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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投資者的投資目的

發布時間:2021-07-16 11:04:51

❶ 金融投資公司是做什麼的

投資公司是一種金融中介機構,它將個人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投資於眾多證券或內其他資產之中。容「集中資產」是證券投資公司背後的核心含義。在投資公司所建立起來的證券組合之中,每個投資者按照投資數額比例享有對資產組合的要求權。這些投資公司為小型投資者們提供了這樣一種機制:他們可以組織起來,以獲得大規模投資所帶來的好處。
廣義投資公司,是指匯集眾多資金並依據投資目標進行合理組合的一種企業組織。既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投資銀行、基金公司、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的投資部門等金融機構,也包括涉足產權投資和證券投資的各類企業。其業務范圍包括購買企業的股票和債券、參加企業的創建和經營活動、提供中長期貸款、經營本國及外國政府債券、基金管理等,資金來源主要是發行自己的債券、股票或基金單位,從其他銀行取得貸款,接受委託存款等。狹義的投資公司,則專指公司型投資基金的主體,這是依法組成的以營利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者經由購買公司股份成為股東,由股東大會選定某一投資管理公司來管理該公司的資產。

❷ 金融投資行業主要是做什麼樣的工作

可以從事的崗位有很多,例如投資咨詢顧問、投資銀行家、證券交易員、執行總裁、主席、合夥人、主負責人、投資總監、財務總監、會計師、審計師、市場、投資公司經理、證券分析師和固定收益分析師、投資組合經理等

介於每個人的情況都有所不同,以拿CFA從業者的投資分析師為例,為大家普及了金融人的職業發展之路。

一、Analyst(分析員)

投行中的Analyst(分析員)一般都是為各大院校應屆生准備的一個2年的program,剛畢業的大學生一般都會從此做起。既然叫做分析師,工作內容不外乎是一些數據分析、行業研究之類的工作,有些需要建立一些初步的模型,包括mergermodel、DCF、LBO等等,然後交給associate進一步review和加工。

研究結束,要使用PPT將研究結果呈現出來,所以這個崗位也會經常用到PPT。當然,作為一個初級崗位,很多情況下還會涉及到很多雜七雜八的事情,總是就是投行工作的基礎,也是鍛煉人的崗位。

這個崗位一般堅持3年時間久可以得到升遷,大多數金融人也是在這個崗位上開始學習CFA的,有前瞻性的大學生在畢業前就把CFA一級考過了,可以極大的縮短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兩年甚至很短時間就可以成為Associate,也就是我們要談的下一個崗位。

二、Associate(副經理)

Associate是比Analyst高一級的職位,要麼是從Analyst晉升而來,要麼是各金融專業高材生或者CFA持證人之類。作為Analyst的小領導,Associate仍然要做一些分析類的工作,不過是有點技術含量的工作,負責更復雜的建模。Associate還要根據公司或者上級的安排,分配任務,承擔administrativework,並且主要負責與客戶的溝通。

雖是領導,Associate的工作並不輕松,每天需要加班加點,並對全組工作負責。這個崗位需要一定的金融知識背景,所以很喜歡的MBA或者CFA持證人,即便是只通過了CFA二級考試,也會受到歡迎。通常員工會在此崗位上工作3到4年的時間,然後才能學到足夠的本事升到更高的位置上。

三、VP(副總裁或經理)

如果你順利進入到VP階段,那麼恭喜你已經得到了升華。VP泛指所有高層的副級人物,工作要指導Associate和Analyst,同時也要有一些外部環境的接觸。很多CEO忙不過來的工作都會交給VP負責。

VP的工作主要由兩大塊組成,一是充當projectmanager的角色,當D或MD接到deal的時候,負責executingthedeal,二是計劃所有需要的過程和任務分配給associates,並且確保順利進行。VP同時也是和客戶接洽以及聯系各個support的人比如accountant、lawyer等等的核心人物。

做到VP不容易,要得到晉升更不容易,行業內VP普遍工作3到15年才有機會晉升,除了經驗、能力、運氣,各種自我提升也少不得。大部分金融人在這個崗位上努力通過CFA三級考試,提交證書申請,如果已經是CFA持證人,那真是極好的。

四、Director(總經理、董事)

根據投行的規模不同,Director或有或無。Director負責重要的交易比如費用談判,交易策略和客戶會議。還有就是做營銷吸引客戶。MD工作性質與其近似,不過焦點在重要的客戶上。

五、MD(董事總經理)

Director3年左右就會升任MD(董事總經理)。MD級別有很高的業務收益指標以及維護重要客戶的責任,參與公司的整體戰略及業務方向制定。

MD再往上發展就會去做各個分支的管理人,或者是做CEO。這個時候如果沒有一張CFA這樣的很囂張的證書傍身就不合適了。

以上是一個典型的投行職稱序列,有些金融機構會設置一些中間職稱,比如assistantVP(AVP)即助理VP、seniorVP(SVP)即VP等,唯一不變的是對人能力的要求和證書的要求。

當然,CFA的在職業發展上的幫助不止如此,從職業發展的角度,一張代表了你金融理論過硬、工作經驗豐富的CFA證書,能幫你優雅地、高效地達成目標。現在vc/pe是一個很時髦的詞,國內也出現了很多風投成功的案例,想進入風投圈或者私募圈的金融人不在少數,如果沒有一張高含金量的CFA證書,恐怕連門檻都進不去呢。

❸ 機構投資者是指什麼意思呀股票的!!

機構投資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s)
雖然機構投資者在資本市場上是一個常用的名詞,但對這一名詞理論上的界定卻非常之少。
國外比較權威的或全面的說法主要有兩種:一是按照《新帕爾格雷夫貨幣與金融詞典》的定義,機構投資者就是許多西方國家管理長期儲蓄的專業化的金融機構。這些機構管理著養老基金、人壽保險基金和投資基金或單位信託基金,其資金的管理和運用都由專業化人員完成。很明顯,這個定義所包含的機構投資者是指專門投資於證券業並積極管理這種投資的金融中介機構,它把產業基金、風險投資基金以及大陸法系國家的銀行都排除在外,因此這種定義是不完備的。二是按照美國的《Black法律詞典》將機構投資者定義為:大的投資者,例如共同基金、養老基金、保險公司以及用他人的錢進行投資的機構等。
在中國,機構投資者是指在金融市場從事證券投資的法人機構,主要有保險公司、養老基金和投資基金、證券公司、銀行等。
在證券市場上,凡是出資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或機構,統稱為證券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從廣義上講是指用自有資金或者從分散的公眾手中籌集的資金專門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活動的法人機構。在西方國家,以有價證券投資收益為其重要收入來源的證券公司、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各種福利基金、養老基金及金融財團等,一般稱為機構投資者。其中最典型的機構投資者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投資的共同基金。在中國,機構投資者主要是具有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投資管理基金等。

❹ 民間資本投資為什麼要選擇投資銀行或者這類金融機構的目的動機是什麼

你得知道投資銀行的來作自用——金融中介。
為什麼要有金融中介?
第一,民間資本投資屬於投資方,手裡有資本但是沒有項目,或者說沒有很多的備選項目。
第二,需要資金的企業或者資金緊缺方,即被投資方,有投資項目,但是沒有投資人。
第三,這就造成了信息的不對稱,想把錢投資出去的的找不到缺錢的被投資方,所以金融中介應運而生。
優點很明顯,投資銀行手裡有大客戶,有投資方的很多資料,不差資金來源。同時投資銀行手裡也有急需資金的被投資方,這樣可以起一個中介的作用,平衡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性。
同時,投資銀行信譽高,且金融服務人才專業,可以一定程度上減少投資方與被投資方的道德風險問題。不會出現假項目這一類的事情。
所以可以說民間資本投資選擇投資銀行主要看中投資銀行手中有較好的投資項目信息,且投行不願砸自己招牌,肯定會去調查投資項目,相對風險低。
當然投行也存在道德風險,比如為了推銷項目而粉飾項目,所以任何事情都得看兩面。
就是這么多,希望解答到你的疑惑。

❺ 證券投資主體個人投資者與機構投資者的區別是什麼啊

個人投資主體是抄指從事個人襲投資活動的自然人投資主體。
投資特點:
1.不創造金融產品。
2.投資專業性不強,更具盲目性。
3.投資活動的途徑需藉助中介機構。
資金來源:

個人投資主體是以個人的名義,將自己的合法財產投資於金融市場的投西資者。
其資金的來源主要有:
一是儲蓄,這是最主要的來源。
二是手持現金。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
這些特點都是與個人投資主體是相反的。

❻ 金融投資是干什麼的

金融投資公司是一個對金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出資額為限依法對金融企業行使版出資人權利權和履行出資人義務,實現金融資產保值增值的投資公司,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種金融中介機構,將個人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投資於眾多證券或其他資產之中。

❼ 機構投資者的意義和作用,急!!!!

什麼是機構投資者
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的注冊登記或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

在證券市場上,凡是出資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或機構,統稱為證券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從廣義上講是指用自有資金或者從分散的公眾手中籌集的資金專門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活動的法人機構。在西方國家,以有價證券投資收益為其重要收入來源的證券公司、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各種福利基金、養老基金及金融財團等,一般稱為機構投資者。其中最典型的機構投資者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投資的共同基金。在中國,機構投資者目前主要是具有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投資管理基金等。
機構投資者特點
機構投資者與個人投資者相比,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投資管理專業化。

機構投資者一般具有較為雄厚的資金實力,在投資決策運作、信息搜集分析、 上市公司研究、投資理財方式等方面都配備有專門部門,由證券投資專家進行管理。1997年以來,國內的主要證券經營機構,都先後成立了自己的證券研究所。個人投資者由於資金有限而高度分散,同時絕大部分都是小戶投資者,缺乏足夠時間去搜集信息、分析行情、判斷走勢,也缺少足夠的資料數據去分析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因此,從理論上講,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相對理性化,投資規模相對較大,投資周期相對較長,從而有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2)投資結構組合化。

證券市場是一個風險較高的市場,機構投資者入市資金越多,承受的風險就越大。為了盡可能降低風險,機構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會進行合理投資組合。機構投資者龐大的資金、專業化的管理和多方位的市場研究,也為建立有效的投資組合提供了可能。個人投資者由於自身的條件所限,難以進行投資組合,相對來說,承擔的風險也較高。

(3)投資行為規范化。

機構投資者是一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投資行為受到多方面的監管,相對來說,也就較為規范。一方面,為了保證證券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維護社會穩定,保障資金安全,國家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和監督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另一方面,投資機構本身通過自律管理,從各個方面規范自己的投資行為,保護客戶的利益,維護自己在社會上的信譽。

中外機構投資者比較含義比較

1.從投資者資金量大小來進行定義,將機構投資者定義為:資金量大到其交易行為足以影響一段時期某隻股票價格的投資者,其中包括個人大戶。

2. 從投資者身份或組織結構出發,將機構投資者限定為與個人相對應的一類投資者即法人,具體體現是開設股票賬戶的法人,包括三種類型:

(1)按照《證券法》和相關法規,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從事股票交易權利的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2)按照《證券法》和相關法規,可以參加股票交易、但操作受到限制的「三類企業」,即國有企業、國有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
(3)在能否參與股票交易及參與股票交易的方式上缺乏明確法律規定或權利義務不具體的法人,如「三資」企業、私營企業、未上市的非國有控股的股份制企業、社團法人,等等。
3.在2002年11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中,將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定義為:符合有關條件,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投資於中國證券市場,並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額度批準的中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

對比上述關於中外機構投資者的各種含義中外機構投資者的差別最明顯地體現在業務活動的專門性上,即國外強調機構投資者的主營業務應主要集中在證券投資活動方面,而我國幾乎未能對此加以關注。與之相對應的是,國外的機構投資者隱含有在金融領域尤其是證券投資領域有豐厚的理性判斷能力和操作技巧等先決條件,而我國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則是比較模糊的。

運作實踐的比較

從運作實踐的角度來進行考察,中外機構投資者的差別可從以下兩個方面來加以理解:

一、機構投資者的起源是基於完全不同的原因。

在西方發達國家,作為最典型的機構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其始祖是1868年誕生於英國的「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託」。18世紀末英國由於經歷了一場深刻的產業革命而出現資金過剩,使得許多人將資金投資於海外以謀取更高的資金報酬,但國際投資知識的缺乏以及投資國家證券市場風險的不時爆發,致使這些投資者中有相當一部分遭受到比較大的損失,這樣就產生了由政府出面組建基金的市場需求,在此背景下推出的基金受到投資者的青睞也就順理成章。緊隨其後發行的幾家基金,如1873年蘇格蘭人創立的「蘇格蘭美洲信託」、1926年美國波士頓馬薩諸塞金融服務公司設立的「馬薩諸塞州投資信託公司」等,都是基於市場需要的原因而發展起來的。由此不難看出,機構投資者發展的動力來源於市場投資者的需要,是一種市場的自發行為。

反觀我國證券市場,機構投資者的產生和發展在相當程度上都是由政府出於自己的某種需要而推動的,是一種明顯的政府行為。這些需要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與證券市場迅速擴容相適應,期望機構投資者擴容帶來市場資金的迅速增加。如深圳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分別於1991年、1993年作出允許機構投資者入市的決定,1999年准許三類企業進入證券市場等,都是基於上述原因。另外,認為行情低迷、需要市場資金進入也一直是管理層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的原始動力。早在1994年7月,針對市場情況,管理層作出的三大政策中最核心的就是:「發展共同投資基金,培育機構投資者,試辦中外合作的基金管理公司,逐步吸引外國基金投入國內A股市場」。在當時市場條件並不成熟的情況下,管理層出台這類措施,很明顯地表明了其希望藉此刺激市場的意圖。另一方面,希望機構投資者能夠達到穩定和規范證券市場發展的要求,且這種意圖在有關的法規中都有非常明確的表述,如1997年11月頒布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證券投資基金「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是其宗旨之一。為達到穩定和規范市場發展的目的,管理層對機構投資者提供了比較優厚的政策待遇,其最主要表現在新股申購方面,如在2000年5月18日前新股發行時可以單獨向基金配售,其後基金可以作為戰略投資者或一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預約配售等。

二、機構投資者的運作環境存在非常大的差異。

國外機構投資者的產生本質上是金融創新的產物,而且其發展也進一步推動了金融創新的發展,兩者形成了一種良性互動的關系。而在我國,機構投資者的發展基本上是由政策推動,缺乏適應的生存空間,以致於「超常規發展機構投資者」成了揠苗助長的產物。

首先,國外機構投資者不僅有規模足夠大的國內市場供其運作,而且在投資組合理論擴展到國際范圍的背景下,可以不斷將其他國家市場特別是一些有發展潛力的新興市場納入其投資組合,從而可以在相當程度上規避單個國家證券市場的風險。如在英國資產管理業中,對國外投資占其總比例的20%。

反觀我國的機構投資者,其能夠投資的范圍基本局限於國內,我國資本市場情形發展的勢頭即股票市場發展迅速而債券市場發展相對緩慢使其運作空間十分有限,而且股票市場中上市公司呈現出的「數量多、流通盤小」的 特徵進一步制約了其投資運作。

其次,國外特別是發達國家機構投資者比較普遍地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以獲得更廣泛的投資機會,並提高風險管理的效能。如歐盟國家61%的養老基金公司和保險公司直接或通過外部基金管理者使用衍生工具,其中75%使用衍生工具是為了有目的的資產配置,50%是為了規避現金風險。

而在我國證券市場上,系統性風險占據了總風險的大部分,甚至達到80%左右,分散化投資對於風險規避的作用十分有限,而能夠規避系統性風險的股票指數期貨和期權等金融衍生工具不能按照市場的要求推出,致使機構投資者抵禦風險的能力十分薄弱。

最後,國外機構投資者運作空間的日益擴展,為投資者提供了不斷創新的投資對象。僅以投資基金為例,20世紀90年代以來,英國基金業推出了一系列創新品種,主要包括:

(1)個人股票計劃(PEP)和個人儲蓄賬戶(ISA)。PEP和ISA都是可以享受一定免稅優惠的個人儲蓄和投資計劃;
(2)傘型基金與分割資本投資信託(SPLITS)。傘型基金主要通過運用「雨傘」架構來滿足投資者不同的投資需求,其下可設立多個子基金,每個都有特定的投資目標和特徵,投資者可以方便且低成本地在各子基金之間轉換。而分割資本投資信託則是投資信託中的一個種類,通過發行對資本增長和收益具有不同權利的股份來滿足投資者不同的投資需求偏好;
(3)風險投資信託VCT,主要包括創業板VCT、高科技VCT和一般VCT三種類型。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在一些發達國家一種創新的基金品種,即「交易所交易基金或一攬子股票轉托憑證(XXDR)」在近期獲得了迅速發展。ETF的投資者既可以在交易所像封閉式基金一樣轉讓ETF,也可以要求贖回ETF獲得其所代表的股票,因而ETF兼具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的優點,成為頗具生命力的被動投資品種。同樣,曾經是專門針對富人的對沖基金,也被納入普通投資者的組合。
而在我國證券市場上,能夠供投資者購買的基金品種十分有限,不僅缺少在國外市場非常完善的三大基金即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中的貨幣市場基金,同時債券基金也極其稀少,而且即使是發展到具 有一定規模的股票基金也有很大缺陷,集中表現在這些基金公司操作模式雷同,沒有形成各自的獨立風格,無法得到普通投資者的認同。

❽ 機構投資者的投資管理是怎樣的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
機構投資者一般具有較為雄厚的資金實力,在投資決策運作、信息搜集分析、 上市公司研究、投資理財方式等方面都配備有專門部門,由證券投資專家進行管理。1997年以來,國內的主要證券經營機構,都先後成立了自己的證券研究所。個人投資者由於資金有限而高度分散,同時絕大部分都是小戶投資者,缺乏足夠時間去搜集信息、分析行情、判斷走勢,也缺少足夠的資料數據去分析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因此,從理論上講,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相對理性化,投資規模相對較大,投資周期相對較長,從而有利於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證券市場是一個風險較高的市場,機構投資者入市資金越多,承受的風險就越大。為了盡可能降低風險,機構投資者在投資過程中會進行合理投資組合。機構投資者龐大的資金、專業化的管理和多方位的市場研究,也為建立有效的投資組合提供了可能。個人投資者由於自身的條件所限,難以進行投資組合,相對來說,承擔的風險也較高。
機構投資者是一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經濟實體,投資行為受到多方面的監管,相對來說,也就較為規范。一方面,為了保證證券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維護社會穩定,保障資金安全,國家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和監督機構投資者的投資行為。另一方面,投資機構本身通過自律管理,從各個方面規范自己的投資行為,保護客戶的利益,維護自己在社會上的信譽。

❾ 什麼是金融投資者

就是讓自己的財富增值。這樣不會受到通貨膨脹影響還是有收益進口袋!

❿ 金融機構類投資者概念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專或團體設立的屬退休基金等組織。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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