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建立金融機構青年志願者工作長效機制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 由理事內會或理容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 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向本協會推薦會員; (六) 請求本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七)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協會的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 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三) 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 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 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 理事會可接納對本協會有傑出貢獻的人士為榮譽會員。經理事會同意,榮譽會員可以擔任榮譽理事。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