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使投資,創業投資,風險投資有什麼區別
首先來說一下天使投資:
公司在初創、起步期的時候,還沒有成熟的商業計劃、團隊、經營模式,很多事情都在摸索,所以,很多天使投資都是熟人、朋友,基於對人的信任而投資。
熟人、朋友做天使投資人,他的作用往往只是幫助創業者獲得啟動資金;而成熟的天使投資人或者天使投資機構的投資,則除了上面的作用外,還會幫助創業者尋找創業成功的方向、提供指導(包括管理、市場、產品等各個方面)、提供資源和渠道。
然後說一下VC:
公司發展到中早期,有了比較成熟的商業計劃、經營模式,已經初見盈利的端倪,有的VC還會要求已經有了盈利或者收入達到什麼規模。
VC在這個時候進入非常關鍵,可以起到為公司提升價值的作用,包括能幫助其獲得資本市場的認可,為後續融資奠定基礎;使公司獲得資金進一步開拓市場,尤其是最需要燒錢的時候;提供一定的渠道,幫助公司拓展市場。
最後說一下PE:
一般是公司發展成熟期,公司已經有了上市的基礎,達到了PE要求的收入或者盈利
通常提供必要的資金和經驗幫助完成IPO所需要的重組架構,提供上市融資前所需要的資金,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幫助公司梳理治理結構、盈利模式、募集項目,以便能使得至少在1-3年內上市。這個時候選擇PE需要謹慎,沒有特別聲望或者手段可以幫助公司解決上市問題的PE或者不能提供大量資金解決上市前的資金需求的PE,就不是特別必要了。
天使投資、VC、VE介入公司的階段不同,所以他們的區別經過綠天使創業園專家的分析,能夠很清楚的看出來。
2. 中國創業風險投資發展報告2013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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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創業投資和風險投資是一回事嗎
風險投資已經包含了創業投資。
4. 創業風險投資發展會不會困難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試一下啊:
"創業"會比較困難;
"風險投資"談不上困難,但有專業要求;
"發展"會比較困難,那意味著做大,什麼東西想大都是比較難的.
不知道這樣的回答能不能覆蓋"創業""風險投資""發展"這個復雜的問題,呵呵.
5. 中國創業風險投資發展報告2010
《中國創業風險投資發展報告2010》介紹了創業風險投資機構與創業風險投資資本、創業風險投資機構的投資分析、創業風險投資的退出、創業風險投資的績效、創業風險投資的經營管理、創業風險投資區域運行狀況、外資創業風險投資機構的運作、2009年中國創業風險投資發展環境及在中小板、創業板中的表現等內容,最後列明了國外風險投資回顧和相關的政策法規。
如果你對風險投資比較了解,可以多看看書中介紹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與創業風險投資資本、創業風險投資機構的投資分析、創業風險投資的退出、創業風險投資的績效、創業風險投資的經營管理、創業風險投資區域運行狀況、外資創業風險投資機構的運作、2009年中國創業風險投資發展環境及在中小板、創業板中的表現等內容;如果你還指示初學者,建議先看看後面的政策法規,因為只有吃透、弄懂了政策法規,才能更好的對其加以運用。
6. 如何看待創業者與風險投資的關系
1. 矛盾的根源。大部分的風險投資者認為,投資者與創業者的關系是合夥人的關系,而許多創業者也表明希望投資者能參與,前提是保證公司的控制權和所有權。但是與風險投資者建立合夥關系通常都意味著股權的稀釋以及產生控制權分配的矛盾。然而對於一家尋求資金並打算上市的中小企業來說,也實在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因為除了風險資金,創業者還希望從風險投資者那裡獲取其他非資金要素。
如果企業尋求風險投資的過程被拒絕,很可能是這家企業的業務不符合該風險投資基金的整體戰略,因為在一個風險投資基金的投資組合中,一般是以公司所處的發展階段和所處的行業來劃分。有些風險投資機構還對投資額以及企業發展階段有限制。比如,有些只投資處於初創期的企業或者在每家企業的投資一般限定在一定的資金額度內。
除此之外,還可能是企業的管理團隊不能吸引風險投資者的眼球。通常情況下,大部分的風險投資者在選擇被投資企業時最為看重的一點是該企業的管理團隊是否足夠強大,企業的創始人是否有吸引他們的特質。要尋找合適的投資者,減少日後合作中的沖突,了解風險投資者的理念同樣也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在創業者與潛在的風險投資者見面以前,應該首先弄清楚風險投資行業的生態系統是怎樣的,各風險投資公司又是如何融於這個生態系統的。僅僅知道公司是否符合他們的投資標準是不夠的,還要知道他們主要投資於哪一階段哪個領域的企業、他們要求在退出時獲得多少投資回報以及他們最看重什麼。這可以幫助創業者節省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幫助他們增加籌資成功的可能性。
2. 雙方的博弈。在與風險投資者打交道的過程中,創業者們在面對自信滿滿的投資者時總覺得他們似乎表現得高人一等或根本不把創業者放在眼裡。就像1999年日本軟銀總裁孫正義約見馬雲時直截了當地問馬雲需要多少錢,而馬雲的回答卻是他不需要錢,孫正義反問道:「不缺錢,你來找我干什麼?」馬雲的回答卻是:「又不是我要找你,是人家叫我來見你的。」從這一經典對話來看,孫正義略帶「傲慢」的反問被馬雲的直率擋回去。馬雲在後來說,VC永遠是舅舅,與風險投資者談判從第一天起就要理直氣壯,腰板挺直,眼睛裡面是尊重。然而,很多創業者們卻懊惱他們沒能平等地與這些風險投資者坐在同一張談判桌上。創業者們始終感到自己是「門外漢」,還常常感覺受到風險投資者的威脅。
從風險投資者手中籌集資金的過程有時候好像存心設計得讓創業者們感到自己很渺小,一不小心就會讓創業者們覺得掉入了陷阱並覺得自己處於劣勢。如果投資者和創業者是合夥人的關系,那麼在談判時就應該是平等的關系。正如馬雲所言:「創業者和風險投資商是平等的,VC問你100個問題的時候你也要問他99個。」所以跟VC的交流溝通非常重要。風險投資者可以篩選被投資企業,創業者們也可以篩選與之合作的風險投資者,直到找到合適的風險投資者為止。 如果創建者建立的是一傢具有發展前景極具吸引力的企業的話,那麼,這個時候,作為創業者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讓風險投資者明白企業要做的是什麼,以及除了風險資金還要從風險投資者那裡獲得哪些東西。一旦風險投資者理解企業在做什麼,他們會以極快的速度分析企業的經營模式,甚至積極參與企業的戰略、戰術、機構設置等決策活動。這樣可以減少日後企業創始人與風險投資者之間的矛盾。
3. 讓步還是自以為是。一家企業從種子階段起一直到上市或兼並為止,往往要經歷幾輪融資。隨著每一輪融資的推進,公司不斷成長,也越來越成功。但是,創始人所擁有的股份占總股份的比率卻越來越小。比放棄股份更重要的是創業者還得放棄一些對企業的管理控制權。作為公司創始人的創業者可能不一定是一個稱職的高速發展實體的CEO。風險投資者堅持要高質量的管理,會向企業的董事會委派董事,那麼,創業者是否願意退居一邊,出讓CEO的職位呢?創業者在自身估值方面也難免出現失誤。在與風險投資者進行對賭時,高估企業未來的發展能力和經營業績,或者高估自身的管理水平,或者對市場行業及宏觀經濟缺乏清醒的認識,導致在對賭協議中處於被動。
7. 我想創業,對於風險投資有點疑問。
關於第一個問題,有沒有股份的問題。
風險投資投入的是錢,你投入的是技術,專利和管理團隊。各自對項目都有貢獻。一般都將技術折換成股份。而且,一般的風險投資都不要求控股。這在簽訂協議的時候,可以詳細規定下來。
關於第二個問題,別人竊取你們的項目。
如果你們有技術,有專利,是別人竊取不到的。如果你們只是提出 了一些想法,沒有技術壁壘,任何人都可以做,也是合法的。
關於大學生創業資金來源。
恕我冒昧,聽你說話的口氣和你對風險投資的認識,我覺得你們得不到風險投資。風險資本投資一個項目是十分謹慎,對於初出茅廬,沒有任何經驗的大學生來說,他們並不看好。
如果大學生創業,我認為資金可以有以下來源:
1,親朋好友。最可靠的途徑,但資金有限。
2,部分商人。我指的是有錢人,錢多的想做點事。
除此之外,想不出太好的方法。
附:風險投資的相關知識
風險投資行業概述
風險資本是由專業人員管理的資本,主要投資於有潛力帶來巨大經濟回報的新興高成長公司。風險資本是創業公司股權資本的重要來源。
對風險資本進行專業管理的公司通常是這樣一些形式:私有合夥人制、由私有或公共養老基金投資的封閉式公司、慈善捐款、基金會、大企業、富有個人、外國投資者、以及風險投資者自己。
風險投資者通常:
• 投資於新興高成長公司;
• 購買股權;
• 幫助新產品或新業務的開發;
• 參與公司運營活動使公司增值;
• 期望高投資回報,同時承擔相應的高風險;
• 投資周期較長。
當風險投資者考慮一項投資時,會對需要投資的公司的技術和商業價值進行認真的篩選。風險投資者只會對研究過的公司中的極少數進行投資,並且期待有長期的回報。進一步的,風險投資者會和被投資公司的管理層一起工作,運用自己的經驗和過去幫助其它類似成長機會公司的商業教訓來幫助被投資公司。
風險投資者通過使用單個風險基金投資於新興公司的一個資產組合的方式來降低投資風險。通常還會和其它專業風險投資公司共同進行投資。另外許多風險投資者同時還管理多個基金。多年來風險投資者培育了美國的高科技和創業群體,並且創造了大量工作機會、經濟發展、國際競爭力。像DEC、蘋果、聯邦快遞、康柏、SUN、INTEL、微軟、基因技術這些公司都是在公司發展初期獲得風險投資的著名例子。
私有股權投資
風險投資從上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早期開始出現和發展,現在已經成為主流的資本,在機構投資和企業投資組合中佔有重要地位。近年來一些投資者把風險投資和buyout投資都稱為私有股權投資。但投資行業的有些人用私有股權只是指buyout投資,因此這個術語的外延有點不確定。一般來說,一個機構投資者會分配機構資產組合的2%到3%投資於多樣化資產(多樣化資產一般指除了公開市場上交易的資產,如股票、債券、外匯,之外的其它資產種類),比如私有股權或者風險投資,作為整個資產組合的一部分。現在風險投資和私有股權投資中有超過50%的資本來自機構公共或私有養老基金,其它來源包括慈善捐款、基金會、保險公司、銀行、個人、以及其它尋求投資資產組合多樣化的個體。
什麼是風險投資者?
大眾對風險投資者的印象是對創業公司進行投資的富有的金融家。感覺上是:一個開發了一種全新的能改變世界的發明的人需要資金,並且他無法從銀行或者自己口袋裡得到資金,於是就爭取風險投資者的幫助。事實上是:風險投資和私有股權公司是一個資金池,組織形式一般是有限合夥人制,投資於有機會在5到7年內獲得高回報率的公司。風險投資者可能研究了數百個投資機會後,僅僅選擇幾個有較好投資機會的公司進行投資。與簡單的被動的金融家不同,風險投資者通過參與被投資公司的管理、策略營銷和計劃,來培育公司的成長。可以說風險投資者首先是創業者、其次才是金融家。
風險投資者可能是個人。在上世紀50和60年代,風險資本投資的早期,個人投資者是主要風險投資者。雖然現在個人投資者沒有完全消失,現代風險投資公司已經成為風險投資的主體。而近些年,個人投資者又重新成為創業公司生命周期早期階段的主要投資者。這些天使投資者將會指導公司經營,並提供需要的資本和專業知識來幫助公司發展。天使投資者可能是具有管理專業知識的富人,或者是尋找第一手商業發展機會的退休商人。
投資重點
根據風險投資者投資策略的不同,他們可能是通才型投資者,或者是專家型投資者。通才型投資者投資於不同行業,或者是不同地理位置,或者是公司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專家型投資者只投資於一到兩個行業,或者只投資於一個地理位置。
並不是所有的風險投資者都投資於創業公司。有的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於處於創業初期的公司,而另一些風險投資公司也會投資於處於商業生命周期其它不同階段的公司。風險投資者可能在有一個產品或者公司組織之前就進行投資(這種投資被稱為種子投資),或者可能在創業公司的發展早期提供資本(被稱為早期投資),也可能向公司提供融資,以幫助公司跨越發展臨界點獲得更大的成功(被稱為擴張階段融資)
風險投資者也可能投資於公司的整個生命周期,因此有些基金主要做後期投資,提供融資來幫助公司突破發展臨界點,通過發行股票吸引公開市場融資。另外風險投資者也可能幫助公司吸引其它公司並購,來提供資本的流動性,實現公司創立者的退出。
另一方面,有些風險投資者專門對有投資機會的公司進行收購、反向收購、或資產重組。
有些風險投資基金會進行非常多樣化的投資,投資於不同行業的公司,如半導體、軟體、零售、餐飲、以及一些某種技術的專業公司。
盡管在美國高技術投資佔了風險投資的大部分,並且風險投資行業因為高技術投資受到很多關注,風險投資者也會投資於傳統行業,如建築、工業產品、商業服務等。有些公司專門進行零售公司的投資,而有些專門對有較好社會效益的創業行為進行投資。
風險投資公司的規模各異,從只管理幾百萬美元的專業種子投資公司,到管理超過十億美元在全球進行投資的公司。風險投資者的共性是都不是被動投資者,而是主動的進行投資,並且對被投資的公司進行指導和幫助,通過他們的經驗來使被投資公司增值。
有些風險投資公司對被投資的不同公司進行組合,進行成功的合作互補。例如一家被投資公司有很好的軟體產品,但沒有足夠強的銷售渠道,這一點可以由風險投資公司的投資公司組合中有更強銷售渠道的公司來進行合作互補。
投資周期
風險投資者將會幫助被投資公司成長,但是最終將在3到7年內尋求退出機會。早期投資一般需要7到10年才能成熟,而後期投資只需要較短的幾年,因此投資公司對投資生命周期的偏好必須適合於有限合夥人(LP)對資本流動性的偏好。風險投資一種短期性的具有流動性的投資,而是一種需要認真調查和專業知識的投資。
投資公司類型
風險投資公司有各個種類,但是大多數主流公司通過基金方式進行投資,基金的資本提供者作為有限合夥人(LP),風險投資公司作為一般合夥人(GP)。大多數一般形式的風險投資公司是與其它任何金融機構都沒有關系的獨立風險投資公司,這些公司被成為私有獨立公司。風險投資公司也可能是其它金融機構的關聯公司或下屬公司,如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或保險公司,代表外部投資者或母公司的客戶進行投資。還有另一些公司可能是其它非金融機構、工業公司的下屬公司,代表其母公司進行投資。這些投資公司一般被稱為直接投資者或企業風險投資者。
其它風險投資組織可能包括政府用來支持幫助創業公司的投資項目。比如美國小企業管理局管理下的小企業投資公司或者SBIC項目,這些項目支持下的風險投資公司可以利用政府基金來增加其自由基金,或者對被投資公司進行杠桿投資。
盡管有限合夥人制是風險投資公司通常的組織形式,近年來美國稅法也開始允許有限責任合夥人制(LLP)、或者有限責任公司(LLC)作為其組織形式。不同組織形式所區別的就是責任、稅務、管理責任等方面的優勢和劣勢。
風險投資公司將其合夥人組織為一個基金池,即由一般合夥人(風險投資公司管理人)以及有限合夥人(提供資本的投資者)組成的基金。這些基金一般組織為固定期限的合夥人制,一般是10年。每個基金由有限合夥人的資本提供資金。一旦合夥人制的基金達到其目標規模,基金就對新投資者或現有投資者的進一步投資封閉了,從而基金保持固定資本池規模來進行投資。
就像共同基金公司一樣,風險投資公司也可以同時管理多個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可以在封閉第一個基金的幾年後籌集另一個基金,從而對現有和新的投資者提供更多機會來對公司進行投資。對於一家成功的風險投資公司,在10到15年間,連續籌集6到7個基金也是常見的。每個基金被分開管理,有其有限合夥人和一般合夥人。這些基金的投資策略可能與公司的另一些基金類似。然而風險投資公司也可能使一個基金有其專門的投資重點,另一個有另外的投資重點,而再另一個具有多樣化的投資組合,這由風險投資公司自身的投資策略和重點所決定。
企業風險投資
在上世紀80年代曾經流行過的一種投資形式現在又開始非常流行,那就是企業風險投資。通常是指非金融企業的風險投資項目或下屬公司對資產組合公司進行直接投資。這些投資尋找並發現合格的投資機會,這些機會需要適合母公司策略和技術,或者能提供合作互補或節約成本。
這些企業風險投資項目可能是與現有商業發展項目相關聯的鬆散組織項目,或者可能是獨立的實體,具有策略使命,進行適合母公司策略使命的投資。有些風險投資公司專門對公司風險投資項目進行咨詢顧問和管理。
企業風險投資和其它類型的風險投資的區別是:企業風險投資通常以企業策略為目標進行投資,而其它類型風險投資以投資回報或財務目標作為主要的目的。這並不是說企業風險投資項目就不考慮財務回報,但是這種區別確實存在。
企業風險投資風險投資項目的其它區別是:企業風險投資通常用其母公司的資本進行投資,而其它風險投資用外部投資者的資本進行投資。
委託和基金籌集
風險投資公司的投資過程從尋找來自投資者的投資委託開始,這被稱為基金籌集。這不應該與風險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或資產組合的實際投資行為混淆起來,實際投資有時也被稱為籌集資金(但是這是從創業公司的角度來看的)。資本委託來自投資者:風險投資公司將為投資者設立一個基金的目標規模,發布說明書給潛在投資者,並且花費數周到數月的時間來籌集需要的基金。基金尋找的資本委託將來自機構投資者、慈善捐款、基金會、以及尋找高風險高回報投資機會作為其資產組合一部分的個人。
因為風險投資具有的高風險,將考慮其投資周期和非流動性,並且因為最低委託需求的數額一般都比較高,風險投資基金通常超出普通人的能力范圍。風險投資基金將由少數有限合夥人(最多100個)組成,具體數量由基金目標規模決定。一旦風險投資公司籌集了足夠的委託,將開始進行投資。
資本調用(CapitalCalls)
當風險投資公司開始進行投資時,需要開始調用有限合夥人的委託。公司將從有限合夥人那裡收集或者調用需要的投資資本,按照一系列的資本部分(一般被稱為資本調用)。這些來自有限合夥人委託給風險投資基金的資本調用有時也被稱為takedowns或者paid-in capital。過去,風險投資公司將會調用資本,利用按照3年期限分為3等份。而近年來,風險投資公司都是在其基金生命周期中按照投資實際需要同步進行資本調用。
非流動性
有限合夥人知道其對風險投資基金的投資將是長期性的。一般需要數年第一筆投資才能開始獲得回報收益,許多情況下投資資本將被約束為7到10年。有限合夥人理解這種非流動性是其投資決策的一部分。
其它類型的基金
因為風險投資公司是私有公司,基金合夥人在完全到期或終止之前無法退出。近年來,一種風險投資公司的新形式出現了,被稱為二級合夥人,專門向現有風險投資公司收購被投資公司的資產組合。這種合夥人的類型為原有投資者提供了一定的流動性。這種二級合夥人投資與其認為價值被低估的公司,以期望獲得高回報。
投資顧問和基金的基金(Advisors and Fund of Funds)
評估投資於哪個基金類似於選擇一個好的股票經理或共同基金,除了風險投資決策是一個長期性的委託。這種投資決策需要有限合夥人投資者具有相當的投資知識和時間。更大型的機構投資了超過100個不同的風險投資和buyout基金,並且還在繼續投資於新組成的基金。
有些有限合夥人投資者可能沒有資源和專業知識來管理和投資多個基金,因此會尋找投資顧問(或被稱為守門員)來代理進行投資決策。投資顧問將把其不同客戶的資產累積在一起,作為有限合夥人投資於一個正在籌集資金的風險投資或buyout基金。另外,投資者也可以投資於基金的基金(FoF),這是一個投資於其它基金的合夥人基金,為有限合夥人投資者提供了進一步多樣化,並且可以有能力投資更小的數額於多個基金。
資本支出(Disbursements)
風險投資基金對被投資公司進行的投資被稱為資本支出,被投資公司將會接受一輪或多輪融資。風險投資公司可能自己進行投資,或者許多情況下會和其它風險投資公司共同進行投資(被稱為共同投資或聯合投資)。這種聯合投資能給被投資公司提供更多的資本來源。公司進行合作投資是因為:不同公司的投資需要適合於各自不同的投資策略,並且每家公司都能給這項投資帶來一些不同的競爭優勢。
風險投資公司將提供資本和管理專業知識,並且通常會在被投資公司董事會中占據一席,從而確保投資有最大機會獲得成功。被投資公司在其生命周期中可能需要接受一輪,或者往往是多輪風險融資。風險投資公司也不會用其所受委託的所有資本進行投資,而是保持一部分資本,當其投資的成功公司需要進一步資本時進行後期投資。
退出
根據風險投資公司的投資重點和策略的不同,在進行首次投資後的3到5年內,將尋求退出機會。盡管風險投資者最重要的退出方式是首次公開股票發行(IPO),大多數成功的退出也可以通過創業者回購或者其它公司並購的方式來實現。另外,風險投資在退出方面的專業知識將決定其退出成功的可能性。
首次公開股票發行(IPO)
首次公開股票發行(IPO)是最重要的風險投資退出方式。在近年的IPO高峰中,高技術公司的IPO是最引人注目的。在公開股票發行時,風險投資公司被作為公司所有人,將接受公司內部股,但是被規定在數年期限內股票被限制出售和清算。一旦股票可以自由交易,通常是兩年後,風險投資公司將把這些股票和現金分配給其有限合夥人投資者,這些投資者隨後將這些股票作為普通股進行持有或者出售。在過去20年,大約有3000家接收風險投資融資的公司的股票公開上市。
並購
並購也是風險投資最重要的成功退出方式。在並購的情況下,風險投資公司將接受進行收購的公司的股票或現金,並且將收益分配給有限合夥人。
估值
就像共同基金一樣,一個風險投資基金有凈資產價值,或在任何給定時間點投資者所持有的基金價值。然而,和共同基金不同的是,這個價值不是通過公開市場交易決定的,而是通過其投資的公司資產組合的估值所決定的。風險投資在任何時間點是非流動性的,因此合夥人基金可以同時持有在其所投資公司資產組合中的私有公司和公開上市公司股票。這些公開股票通常收到持有期的限制,並且在資產組合估值時受到流動性折扣。
每家被投資公司的價值由進行投資的風險投資公司共同協商決定,隨後風險投資者將保持這個價值不變,直到有實質性的事件發生改變價值。風險投資者試圖通過某種指導方法或標准行業實踐(在其投資說明書中一般會列出這些條款),對其投資進行合理估值。風險投資者一般在對公司進行估值時會比較保守,但通常早期投資基金對其投資進行估值時會更加保守,因為早期投資基金相對其它基金來說生命周期太長了。
管理費
作為投資經理,一般合夥人一般會收取管理費,用於對委託資本進行管理的成本費用。管理費通常在基金生命周期中按季度支付,並在基金生命周期的後期會逐漸降低。管理費一般由投資者通過投資基金條款的方式談判決定。
提成(CarriedInterest)
提成(Carried interest)是一個術語,用來指支付給一般合夥人的收益利潤。這是一般合夥人對其基金承擔管理責任,提供需要的專業知識對投資進行管理,所獲得的費用。這部分的利潤有很多種形式:數額不同,如何計算等。
8. 創業投資,風險投資
沒什麼可疑問的,那就看你的項目好不好,你這個人是不是能吸引VC的眼球讓人家信任和欣賞你了.
9. 創業風險投資機構的我國創新
現我國創業風險投資機構主要採用公司制,多數是以政府為中心、國有資本為主導的國有投資公司,如2005年中國有創業風險投資機構319家,管理創業風險資本631.6億元,其中政府資本控股的機構超過50%,政府系資金(包括政府直接出資以及國有獨資企業出資)超過36%。這種制度安排的弊端十分突出,主要有:一是這些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從投資項目選擇到經營者業績考核都採用國資企業政策,完全違背了創業風險投資注重項目的成長性和周期性的基本特點,無法形成對創業風險投資家的激勵約束機制,致使很多在設立之後不久陷入了經營困境。二是組成創業風險投資經營團隊的主要人員,多半是從事銀行、證券等金融業務的人員,不熟悉企業成長和產業發展的規律,缺乏實體投資經營的豐富經驗和對風險的識別能力,在選擇風險項目和投資過程中逆向選擇的現象嚴重,結果產生了大量的失敗投資或資金長期閑置。三是大量官辦公司謀求對投資項目的控股甚至直接經營,由一般財務人蛻變成了創業企業的戰略投資人,失去了創業風險投資的基本功能。四是由於公司法中並沒有對公司制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進行特別規定,其納稅主體的特徵明顯。目前我國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還未出台。另外,雙重征稅的問題一直困擾著」基金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公司制的創業風險投資機構。
而有限合夥制兼有傳統的合夥制和現代公司制的優點,實現了所有權與控制權的統一,能在各當事人之間形成高效率的激勵約束機制,將創業風險投資家的收益與其承擔的風險緊緊地聯系起來,促使其設法增進風險企業的價值、實現投資收益。
在國外,隨著創業風險投資的發展,資本市場的完善和法律體系的健全,有限合夥制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已成為主流。
有限合夥制是我國創業風險投資的必然選擇和發展方向。2007年7月1日生效的《合夥企業法修訂草案》中最為重要的內容,一是界定了有限合夥的定義和范圍,二是規定了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的權利與義務。這為我國創業風險投資的組織創新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政策依據。聯系當前實際,我國應該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積極為有限合夥制的發展創造良好條件:一是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二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如公司法、創業風險投資基金法和稅法等。三是加強創業風險投資的監管機制。四是培養高素質的創業風險投資職業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