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海吉星金融網的商業模式
深圳市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農產品公司」)是一家以投資、開發、建設、經營和管理農產品批發市場為核心業務、總資產超百億元的大型現代化農產品流通企業集團。
原公司深圳市農產品批發公司於1988年8月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辦[1988]1181號文批准成立,公司性質為全民所有制企業。至1993年股份制改組前原公司共有八家股東,分別為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深圳市果菜貿易公司、深圳市水產供銷公司、深圳市食品公司、深圳市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深圳市財貿實業開發公司、廣深鐵路對外服務公司、深圳農副產品貿易中心。
農產品公司在深圳、北京、上海、天津、成都、西安、長沙、武漢等20餘個大中城市經營管理超過30家綜合批發市場和網上交易市場,,公司旗下批發市場農副產品年度總交易量超過2400萬噸,年度總交易額超過1400億元,約佔全國規模以上批發市場交易總額的10%;海吉星市場匯集了工程建設、食品安全、信息科技、電子商務、物流管理、金融服務、綜合環保等領域的成果;「依谷網」、「海吉星商城」等網上商城的成立,共同構建農產品綠色交易電子商務體系。
深圳市農產品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深圳市農產品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農產品擔保公司」)成立於2009年8月,是深圳市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企業,專業為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商戶及上下游商戶提供融資服務。通過農產品公司多年在農產品流通行業的發展經驗,農產品擔保公司能夠辨識農產品流通商戶的資信情況和資金需求特點。農產品擔保公司自成立至2014年中,為農批上下游商戶提供了超過30億的資金支持,並保持了零投資損失記錄。
公司根據農產品流通商戶的資金需求,對投融資產品做了創新。公司創立的「農產品供應鏈金融」服務模式和「農產品-農行惠農聯名信用卡」分別於2010年、2012年榮獲廣東省「金融創新獎」。
深圳市海吉星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吉星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海吉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11年9月,負責運營海吉星金融網,從事P2P網貸業務。據海吉星金融網董事長陳群介紹,平台上線兩年來,撮合貸款450次,累計貸款金額4億元,無一筆拖欠、損失和不良,而且撬動了30億元的小商戶買賣交易。
深圳市農產品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深圳市農產品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農產品小貸」)成立於2012年10月,是深圳市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企業,主要服務農產品流通商戶,解決商戶資金需求,通過公司風控審查、審批,最快當天就能取得資金。農產品小貸在業務時效和業務品種方面進行服務提升,以此達到對農批市場商戶加強資金支持力度的目的。
在我國,最早的P2P網貸平台成立於2007年。其後的幾年間一直處於低迷期,鮮有創業人士涉足其中。直到2010年,開始陸續出現了一些試水者。2011年,網貸平台進入快速發展期,一批網貸平台踴躍上線。2012年我國網貸平台進入了爆發期,網貸平台如雨後春筍般成立,比較活躍的有400家左右。
2009年,深圳市農產品股份有限公司順應農產品流通行業金融需求,從該行業商戶角度出發,提出扶助農商路線,成立海吉星金融體系,收集社會閑散資金對農商戶及其上下游商家進行支持。在此背景之下,2010年3月,海吉星金融網立項,隨後進入技術開發與試運營期。經過一年的努力,2011年3月平台正式上線運營。
作為國內首批成立的的P2P網貸平台之一,海吉星金融網主要業務是為個人提供信貸咨詢、理財服務和信用管理,由海吉星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獨立運營。 海吉星金融網在平台搭建時,開創性地將擔保業務與網路P2P貸款相結合,與第三方擔保公司合作,由第三方擔保公司對借款人本息進行擔保,而為出借人的本息回報提供100%的擔保服務。海吉星金融網的P2P貸款產品都有擔保,這是其與當前多數網貸平台不同之處。
平台在國內率先引入第三方支付公司,對P2P網貸平台投資人的資金進行資金託管,在借款人和投資人撮合成功後,投資人的資金直接由第三方劃轉到借款人賬戶。公開資料顯示,海吉星金融網引入第三方支付中國銀聯在線代理全部資金處理業務,充值、認購、收息、提現等操作,投資者通過手機簡訊身份驗證和交易確認,在支付平台的封閉系統中完成,任何其他方都不能在沒有客戶許可的情況下改變資金動向。通過海吉星金融網,實現了借貸雙方的直接撮合,為投資人提供投資產品,增加財產性收入;為借款人提供業務經營所需資金,實現普惠金融,以此達到促進三農和小微企業發展的目的。
B. 如何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以下簡稱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探索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用工業理念發展農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託,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支撐。
2、基本原則。
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產業融合模式。堅持尊重農民意願,強化利益聯結,保障農民獲得合理的產業鏈增值收益。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主體。堅持改革創新,打破要素瓶頸制約和體制機制障礙,激發融合發展活力。堅持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相銜接,與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引導農村產業集聚發展。
3、主要目標。
到2020年,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產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利益聯結緊密、產城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基本形成,農業競爭力明顯提高,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活力顯著增強。
二、發展多類型農村產業融合方式:
1、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
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加強規劃引導和市場開發,培育農產品加工、商貿物流等專業特色小城鎮。強化產業支撐,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穩定吸納農業轉移人口。
2、加快農業結構調整。
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調整優化農業種植養殖結構,加快發展綠色農業。建設現代飼草料產業體系,推廣優質飼草料種植,促進糧食、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大力發展種養結合循環農業,合理布局規模化養殖場。加強海洋牧場建設。積極發展林下經濟,推進農林復合經營。推廣適合精深加工、休閑採摘的作物新品種。加強農業標准體系建設,嚴格生產全過程管理。
3、延伸農業產業鏈。
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鼓勵開展代耕代種代收、大田託管、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市場化和專業化服務。完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擴大實施區域和品種范圍,初加工用電享受農用電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支持農產品深加工發展,促進其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加快消化糧棉油庫存。支持農村特色加工業發展。
加快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市場流通體系與儲運加工布局有機銜接。在各省(區、市)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輔助設施建設。健全農產品產地營銷體系,推廣農超、農企等形式的產銷對接,鼓勵在城市社區設立鮮活農產品直銷網點。
4、拓展農業多種功能。
加強統籌規劃,推進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家樂,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建設一批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特色旅遊村鎮和鄉村旅遊示範村,有序發展新型鄉村旅遊休閑產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智慧鄉村游,提高在線營銷能力。
加強農村傳統文化保護,合理開發農業文化遺產,大力推進農耕文化教育進校園,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設農業教育和社會實踐基地,引導公眾特別是中小學生參與農業科普和農事體驗。(農業部、旅遊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業局等負責)
5、大力發展農業新型業態。
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推進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鼓勵對大田種植、畜禽養殖、漁業生產等進行物聯網改造。採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改進監測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發布等手段,健全農業信息監測預警體系。
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完善配送及綜合服務網路。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發展農田藝術景觀、陽台農藝等創意農業。鼓勵在大城市郊區發展工廠化、立體化等高科技農業,提高本地鮮活農產品供應保障能力。鼓勵發展農業生產租賃業務,積極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製服務、會展農業、農業眾籌等新型業態。
6、引導產業集聚發展。
加強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銜接,完善縣域產業空間布局和功能定位。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優先用於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創建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和現代農業示範區,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農產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銷中心。
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加快培育鄉村手工藝品和農村土特產品品牌,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依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研院校和「星創天地」,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
三、培育多元化農村產業融合主體:
1、強化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基礎作用。
鼓勵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內容。鼓勵家庭農場開展農產品直銷。引導大中專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務工經商返鄉人員領辦農民合作社、興辦家庭農場、開展鄉村旅遊等經營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承擔政府涉農項目,落實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政策。開展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引導土地流向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2、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引導其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並通過直接投資、參股經營、簽訂長期合同等方式,建設標准化和規模化的原料生產基地,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龍頭企業要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加強產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提高產品附加值。
鼓勵龍頭企業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健全農產品營銷網路。充分發揮農墾企業資金、技術、品牌和管理優勢,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推進墾地合作共建,示範帶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3、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優勢。
推動供銷合作社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效對接,培育大型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健全供銷合作社經營網路,支持流通方式和業態創新,搭建全國性和區域性電子商務平台。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領域,由主要從事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在農資供應、農產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提供便利實惠、安全優質的服務。
4、積極發展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教育培訓和品牌營銷作用,開展標准制訂、商業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質量檢測、信用評估等領域,將適合行業協會承擔的職能移交行業協會。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產業聯盟,支持聯盟成員通過共同研發、科技成果產業化、融資拆借、共有品牌、統一營銷等方式,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
5、鼓勵社會資本投入。
優化農村市場環境,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利用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資源發展多種經營,開展農業環境治理、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修復。國家相關扶持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同等對待。
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准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遊、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要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積極引導外商投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
1、創新發展訂單農業。
引導龍頭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形成穩定購銷關系。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鼓勵農產品產銷合作,建立技術開發、生產標准和質量追溯體系,設立共同營銷基金,打造聯合品牌,實現利益共享。
2、鼓勵發展股份合作。
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訂發布本行政區域內農用地基準地價,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
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並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探索形成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業利潤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土地經營權入股部分的收益。
3、強化工商企業社會責任。
鼓勵從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工商企業優先聘用流轉出土地的農民,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障。引導工商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輻射帶動農戶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制度,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強化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國家相關扶持政策與利益聯結機制相掛鉤。
4、健全風險防範機制。
穩定土地流轉關系,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規范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建立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分級備案制度。引導各地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並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相結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
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方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
五、完善多渠道農村產業融合服務:
1、搭建公共服務平台。以縣(市、區)為基礎,搭建農村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平台,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遊、農業物聯網、價格信息、公共營銷等服務。優化農村創業孵化平台,建立在線技術支持體系,提供設計、創意、技術、市場、融資等定製化解決方案及其他創業服務。建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其健康發展。採取政府購買、資助、獎勵等形式,引導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提供公共服務。
2、創新農村金融服務。
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優化縣域金融機構網點布局,推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推進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穩妥有序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
堅持社員制、封閉性、民主管理原則,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鼓勵發展政府支持的「三農」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擔保服務。鼓勵開展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融資租賃業務。積極推動涉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資。加強涉農信貸與保險合作,拓寬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范圍。
3、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
加快發展農村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各類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等到農村創業,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開展百萬鄉村旅遊創客行動。
鼓勵科研人員到農村合作社、農業企業任職兼職,完善知識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支持農業企業、科研機構等開展產業融合發展的科技創新,積極開發農產品加工貯藏、分級包裝等新技術。
4、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
統籌實施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繼續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中低產田。加快完善農村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建設持續健康和環境友好的新農村。
統籌規劃建設農村物流設施,逐步健全以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農村物流網路體系。完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道路、供電、供水、停車場、觀景台、遊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設施。
5、支持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支持貧困地區立足當地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遊、電子商務等農村服務業,實施符合當地條件、適應市場需求的農村產業融合項目,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相關扶持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鼓勵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合作,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項目。
六、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推進機制:
1、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支持地方擴大農產品加工企業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完善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目錄。落實小微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積極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發展。
統籌安排財政涉農資金,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投入,中央財政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安排一部分資金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傾斜。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產業融合領域。
2、開展試點示範。
圍繞產業融合模式、主體培育、政策創新和投融資機制,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範,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促進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
3、落實地方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探索融合發展模式。縣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產業融合集聚。
4、強化部門協作。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密切協作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C. 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連)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抄: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連)有限公司於2015年08月13日在大連金普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沈博恩,公司經營范圍包括金融資產市場交易服務及相關業務咨詢;金融信息咨詢服務等。
法定代表人:沈博恩
成立時間:2015-08-13
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210241000178463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遼寧省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小窯灣國際商務區42號路西側1號
D. 何廣文的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教育狀況
1995-1998,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農村金融方向,農學博士
1994.4-1994.8德國埃爾朗根-紐倫堡大學銀行與證券投資管理專業進修
1993.1-1994.3德國霍恩海姆大學企業管理系進修
1985-1988,西南財經大學金融系貨幣銀行專業,經濟學碩士
1981-1985,西南農學院農業經濟系農業經濟管理專業,農學學士
工作經歷
2008-2011 世界銀行中國微型金融師資培訓教師組組長
2008.8-9 日本農林中金綜合研究所訪問研究員(Visiting Researcher)
2006.10-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系主任、金融學科組組長
2002.12- 中國農業大學農村金融與投資研究中心主任
2001.9-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1996.12-2001.9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
1994.11-1995.10 北京新源城市信用社(現北京銀行新源支行)信貸部經理、辦公室主任
1999.09-2000.08 德國杜伊斯堡大學經濟系訪問教授(Guest professor)
1997.9-2001.6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
1994.11-1997.9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金融系副主任
1988.7-1996.12 北京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助教、講師 主要著作與教材
2011 何廣文、劉勇主編,《小額信貸運作與管理指南》(上下冊),中國金融出版社2011.5
2011 何廣文主編,《農村金融專題講座》,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11.1
2009 何廣文主編,張正平、李莉莉、楊菁、趙岩青副主編,《農村金融知識讀本》,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09.6
2008 李樹生、何廣文等著,《中國農村金融創新研究》,中國金融出版社2008.12
2008 何廣文、李樹生等編著,《農村金融學》,中國金融出版社2008.12
2008 何廣文主編,全國高等農林院校「十一五」規劃教材《貨幣銀行學》,中國農業出版社2008.6
2006 馮興元、何廣文、杜志雄等著.《中國鄉鎮企業融資與內生民間金融組織制度創新研究》,山西經濟出版社,2006.11。
2005 何廣文、郭沛主編,李莉莉、楊菁副主編,《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案例分析》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11
2005 何廣文、李莉莉著,《正規金融機構小額信貸運行機制及其績效評價》,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11
2005 何廣文、馮興元、郭沛等著,《中國農村金融發展與制度變遷》,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11
2005 何廣文、馮興元、林萬龍等著,《農戶信貸、農村中小企業融資與農村金融市場》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11
2004 何廣文、郭沛主編,《現代貨幣銀行學》,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04.2
2004 何廣文主編,《農村信用社改革操作指南》,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11
2002 何廣文主編:《農村信用社貸款五級分類與風險管理知識讀本》,中國物價出版社,2002.10
2001 何廣文著,《合作金融發展模式及運行機制研究》中國金融出版社,2001.9
2001 何廣文主編,《貨幣銀行學》,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01.8
2000 何廣文著,《國金融制度研究》, 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0.9
2000 甘立平主編、何廣文副主編,《財政與稅收》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2000.6
1999 何廣文、蔣先玲、甘立平編著,《貨幣銀行學概論》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1999.3 2011 何廣文,圍繞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服務大有可為,《中國農村金融》2011(10)
2011 何廣文,構建縣域本土金融服務機制,《中國金融》2011(11)P43-45
2011 何廣文,構建化解縣域經濟微觀主體融資困境的金融機制,《中國農村金融》2011(8)
2011 何廣文、李莉莉,大型商業銀行的小額信貸之路——兼析與新型農村金融機間的合作機制,《農村金融研究》2011(5)P21-26
2011 何廣文、楊虎鋒、張群、謝昊男、宋冀宏,商業性小額貸款公司怎麼實現對於農戶和微小企業的服務?——基於山西永濟富平小額貸款公司案例的分析,《中小企業融資》2011(1)P78-79,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2011 何廣文、李莉莉,農村經濟發展轉型與縣域金融服務的完善,《銀行家》2011(3)P39-41
2011 何廣文,構建農村本土金融服務,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可缺位,《中國合作經濟》2011(1)P34-35
2011 何廣文:促進農村消費升級的金融對策,《中國金融》2011(4)P60-61
2010陳丹、何廣文:應收賬款質押貸款的風險及其模糊綜合研究,《金融理論與實踐》2010(9)
2010何廣文,基於社區本土力量的農村金融普惠金融模式,《中國金融》2010(8)P86-87
2010何廣文,解決農村弱勢群體貸款融資難問題的邏輯思路,《中國農村金融》2010(1)
2009何廣文,資金互助——合作金融又一模式,《中國金融家》2009(12)
2009 張正平、何廣文,農戶信貸約束研究進展,《河南社會科學》2009(2)P44-49
2009 何廣文,農貸解難,《新理財》2009(5)P25-26
2009 張林、何廣文,我國貨幣市場基準利率SHIBOR實證分析及運行評價,《金融理論與實踐》2009(4)P9-12
2009 何廣文,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模式探析,《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9(3)
2009 何廣文,農村信用社制度變遷:困境與路徑選擇,《經濟與管理研究》2009(1)P50-54
2008 何廣文,2009年農村金融主旋律:改革開放與創新,《中國城鄉金融報》2008-12-31
2008 何廣文,農村金融改革的成效及深化改革的取向,《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8(10)
2008 高紋、何廣文,「小額信貸與金融原則——孟加拉格萊明銀行經營模式的再思考」,《中國經濟與管理科學》2008(9)
2008 王瑋、何廣文,「社區規范與農村資金互助社運行機制研究」,《農業經濟問題》2008(9)
2008 何廣文,「小額信貸成功的基本要素何在」,《中國金融》2008(7)
2008 何廣文,中國的小額信貸需求分析,《西南金融》2008(4)P12-14
2008 何廣文,市場開放成為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的關鍵詞,《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8(3)
2008 何廣文、張正平,「存款保險制度研究進展述評」,《河南社會科學》2008(3)38-41
2008 楊菁、何廣文,合作經濟組織在農村金融交易中的效應分析——基於山西省榆社縣個案的研究,《金融理論與實踐》2008(3),P21-24。
2008 何廣文,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和機制創新的探討,《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8(1)
2008 楊菁、何廣文,利率市場化對農戶投資行為影響的實證分析,《金融理論與實踐》2008(1)
2008 趙岩青、何廣文,聲譽機制、信任機制與小額信貸,《金融論壇》2008(1) P33-40
2008 何廣文,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全面推進,《銀行家》2008(1)
2007 趙岩青、王瑋、何廣文:信用激勵機制在小額信貸中的有效性研究,《金融與經濟》2007(12)P47-52
2007 王瑋、何廣文、於麗先:信用擔保作用機制與政府支持農信擔保的路徑選擇,《經濟與管理研究》2007(11)P74-79
2007 何廣文、王伊喬:莫以市場化行為看待小額農貸,《銀行家》2007(11)P109-110
2007 何廣文:農村金融市場的開放與供銷社的機遇,《中國合作經濟》2007(9)
2007 何廣文:中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創新路徑探討,《金融與經濟》2007(8)P11-16
2007 何廣文:從三個層次構建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金融時報》2007.7.19
2007 何廣文、張林、韓星:傳統農區金融需求與機構布局調研報告,《銀行家》2007(7)P100-115
2007 趙岩青、何廣文:農戶聯保貸款有效性問題研究,《金融研究》2007(7)
2007 楊菁、何廣文:中國農村信貸市場深化,《銀行家》2007(6)P104-107
2007 何廣文:完善農村金融市場需要全方位推進,《中國國情國力》2007(5)P15-18
2007 何廣文:農村資金互助合作機制及其績效闡釋,《金融理論與實踐》2007(4)P3-8
2007 何廣文:農村金融機構多元化的路徑選擇,《中國改革》2007(3)P34
2007 張群、何廣文:不確定性、流動性約束對我國農村居民儲蓄行為影響的實證分析,《中國農業經濟評論》2007(2)P183-192
2007 張正平、何廣文: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變遷研究——基於國家效用函數的成本-收益分析,《河南社會科學》2007(1)P61-67
2007 何廣文:構建社區導向型新農村建設金融服務機制,《西南金融》2007(1)P8-10
2007 何廣文:農村金融機構的多元化路徑,《銀行家》2007(1)P98-101
2007 何廣文:農村社區發展基金的運作機制及其績效詮釋,《經濟與管理研究》2007(1)P31-39
2006 何廣文:提高西部地區金融創新能力,《銀行家》2006(11)P118-119
2006 張林、何廣文:銀行間債券市場7天回購利率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中國農業經濟評論》2006(3)P334-348
2006 何廣文、張群:農戶保險需求影響因素實證分析——一貴州銅仁地區為例,《中國農業經濟評論》2006(2)P167-176
2006 何廣文:只貸不存小額貸款機構運作特徵及其制度創新。《銀行家》2006(8)P118-121
2006 何廣文:小額貸款公司運作特徵及其制度安排。《小額信貸通訊》2006(2)P29-32
2006 何廣文:建設新農村,金融缺位怎麼辦?《銀行家》2006(7)P112-115
2006 劉進寶、何廣文:制度及制度變遷中農村信用社的風險問題研究。《調研世界》2006(5)P25-27
2006 何廣文:金融支農:責無旁貸,現狀堪憂《中國經濟報告》2006(2)P91-95
2006 張正平 何廣文:存款保險定價理論研究的新進展《經濟評論》2006(2)P104-112
2006 何廣文: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投入困境及其政策選擇《小城鎮建設》2006(3)P52-56
2006 何廣文:農信社制度變異及其動因《銀行家》2006(2)P116-119
2005 張正平 何廣文:隱性保險、市場約束與我國銀行業改革,《中國軟科學》2005(12)P38-43
2005 潘建成、何廣文:金融支持與構建農業投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調研世界》2005(11)P10-12、16
2005 何廣文、李莉莉:農村小額信貸的市場空間分析,《銀行家》2005(11)P108-111
2005 張正平 何廣文:改革後郵政儲蓄資金流向何方,《調研世界》2005(10)P38-40
2005 何廣文:農村金融改革及創新路徑探討,《金融時報》2005-5-19
2005 何廣文:沒有完成的農信社改革《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5(5)P28
2005 何廣文:傳統農區農信社改革與創新《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5(3)P10-13
2005 何廣文:農村信用社股權設置與治理結構的沖突《銀行家》2005(1)P112-115
2004 何廣文、李莉莉:用系統論視角審視農村金融改革,《中國金融家》2004(12)P60-61
2004 何廣文、李莉莉:從系統論視角看農村金融改革,《農業現代化研究》2004(專刊)
2004 何廣文:農信社改革問題及出路探討,《銀行家》2004(10)P38-39
2004 馮興元、何夢筆(德)、何廣文:試論中國農村金融的多元化——一種局部知識範式視角《中國農村觀察》2004年第5期,P17-29
2004 馮興元、何夢筆、何廣文:試論中國農村金融的多元化,載《中國農村發展研究報告No.4》, 第80-105頁
2004 何廣文、張麗、李莉莉、楊菁:京郊農村金融發展中的問題研究《北京社會科學》2004(3)P124-130
2004 何廣文、馮興元:農村金融體制缺陷及彌補的路徑選擇《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4(8)P23-25
2004 何廣文、馮興元、潘建成:關於國有商業銀行困境與改革路徑的思考《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4(5),P55-58
2004 何廣文、馮興元:農村金融體制改革亟待深化《中國鄉鎮企業》2004年第4期
2004 何廣文、馮興元:加快改革和創新農村金融體制的路徑思考《中華合作時報.合作金融》2004年4月15日第1版
2004 何廣文:對農村政策金融改革的理性思考《農業經濟問題》2004年第3期
2004 何廣文:中國農村金融轉型與金融機構多元化《中國農村觀察》2004年第2期,P12-20
2004 何廣文、馮興元:六招破解農村金融體制創新《中國經濟時報》2004年3月17日
2004 何廣文、馮興元:修建農村資本旱地的水渠《經濟》2004年第3期,P71
2003 何廣文: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之間的五大不對稱《經濟研究參考》2003年第63期
2003 何廣文:深化農信社改革的再思考《中華合作時報.合作金融》2003年11月11日、11月18日
2003 何廣文、馮興元、李莉莉:農村信用社制度創新模式評析《中國農村經濟》2003(10),P37-43
2003 馮興元、何廣文:農村金融為何不姓農《中國改革》2003(8)P69-71
2003 何廣文、馮興元、李莉莉:論農村信用社制度創新模式和路徑選擇《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3(8)
2003 何廣文、馮興元、李莉莉:農村教育融資問題研究《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3(5),P75-79
2003 何廣文、歐陽海洪:把握農村金融需求特點,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國金融》2003(11), P14-16.
2003 何廣文:農業戰略性結構調整:農村金融供求特徵及均衡戰略《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3(6)
2003 何廣文:農村信用社制度創新不存在最優模式《金融時報》2003年6月9日
2003 何夢筆(德)、馮興元、何廣文:農村金融機構宜多樣化《經濟學消息報》2003年2月14日
2003 何廣文、王魯保、李莉莉:拓展農村信用社中間業務的路徑思考《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3(2)
2003 何廣文:改善小額信貸與優化農戶貸款環境,《農民日報》2003年1月4日第三版
2002 何廣文: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制度績效、問題及對策《中國農村信用合作》2002(11),P11-13.
2001 何廣文、趙大暉,「培育農業資本市場 深化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經濟問題》2001(11)
2001 何廣文,「中國農村金融供求特徵及均衡供求的路徑選擇」,《中國農村經濟》2001(10)
1999 何廣文:從農村居民資金借貸行為看農村金融抑制與金融深化,《中國農村經濟》1999(10),P42-48
1999 何廣文:談現代合作金融組織的激勵機制,《中國金融學院學報》1999(1),P43-45.
1999 何廣文:合作金融組織的制度性績效探析,《中國農村經濟》1999(2)P36-41.
1997 何廣文:合作金融改革研究中幾個理論問題的述評,《浙江金融》1997(6)
1995 吳強、何廣文:德國信用合作業發展的十大特點《金融時報》1995-2-10 以有力的財政金融政策推動農村經濟發展 《金融時報》2009-7-22
小額貸款下一站未必是村鎮銀行 《投資家》2009年第6期
中國農業大學金融系主任何廣文教授談如何破解農村金融困局,更好地支持「三農」發展 中國金融網,2009年6月
創新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模式 《金融時報》2009-03-02
為微型金融扶貧「診脈開方」 《中華合作時報》2009-02-27
小額貸款公司「東風破」 《21世紀經濟報道》2009-2-9
保障穩產增收三農保險探索新路徑 《金融時報》2009-02-04
新競爭格局下的農村信用社 《中國金融》2008(24)P78-82
農村金融改革與創新:七大基本經驗與共識 《金融時報》2008-12-22
農業保險面臨又一個重要發展機遇 《金融時報》2008-11-28
推進農村改革 金融制度怎樣跟進 《中國郵政報》2008-10-25
農村金融:一汪期待動力的活水 《新京報》2008-10-29
構築現代農村金融體系:商業原則 創新思維 《上海證券報》2008-10-27
宏觀調控背景下的金融支農 《中國金融》2008(17)P80-81
創新活力如何激發 《金融時報》2008.4.24
匯豐下鄉:外資銀行帶來了什麼? 《中國金融》2007(19)P80-81
關注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的發展 《中國金融》2007(11)P74-80
中國農村金融機構應走多元化之路 《農村工作通訊》2007(2)P11-12
准入機制的良性運轉需要配套措施——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何廣文訪談 《金融時報》2007.2.15
小額信貸:激活農村金融的催化劑 《遼寧日報》06-12-18
關注弱勢群體,深化我國小額信貸事業的發展 《金融時報》2006-10-26
增加西部地區金融競爭路徑——訪中國農業大學農村金融與投資研究中心主任何廣文 《金融時報》2006-10-12
新農村建設,農村金融體系何去何從 《資本市場》2006-6
建設新農村:「建市場」重於「建村莊」 《金融時報》2006.05.17
一號文件勾畫全盤遠景 新農村金融投石問路 《21世紀經濟報道》2006年3月10日
構建多層次農村金融體系 《經濟日報》2006/02/15
農村金融改革任重道遠前景可期 《經濟日報》2006/02/14
中國農村信合改革應自下而上——專訪中國農業大學何廣文教授 《鳳凰周刊》2005年12月25日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何廣文:農信社,拿什麼激勵你? 《金融時報》2005年12月8日
民間借貸:陽光化意味著什麼?民間借貸現狀與啟示系列報道之三 《金融時報》2005年10月20日
農信社改革需要啟動內在推動力
——訪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何廣文 《金融時報》2005年9月1日
建立健全農村金融的風險分擔機制
——訪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何廣文 《金融時報》2005年3月3日
農發行出路何在? 《中國經濟周刊》2004年第3期
「扶貧」之惑
——訪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何廣文 《中華合作時報.合作金融》2003年11月4日
農信社改革應探索多種模式
——與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何廣文的對話 《金融時報》2003年9月30日
新建民營銀行的困惑 《中華合作時報.合作金融》2003年8月19日
農信社改革的三大模式 《中國財經報》2003年7月1日
基金為農業增效鋪路 《農民日報》2003年5月20日
農發行的四種命運 《21世紀經濟報道》2003年1月16日 2009.11-2010 主持:「北京市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問題研究」,北京市農村工作委員會
2009-2011 首席專家: 「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對策研究」(08&ZD024),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
2008 主持:中國農地金融制度研究,美國CATO研究所
2008.6-12 主持:中國小額信貸行業評估,商務部中國國際經濟技術交流中心
2008.5-10 主持: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問題研究,農業部軟科學課題
2007.7-2008.6 主持:農村社區發展基金—運作模式與案例,香港樂施會(Oxfam)
2007.3-2008.4 主持:農村金融需求調研分析,中國人民銀行總行
2006.5-2007.12 主持:社區合作金融組織、農戶金融需求與收入,美國福特基金會
2006.1-2008.12 主持:中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風險度量及其管理研究(2005年度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項目編號20050019008)
2005.1-2007.12 主持:利率市場化對農業信貸供求主體的影響及其政策選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批准號:70473089)
2004.6-9 主持:山西長治城區農村信用社能力素質建設綜合規劃研究(長治城區農村信用社聯社)
2004.11-2005.3 主持:NGO小額信貸與農信社小額信用貸款比較研究,中國扶貧基金會
2004.5-12 主要參加:中國誠信評價體系研究(國家統計局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
2003.8-2004.9 主持:中國農村義務教育投融資體制研究(德國經濟合作部資助)
2003.4-2005.12 主持:正規金融機構小額信貸、農民收入及緩解農村貧困(美國福特基金會)
2003.4-12 主持: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時期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創新研究(農業部軟科學基金課題)
2002.8-2004 主持: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競爭力動態評價及其跟蹤研究(農業部農業產業化辦公室)
2002 主持:農村金融服務問題研究農辦政【2002】41號(農業部「中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研究專題)
2002 主持:金融機構經營機制轉軌對農戶融資的影響及政策研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管理科學部主任基金7015)
2001 主持:中國農村小額貸款 (日本國際協力銀行(JBIC))
2001 主持:現階段農戶融資中的擔保行為研究(農業部軟科學課題01016-2)
2001-2003 主持:京郊農戶融資行為實證研究(北京哲學社會科學「十五」規劃01BJBJG070)
1998-1999 主持:不同地區農戶借貸行為及借入資金來源結構研究(農業部軟科學課題98017)
1997-1999 主持:德國金融制度研究(浙江大學1997年公開招標課題)
1997-1998 主持:合作金融理論與實踐――中外比較研究(國家社科基金)
1995-1996 主持:德國農村信貸及德國銀行對農村中小型企業的信貸管理(德國諾曼基金會,與德國哥廷根大學農村發展所合作) 2010-2013 主持:泰華農民銀行中國湖南、雲南小額貸款試驗
2010-2012 KfW Development Bank,China Zhaowuda Wome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ssociation(CZWSDA), PR of China, Local Microfinance Expert
2010.4-6 主持:山西永濟富平小額貸款公司績效評估研究
2009.12-2010.2 主持:中國扶貧基金會四川地震災區小額信貸項目績效評估
2009.10 馮興元、何廣文主持,阿拉善SEE生態協會社區發展基金項目評估
2009.6-12 亞洲開發銀行中國農村金融技術支持項目,「中國農村金融發展與監管」,農村金融專家,執行單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2009.5-6 IFAD寧夏、山西扶貧項目小額信貸年度檢查,農村金融專家
2008.6-7 IFAD河南大別山區農村扶貧項目最終設計,農村金融專家
2008.5-6 IFAD寧夏、山西扶貧項目小額信貸中期評估,農村金融專家
2007.10-2008.3 財政部國際司農村金融項目專家,「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組織農村金融項目轉貸模式研究」,組織貴州、廣西IFAD基金項目小額信貸的調查與評價分析。
2006.8-10 世界銀行短期農村小額信貸咨詢專家.「中國農村小額信貸案例研究」,負責調研四川廣元全力小額貸款公司、江蘇洪澤縣農村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湖北郵政儲蓄小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案例。
2005.8-2006.1 香港樂施會「社區發展基金發展模式及其績效評估」,評審專家。負責香港樂施會(Oxfam HK)雲南祿勸、瀾滄、廣西大化農村綜合發展項目社區發展基金評估。
2005.4-12 亞洲開發銀行中國農村金融改革技術援助項目TA PRC 4430「農村金融市場需求研究——貴州銅仁案例」,農村金融市場與環境分析專家、培訓專家。組織了對貴州銅仁地區10個縣30個農村信用社、1220個農戶的入戶調研。
2004.1-10 主持:中國農村信用社改革的區域性特徵研究(亞洲開發銀行)
2004.5 「陝西國際農發基金農村金融能力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被國家發改委/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聘為農村金融專家
2004.6 「重慶國際農發基金農村金融能力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 被國家發改委/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聘為農村金融專家
2003.8 甘肅南部扶貧項目預評估,被國際農業發展基金(IFAD)聘為農村金融與經濟分析咨詢專家
2002 「中德合作江西山區可持續發展項目」終期評估小額信貸專家,德國技術合作公司(GTZ)
2001 世界銀行第四期中國扶貧貸款項目調研專題:西部農村企業發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DFID農村金融咨詢專家
2001 「促進貴州湖南農村金融系統能力建設」 農村金融咨詢與財務培訓專家, 德國技術合作公司(GTZ)
1998 IFAD資金貸款在中國的轉貸渠道和轉貸效率研究, 農村金融專家, 農業部國際合作司/WFP/IFAD
E. 農產品特色保險模式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以下簡稱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探索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一、總體要求:1、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用工業理念發展農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託,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支撐。2、基本原則。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產業融合模式。堅持尊重農民意願,強化利益聯結,保障農民獲得合理的產業鏈增值收益。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主體。堅持改革創新,打破要素瓶頸制約和體制機制障礙,激發融合發展活力。堅持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相銜接,與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引導農村產業集聚發展。3、主要目標。到2020年,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產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利益聯結緊密、產城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基本形成,農業競爭力明顯提高,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活力顯著增強。二、發展多類型農村產業融合方式:1、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加強規劃引導和市場開發,培育農產品加工、商貿物流等專業特色小城鎮。強化產業支撐,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穩定吸納農業轉移人口。2、加快農業結構調整。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調整優化農業種植養殖結構,加快發展綠色農業。建設現代飼草料產業體系,推廣優質飼草料種植,促進糧食、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大力發展種養結合循環農業,合理布局規模化養殖場。加強海洋牧場建設。積極發展林下經濟,推進農林復合經營。推廣適合精深加工、休閑採摘的作物新品種。加強農業標准體系建設,嚴格生產全過程管理。3、延伸農業產業鏈。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鼓勵開展代耕代種代收、大田託管、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市場化和專業化服務。完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擴大實施區域和品種范圍,初加工用電享受農用電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支持農產品深加工發展,促進其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加快消化糧棉油庫存。支持農村特色加工業發展。加快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市場流通體系與儲運加工布局有機銜接。在各省(區、市)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輔助設施建設。健全農產品產地營銷體系,推廣農超、農企等形式的產銷對接,鼓勵在城市社區設立鮮活農產品直銷網點。4、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加強統籌規劃,推進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家樂,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建設一批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特色旅遊村鎮和鄉村旅遊示範村,有序發展新型鄉村旅遊休閑產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智慧鄉村游,提高在線營銷能力。加強農村傳統文化保護,合理開發農業文化遺產,大力推進農耕文化教育進校園,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設農業教育和社會實踐基地,引導公眾特別是中小學生參與農業科普和農事體驗。(農業部、旅遊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業局等負責)5、大力發展農業新型業態。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推進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鼓勵對大田種植、畜禽養殖、漁業生產等進行物聯網改造。採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改進監測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發布等手段,健全農業信息監測預警體系。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完善配送及綜合服務網路。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發展農田藝術景觀、陽台農藝等創意農業。鼓勵在大城市郊區發展工廠化、立體化等高科技農業,提高本地鮮活農產品供應保障能力。鼓勵發展農業生產租賃業務,積極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製服務、會展農業、農業眾籌等新型業態。6、引導產業集聚發展。加強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銜接,完善縣域產業空間布局和功能定位。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優先用於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創建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和現代農業示範區,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農產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銷中心。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加快培育鄉村手工藝品和農村土特產品品牌,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依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研院校和「星創天地」,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三、培育多元化農村產業融合主體:1、強化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基礎作用。鼓勵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內容。鼓勵家庭農場開展農產品直銷。引導大中專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務工經商返鄉人員領辦農民合作社、興辦家庭農場、開展鄉村旅遊等經營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承擔政府涉農項目,落實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政策。開展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引導土地流向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2、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引導其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並通過直接投資、參股經營、簽訂長期合同等方式,建設標准化和規模化的原料生產基地,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龍頭企業要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加強產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提高產品附加值。鼓勵龍頭企業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健全農產品營銷網路。充分發揮農墾企業資金、技術、品牌和管理優勢,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推進墾地合作共建,示範帶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3、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優勢。推動供銷合作社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效對接,培育大型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健全供銷合作社經營網路,支持流通方式和業態創新,搭建全國性和區域性電子商務平台。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領域,由主要從事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在農資供應、農產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提供便利實惠、安全優質的服務。4、積極發展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教育培訓和品牌營銷作用,開展標准制訂、商業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質量檢測、信用評估等領域,將適合行業協會承擔的職能移交行業協會。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產業聯盟,支持聯盟成員通過共同研發、科技成果產業化、融資拆借、共有品牌、統一營銷等方式,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5、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優化農村市場環境,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利用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資源發展多種經營,開展農業環境治理、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修復。國家相關扶持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同等對待。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准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遊、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要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積極引導外商投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1、創新發展訂單農業。引導龍頭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形成穩定購銷關系。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鼓勵農產品產銷合作,建立技術開發、生產標准和質量追溯體系,設立共同營銷基金,打造聯合品牌,實現利益共享。2、鼓勵發展股份合作。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訂發布本行政區域內農用地基準地價,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並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探索形成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業利潤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土地經營權入股部分的收益。3、強化工商企業社會責任。鼓勵從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工商企業優先聘用流轉出土地的農民,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障。引導工商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輻射帶動農戶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制度,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強化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國家相關扶持政策與利益聯結機制相掛鉤。4、健全風險防範機制。穩定土地流轉關系,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規范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建立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分級備案制度。引導各地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並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相結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方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五、完善多渠道農村產業融合服務:1、搭建公共服務平台。以縣(市、區)為基礎,搭建農村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平台,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遊、農業物聯網、價格信息、公共營銷等服務。優化農村創業孵化平台,建立在線技術支持體系,提供設計、創意、技術、市場、融資等定製化解決方案及其他創業服務。建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其健康發展。採取政府購買、資助、獎勵等形式,引導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提供公共服務。2、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優化縣域金融機構網點布局,推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推進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穩妥有序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堅持社員制、封閉性、民主管理原則,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鼓勵發展政府支持的「三農」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擔保服務。鼓勵開展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融資租賃業務。積極推動涉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資。加強涉農信貸與保險合作,拓寬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范圍。3、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加快發展農村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各類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等到農村創業,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開展百萬鄉村旅遊創客行動。鼓勵科研人員到農村合作社、農業企業任職兼職,完善知識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支持農業企業、科研機構等開展產業融合發展的科技創新,積極開發農產品加工貯藏、分級包裝等新技術。4、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統籌實施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繼續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中低產田。加快完善農村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建設持續健康和環境友好的新農村。統籌規劃建設農村物流設施,逐步健全以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農村物流網路體系。完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道路、供電、供水、停車場、觀景台、遊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設施。5、支持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支持貧困地區立足當地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遊、電子商務等農村服務業,實施符合當地條件、適應市場需求的農村產業融合項目,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相關扶持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鼓勵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合作,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項目。六、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推進機制:1、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擴大農產品加工企業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完善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目錄。落實小微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積極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發展。統籌安排財政涉農資金,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投入,中央財政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安排一部分資金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傾斜。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產業融合領域。2、開展試點示範。圍繞產業融合模式、主體培育、政策創新和投融資機制,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範,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促進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3、落實地方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探索融合發展模式。縣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產業融合集聚。4、強化部門協作。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密切協作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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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各部委為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做了哪些舉措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以下簡稱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探索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用工業理念發展農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託,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支撐。
2、基本原則。
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產業融合模式。堅持尊重農民意願,強化利益聯結,保障農民獲得合理的產業鏈增值收益。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主體。堅持改革創新,打破要素瓶頸制約和體制機制障礙,激發融合發展活力。堅持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相銜接,與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引導農村產業集聚發展。
3、主要目標。
到2020年,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產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利益聯結緊密、產城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基本形成,農業競爭力明顯提高,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活力顯著增強。
二、發展多類型農村產業融合方式:
1、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
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加強規劃引導和市場開發,培育農產品加工、商貿物流等專業特色小城鎮。強化產業支撐,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穩定吸納農業轉移人口。
2、加快農業結構調整。
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調整優化農業種植養殖結構,加快發展綠色農業。建設現代飼草料產業體系,推廣優質飼草料種植,促進糧食、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大力發展種養結合循環農業,合理布局規模化養殖場。加強海洋牧場建設。積極發展林下經濟,推進農林復合經營。推廣適合精深加工、休閑採摘的作物新品種。加強農業標准體系建設,嚴格生產全過程管理。
3、延伸農業產業鏈。
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鼓勵開展代耕代種代收、大田託管、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市場化和專業化服務。完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擴大實施區域和品種范圍,初加工用電享受農用電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支持農產品深加工發展,促進其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加快消化糧棉油庫存。支持農村特色加工業發展。
加快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市場流通體系與儲運加工布局有機銜接。在各省(區、市)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輔助設施建設。健全農產品產地營銷體系,推廣農超、農企等形式的產銷對接,鼓勵在城市社區設立鮮活農產品直銷網點。
4、拓展農業多種功能。
加強統籌規劃,推進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家樂,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建設一批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特色旅遊村鎮和鄉村旅遊示範村,有序發展新型鄉村旅遊休閑產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智慧鄉村游,提高在線營銷能力。
加強農村傳統文化保護,合理開發農業文化遺產,大力推進農耕文化教育進校園,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設農業教育和社會實踐基地,引導公眾特別是中小學生參與農業科普和農事體驗。(農業部、旅遊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業局等負責)
5、大力發展農業新型業態。
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推進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鼓勵對大田種植、畜禽養殖、漁業生產等進行物聯網改造。採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改進監測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發布等手段,健全農業信息監測預警體系。
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完善配送及綜合服務網路。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發展農田藝術景觀、陽台農藝等創意農業。鼓勵在大城市郊區發展工廠化、立體化等高科技農業,提高本地鮮活農產品供應保障能力。鼓勵發展農業生產租賃業務,積極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製服務、會展農業、農業眾籌等新型業態。
6、引導產業集聚發展。
加強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銜接,完善縣域產業空間布局和功能定位。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優先用於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創建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和現代農業示範區,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農產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銷中心。
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加快培育鄉村手工藝品和農村土特產品品牌,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依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研院校和「星創天地」,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
三、培育多元化農村產業融合主體:
1、強化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基礎作用。
鼓勵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內容。鼓勵家庭農場開展農產品直銷。引導大中專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務工經商返鄉人員領辦農民合作社、興辦家庭農場、開展鄉村旅遊等經營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承擔政府涉農項目,落實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政策。開展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引導土地流向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2、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引導其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並通過直接投資、參股經營、簽訂長期合同等方式,建設標准化和規模化的原料生產基地,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龍頭企業要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加強產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提高產品附加值。
鼓勵龍頭企業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健全農產品營銷網路。充分發揮農墾企業資金、技術、品牌和管理優勢,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推進墾地合作共建,示範帶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3、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優勢。
推動供銷合作社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效對接,培育大型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健全供銷合作社經營網路,支持流通方式和業態創新,搭建全國性和區域性電子商務平台。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領域,由主要從事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在農資供應、農產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提供便利實惠、安全優質的服務。
4、積極發展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教育培訓和品牌營銷作用,開展標准制訂、商業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質量檢測、信用評估等領域,將適合行業協會承擔的職能移交行業協會。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產業聯盟,支持聯盟成員通過共同研發、科技成果產業化、融資拆借、共有品牌、統一營銷等方式,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
5、鼓勵社會資本投入。
優化農村市場環境,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利用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資源發展多種經營,開展農業環境治理、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修復。國家相關扶持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同等對待。
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准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遊、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要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積極引導外商投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
1、創新發展訂單農業。
引導龍頭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形成穩定購銷關系。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鼓勵農產品產銷合作,建立技術開發、生產標准和質量追溯體系,設立共同營銷基金,打造聯合品牌,實現利益共享。
2、鼓勵發展股份合作。
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訂發布本行政區域內農用地基準地價,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
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並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探索形成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業利潤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土地經營權入股部分的收益。
3、強化工商企業社會責任。
鼓勵從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工商企業優先聘用流轉出土地的農民,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障。引導工商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輻射帶動農戶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制度,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強化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國家相關扶持政策與利益聯結機制相掛鉤。
4、健全風險防範機制。
穩定土地流轉關系,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規范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建立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分級備案制度。引導各地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並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相結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
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方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
五、完善多渠道農村產業融合服務:
1、搭建公共服務平台。以縣(市、區)為基礎,搭建農村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平台,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遊、農業物聯網、價格信息、公共營銷等服務。優化農村創業孵化平台,建立在線技術支持體系,提供設計、創意、技術、市場、融資等定製化解決方案及其他創業服務。建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其健康發展。採取政府購買、資助、獎勵等形式,引導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提供公共服務。
2、創新農村金融服務。
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優化縣域金融機構網點布局,推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推進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穩妥有序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
堅持社員制、封閉性、民主管理原則,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鼓勵發展政府支持的「三農」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擔保服務。鼓勵開展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融資租賃業務。積極推動涉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資。加強涉農信貸與保險合作,拓寬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范圍。
3、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
加快發展農村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各類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等到農村創業,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開展百萬鄉村旅遊創客行動。
鼓勵科研人員到農村合作社、農業企業任職兼職,完善知識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支持農業企業、科研機構等開展產業融合發展的科技創新,積極開發農產品加工貯藏、分級包裝等新技術。
4、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
統籌實施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繼續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中低產田。加快完善農村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建設持續健康和環境友好的新農村。
統籌規劃建設農村物流設施,逐步健全以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農村物流網路體系。完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道路、供電、供水、停車場、觀景台、遊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設施。
5、支持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支持貧困地區立足當地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遊、電子商務等農村服務業,實施符合當地條件、適應市場需求的農村產業融合項目,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相關扶持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鼓勵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合作,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項目。
六、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推進機制:
1、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支持地方擴大農產品加工企業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完善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目錄。落實小微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積極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發展。
統籌安排財政涉農資金,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投入,中央財政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安排一部分資金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傾斜。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產業融合領域。
2、開展試點示範。
圍繞產業融合模式、主體培育、政策創新和投融資機制,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範,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促進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
3、落實地方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探索融合發展模式。縣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產業融合集聚。
4、強化部門協作。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密切協作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G. 空間技術手段如何在農業保險中應用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以下簡稱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探索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用工業理念發展農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託,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支撐。 2、基本原則。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產業融合模式。堅持尊重農民意願,強化利益聯結,保障農民獲得合理的產業鏈增值收益。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主體。堅持改革創新,打破要素瓶頸制約和體制機制障礙,激發融合發展活力。堅持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相銜接,與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引導農村產業集聚發展。 3、主要目標。 到2020年,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產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利益聯結緊密、產城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基本形成,農業競爭力明顯提高,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活力顯著增強。 二、發展多類型農村產業融合方式: 1、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 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加強規劃引導和市場開發,培育農產品加工、商貿物流等專業特色小城鎮。強化產業支撐,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穩定吸納農業轉移人口。 2、加快農業結構調整。 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調整優化農業種植養殖結構,加快發展綠色農業。建設現代飼草料產業體系,推廣優質飼草料種植,促進糧食、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大力發展種養結合循環農業,合理布局規模化養殖場。加強海洋牧場建設。積極發展林下經濟,推進農林復合經營。推廣適合精深加工、休閑採摘的作物新品種。加強農業標准體系建設,嚴格生產全過程管理。 3、延伸農業產業鏈。 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鼓勵開展代耕代種代收、大田託管、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市場化和專業化服務。完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擴大實施區域和品種范圍,初加工用電享受農用電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支持農產品深加工發展,促進其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加快消化糧棉油庫存。支持農村特色加工業發展。 加快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市場流通體系與儲運加工布局有機銜接。在各省(區、市)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輔助設施建設。健全農產品產地營銷體系,推廣農超、農企等形式的產銷對接,鼓勵在城市社區設立鮮活農產品直銷網點。 4、拓展農業多種功能。 加強統籌規劃,推進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家樂,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建設一批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特色旅遊村鎮和鄉村旅遊示範村,有序發展新型鄉村旅遊休閑產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智慧鄉村游,提高在線營銷能力。 加強農村傳統文化保護,合理開發農業文化遺產,大力推進農耕文化教育進校園,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設農業教育和社會實踐基地,引導公眾特別是中小學生參與農業科普和農事體驗。(農業部、旅遊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業局等負責) 5、大力發展農業新型業態。 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推進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鼓勵對大田種植、畜禽養殖、漁業生產等進行物聯網改造。採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改進監測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發布等手段,健全農業信息監測預警體系。 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完善配送及綜合服務網路。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發展農田藝術景觀、陽台農藝等創意農業。鼓勵在大城市郊區發展工廠化、立體化等高科技農業,提高本地鮮活農產品供應保障能力。鼓勵發展農業生產租賃業務,積極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製服務、會展農業、農業眾籌等新型業態。 6、引導產業集聚發展。 加強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銜接,完善縣域產業空間布局和功能定位。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優先用於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創建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和現代農業示範區,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農產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銷中心。 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加快培育鄉村手工藝品和農村土特產品品牌,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依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研院校和「星創天地」,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 三、培育多元化農村產業融合主體: 1、強化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基礎作用。 鼓勵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內容。鼓勵家庭農場開展農產品直銷。引導大中專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務工經商返鄉人員領辦農民合作社、興辦家庭農場、開展鄉村旅遊等經營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承擔政府涉農項目,落實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政策。開展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引導土地流向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2、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 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引導其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並通過直接投資、參股經營、簽訂長期合同等方式,建設標准化和規模化的原料生產基地,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龍頭企業要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加強產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提高產品附加值。 鼓勵龍頭企業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健全農產品營銷網路。充分發揮農墾企業資金、技術、品牌和管理優勢,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推進墾地合作共建,示範帶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3、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優勢。 推動供銷合作社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效對接,培育大型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健全供銷合作社經營網路,支持流通方式和業態創新,搭建全國性和區域性電子商務平台。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領域,由主要從事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在農資供應、農產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提供便利實惠、安全優質的服務。 4、積極發展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教育培訓和品牌營銷作用,開展標准制訂、商業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質量檢測、信用評估等領域,將適合行業協會承擔的職能移交行業協會。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產業聯盟,支持聯盟成員通過共同研發、科技成果產業化、融資拆借、共有品牌、統一營銷等方式,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 5、鼓勵社會資本投入。 優化農村市場環境,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利用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資源發展多種經營,開展農業環境治理、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修復。國家相關扶持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同等對待。 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准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遊、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要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積極引導外商投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 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 1、創新發展訂單農業。 引導龍頭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形成穩定購銷關系。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鼓勵農產品產銷合作,建立技術開發、生產標准和質量追溯體系,設立共同營銷基金,打造聯合品牌,實現利益共享。 2、鼓勵發展股份合作。 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訂發布本行政區域內農用地基準地價,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 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並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探索形成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業利潤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土地經營權入股部分的收益。 3、強化工商企業社會責任。 鼓勵從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工商企業優先聘用流轉出土地的農民,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障。引導工商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輻射帶動農戶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制度,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強化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國家相關扶持政策與利益聯結機制相掛鉤。 4、健全風險防範機制。 穩定土地流轉關系,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規范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建立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分級備案制度。引導各地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並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相結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 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方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 五、完善多渠道農村產業融合服務: 1、搭建公共服務平台。以縣(市、區)為基礎,搭建農村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平台,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遊、農業物聯網、價格信息、公共營銷等服務。優化農村創業孵化平台,建立在線技術支持體系,提供設計、創意、技術、市場、融資等定製化解決方案及其他創業服務。建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其健康發展。採取政府購買、資助、獎勵等形式,引導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提供公共服務。 2、創新農村金融服務。 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優化縣域金融機構網點布局,推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推進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穩妥有序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 堅持社員制、封閉性、民主管理原則,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鼓勵發展政府支持的「三農」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擔保服務。鼓勵開展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融資租賃業務。積極推動涉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資。加強涉農信貸與保險合作,拓寬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范圍。 3、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 加快發展農村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各類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等到農村創業,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開展百萬鄉村旅遊創客行動。 鼓勵科研人員到農村合作社、農業企業任職兼職,完善知識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支持農業企業、科研機構等開展產業融合發展的科技創新,積極開發農產品加工貯藏、分級包裝等新技術。 4、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 統籌實施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繼續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中低產田。加快完善農村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建設持續健康和環境友好的新農村。 統籌規劃建設農村物流設施,逐步健全以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農村物流網路體系。完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道路、供電、供水、停車場、觀景台、遊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設施。 5、支持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支持貧困地區立足當地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遊、電子商務等農村服務業,實施符合當地條件、適應市場需求的農村產業融合項目,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相關扶持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鼓勵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合作,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項目。 六、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推進機制: 1、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支持地方擴大農產品加工企業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完善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目錄。落實小微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積極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發展。 統籌安排財政涉農資金,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投入,中央財政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安排一部分資金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傾斜。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產業融合領域。 2、開展試點示範。 圍繞產業融合模式、主體培育、政策創新和投融資機制,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範,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促進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 3、落實地方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探索融合發展模式。縣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產業融合集聚。 4、強化部門協作。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密切協作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