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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委託投資

發布時間:2021-01-13 17:23:43

1. 甲公司為一家上市公司,2012年發生對外投資業務如下: (1)1月1日,甲公司委託證券公司購入乙公

1.借:持復-成本600
持-利息調整66
貸:制其他貨幣資金666
借:持-成本440
投資收益4
貸:其他貨幣資金444
2.借:交-公允價值變動4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40
3.借:其他貨幣資金250
貸:交-成本220
交-公允價值變動20
投資收益10
借:公允價值變動20
貸:投資收益20
4.借:應收利息36(600*6%)
貸:投資收益25.11(666*3.77%)
持-利潤10.89

2. 委託投資的弊端

上市公司將募股資金和其它資金用於委託投資的情況時有發生,這種追逐短期利益,飲鴆止渴的行為,於上市公司本身,於投資者,於股票市場均為不利。
募資用資脫節
募集資金用於委託投資,是資金募集與使用兩張皮的一種表現。如閩東電力,招股時計劃投資5個水電項目且2000年下半年就要投入6.6億元,結果只投了1.6億元,而將募集資金中的3.6億元用於委託理財。還有不少上市公司存在類似閩東電力的情況,招股書上說得天花亂墜,錢一旦圈到手,這些項目就算達到了公司的既定目標。至於具體的投資項目,就是到哪座山上唱哪支歌了。
資金體外循環
上市公司拿募集資金進行委託投資,等於是將投資者的血汗錢納入了體外循環的范疇。為什麼說是體外循環呢。本來,募集資金到手之後,要投資於實體經濟,通過企業機體對募集資金的吸收消化,在產品的研製、生產、銷售過程中,獲取實實在在的經濟效益,從而壯大企業規模,促進企業發展。但委託投資不存在對募集資金的吸收消化過程,而是抄近道,走捷徑,以最簡單不過的辦法從「體外」獲取投資收益。這就從根本上違背了投資者的本來願望。投資者投資於上市公司,是希望從它所經營的實體經濟獲得良好的回報。投資者如果事先知道上市公司用募集資金委託投資,那他投資於基金不是更好嗎?
招致經營風險
從目前上市公司與受託人(一般是券商)簽定的委託協議看,委託投資的投資收益率並沒有法律保障。證券法嚴格規定「證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作出承諾」,這就使委託投資的保底收益一類做法缺乏法律依據。股市不可能年年牛氣沖天,一旦行情出現調整,委託投資資金被套牢就難以避免,誰又能保證所謂「保底收益」一定能兌現呢?尤其值得警惕的是,有的上市公司將大筆資金輕率地委託一些小型投資咨詢公司理財,風險就更加難以防範。
滋生違規行為
在委託投資過程中,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有的涉嫌內幕交易,有的炒作自家公司的股票,有的和莊家聯手拉抬股價。大部分上市公司讓具有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綜合類券商管理閑置資金,雖然資金量大,但總體收益偏低。在去年的大牛市中,上市公司委託理財的平均收益僅在10%左右,遠低於同期大盤漲幅。
劣化資源配置
無論如何,我國並不是一個資本富裕的國家,有限的資源必須用在實體經濟上最有發展前景、對投資者回報有可能最高的企業,這是優化股市資源配置的核心所在。但上市公司依靠委託投資獲取經營利潤,並以此支撐公司二級市場股價,進而得以再融資,然後再通過間接方式流入市場進行炒作,這一資本循環過程從根本上違背了證券市場資源配置的本來目的。而且,其短期的賺錢效應有可能產生極壞的示範作用,使其它企業起而效尤。
出現不勞而獲
應該知道,募集資金的真正主人是投資人,是股東,上市公司不過是這筆資金的使用者,上市公司是為股東「打工」的。按理說,「打工」者應通過募集資金的使用,把它的「蛋糕」做大,讓投資人來分享其勞動果實。上市公司將募集資金委託投資,其身份就完全變了,成了帳房先生,成了二東家,成了二地主,通過收取利息、「地租」來獲取收益,成了不勞而獲者。這樣一來,上市公司就會形成惰性,就不敢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投資者很難設想,這樣的上市公司會有多大的投資價值。 參與零和游戲
上市公司常常為委託投資收益穩定、投資回報率高而沾沾自喜。其實,細究起來,上市公司委託投資,實際上是在變相參與股市的「零和」游戲。即贏家的錢來自輸家的錢。據不完全統計,在我們的股票市場,80%的投資人虧損,10%-15%的投資人持平,真正能夠穩定獲利的投資人只佔5%-10%。獲利者中的大多數是包括上市公司委託投資受託人在內的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向二級市場迴流,變相地使投資者在炒風盛行、忽視長期投資的證券市場上,處於「送錢」給市場潛在交易對手來與自己博弈的尷尬境地。投資者投資者於上市公司,原想從上市公司的實業投資中獲得回報,這樣倒好,投資者不僅不能從上市公司的實業投資獲得回報,反而變相地被他所投資的公司從他們的口袋裡又掏走一把,投資利益的分享者竟成了受害人。
催生股市泡沫
上市公司委託投資於股票市場,將自己置身於充滿風險的股市泡沫中。這些由募股、再融資獲得的資金,迴流到一級和二級市場去追逐利潤,由於相當多的資金有時間周期的限制,投機炒作便成為主要的運作方式,成為所謂的「熱錢」。過分依賴資本運營,盲目追求高額利潤,必然催生市場泡沫。熱錢的快速增值效應,又使更多的資金湧向股市。於是,市場的泡沫越積越多,最終將有可能發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及其它資金委託投資所出現的問題以及有可能產生的種種危害,已經引起管理層的注意,最近頒布的《上市公司新股發行管理辦法》中明確將「上市公司大量資金用於委託理財」列為重點關注事項,並開始加強對上市公司融資使用方面的監管。但只「關注」是遠遠不夠的。對上市公司將募集資金進行委託投資應視作違規行為加以制止,對情節嚴重者必須予以重罰。

3. 上市公司股權轉讓

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的基本規定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上市交易。
(一)、股票的分類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二類。
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或名稱的股票。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如是發起人的股票,還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無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記載持有人姓名或名稱,可以任意轉讓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種股票就是公司的股東,都可以憑持有的股票對公司主張股東權,享有該股票所代表的權利。公司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二)、記名股票的轉讓
根據《公司法》第140條的規定,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違反上述程序規定的股票轉讓,對公司不發生效力;即如果不依法辦理股東變更記載手續,公司股東一切應享受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仍以原公司股東名冊上的記載人為有效,股票受讓人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這里所說有記名股票還可以採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這主要是針對目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已實現了無紙化的股票交易的現實情況,無紙化記名股票的轉讓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及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進行。
為了防止個別股東利用股票轉讓分散或集中表決權,以達到操縱股東大會的目的,同時為了保證股利分配的順利進行,避免發生權益糾紛,《公司法》還規定在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記名股票轉讓引起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上市公司的股東眾多,股權轉讓頻繁,並且是在公司之外的廣大投資者中間進行的,故上市公司本身並不具備置備股東名冊的信息優勢和便利條件。現行《證券法》明確規定了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上市公司股東名冊的置備主體。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相關規定應全部託管在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股票轉讓、股票質押等交易必須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
《證券法》第160條規定,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向證券發行人提供證券持有人名冊及其有關資料;應當根據證券登記結算的結果,確認證券持有人持有證券的事實,提供證券持有人登記資料;應當保證證券持有人名冊和登記過戶記錄真實、准確、完整,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上市公司按照委託合同從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獲得的股東名冊,作為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換句話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置備的股東名冊是正本,公司置備的股東名冊是副本。
記名股票被盜、遺失或者滅失,股東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該股票失效後,股東可以向公司申請補發股票。
(三)、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依法律的原則規定,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隨著我國證券市場的快速發展和現代電子技術的廣泛應用,目前深、滬兩地交易所均實現了股票交易的無紙化、電子化,投資者進入股市必須先到當地證券登記機構分別開立上海、深圳股票帳戶,才能進行股票交易。
開立股票帳戶時,投資者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一般為身份證),並提供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聯系電話等基礎資料。投資者辦理了股票帳戶後還需在證券公司(券商)辦理相應的資金帳戶。投資者在辦妥股票帳戶及資金帳戶後方可進入市場,委託券商買賣股票。目前在我國券商提供的委託方式有填單委託、自助委託、電話委託、可視電話委託、委託機委託、網上委託等,券商受理客戶委託並審查無誤後,直接進入交易所內計算機主機進行撮合成交。
交易所的自動撮合系統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即在一定價格範圍內(昨收盤價的上下10%之間),優先撮合最高買入價或最低賣出價。客戶在委託買賣的次交易日應到券商處辦理交割,券商向客戶提供的交割單需列出客戶本次買賣交易的詳細資料。
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產生股票價格的方式有兩種,其一是在開盤時的集合竟價,另外就是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4. 2007年1月20日,甲公司委託某證券公司從上海證券交易所購入A上市公司股票100萬股,並將其劃分

因為這里有個借貸關系, 在支付相關費用時,借投資收益 相當於支出~

5. 【請問】上市公司利用可用自有閑置資金投資理財產品,是利好還是利空啊

是利好(即利多)還是利空需要根據上市公司投資的理財產品的市場行情具體而定。分兩種情況,具體如下:

1、利好(即利多)時:對多頭有利且能刺激股價上漲的消息和因素。 比如降息對房地產板塊就是利多。比如2012年6月7日,央行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0.25個百分點,次日地產股板塊集體漲幅超1%。

利好(即利多)對多頭有利,它能刺激股價行市上漲,利多的具體表現如公司利潤增加、股息增加,公司經營狀況好轉、利率降低等。

2、利空時:對空頭有利,且能促使股價下跌的因素和消息。比如2010年1月12日,央行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重大利空消息,導致13日滬指跌2.8%,深成指跌2.97%。

利空能夠促使股價下跌的信息,如股票上市公司經營業績惡化、銀行緊縮、銀行利率調高、經濟衰退、通貨膨脹、天災人禍等,以及其他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促使股價下跌的不利消息。

(5)上市公司委託投資擴展閱讀:

利空與利多,從來就是一對歡喜冤家,勢不兩立還不說,有時還真假難辨。市場人士一般把利空分為實質性的利空,例如調高印花稅,就帶有政策調控的意味。而有的只是市場傳聞之類的利空,那就經不起考驗了,晚間有關方面人士一澄清,第二天股指就高開高走。

利多也具同樣的道理,也有實質性和非實質性之分,例如降低印花稅,就帶有政策鼓勵的用意,股指便會一沖上天,但也有傳說中的利多,一旦沒有兌現,不用說,所涉及的個股便跌跌不休。這種真假利空利多「騷擾」股市的例子,舉不勝舉。

多頭當然喜歡多出些利多,而空頭唯恐利空少了;多頭有時會利用利多出貨,也利用利空來吸貨;空頭也會利用利多反手打壓,真是一對股市中的活寶。

6. 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應該比照委託理財嗎

民間借貸「資金黑洞」危機顯現,上市公司恐怕也難倖免於難。滬深交易所日前就「委託理財」和「委託貸款」事宜向上市公司發放問卷調查表,要求上市公司填報今年以來所進行的委託貸款和委託理財情況。
數家上市公司證券部負責人表示,在此之前兩市交易所並沒有就上述兩項目專門發出過調查通知。「因為在例行的半年報中,上市公司都需要對這兩個項目進行披露。」一位資深董秘稱,這次的情況調查具有「摸底」的意味。
銀行理財產品
成為摸底重點
2011年的秋天,對於國內企業老闆來說,身邊颳起的「銀根秋風」比三九嚴寒更具殺傷力。面對銀行借貸無門,手握著從資本市場上融來的大量現金,上市公司成了「民間借貸」的重要水源之一。
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熱衷於將閑置資金大量投入理財和貸款行為。針對這種愈演愈烈之勢,來自交易所和上市公司相關人士均證實,兩市交易所在上周向上市公司發出了兩份關於「委託貸款」和「委託理財」的在線調查問卷,分別是《關於填報上市公司委託理財問卷調查表》和《委託貸款問卷調查表的通知》。
其中,關於委託理財的問卷情況說明,要求上市公司填報從今年1月1日到8月底之間進行的所有委託理財事項。並註明,填報委託理財事項應包括所有的銀行理財產品。
「委託理財資金用途」分為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金融衍生品、其他投資品種。這比在半年度業績報告和年報中需披露的委託理財情況更為詳實。另外,委託理財「報酬確定方式」分為「固定收益」、「浮動收益」和「其他」類別。一券商業資深人士認為,「從這種分類可見,監管層關注的是上市公司投資理財產品的資金是否安全。」
而在「委託貸款」調查表中,交易所要求需「逐筆填列」。在填寫「期末委託貸款余額」項時,該數據的計算公式需列明「期初委託貸款余額+期間發生的委託貸款金額-期間收回(償還)的委託貸款金額」。
同時需要在線填報的還包括上市公司是否接受過交易所的處罰。
其實在今年8月底,深交所已經向上市公司發布了最新修訂的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30號,要求上市公司參與各類風險投資時,嚴格做好風險控制並完成信息披露義務。依據該備忘錄,風險投資包括證券投資、房地產投資、礦業權投資、信託產品投資以及深交所認定的其他投資行為,其中,證券投資包括上市公司投資境內外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購買以股票、利率、匯率及其衍生品種為主要投資標的的理財產品,基本涵蓋了目前上市公司理財的各種途徑。
調查或針對
「曲線信貸」
分析人士表示,區別於上市公司直接購買金融機構理財產品,「委託理財」就是委託第三方投資機構,進行資本市場的投資。雖然同樣屬於財務性投資,但從相當一部分上市公司情況來看,由於「委託理財」有第三方機構參與,「因此很多上市公司的委託理財,會投資於具有大額擔保的信託產品。」他說道,這就相當於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有擔保的放貸。
上述董秘說,其實這兩類信息在半年報中是必須披露的,「這次再進行一次情況匯總,個人認為一是為防範已出現的小企業倒閉潮、民間借貸資金鏈斷裂等情況向上市公司傳遞的可能性;還有就是受相關監管部門委託進行的行業摸底,同時健全上市公司的徵信檔案資料庫。」
相比半年報披露要求,這次調查問卷要求上市公司在「委託貸款資金投向」中列明資金投入的行業類型,比如「房地產業」。同時還要寫明委託貸款逾期和展期的情況。
「而目前來看,銀監會已明確要求商業銀行向房地產投放的貸款不得展期。那麼不排除一些房地產公司通過向上市公司進行委託貸款,獲得展期貸款。」一大型商業銀行信貸部人士說道。
值得關注的是,在2001年至2004年,由於大量證券公司以及投資企業的資金鏈斷裂,使得一大批做委託理財受託人的上市公司血本無歸。現在雖然有了第三方存託管業務,但是新的危機隱患也從證券公司受託機構,轉向了其他一些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公司的受託機構。
比如不少上市公司大金額的委託理財都投資於「單一信託」。因為區別於集合資金信託業務,單一資金信託業務的信息無需公開,具有完全的私密性。在單一資金信託中,委託人一般占據主導地位,一些項目甚至指定投資對象,當然也有完全委託信託公司操作的。
如陝鼓動力(8.98,0.00,0.00%)在8月23日公告以自有資金13億元購買四款單一信託理財計劃。海螺水泥(19.74,0.00,0.00%)也與國元信託設立25億元信託理財計劃,以及與四川信託設立7.5億元信託理財計劃,從「公司為該信託計劃的委託人和受益人」來分析,均是採用單一資金信託模式,均不披露具體的投資項目。
但根據現有規定,除非上市公司主動披露,投資者無法知悉具體投資項目,投資資金基本處於體外循環狀態。而一旦發生重大損失,最後來買單的一定還是股東。
查閱上市公司半年報就可以看到,TCL集團(3.84,-0.08,-2.04%)上半年就有4.3億元的資金,以單一資金信託的方式委託專業信託機構進行低風險的投資理財,但公司沒有進一步披露投資的具體項目。
委託貸款年利率
已高達24.5%
而拿閑置資金進行「委託貸款」、坐收高收益的上市公司更是不在少數。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至少有70家公司發布了近130份通過銀行委託貸款的公告,總金額近170億元,其中35家上市公司提出的貸款利率高居不下,總金額近100億元。
其中,時代出版(17.12,-0.34,-1.95%)8月30日發布的公告顯示,該上市公司在今年8月23日與交通銀行(6.34,0.02,0.32%)安徽省分行簽署委託貸款總協議,將自有資金6000萬元委託交通銀行安徽省分行貸款,委託貸款期1年,委託貸款年利率高達24.5%,按季付息;本次委託貸款以土地為抵押物,股權為質押物。
今年8月,香溢融通(10.88,-0.27,-2.42%)子公司通過寧波銀行(15.09,-0.26,-1.69%)貸給浙江長興眾望物貿公司和長興縣振宇物貿公司的貸款利率均為18%,而今年上半年,其給杭州地產公司東方巨龍和南通麥之香的委託貸款年利率更是高達21.6%,為當時銀行貸款利率6.31%的3.42倍。反觀兩年前,香溢融通委託貸款給杭州現代聯合投資公司時,年利率還僅僅為12%。
除此以外,香溢融通、武漢健民(26.59,-0.37,-1.37%)等公司貸款年利率也超過20%。盡管上市公司通過銀行委託貸款有著合法、公開的平台,但香溢融通、粵水電(7.74,-0.03,-0.39%)、萊茵置業(5.97,0.00,0.00%)等公司相繼出現貸款合同到期,而還款出現問題,導致合同延期6個月至1年不等,讓人不得不對上市公司放貸產生擔憂。
2010年4月30日,ST波導通過交通銀行寧波分行奉化支行向青海中金提供委託貸款9000萬元,月利率千分之13,期限自2010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4日,結果時至5月20日逾期未還。2011年5月23日,香溢融通委託寧波銀行分別貸款給宏業建設集團、台州宏業混凝土、臨海市宏業混凝土5000萬元、3000萬元、3000萬元3筆委託貸款,均未能如期收回,結果均展期6個月。還有很多上市公司財報披露巨額其他應收款均是由於委託貸款所致。
而對於生產企業而言,面對還未見曙光的宏觀環境,很難支撐起20%的高借貸成本。一旦生產企業支撐不住,那些報表上的固定資產、應收賬款、存貨都難以變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委託貸款的風險均由委託方承擔,也就是說,貸款企業逾期不還款的風險由委託公司自身承擔,銀行沒有義務返還貸款。
但是,上海證券分析師蔡鈞毅表示,上市公司進行委託貸款和委託理財要分兩面看。雖然發生了借貸關系,必然有違約風險存在。「但是在宏觀經濟不好的環境下,非要拿現金去投入主業,在宏觀需求低迷的時候再擴張產能,這也是很畸形的做法。」他提出,如果能夠在風險可控的范圍內(比如抵押品的評估性資產占貸款比例較高)進行貸款,是上市公司在經濟低迷時期,不失時機地做出的正確選擇。「當市場環境明朗後,用利息收入再進行行業的兼並收購,也不失為真正的好企業。」

7. 關於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的情形,大家怎麼看 謝謝!答得精彩有分分獎勵哦:)

上市公司如有閑置資金來進行委託理財,嘗試冒較低的風險獲取較高內的收益,無可厚非。但是這里容有個度的問題,如果上市公司的主要收益來源都來自於這樣的委託理財,那就極不正常了,這樣缺乏穩定主營業務的上市公司要警惕。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實體經濟缺乏好的投資機會,實體經濟運行狀況不是很良好。

8. 請幫我寫下會計分錄。 我公司委託B公司從上海證劵交易所購入A上市公司股票200萬股,按照管理者的意

向證券公司劃出資金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銀行存款
購買股票、債專券等時屬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800
投資收益 1.2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801.2

9. 怎麼知道上市公司持有其他公司的股票或者買了債券什麼的投資情況

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這種公司到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須經過批准外,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公司法》、《證券法》修訂後,有利於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證券法》第五十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必須符合的條件之一是,「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與原來規定的五千萬元比,中小企業成為上市公司的門檻大幅降低。原來的「千人千股」要求也已刪除。現階段,它更有利於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做強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若干政策措施的會議紀要》中「在深圳中小企業板建立支持中關村企業的『綠色通道』」的要求。當然,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此外,《公司法》第七十九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第八十一條「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等規定,也比原來寬松得多。按《證券法》第十六條規定,債券發行和上市的條件之一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目前,誰能成為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標準是模糊的。實際成為公司債券上市交易公司的,往往是大企業。更值得注意的是,《證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對公司債券發行申請的核准」。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實行額度制,由有關部門審批公司債券發行。新《證券法》的實施,可以大大緩解企業發行和投資者投資公司債券的需求。通過大力發展債券市場,完善上市證券結構的目標將逐步實現。
[編輯本段]上市公司特點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為非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公司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須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准,未經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發行的股票不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編輯本段]公司上市發行股票的基本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經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當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話,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裡。當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由於發展需要資金。上市就是一個吸納資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場,設置一定的價格,讓這些股份在市場上交易。股份被賣掉的錢就可以用來繼續發展。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說如果一個公司有100萬股,董事長控股51萬股,剩下的49萬股,放到市場上賣掉,相當於把49%的公司賣給大眾了。當然,董事長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賣給大眾,但這樣的話就有一定的風險,如果有惡意買家持有的股份超過董事長,公司的所有權就有變更了。總的來說,上市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1,得到資金。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賣給大眾,相當於找大眾來和自己一起承擔風險,好比100%持有,賠了就賠100,50%持有,賠了只賠50。3,增加股東的資產流動性。4,逃脫銀行的控制,用不著再靠銀行貸款了。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眾對公司的信心。6,提高公司知名度。7,如果把一定股份轉給管理人員,可以提高管理人員與公司持有者的矛盾(agency problem)。壞處也有:1,上市是要花錢的。2,提高透明度的同時也暴露了許多機密。3,上市以後每一段時間都要把公司的資料通知股份持有者。4,有可能被惡意控股。5,在上市的時候,如果股份的價格訂的過低,對公司就是一種損失。實際上這是慣例,幾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時候都會把股票的價格訂的低一點。
[編輯本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條件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於上述規定的上市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編輯本段]上市公司與普通公司有什麼區別
主要有以下幾點:
1、上市公司相對於非上市股份公司對財務批露要求更為嚴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中掛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個國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證交所交易流動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間他們的問責制度不一樣
4、上市公司上市具備的條件是:公司開業已3年以上;其股本部總額達3000萬元以上;持有股票值達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
最後,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會資源的權利(如公開發行增發股票)非上市公司則沒有這個權利。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點,如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所有權和經營權。股東通過選舉董事會和投票參與公司決策等。
與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點在於可利用證券市場進行籌資,廣泛地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從而迅速擴大企業規模,增強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後,往往將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開上市作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步驟。從國際經驗來看,世界知名的大企業幾乎全是上市公司。例如,美國500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
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從這個角度講,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
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資產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大家都可以買這種公司的股票從而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上市是公司融資的一種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則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場交易(注意:所有公司都有股份比例:國家投資,個人投資,銀行貸款,風險投資)。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眾披露公司的資產、交易、年報等相關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則不必。
最後,在獲利能力方面,並不能絕對的說誰好誰差,上市並不代表獲利能力多強,不上市也不代表沒有獲利能力。當然,獲利能力強的公司上市的話,會更容易受到追捧。

炒股
就是買賣股票,靠做股票生意而牟利。買了股票其實就是買了企業的所有權。
炒股過程
一、開戶
1.到證券公司開戶,上證或深證股東帳戶卡、資金帳戶、網上交易業務、電話交易業務等有關手續。然後,下載證券公司指定的網上交易軟體。
2.到銀行開活期帳戶,並開通銀證轉帳業務,把錢存入銀行。
3.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或電話交易系統把錢從銀行轉入證券公司資金帳戶。
4.在網上交易系統里或電話交易系統可以買賣股票
5.一般手續費在100元左右(每家證券公司是不同的)。現在股市低迷,一般免費開戶。
6.買股票必須委託證券公司代理交易,所以,你必須找一家證券公司開戶。 買股票的人是不可以直接到上海證券交易所買賣的。這跟二手房買賣一樣,由中介公司代理的。
辦理開戶手續的步驟:開立證券帳戶 ——> 開立資金帳戶 ——> 辦理指定交易
注意:
1. 您務必本人辦理開戶手續。首先,您要開立上海、深圳證券帳戶;其次,開立資金帳戶,您即可獲得一張證券交易卡。然後,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定,您應辦理指定交易,辦理指定交易後您方可在營業部進行上海證券市場的股票買賣。
2. 您開立證券帳戶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開立資金帳戶還須攜帶證券帳戶卡原件及復印件。如需委託他人操作,需與代理人(代理人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一起前來辦理委託手續。
3. 一張身份證只能開立一個證券帳戶。如果您已在其他證券公司開戶,那麼,您需要在該證券公司辦理了撤銷指定交易和轉託管手續之後,再辦理開戶,開戶時您僅需開立資金帳戶和辦理指定交易即可。
二、委託
作為一個股民,你是不能直接進入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的,而只能通過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買賣股票,而所謂證交所的會員就是通常的證券經營機構,即券商。你可以向券商下達買進或賣出股票的指令,這被稱為委託。
委託時必須憑交易密碼或證券帳戶。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證券交易中的合法委託是當日有效的限價委託。這是指股民向證券商下達的委託指令必須指明:①股東姓名②資金卡號③買入(或賣出)④上海(或深圳)⑤股票名稱⑥股票代碼⑦委託價格⑧委託數量。並且這一委託只在下達委託的當日有效。股票的簡稱通常為四至三個漢字,股票的代碼為六位數,委託買賣時股票的代碼和簡稱一定要一致。
委託的方式有四種:
1.櫃台遞單委託:就是你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和帳戶卡,到你開設資金帳戶的證券營業部櫃台填寫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委託書,然後由櫃台的工作人員審核後執行。
2.電腦自動委託:就是你在證券營業部大廳里的電腦上親自輸入買進或賣出股票的代碼、數量和價格,由電腦來執行你的委託指令。
3.電話自動委託:就是用電話撥通你開設資金帳戶的證券營業部櫃台的電話自動委託系統,用電話上的數字和符號鍵輸入你想買進或賣出股票的代碼、數量和價格從而完成委託。
4.遠程終端委託:就是你通過與證券櫃台電腦系統連網的遠程終端或互聯網下達買進或賣出指令。
注意:除了櫃台遞單委託方式是由櫃台的工作人員確認你的身份外,其餘3種委託方式則是通過你的交易密碼來確認你的身份,所以一定要好好保管你的交易密碼,以免泄露,給你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當確認你的身份後,便將委託傳送到交易所電腦交易的撮合主機。交易所的撮合主機對接收到的委託進行合法性的檢測,然後按競價規則,確定成交價,自動撮合成交,並立刻將結果傳送給證券商,這樣你就能知道你的委託是否已經成交。不能成交的委託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隊,等候與其後進來的委託成交。當天不能成交的委託自動失效,第二天用以上的方式重新委託。
三、交易規則
買賣股票的數量也有一定的規定:即委託買入股票的數量必須是一手(每手100股)的整倍數,但委託賣出股票的數量則可以不是100的整倍。買入或者賣出的價格必須是在昨日收盤價上下浮動10%的范圍才有效。
股票交易實行價格優先、時間優先:股票連續競價時段,因為有許多投資者可能同時買賣同一隻股票,所以交易所制定了「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如某隻股票現價5.66元,如果甲投資者此時輸入5.66元的買入價,而乙投資者同時輸入5.67元的買入價,則乙投資者的申報優先於甲投資者的申報成交。如果大家申報的買入價格相同,則誰先輸入買單誰先成交。賣出股票亦如此。某隻股票如果現價是5.66元,甲輸入5.66元的賣出價,而乙同時輸入5.65元的賣出價,則乙的申報優先於甲的申報成交。如甲、乙輸入的賣出價相同,則誰先申報誰先成交。這種情況在某隻股票股價突然飈升或突然急速下探時更加突出。

10. 這個會計分錄怎麼寫委託D證券公司購入A上市公司股票100萬股,每股8元,另發生相關的交易費用2萬

會計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8000000
投資收益200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8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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