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期貨一般什麼時候進行交割
五大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專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屬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准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准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准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准倉單。不能用於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准倉單,交易所按所佔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並取得標准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交割日,交易所收取買方會員全額貨款:並於當日將全額貨款的80%劃轉給賣方會員,同時將賣方會員倉單交付買方會員。餘款在買方會員確認收到賣方會員轉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時結清。發票的傳遞、餘款的結算,會員均應當蓋章和簽字確認;
『貳』 玉米澱粉期貨的最後交易日和最後交割日分別是什麼時候
你好,澱粉期貨的最後交易日是交割月的第十個交易日,最後交割日是最後交易日內的第三容個交易日。
不過澱粉期貨,個人是不能進入交割月的。都會要求在進入交割月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平倉。
你好,A類A級期貨公司,對套保,交割都有深入的研究,開戶這邊可以,個人可以直接在網上或者手機辦理,十幾分鍾就可以了。正規期貨公司,可以在期貨協會查到相關信息。
『叄』 農場品期貨中的玉米期貨一般幾月份交割的合約價錢高
除了企業做套期保值,一般的投機者不用考慮交割的問題。按照常理,在正向市場中,遠期的期貨合約比近期的期貨合約價格要高,除了考慮供求關系還要考慮持有成本,以及國際、國內的宏觀環境和玉米的生長情況和庫存、產量等都要綜合分析。筆者建議分析時可以參考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玉米合約與大連商品交易所的玉米連續(020320),從全局把握,綜合分析,不知道這個回答能否幫到您。
『肆』 期貨買賣時交割的時間怎麼規定呢
期貨合約代碼後面的四位數字表明了該期貨品種合約的交割時間:前兩位數字是內交割的年份,後兩位容數字是交割的月份。
例如:期貨滬銅1112合約表明該期貨品種是上海期貨交易所的金屬銅合約,交割的時間是2011年12月份。(最後交易日:合約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順延), 交割日期:最後交易日後連續五個工作日。)
『伍』 大連玉米期貨的交割日期是什麼時候
2013年的一月15號。
『陸』 玉米期貨交易,要交割的玉米是在什麼時候進到指定交割里啊,哪位專家給指導一下!
首先說明咋不是啥專家,專家都沒空的瀏覽你的信息的吧
我就告訴你知道的幾點吧
玉米交割,因為從時間上說從你目前最近的7月份來說,要提前點注冊完成,合約交割月第10個交易日為最後交易日,那麼你肯定要在7月份上旬完成,對於你初次賣交割最好提早完成。避免出現交割違約。
另外想說的是,你的玉米能滿足大商所玉米交割品的要求嗎?這個很關鍵,相關指標之類的你要弄清楚。
交割倉庫 全部在東北區,大連那邊,你看貨物是否適合,因為運輸成本往往是大塊……
玉米的倉單有效:每年3月必須要注銷的。
還有玉米在倉儲費外,還有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每天加收高溫季節儲存費。
希望能有初步了解吧。建議首次可少量先探路,等自己感覺流程成熟了再……
『柒』 玉米期貨交割方式有幾種
商品期貨的交割方式都是實物交割,玉米屬於商品期貨的一種,也只有實物交割一種方式。
玉米期貨合約在到期前,投資者可以選擇平倉也可以持有到交割月進行交割,不過只有企業戶才能進行實物交割,自然人投資者是不能交割的。
『捌』 玉米期貨怎麼進行交割
你可以看一下1605合約,最後交割日是最後交易日後第3個交易日。而最後交易日是合約月份第十個交易日
『玖』 玉米期貨應該怎麼進行交割
你好,玉米期貨是實物交割,具體交割事項期貨公司都會指導投資者弄好的,只需要提前把你的交割意向告訴期貨公司就可以了。
『拾』 玉米期貨的合約規則
國家標准變臉
2009年3月28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了新的《玉米》(GB 1353-2009)和《大豆》(GB 1352-2009)等國家標准,新標准已於2009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大豆標准中,主要修改項目有11項,玉米標准7項。在新的大豆國家標准中,對原標准適用范圍進行了修訂,調整不完善粒分類和歸屬,對大豆分類進行了修改;對質量指標進行了修訂,提出了高油大豆、高蛋白大豆的質量指標,增加了判定規則標簽要求等;新標准以完整粒率作為定等指標,雜質、水分、色澤氣味為限制指標。大豆異色粒指標調整為類別控制指標,即類別控制指標為≥95%。
在新的玉米國家標准中,主要調整了等級級數、修改了容重測定方法,增加了水分大於18%的玉米容重測定等方法,調整了不完善粒指標,增加了檢驗規則和標簽標識要求等。新國標依然以容重作為定等指標,不完善粒、雜質、水分、色澤氣味為限制指標。互混指標沒有改變,但調整為類別指標,即類別控制指標為大於等於95%。
系統修改合約相關規則
由於新國家標准相關條款為強制執行內容,故現行的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和玉米期貨合約質量標准等規則需要進行相應修改,從而響應政策要求,與新國標相銜接。從這次修改可以看出,新的合約相關規則在執行國家新標准同時兼顧對原期貨合約相關規則的繼承,考慮了現貨貿易和行業慣例,擴大了商品可供交割量,利於促進市場功能的發揮。
本次國家新國標及新期貨合約從形式上看修改較大,但對市場的實質影響都不大。如現行的期貨合約質量標准與新國標並沒有沖突,大豆新老國標定等指標「純糧率」與「完整粒率」指標可以通過公式相互轉換,玉米新老國標定等指標「容重」的測定也可按相應數值進行換算,其換算出來的部分商品在級別上雖有差異,但在期貨交割時升貼水標准與原合約規則升貼水標准基本相當。同時,為保持市場的穩定性和價格的連續性,修改後的合約質量標准自新掛牌合約開始執行,已掛牌合約仍舊執行原規則,符合「老糧老辦法,新糧新辦法」的行業通行做法,避免了因合約規則的修改而給市場帶來震動。鑒於包裝物標簽標識為新國標強制執行標准,故與現貨商品流通相統一,新注冊的標准倉單自2009年9月1日新國標生效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