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大病醫療未走醫保,全部由個人承擔,可否在個稅匯算時扣除
不可以,兩回事的,稅費有的是不可以抵扣的,繳納醫保是可以,住院治療只能是個人負擔
⑵ 您好,請問大病醫療互助可以稅前扣除嗎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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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服務司介紹,個人繳納的大病醫療保險金是不可以在個稅稅前扣除。
「單位為個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大病醫療保險金不屬於個稅法實施條例里列舉的基本保險類,由於目前未有相應的政策規定,因此不允許在個稅稅前扣除,需要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稅。」納稅服務司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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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特殊病種能否抵扣個稅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稅務局會把納稅人多交的稅款退回,注意這里的1.5萬是「起付線」,8萬是「限額」。
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跟納稅人的病種沒有多大關系,只要納稅人看病的支出在醫保系統可以體現和歸集,則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支出,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大病醫療扣除。
目前大病醫療扣除主體限定在: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中,未將納稅人父母納入扣除范圍。
納稅人發生的醫葯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葯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葯費用支出,按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例如,夫妻兩人同時有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扣除限額分別計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額為8萬元,想全部由一方扣除,合計最高扣除限額為16萬元。
在這里還有一個小提示,住院產生的費用以結算單上的結算時間為准,操作好了可以省不少稅。
⑷ 大病醫療保險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大病醫療保險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2018年10月20日起,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
辦法(徵求意見稿)》,第四章就是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一個納稅年度內,在社會醫療保險
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包括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和醫保目錄范圍外的自費部分)由個人負
擔超過15000元的醫葯費用支出部分,為大病醫療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標准限額據實扣
除。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由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時扣除。
納稅人應當留存醫療服務收費相關票據原件(或復印件),發生的大病醫療支出由納稅人本人扣除。
(4)大病基金不能抵扣個稅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小學和初中的義務教育、
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相關支出,按
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別按扣除標準的
50%扣除;經父母約定,也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
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額扣除。納
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
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非首套住房貸
款利息支出,納稅人不得扣除。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承租的住房位於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
城市,扣除標准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承租的住房位於其他城市的,市轄區戶籍人口
超過100萬的,扣除標准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承租的住房位於其他城市的,市轄區
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的,扣除標准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的贍養支出可以扣除。其中納稅人為獨生子
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
弟姐妹分攤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分攤方式包括平均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
或者贍養人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⑸ 2018年的發生的大病醫療。可以登記在2019年個稅專項扣除裡面么
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2018年個稅申報的匯算清繳時間,只要資料齊全,符合條件,可以申報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