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跟金融互聯網存在哪些區別
一、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1]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
二、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的區別:
1、企業性質不同
金融互聯網與互聯網金融企業最大的不同是企業性質。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民企性質,經營者追求目標與企業經營目標完全一致,沒有人員和網點歷史包袱,團隊人員普遍年輕,使企業應對市場反應能力遠快於金融互聯網企業。
2、資金來源不同
現行監管規定,銀行可吸收公眾存款獲得資金來源,而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且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3、監管要求不同
銀行明確由銀監會和央行監管,貸款業務有明確的資本充足率、貸前調查、貸款用途、受託支付、貸後資產處置、資產保全等要求。而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信部、商務部等多個監管部門,但由於業務創新速度快,沒有現成法規可循,往往游離於銀監會和央行監管之外,銀行需要執行的貸款面談面簽、貸款用途、受託支付、風險撥備、撥備覆蓋率要求,而互聯網金融小貸業務沒有這種要求。
4、授信依據不同
銀行個人授信業務一般基於客戶收入、現金流量、職業、徵信等,貸款授信前未採納央行徵信信息,很難規避客戶在多家貸款機構獲取貸款的可能;二是客戶並非完全實名制,虛假交易較難規避;三是貸後催收、清收保全、資產處置等制度有待健全;四是沒有像銀行一樣建立規范的風險撥備制度。
5、准入門檻不同
現行監管規定:「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設立城市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人民幣,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人民幣」。而以電商為代表的互聯網企業准入的資本要求很低,即便在涉及金融業務的第三方支付和小額貸款公司業務的資本准入要求也遠低於銀行。
有關第三方支付監管規定:「申請人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人民幣」。有關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
6、平台建設成本不同
金融互聯網企業在建設互聯網電子渠道時,要考慮與原有系統、網點和自助渠道銜接,是計算機、電子渠道取代人工和物理網點的過程,而採用互聯網電子渠道後能否相應裁減人員和物理網點,是復雜和漫長的過程。
而電商企業則是一張白紙,可在借鑒金融互聯網企業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採用最新互聯網技術,利用後發優勢建設低成本、功能齊全的先進互聯網金融平台,加之盈利模式不同,支付業務收費遠低於金融互聯網企業。
㈡ 互聯網金融都包括什麼具體分幾類
互聯網金融包括三種基本的企業組織形式:網路小貸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以及金融中專介公屬司。當前商業銀行普遍推廣的電子銀行、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也屬於此類范疇。互聯網金融就是六大模式:網貸、眾籌、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虛擬貨幣(比特幣)、寶寶軍團(類余額寶產品)。主要是這六大塊。。。
㈢ 互聯網金融公司的資金來源 急求!
你指的應該是募集的資金來源,渠道很多,譬如去一些投資人關注的網站,譬如網貸之家,財司令等,還有找一些團長,機構等合作。希望幫到你。
㈣ 互聯網金融盈利模式有幾種
互聯網金融盈利模式有幾種?互聯網金融的火爆也不禁讓人們考慮一個問題:如此火熱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各大企業和投資者們真的都賺到錢了嗎?賺錢的具體方式是什麼呢?接下來的時間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互聯網金融的盈利模式。
一:推薦費
互聯網金融企業可以直接向金融公司推薦貸款客戶,從中收取推薦費。此種模式需要一個龐大的資料庫,來整理不同的貸款客戶的信息,並進行分析。這種方式好處在於,金融機構省去了發掘客戶的高額成本,重心可放在核心業務上。
二:手續費
該收入來源是整合了交易與手續費收入。目前,在用戶申請貸款過程中,互聯網金融企業幫助用戶完成整個貸款流程。貸款獲批後,收取貸款額的對應比例作為返佣。如變為P2P網貸平台,在不同平台需要貸款人繳納相應費用,屬於純平台的主要收入資源。對於支付公司來講,手續費也自然是主要盈利手段。
三:廣告費
對於傳統互聯網公司再熟悉不夠了,即金融機構投往互聯網金融網站的廣告費。在金融網站上的廣告,對於主動訪問網站的股民來說是精準投資,可以達到較好的效果。同時,在互聯網金融網站上的廣告位置,也可以向廣告主收費,取得營收。
四:定價費
這里的定價費指的是風險定價。給金融公司做客戶的信用評估的收費服務,或者是協助金融公司對風險定價。對用戶行為的數據來進行分析和挖掘,再給有所需求的金融公司。業內人士指出,風險定價並不是什麼新概念,銀行的核心就是給風險定價,但是究竟能不能做好,很多拿不到貸款的中小企業資質其實是不錯的,互聯網金融公司,是通過互聯網和金融的垂直搜索來解決信息不對稱的難題,未來定價費會成為互聯網金融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互聯網金融盈利模式有幾種就介紹完了。值得注意的是,每個互聯網金融公司都會有不同的盈利模式。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各類盈利模式直接回此消彼長,各企業側重點也會不同。互聯網金融的盈利模式還有很多沒有被挖掘出來,前景值得期待,更多互聯網金融知識請到公司視頻直播間學習。
㈤ 互聯網金融
雖然互聯網金融成為當下的金融熱點問題,但與較高的關注度相比,互聯網金融的涵義在學術界尚未形成非常明確的界定。想要為互聯網金融下定義,首先要以金融的定義為切入點。
從廣義上來講,金融本義為資金的融通,與貨幣的發行、流通相關的就是金融;從狹義層面來理解,金融僅指貨幣的融通,即資金在各個市場主體之間融通轉移的過程。
這一轉移過程,可以分為兩種形式,一是直接融資,二是間接融資。直接融資的主要表現形式,是資金需求者直接向資金提供者融資,典型的直接融資方式就是股票和債券;間接融資的主要表現形式,是資金需求者通過中介機構獲得資金,不直接與資金提供者對接,這種方式以商業銀行為代表。
由於廣義金融和狹義金融的存在,互聯網金融也存在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上來講,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共享」的精神,與傳統金融行業相互滲透形成的新領域,在廣義的互聯網金融里,包括傳統金融產品的線上營銷、金融中介、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但並不僅限於此。
從狹義的金融角度來看,互聯網金融應該界定在與貨幣的信息化流通相關的層面,即資金的融通無論是通過直接或是間接的方式,只要運用了互聯網的技術來實現,就是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的狹義定義更側重如何利用互聯網技術手段來實現與金融的相互滲透。
文章來源:http://xingyanblog.com/meng/1751.html
㈥ 互聯網金融如何產生的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從廣義上講版,凡是具備互聯網精神的權金融業態統稱為互聯網金融。而從狹義的金融角度來看,則應該定義在跟貨幣的信用化流通相關層面,也就是資金融通依託互聯網來實現的方式方法。
互聯網金融包括第三方支付、P2P小額信貸、眾籌融資、新型電子貨幣以及其他網路金融服務平台。
眾籌的興起,源於美國的大眾籌資網站Kickstarter,該網站通過搭建網路平檯面對公眾籌資,讓有創造力的人可能獲得他們所需要的資金,以便實現他們的夢想。這種模式的興起打破了傳統的融資模式,人人均能通過該種眾籌模式獲得從事某項創作或活動的資金,使得融資的來源者不再局限於風投等機構。
新型電子貨幣起源於2008年一位網名為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黑客發表的一篇論文,描述了比特幣的模式。它是世界上第一個分布式的匿名數字貨幣,只能被它的真實擁有者使用,而且僅僅一次。支付完成後,原主人即失去對該份額比特幣的所有權。它更多代表的是未來一種貨幣發展趨勢。
㈦ 互聯網金融盈利模式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的火爆也不禁讓人們考慮一個問題:如此火熱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各大企業和投資者們真的都賺到錢了嗎?賺錢的具體方式是什麼呢?接下來的時間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互聯網金融的盈利模式。
一:推薦費
互聯網金融企業可以直接向金融公司推薦貸款客戶,從中收取推薦費。此種模式需要一個龐大的資料庫,來整理不同的貸款客戶的信息,並進行分析。這種方式好處在於,金融機構省去了發掘客戶的高額成本,重心可放在核心業務上。
二:手續費
該收入來源是整合了交易與手續費收入。目前,在用戶申請貸款過程中,互聯網金融企業幫助用戶完成整個貸款流程。貸款獲批後,收取貸款額的對應比例作為返佣。如變為P2P網貸平台,在不同平台需要貸款人繳納相應費用,屬於純平台的主要收入資源。對於支付公司來講,手續費也自然是主要盈利手段。
三:廣告費
對於傳統互聯網公司再熟悉不夠了,即金融機構投往互聯網金融網站的廣告費。在金融網站上的廣告,對於主動訪問網站的股民來說是精準投資,可以達到較好的效果。同時,在互聯網金融網站上的廣告位置,也可以向廣告主收費,取得營收。
四:定價費
這里的定價費指的是風險定價。給金融公司做客戶的信用評估的收費服務,或者是協助金融公司對風險定價。對用戶行為的數據來進行分析和挖掘,再給有所需求的金融公司。業內人士指出,風險定價並不是什麼新概念,銀行的核心就是給風險定價,但是究竟能不能做好,很多拿不到貸款的中小企業資質其實是不錯的,互聯網金融公司,是通過互聯網和金融的垂直搜索來解決信息不對稱的難題,未來定價費會成為互聯網金融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
互聯網金融盈利模式有幾種就介紹完了。值得注意的是,每個互聯網金融公司都會有不同的盈利模式。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各類盈利模式直接回此消彼長,各企業側重點也會不同。互聯網金融的盈利模式還有很多沒有被挖掘出來,前景值得期待,更多互聯網金融知識請到公司視頻直播間學習。
㈧ 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機構的區別和聯系
一、從功能視角分析
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不會隨時間和空間而改變,只有金融機構的形式和特徵才會發生改變,因此,金融功能比金融機構更穩定。根據技術和環境的變化,從金融體系效率的提高和演變里可以蹄選出最有效的金融功能和金融機構。因此,金融功能能否得到充分的發揮是比較兩者區別和聯系的重要參考。
(一)金融體系的基本功能
(1)清算與結算。具體來說,一是由於市場需求的存在,金融機構提供貨幣供應來作為大眾都能接受的支付工具;二是市場上所有的交易都由金融機構提供清算和結算。
(2)聚集和分配資源,即融資。金融體系可以為全社會的生產消費籌集資金,同時將全社會的所有資金重新排列組合合理分配。
(3)風險管理和分散風險。由於金融體系對風險管理和風險分散的重視,在金融交易中,風險被隔離分散,控制風險的成本被大大降低。
(二)互聯網金融的功能
(1)支付方面。雖然業內都看好互聯網金融良好的發展潛力,不過就目前而言,網路支付與傳統的支付方式相比還存在一些距離,還不能完全取而代之。原因有兩點,第一,互聯網金融不能創造貨幣。即便某些互聯網金融機構有部分的支付產生交易,對支付工具有一些改進,但只有少數客戶使用,接受程度狹窄,本質並沒有創造新的支付工具。第二,基於第一點所講,互聯網金融沒有創造新的支付工具,在所有交易中所使用還是傳統金融賬戶上的貨幣資金,因此,互聯網支付提高了傳統金融支付的廣度和寬度,只是對傳統支付進行了擴展和豐富。
(2)融資、風險管理和信息挖掘。互聯網金融的優勢,基本上依賴於搜集和處理各種信息,具體表現在於融資,風險管理和信息挖掘等方面。在互聯網金融領域,信息挖掘包含三點內容:第一,各種金融信息可以通過微信、微博等網,絡平台宣傳,由此可以獲得到更多的金融信息;第二,搜索引擎的使用極大的提高了信息收集的效率,能對龐大的信息量進行高效的分類處理,根據客戶需要最短時間內達到用戶要求,有效蹄選可用信息;第三,對龐大的信息量具有高效飛速的處理模式。可以看出,互聯網金融在融資和風險管理方面,依靠信息處理模式的飛速高效,經營成本被有效降低,使得平常不能從銀行得到資金來源的企業也能得到金融服務,拓寬了金融服務的范圍。
這說明,就目前而言,互聯網金融的主要客戶群是小微企業和個人客戶,而這都是傳統銀行淡化的客戶群。從長遠來看,互聯網金融的優勢將會向傳統金融的核心業務進軍,這種挑戰會越來越明顯。當然,在發展趨勢上還有很多不確定性因素,比如互聯網金融在不具備經營許可的情況下資金的來源問題,零星交易量能發展到什麼規模,能否對傳統金融巨頭形成實質性的威脅都還有待證實。從監管的立場來分析,互聯網金融交易會不會對現有金融體系的穩定造成沖擊,能不能對目前的金融調控造成影響?綜合考慮上述因素,合理確定對互聯網金融採取的政策,對我國以後金融體系的發展有方向性的影響。
二、從機構視角分析
更傳統的觀點認為,要從金融機構的視角來研究金融體系的特性和功能,基於這個角度,現有的金融組織和市場活動主體都是固定的,這是歷史演進的結果,並有配套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假如說,基於功能視角分析的金融觀點將制度性因素弱化才能更深入的論證金融體系的長期發展歷史,那麼從機構視角來看,這種金融觀將現有的制度框架設為前提,更符合目前的實際情況,更具有現實的研究意義。
從機構視角分析,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跟非銀行金融機構相比,有比較明顯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貨幣創造功能
在信用貨幣體系裡,國家貨幣最重要的構成是各種存款,也就是商業銀行的負債,銀行等有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受到非常嚴格的制度監管。關於銀行負債演變成貨幣的進程這一問題,各種學派觀點很多,但大都認可歷史的演變這一結論。因為銀行的信用體系比較完善,貨幣成為重要的代理支付工具,因此貨幣逐漸演變為普遍可接受的支付手段。
(二)部分准備金制度
在早期,儲戶將存款放在銀行,銀行履行保管義務,儲戶可以將本金取回。後來銀行家發現在儲戶存款取款的過程中,會有一定時期產生貨幣閑置,在此期間將沉澱貨幣出借可以取得更高的收益,但是因為人們存取習慣的不同,以及銀行支付體系的效率不同,估計大概有多少閑置資金可用於發放貸款,同時還要確保客戶提款的時間需要,是一個需要測算的問題。但是在法律層面上,銀行從只從事貨幣存取到發放貸款,銀行的業務的性質已經發生了本質的變化。
如今,各個國家的法律許可銀行存款和貸款業務同時運行,這使銀行成為一國最重要的融資機構,銀行將負債演化為信用貨幣的主要構成部分,通過信貸進行規模擴張,實現資產增值,越來越強化了商業銀行在金融體系中的主要構成地位。
(三)現代中央銀行制度
流動性風險是商業銀行面臨的一個潛在問題,曾引發歷史上很多次的金融危機,這是由於儲戶存取款時間的不固定,還有存款、貸款時間的不一致造成的。在初期階段,銀行如果出現流動性風險,主要是由市場自發解決危機。比如在美國聯邦儲備局成立之前,摩根大通曾在危機中起到過資金貸款人的角色,不過隨著金融系統規模的擴張,這種形式已經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必然要求中央銀行的介入。中央銀行發展到現在,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流動性支持已成為一項重要的職責。中央銀行的介入降低了流動性危機的發生概率,加強了銀行業的穩定,使銀行成為普遍接受度更高的信用機構。
銀行具有創造貨幣的功能,隨著經濟發展的需要,銀行可以通過信貸或其他中間業務獲得更高的貨幣存量。理論上說,只有基礎貨幣供應量和法定存款准備金才能影響貨幣供給,那麼在創造貨幣這一范疇,互聯網金融能否影響到銀行機構?在理論上是可以的,只要在社會交易中得到普遍應用,並得到社會大眾的認可,私人機構都可以創造貨幣。然而在現實中,所有國家都壟斷或控制貨幣發行權,互聯網金融能否具有創造貨幣的功能,還要取決於法律制度和政府監管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