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勞動法特別保護的對象有什麼相似與不同
主體不同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保護消費者的,是你花錢消費權益受到侵害,如貨不對板,假冒偽劣,服務不到位產生的糾紛。
2、勞動法是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如工資,工傷糾紛,未簽定勞動合同等。
⑵ 消費者權益保護
我認為你消費是盲目消費,按規定將每個網吧的收費標准都是公示的,沒有公示的話,經營者應當就收費標准視線告知消費者。如果既沒有公示又沒有告知的話,就是黑網吧了。作為消費者在消費前應當先了解收費標准,才能決定是否進行消費。你找網管理論。之後發生了語言上的沖突,總之就是給人當傻子耍了。從你表述的情況看,你確實「傻」。
如果該網吧的收費標准都是公示的(這個標准相當於合同的要約),你到該網吧上網,說明你接受了這個標准,也就是接受了合同的要約。你們之間的合同就已經成立。你就沒有權利要回你已消費了的費用。具體沒有消費了的充值網費,按照充值網費的規定處理。
如果該網吧對收費標准既沒有公示又沒有告知的話,可以向監管網吧的文化、工商部門舉報。
⑶ 管理層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方面的角色和責任分別是什麼
管理層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方面的角色和責任分別是什麼?管理層分擔責任是保護所有的員工生活條件和工作怎樣?
⑷ 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幫不上。
自己問卷調查吧。
縱橫法律網 韋鋒律師
⑸ 你認為管理層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方面的角色和責任分別是什麼
管理層在金融復消費權益保制護方面的角色和責任分別是是服務者和監督者。
管理者是在組織中直接參與和幫助他人工作的人,管理者通過其地位和知識,對組織負有貢獻的責任,因而能夠實質性的影響該組織經營及達成成果的能力者。現代觀點強調管理者必須對組織負責,而不僅僅是監督指導,與管理者相對應的是非管理者。
(5)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保護對象是誰擴展閱讀:
管理者分類
1、基層管理者
基層管理者是指那些在組織中直接負責非管理類員工日常活動的人。基層管理者主要職責是直接指揮和監督現場作業人員,保證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計劃和指令。
2、中層管理者
中層管理者是指位於組織中的基層管理者和高層管理者之間的人。
承上啟下。主要職責是正確領會高層的指示精神,創造性地結合本部門的工作實際,有效指揮各基層管理者開展工作。注重的是日常管理事務。
3、高層管理者(引導者)
高層管理者(引導者)是指組織中居於頂層或接近於頂層的人。
對組織負全責,主要側重於溝通組織與外部的聯系和決定組織的大政方針。其更為嚴格的定義是引導者,不屬於管理者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