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金融創新中怎樣用好網路效應
金融創新降低了來貨幣需求源總量,改變了廣義貨幣結構;降低了貨幣需求的穩定性。
金融創新擴大了貨幣供給主體;增強了金融貨幣創造能力;部分地削弱了中央銀行控制貨幣供給的能力。
金融創新使得貨幣控制的中間目標復雜化;降低了貨幣政策工具的效力;擴大了貨幣政策效率的時滯。
❷ 微網路金融往往放大了金融風險,請問網路金融為什麼具有放效應
個人認為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件好事,同時也是一件與時俱進的事情。專
互聯網只是工具,金融本身就是屬有風險的。互聯網因為快速,對風險有放大作用,使得問題會短時間內爆發出來。其實任何行業的發展成熟都是一步步試錯試出來的。互聯網金融具有以
❸ 什麼是P2P網路
P2P網路即對等網路/對等計算機網路:是一種在對等者(Peer)之間分配任務和工作負載的分布式應用架構,是對等計算模型在應用層形成的一種組網或網路形式。
「Peer」在英語里有「對等者、夥伴、對端」的意義。因此,從字面上,P2P可以理解為對等計算或對等網路。國內一些媒體將P2P翻譯成「點對點」或者「端對端」。
學術界則統一稱為對等網路(Peer-to-peer networking)或對等計算(Peer-to-peer computing),其可以定義為:網路的參與者共享他們所擁有的一部分硬體資源(處理能力、存儲能力、網路連接能力、列印機等),這些共享資源通過網路提供服務和內容,能被其它對等節點(Peer)直接訪問而無需經過中間實體。
在此網路中的參與者既是資源、服務和內容的提供者(Server),又是資源、服務和內容的獲取者(Client)。
(3)互聯網金融效應擴展閱讀:
與客戶端/伺服器網路相比,對等網路具有下列優勢:
1、可在網路的中央及邊緣區域共享內容和資源。在客戶端/伺服器網路中,通常只能在網路的中央區域共享內容和資源。
2、由對等方組成的網路易於擴展,而且比單台伺服器更加可靠。單台伺服器會受制於單點故障,或者會在網路使用率偏高時,形為瓶頸。
3、由對等方組成的網路可共享處理器,整合計算資源以執行分布式計算任務,而不只是單純依賴一台計算機,如一台超級計算機。
4、用戶可直接訪問對等計算機上的共享資源。網路中的對等方可直接在本地存儲器上共享文件,而不必在中央伺服器上進行共享。
❹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溢出效應
所謂溢出效應(Spillover Effect),是指一個組織在進行某項活動時,不僅會產生活動所預期的效果,而且會對組織之外的人或社會產生的影響。簡而言之,就是某項活動要有外部收益,而且是活動的主體得不到的收益。溢出效應分為知識溢出效應、技術溢出效應和經濟溢出效應等。
效應理論
1、事物一個方面的發展帶動了該事物其它方面的發展。
2、一國總需求與國民收入增加對別國的影響。
3、溢出效應,有技術溢出效應,跨國公司是世界先進技術的主要發明者,是世界先進技術的主要供應來源,跨國公司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內部化實現其技術轉移。這種技術轉讓行為對東道國會帶來外部經濟,即技術溢出。一項技術溢出是一個正的外在性的特定情況,它既不是在經濟活動本身內部
獲得的利益,也不是由該項活動的產品的使用者獲得利益。換句話說,這種利益對於經濟活動本身是外在的,對社會產生了外部經濟。 例如,一家跨國公司發明了一項新技術,隨之該技術被競爭企業復制或學習,表現為競爭企業通過搜集跨國公司新技術的基礎知識,加上自身研究開發組合成與跨國公司相近的研究成果,一段時間以後,相關市場中所有的產品和服務都會體現這類技術,那麼這些產品或服務使用者的利益將是外在的,由於是實現或產生利益的企業與產生技術的企業展開競爭,即技術產生了溢出效應。
❺ 互聯網金融平台的電子合同具有法律效應嗎
根據《電子簽名法》規定,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簽署的電子合同具有內與手寫簽字或蓋章的紙質合容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1)電子簽名製作數據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2)簽署時電子簽名製作數據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4)簽署後對數據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因此,筆者認為,互聯網金融平台上簽署的電子合同是否有效應根據該平台使用的電子簽名是否可靠、平台是否合規等綜合判斷。
❻ 如何看待互聯網對於金融企業營銷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和互聯網結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支付寶、余額寶、網路信用卡這些都是我們身邊常見互聯網金融。新模式往往有著超強的顛覆力量,這或許也是還沒准備好的傳統力量不願意看到的。近日,網路信用卡暫停,金融圈一致指向央行護犢銀聯。馬雲在近日發言中也坦言「有時候,打敗你的不是技術,可能只是一份文件」。互聯網金融孰是孰非,讓我來為您帶來的分析。
最近一段時間,人們對互聯網金融展開了熱烈討論,但觀點卻存在很大分歧。我們認為有必要從理論根基上理清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業務的區別,以確定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本質。這不但有助於監管部門引入恰當的監管措施,也有助於金融機構(包括互聯網金融企業與傳統金融機構)合理布局自身的業務拓展。對投資者而言,搞清楚互聯網金融的本質特徵對於預測這些新的商業模式的可持續性、從而預測相關企業和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也很有益處。
我認為,目前絕大多數互聯網金融產品和商業模式所帶來的主要是技術層面的改善或創新。它們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卻無法明顯降低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因此應該達不到「去中介化」的效果,也就不可能「顛覆」傳統金融業。
網路競爭中「贏者通吃」的特性意味著,估計僅有少數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絕大多數規模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估計都難以存活太久。不過,那些可以生存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如愛錢進www.iqianjin.com)將來很有可能成功躋身於大型甚至超大型金融機構之列。
對於互聯網金融這一新生事物,我建議監管部門採取一種既大力支持和鼓勵、又密切跟蹤和監管的開放態度。鑒於互聯網金融並未改變金融業的本質,對它的監管也應該秉承與傳統金融監管一致的原則與框架,避免出現監管中的不公平或造成潛在的風險隱患。但值得指出的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順應了中國金融改革的大方向,成為了倒逼金融放鬆管制、打破改革惰性的急先鋒。因此,監管部門應該借力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積極推動金融放鬆管制的進程,給傳統金融機構松綁,而不是簡單地套用現行法規、把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扼殺於襁褓之中。
一、互聯網金融與信息不對稱
互聯網金融這個名詞包含兩個組成部分:互聯網和金融。因此,研究互聯網金融,必須同時分析這兩個部分,缺一不可。
目前比較流行的觀點是,人們把傳統金融機構(如銀行、保險公司、基金、證券公司等)使用互聯網來展示和營銷其產品和業務的做法稱作「金融互聯網」,而把互聯網企業介入金融服務領域的做法稱為「互聯網金融」。這種定義雖然簡便易懂,但它只是區分了金融業務的操作主體(即互聯網企業或傳統金融機構),而沒有解釋二者在經營模式上的區別。
以P2P網貸為例,雖然互聯網技術的存在使得大量的潛在貸款人(lender)可以通過P2P網貸平台的網頁直接了解到大量借款人(borrower)及其項目信息,甚至可以通過大量的互聯網搜索引擎查詢到大量的關聯信息,但這並不意味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就可以大幅度降低。這是因為,無論互聯網上的信息有多麼豐富,也無法囊括所有實體經濟與商業活動的信息。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必須承認,絕大部分的實體經濟與商業活動的信息仍然存在於線下,而線上的信息雖然高速增長並且規模驚人,但與實體經濟與社會所產生與存在的信息量相比卻也只是滄海一粟。
二、互聯網金融與網路效應
我們認為,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在於新興信息技術所帶來的交易成本的下降。更重要的是,互聯網作為現實社會中各種真實與虛擬網路中的一種,它可以創造、培育和利用網路效應。這是網路行業(包括互聯網行業)與絕大多數普通行業的一大區別。
三、網路效應的威力與互聯網精神
網路效應的威力在於,一旦網路的規模達到一定水平,網路的擴張將變成內生的、自我實現的、甚至無法阻止的。但是反過來,如果網路規模達不到一定的臨界點,這個網路將無法生存,很快會走向滅亡。
比如,微信之所以如此強大而具有吸引力,而其它幾個後發的基於移動端的社交網路卻難成氣候,就是因為微信已經集聚了海量的用戶群,其龐大的網路效應使得老用戶很難割捨,而新用戶則會競相加入。
正是由於這一原因,互聯網企業在成立初期,為了擴大網路的規模、達到這一必要的臨界點,往往不惜做賠本買賣來吸引客戶。這被很多人戲稱為「互聯網精神」。所有互聯網企業都明白,如果他們的客戶資源達不到某個量級,不管他們前期投入多少,這個網路註定是要失敗的。而如果他們能夠很快把客戶數量提升到這個臨界點,那麼它們的網路就可進入自我催生的正反饋狀態里,前期的虧損可以輕松地被未來的盈利所補償。這就是它們為什麼要不惜血本來增加客戶資源。美國公司亞馬遜、雅虎等著名的互聯網公司都是很好的例子。
四、互聯網金融的誕生
我認為,互聯網金融的產生是一個水到渠成的現象,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自然的附加服務。這些附加的金融服務有助於改善客戶體驗、提高服務效率、增強消費者福利,因此是互聯網商業模式發展過程中不可阻擋的趨勢。
我以阿里巴巴為例,來展示一個互聯網商務平台如何藉助網路效應而介入金融服務領域。阿里巴巴的金融業務發展路徑很清晰,也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它開始於最初的單邊及兩邊網路平台(阿里巴巴、淘寶、天貓)。這些網路平台的電子商務業務需要便捷的網路支付工具來支持,以方便網路客戶的交易與支付需求。所以阿里巴巴推出了支付寶,作為網路支付的手段,從而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身份進入了金融服務領域。
五、傳統金融機構的應對
以上分析表明,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個水到渠成的必然現象,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附加的增值服務。從理論層面來看,雖然互聯網金融企業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和商業模式,但它們並不能實現「去中介化」的目標,也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它們所推出的產品和採用的商業模式,也完全可以被傳統金融機構所學習和利用。只要傳統金融機構不固步自封,它們中的絕大部分應該可以經受住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沖擊,在金融服務的市場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六、結論
我認為,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個水到渠成、不可阻擋的趨勢,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自然的附加服務。這些附加服務有助於改善客戶體驗、提高服務效率、增強消費者福利,對中國經濟的發展和轉型、以及提升中國金融業的服務品質都意義重大。
從理論層面來看,雖然互聯網金融企業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和商業模式,但它們並不能實現「去中介化」的目標,也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它們所推出的產品和採用的商業模式,也完全可以被傳統金融機構所學習和利用。只要傳統金融機構不固步自封,它們中的絕大部分應該可以經受住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沖擊,在金融服務的市場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然而,由於網路效應的存在,即便傳統金融企業可以同樣使用互聯網作為一個新的營銷渠道和手段,它們卻並不一定可以收復失地。對於那些存在明顯的網路效應的互聯網商業模式來講,網路效應的巨大威力使得那些已經積聚了海量客戶的互聯網商業平台可以輕松地植入金融服務功能,迅速擴張其金融版圖,令傳統金融機構無法阻擋。與此同時,由於網路效應存在規模臨界點的要求以及近似於「贏者通吃」的特性,很多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得不被迫涉足金融服務業,以便為網路的參與者提供越來越完善和便捷的服務,從而鞏固和增強自身網路的網路效應,防止被競爭對手網路所超越。但「贏者通吃」的特性意味著,未來僅有少數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絕大多數規模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估計都難以存活太久。
❼ 網路金融往往放大了金融風險,網路金融為什麼具有放效應
個人認為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件好事,同時也是一件與時俱進的事情。
互聯網只是內工具,金融本身容就是有風險的。互聯網因為快速,對風險有放大作用,使得問題會短時間內爆發出來。其實任何行業的發展成熟都是一步步試錯試出來的。互聯網金融具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