方法和技術解決經濟問題的專業人士。精算師傳統的工作領域為商業保險業,主要從事產品開發、責任准備金核算、利源分析及動態償付能力測試等重要工作。
■職業資格
1999年7月16日,中國舉行首次精算師資格考試。考試分為准精算師和精算師兩部分。考生通過全部九門課程考試後,將獲得准精算師資格。獲得准精算師資格的考生,通過五門精算師課程的考試並滿足有關精算專業培訓要求,答辯合格後,才能取得《精算師考試合格證書》。
■職業現狀
目前,國內已有40名學員獲得了准精算師資格。據了解,上海10家人壽保險公司僅有精算專業人員30多人,遠不能滿足保險業發展的需求。專家認為,精算在中國發展存在的一個問題是能否支付精算師高昂的薪水並且公平地僱用精算師。另外,精算師在利用現有條件提高技能水平的同時,更應注重職業標準的維護。
■職業趨勢
精算師的誘人之處首先表現在精算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有人說,按英國標准來講,中國只有兩個精算師,而按美國精算師學會的名單,中國尚不存在一個合格的精算師。事實上,中國有些具有不同資格的精算師,但整體水平仍需加強。據預測,我國未來五年急需5000名精算人才。
5.注冊會計師(CPA)證書
主考機構: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適合人群:准備在國內從事會計職業的高級人才。
考試內容: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費用:考試報名費10元,考務費55元/科。培訓費用每科約300元。
點評: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合格後,具有2年以上從事獨立審計業務工作實踐經驗的人員,可申請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方有權簽署審計報告。因此,該證書是取得執業資格必不可少的敲門磚,很多企業在招聘中高級財會人員時,明確要求具有CPA證書。
難度指數:★★★★★ ■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6. 注冊國際投資分析師(CIIA)
考試是由注冊國際投資分析師協會(ACIIA)為金融和投資領域從業人員量身訂制的一項高級國際認證資格考試。通過CIIA考試的人員,如果擁有在財務分析,資產管理和/或投資等領域三年以上相關的工作經歷,即可獲得由國際注冊投資分析師協會授予的CIIA稱號。自CIIA考試於2001年正式推出以來,全球已經有5000多人參加了終級考試,迄今為止,2800多名專業人士已經獲得CIIA稱號。隨著各個區域和國家/地區協會的推廣,CIIA將會吸引更多的專業人員參考,並擴大其在國際范圍內的影響;一個更加廣泛的全球CIIA聯盟也將逐漸形成。
考試費用: 注冊費為800元/人(含一套指定教材) 考試報名費為2500元/卷 完成終級考試費用合計 :800+2500*2= 5800 RMB (含教材)
財務顧問師(RFC)
財務顧問師和我國目前提出的理財規劃師相近,但財務顧問師(RFC)是被世界各國認可的具有很高知名度的認證體系。其主要職責是幫助家庭和個人進行合理的消費、儲蓄、投資、投保以及作未來財務規劃。目前全球有3000多人取得了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的認證資格(RFC),我國大陸的財務顧問師只有幾十人,屬於極短缺人才。財務顧問師由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IARFC)頒發IARFC資格證書。
7.特許公認會計師(ACCA)證書
8.特許財富管理師(CWM)
今年8月初,一個來自美國的金融職業資格認證——特許財富管理師(CWM)首批學員畢業。這批主要從銀行、投資顧問公司和保險公司三大行業來的學員獲得CWM後將有資格以獨立理財顧問的身份,為客戶的財務問題出謀劃策。特許財富管理師被認為是美國本土三大理財規劃管理師之一。特許財富管理師(CWM)有別於先期進入中國的理財規劃師(CFP),它們之間採取的是不同的定位,在市場的推行上不會發生什麼矛盾或者沖突。特許財富管理師主要是通過掌握與個人理財相關的各種不同的金融產品的特點和科學的理財方法,特許財富管理師為個人提供全方位的理財建議,根據客戶的財產規模、收益目標、風險承受能力制定一套理財方案,根據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作出調整。目前在美國已有兩萬名金融人士獲得此證書,他們主要分布在銀行、保險、基金、證券、會計、獨立理財顧問等行業。
9。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CIA)證書
主考機構: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
適合人群:報考CIA需具有學士或學士以上學位、中級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注冊會計師證書或非執業注冊會計師證書。特定專業高校師生也可報名。
考試內容:包括內部審計程序、內部審計技術、管理控制與信息技術、審計環境四個部分。
點評:CIA得到世界各國普遍認可的內部審計職業認證。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對高水平、專業化內部審計人員的需求越來越大。因此,通過CIA考試者往往備受用人單位的青睞。
難度指數:★★★★
10.美國管理會計師 (Certified Management Accountant, CMA) 資格認證
CMA考試是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協會(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ccountants,IMA)創立的專業資格,美國注冊管理會計師協會是從美國國家會計協會(NAA)派生出來的,已有103年的歷史,是美國最大的會計師協會之一。IMA目前共有會員約11000人,主要分布在美國和加拿大及世界經濟發達國家,CMA與AICPA是美國兩個最主要、最權威的會計師資格,也是全球最權威的會計資格,國際上的會計准則和管理標准,主要是以AICPA和CMA的為准。
在中國由中國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進行考試。
要參加CMA考試,須先申請成為IMA普通會員,對於中國考生,可以通過IMA授權的中國培訓機構的推薦申請入會。通過四門考試後,你必須要符合IMA的規定的資格、操行及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申請注冊成正式會員。
報考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考CMA/CFM:
1、持有學士學位(任何專業均可);
2、持有各國注冊會計師CPA證書;
3、大學高年級學生;
4、能在一定時間內取得GRE或GMAT 考試50%分值的人士。
考試費用:一般考生,每科目每次考試費用為60美元;美國大學四年級或研究生,每科目30美元;美國大學專任教師,第一次考試不收費,第二次以後各科目收費30美元。在美國境外地點應考者,不論應考科目多寡,共加收25美元。目前,中國境內考試費每門為165美元。
11.國際數量金融工程認證(CQF)
CQF(Certificate in Quantitative Finance)——國際數量金融工程認證,是由牛津大學博士、英國皇家科學院研究學者、對沖基金創始人Paul Wilmott等組成的國際知名的數量金融專家團隊設計推出的國際數量金融工程認證。CQF總部設在英國倫敦金融城,美國紐約、中國北京等分別設立培訓中心。CQF以國際領先的師資力量、高端前沿的知識體系、實用高效的教學模式,打造國際金融英才!目前,許多取得CFA證書的專業人士,都來參加CQF培訓。CQF在國際上贏得了一致的認可和高度贊譽,其學員絕大部分就職於高盛、美林、摩根、匯豐、花旗、巴克萊、荷蘭銀行、美洲銀行、國際清算銀行、畢馬威等.
目前已有CQF含金量超越CFA趨勢,而其入門條件也十分苛刻,不僅英語水平要達到非常高的水平,高等數學的基礎也要非常扎實,概率微積分等都要能運用自如.
12.管理會計師考試CIMA
CIMA是世界上最大的管理會計師考試、管理與認證機構,同時它也是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的創始成員之一,目前擁有15萬會員和學員,遍布156個國家。CIMA成立於1919年,總部設在英國倫敦,在澳大利亞、紐西蘭、愛爾蘭、斯里蘭卡、南非、尚比亞、印度、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國家以及中國香港和大陸均設有分支機構或聯絡處。
CIMA資格在國際商界享有近百年盛譽,世界知名跨國企業,如聯合利華、殼牌、福特等,都對其推崇備至,它們除了招聘CIMA會員外,還定期選派雇員參加CIMA的培訓課程。CIMA資格不同於普通會計認證,它以會計為基礎,涵蓋了管理、戰略、市場、人力資源、信息系統等方方面面的商業知識和技能。CIMA會員不僅精通財務而且擅長管理,除了在企業中擔任財務總監、CFO等,還有許多會員成為了跨國企業的總經理和CEO。
主考機構: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
適合人群:准備出國進修或者准備進入大型跨國企業從事財務工作的人員,需要有一定英語基礎。
考試內容:ACCA有14門考試科目,包括財務報表編制、財務信息與管理、公司法與商法、財務管理與控制、財務報告等。
點評:ACCA證書在國際上得到廣泛認可,被全球許多國家確定為法定的會計師資格,會員可從事審計、稅務、破產執行及投資顧問等專業會計師的工作。
同時,ACCA因其課程的全面性、完善性和綜合性,而被譽為「財會專業的MBA課程」。對希望就職跨國公司財務部門的人員來說,參加ACCA學習,可大大提高財會專業英語水平,熟知相關的國際會計准則,並擁有優秀的財務背景和實務操作能力。
難度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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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以上是我自己收錄的材料,現在貢獻給你了。我自己也是金融專業的學生。
個人認為 CFA 和CPA的含金量最高,也是能夠迅速提升你籌碼的證書。不過CFA有3級,本科畢業能夠過1級的話,你能夠找一個相當好的工作,CFA是全英文作答,如果你英語好的話,CPA考得比較細,比較難考,但是含金量也十分高,如果拿到了CPA你去應聘財務方面的職務輕而易舉。所以就是這樣
希望你能滿意我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