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促進普惠金融發展,各金融機構推出了哪些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
金融機構在服務小微企業、農戶、貧困人群等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時,往往面臨客戶分散、資信水平不高、信息規范化標准化不足、缺乏有效抵質押物等問題。針對小微企業、農戶、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等普惠金融重點領域「短、小、頻、急」的金融需求,金融機構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打造專屬產品服務體系。
一是運用新型信息技術手段,拓展銀行服務渠道。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服務渠道發展迅猛。截至2017年末,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賬戶數已達32.8億戶,主要電子交易筆數替代率平均達到79.6%,其中,手機銀行交易筆數佔主要電子交易筆數的31.8%。
二是通過互聯網、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線上信貸服務,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涌現出一批依託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的創新普惠金融產品。前海微眾銀行、浙江網商銀行創新大數據模型風控模式,精耕個人小額消費貸款、電商貸款等細分領域。建設銀行探索全流程線上融資模式「小微快貸」,2017年新增客戶超過14萬,當年放款1466億元。互聯網保險迅速發展,2017年互聯網保險簽單124.91億件,較上年增長102.60%。
三是開展續貸業務創新,緩解小微企業貸款到期資金周轉難題,提高貸款資金使用效率。目前,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均已開展續貸業務,泉州銀行創新續貸產品「無間貸」,截至2017年末累計為客戶節約融資成本2.5億元。
四是發展供應鏈金融,與核心企業合作對供應鏈上下游的小微企業進行批量授信、批量開發。農業銀行「數據網貸」通過「核心企業推薦+歷史數據分析」,向核心企業上下游小微集群客戶提供全流程線上化的供應鏈融資服務。
五是完善貸款審批流程,探索運用零售業務管理技術,優化小微企業貸款審批政策和流程,壓縮獲得信貸時間。中國銀行「信貸工廠」模式將授信流程從200多個步驟減少至23個,審批時間從2-3個月縮短為5-7個工作日,最快當天即可完成審批。
六是豐富抵質押品類型。在農村地區開展了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開展林權抵押貸款,開展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抵質押貸款,緩解「缺擔保」難題。
七是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明確「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建風險補償金」的政策要點,幫助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生產、增收脫貧。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扶貧小額信貸余額2496.96億元。
八是服務科創企業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科技企業特點,探索建立有別於傳統信貸業務的科技金融組織架構、管理機制、業務流程、風控手段以及保障體系。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已設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等645家;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科創企業貸款余額分別為1.7萬億元和0.6萬億元;銀行業金融機構外部投貸聯動項下科創企業貸款余額225.6億元。
九是創新農業保險產品,豐富價格保險、指數保險、制種保險的種類。2017年共開發出農業保險產品1714個,涉及215類農產品。價格保險標的擴大到4大類72個品種,指數保險已備案19個省(區、市)57款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制種保險開辦省份達29個。
十是創新農產品期貨期權產品,降低農業價格風險。已上市23個農產品期貨品種和2個農產品期權品種,覆蓋糧、棉、糖、林木、禽蛋、鮮果等主要農產品領域。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目前已包括天然橡膠、玉米、大豆、棉花、白糖等5個品種,試點項目達到79個,試點區域包括黑龍江、新疆、雲南等多個省(區、市)、覆蓋近40個貧困縣,各期貨交易所支持資金總額達到1.23億元。
本答案由 關數e 海關數據科技服務平台 整理自銀保監會就首次發布普惠金融白皮書答記者問
㈡ 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這兩個概念如何區分
可以抄從以下兩點區分這兩個概念:
1、兩者的定義不同:金融產品是指投資標的,即為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是指投資者參與整個投資所享受道德服務。
2、兩者的內涵不同:金融產品是指股票、期貨、外匯、現貨、貴金屬等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包括在做投資之前,給予投資者所需要投資的項目產品介紹,開戶,後期服務等。
㈢ 金融行業標准化產品和非標准化產品的區別和特點
1、業務不同:
非標准化產品有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類似於一種債權資產的一種OTC轉化業務;
標准化產品是銀行傳統業務的金融產品比如貸款、債券、證券、貿易融資等就是標准化產品。
2、在國家級交易所的管理不同:
標准化產品是在國家級交易所可以掛牌並公開交易的金融產品;非標准化產品不可以在國家級交易所掛牌並公開交易的金融產品。
特點:
非標准化產品:這類資產一般不公開發行,風險較高,流動性也低,缺乏標准化的證券特徵,但名義收益率會高很多。
標准化產品:公開發行、流動性高,安全等級最高,但利率偏低。
(3)以下金融產品和服務擴展閱讀:
金融業標准化工作的四項主要任務:
1、建立新型金融業標准體系,全面覆蓋金融產品與服務、金融基礎設施、金融統計、金融監管與風險防控等領域;
2、強化金融業標准實施,發揮政府、行業協會、認證機構、企業等各方面的作用;
3、建立金融業標准監督評估體系,分類監督強制性標准和推薦性標准實施;
4、持續推進金融國際標准化,在移動金融服務、非銀行支付、數字貨幣等重點領域,加大對口專家排出力度,爭取主導1-2項國際標准研製。
㈣ 金融產品包括什麼
衍生產品是英文(Derivatives)的中文意譯。其原意是派生物、衍生物的意思。金融衍生產品通常是指從原生資產(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來的金融工具。由於許多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在資產負債表上沒有相應科目,因而也被稱為「資產負債表外交易(簡稱表外交易)」。金融衍生產品的共同特徵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進行全額交易,不需實際上的本金轉移,合約的了結一般也採用現金差價結算的方式進行,只有在滿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約的合約才需要買方交足貸款。因此,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具有杠桿效應。
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也就越大。國際上金融衍生產品種類繁多,活躍的金融創新活動接連不斷地推出新的衍生產品。金融衍生產品主要有以下幾種分類方法。
(1)根據產品形態。可以分為遠期、期貨、期權和掉期四大類。
遠期合約和期貨合約都是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數量和質量資產的交易形式。期貨合約是期貨交易所制定的標准化合約,對合約到期日及其買賣的資產的種類、數量、質量作出了統一規定。遠期合約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特殊需求由買賣雙方自行簽訂的合約。因此,期貨交易流動性較高,遠期交易流動性較低。
掉期合約是一種為交易雙方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合約。更為准確地說,掉期合約是當事人之間簽訂的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相等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 Flow)的合約。較為常見的是利率掉期合約和貨幣掉期合約。掉期合約中規定的交換貨幣是同種貨幣,則為利率掉期;是異種貨幣,則為貨幣掉期。
期權交易是買賣權利的交易。期權合約規定了在某一特定時間、以某一特定價格買賣某一特定種類、數量、質量原生資產的權利。期權合同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標准化合同,也有在櫃台交易的非標准化合同。
(2)根據原生資產大致可以分為四類,即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如果再加以細分,股票類中又包括具體的股票和由股票組合形成的股票指數;利率類中又可分為以短期存款利率為代表的短期利率和以長期債券利率為代表的長期利率;貨幣類中包括各種不同幣種之間的比值:商品類中包括各類大宗實物商品。
(3)根據交易方法,可分為場內交易和場外文易。
場內交易,又稱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進行競價交易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參與者收取保證金、同時負責進行清算和承擔履約擔保責任的特點。此外,由於每個投資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設計出標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資者選擇與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數量進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個場所進行交易,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動性較高的市場。期貨交易和部分標准化期權合同交易都屬於這種交易方式。
場外交易,又稱櫃台交易,指交易雙方直接成為交易對手的交易方式。這種交易方式有許多形態,可以根據每個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設計出不同內容的產品。同時,為了滿足客戶的具體要求、出售衍生產品的金融機構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術和風險管理能力。場外交易不斷產生金融創新。但是,由於每個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雙方相互負責進行的,交易參與者僅限於信用程度高的客戶。掉期交易和遠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櫃台交易的衍生產品。
據統計,在金融衍生產品的持倉量中,按交易形態分類,遠期交易的持倉量最大,占整體持倉量的42%,以下依次是掉期(27%)、期貨(18%)和期權(13%)。按交易對象分類,以利率掉期、利率遠期交易等為代表的有關利率的金融衍生產品交易占市場份額最大,為62%,以下依次是貨幣衍生產品(37%)和股票、商品衍生產品(1%)。1989年到1995年的6年間,金融衍生產品市場規模擴大了5.7倍。各種交易形態和各種交易對象之間的差距並不大,整體上呈高速擴大的趨勢。
㈤ 以下金融產品中,( )的風險通常最高。 A、國債B、普通股C、可轉換債券D、期貨
D、期貨。期貨在這四種金融產品中風險最高,因為對他的價格浮動產生的影響因素相對前三種產品要多的多。
㈥ 金融產品包括哪些東西
所謂金融產品是指資金融通過程的各種載體,它包括貨幣、黃金、外匯、有價證券等。就是說,這些金融產品就是金融市場的買賣對象,供求雙方通過市場競爭原則形成金融產品價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終完成交易,達到融通資金的目的。
對於金融產品,可以從不同角度加以分類,我們這里敘述幾種主要的分類方法。
(一)根據產品形態不同可分為三類,即貨幣、有形產品,無形產品;
1)、貨幣。隨著貨幣制度的變化,它的形態也發生變化,從實物貨幣如貝殼、布帛等發展到金屬貨幣如金、銀、銅,最後出現了代用貨幣即紙幣。
2)、有形產品。這類產品種類繁多,包括公債、短期國債、外債、民間債、公司債券、短期國庫券、流通存單、銀行承兌匯票、商業票據、本票、預填日期支票、以實物償還的債券、有獎債券、股票、支票、保險單、儲蓄等。
3)、無形產品。即金融服務,大體分為八個方面:放款、存款、國外服務、轉帳儲蓄、地點或時間性服務、信用服務等。
(二)按發行者的性質劃分,金融產品可分為直接金融產品和間接金融產品
直接金融產品是指最後貸款人與最後借款人之間直接進行融資活動所使用酌工具,由公司、企業、政府機構等非金融機構發行或簽署。主要有以下幾類:公司債、股票、抵押契約,公債券、國庫券。
間接金融產品是指金融機構在最後貸款人與最後借款人之間充當媒介,進行間接融資活動所使用的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銀行券、銀行票據、可轉讓存款單、人壽保險、金融債券、各種借據。
(三)以信用關系存續的時間長短,可分為短期金融產品和長期金融產品
短期金融產品一般是指償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貨幣市場的信用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各種票據、可轉讓存款單、國庫券。
長期金融產品則是指償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本市場的信用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股票、債券、各種基金。
(四)根據服務行業不同可分為:銀行類金融產品、保險類金融產品、信託類金融產品、證券類金融產品、財務公司類金融產品和租賃類金融產品。
㈦ 金融產品有哪些,什麼是金融產品
什麼是金融產品
所謂金融產品是指資金融通過程的各種載體,它包括貨幣、黃金、外匯、有價證券等。就是說,這些金融產品就是金融市場的買賣對象,供求雙方通過市場競爭原則形成金融產品價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終完成交易,達到融通資金的目的。
(一)根據產品形態不同可分為三類,即貨幣、有形產品,無形產品;
1、貨幣。隨著貨幣制度的變化,它的形態也發生變化,從實物貨幣如貝殼、布帛等發展到金屬貨幣如金、銀、銅,最後出現了代用貨幣即紙幣。
2、有形產品。這類產品種類繁多,包括公債、短期國債、外債、民間債、公司債券、短期國庫券、流通存單、銀行承兌匯票、商業票據、本票、預填日期支票、以實物償還的債券、有獎債券、股票、支票、保險單、儲蓄等。
3、無形產品。即金融服務,大體分為八個方面:放款、存款、國外服務、轉帳儲蓄、地點或時間性服務、信用服務等。
(二)按發行者的性質劃分,金融產品可分為直接金融產品和間接金融產品
直接金融產品是指最後貸款人與最後借款人之間直接進行融資活動所使用酌工具,由公司、企業、政府機構等非金融機構發行或簽署。主要有以下幾類:公司債、股票、抵押契約,公債券、國庫券。
間接金融產品是指金融機構在最後貸款人與最後借款人之間充當媒介,進行間接融資活動所使用的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銀行券、銀行票據、可轉讓存款單、人壽保險、金融債券、各種借據。
(三)以信用關系存續的時間長短,可分為短期金融產品和長期金融產品
短期金融產品一般是指償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貨幣市場的信用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各種票據、可轉讓存款單、國庫券。
長期金融產品則是指償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本市場的信用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股票、債券、各種基金。
(四)根據服務行業不同可分為:銀行類金融產品、保險類金融產品、信託類金融產品、證券類金融產品、財務公司類金融產品和租賃類金融產品
㈧ 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這兩個概念如何區別呢
可以從以下兩點區復分這制兩個概念:
1、兩者的定義不同:金融產品是指投資標的,即為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是指投資者參與整個投資所享受道德服務。
2、兩者的內涵不同:金融產品是指股票、期貨、外匯、現貨、貴金屬等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包括在做投資之前,給予投資者所需要投資的項目產品介紹,開戶,後期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