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上海市房管局局長是誰
目前,王楨同志是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局長。
2. 上海市房管局主要領導介紹
這可「有關部門」的問題啊 可不能隨便說樓上那位膽子大了~!
3. 上海的房管局事業編制和公安警察哪個好
呵呵,我和你說句實話吧 我也是公安而且是在市局,我都覺得公安不好做 更別說你在專基層了。而且你們女屬的基本上要麼是 戶籍 要麼就是其他的檔案室或者什麼,提升的空間不是很大。你老公也是警察你就更應該清楚了。加班行動那是家常便飯。
4. 上海房管局局長是誰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局黨組書記、局長劉海生
上海市虹口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王益洋
5. 請問在上海有一套使用權房,根據上海房管局的政策使用權方式可以轉變為產權房的為什麼家裡人不同意把使用
使用權房變為產權房的話,只能由房屋的承租人及其同住人購買,所以你母親買下的話,需要同主人你和你父親同意。否則買賣行為無效。
你家人都要同意的
需要同住人同意
不是七年後能買,而是五年後。真替你們可惜。
6. 上海市房管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專〉的通知屬》(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機構。
2015年10月,上海市組建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不再保留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簡稱「房管局」)。
7. 上海市閔行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
經濟適用房
是國家為照顧中低收入居民購房而實施優惠措施,建造經濟適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國家以劃撥方式無償給開發商使用的,這就是經濟適用房價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據北京市的規定:職工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房屋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已取得合法產權證書,即可依法進入二級市場上市交易。上市後,其收益全部歸個人所有。這就是說,經濟適用房的產權證書所擁有的權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樣,惟一不同的是,經濟適用房在出售時,購買人要按經濟適用房所在地標定地價的10%交納土地出讓金,沒有標定地價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款暫按房屋售價的3%交納。這樣,
在辦理完產權過戶手續後,購買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產權證書,再次交易的時候,就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了。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或承租一套經濟適用住房:
(一)有當地城鎮戶口(含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
(二)現住房面積低於15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
(三)家庭收入低於2300元人民幣;
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
保障性住房申購條件: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均應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時間滿3年 A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申請。B以投靠子女方式戶籍遷入廈門的,不得單獨申請。C夫妻戶籍均在本市的必須共同申請,未成年人必須與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申請。D單身達到計劃生育晚婚年齡的可獨立申請。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為:3人及以下戶年收入5萬元以下 4-5人戶年收入6萬元以下 6人以上戶年收入7萬元以下
3、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標准上限的4倍以下2006年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資產控制標准為:3人及以下戶家庭資產在20萬元以下 4-5人戶家庭資產在24萬元以下 5人以上戶庭資產在28萬元以下。家庭資產主要包括房產 汽車 有價證券 投資含股份 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等
4、無住房或住房困難戶:2006年我市住房困難戶住房面積控制標准為:人均建築面積12平方米以下。A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之前的5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B已租住、購買公有住房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統建解困房、解危安置房、落實僑房政策安置房、集資房,拆遷公有住房的安置房(含實行貨幣安置的)等享受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家庭,原則上不能再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但仍符合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可申請一套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獲得批准時原住房(或貨幣安置補償金)必須退出,退出的住房由市國土房產局或市建設與管理局收回或收購。
8. 上海房管局星期六下午上班嗎
上海房管局是實行的雙休制,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周日雙休,星期六下午不上班。
9. 上海房管局 之前有位姓薛的局長是哪位
如果你在當地 應該直接去他的單位 這樣的單位都有類似公告欄之類的 上面有相片和人的名字
10. 上海房管局上的交易信息准確嗎
上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的交易數據非常准確的,並且是實時更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