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上海發生了什麼事件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許多青年響應國家號召,志願到祖國邊遠落後地內區開荒種田。其中赴江容西墾荒的上海青年披荊斬棘,墾荒種地,自食其力,他們走過了「50年代初創、60年代徘徊、70年代起步、80 年代開始大發展」的不同階段。並以「堅忍不拔、艱苦創業、崇尚科學、開拓奮進」的精神,同當地人民一道, 把昔日的荒山野嶺建設成是榮富裕的「共青城」,給後人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
B. 第三次土地改革是幾幾年
第三次土地改革是新中國成立後鞏固政權的斗爭時期,1950年中版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權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為減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階級,以利於穩定民族資產階級,早日恢復發展農村經濟,實行了經濟上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的政策.
意義:1.1952年底,全國土改基本完成,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的農民分到了土地;2.徹底廢除了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徹底改變了農村的生產關系;3.廣大農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經濟上翻了身;4.農村生產力得到解放,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5.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6.摧毀了美蔣反動集團的社會基礎。
C. 中國一共進行了幾次土地改革,分別是什麼時候
五次。分來別是:
1、1931年,中共制定了「自依靠貧農、雇農,聯合中農,限制富農,保護中小工商業者,消滅地主階級,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土地革命路線。
2、抗日戰爭時期,中共在根據地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3、1947年,中共制定《中國土地法大綱》。
4、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土地改革法》,實行土地改革,徹底廢除了我國的封建剝削土地制度。
5、十一屆三中全會後,我國農村普遍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土改:土地改革通常是指土地所有權由人數相對較少的富有者、大量土地的所有者(如貴族、庄園、農場主,或通稱為土地主)向那些耕作者的轉讓。
(3)上海農村土改擴展閱讀:
土改意義:
1、土地改革的完成,徹底摧毀了我國存在的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階級也被消滅。
2、農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為土地的主人。
3、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創造了條件。
4、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
5、農業生產的發展為工業生產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廣闊的市場,為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D. 解放前上海土改時期當兵算幾幾年兵
既然是解放前,就與解放後的解放軍不是一個性質,需要按台灣國民黨軍人的輩分排,應該是民國多少年吧。至於說到土改,應該是新中國成立以後的事情了,所以你的話有些自相矛盾。
E. 中國近現代史上總共幾次土地改革
中國近代史上中共的土地改革一共是三次,第一次是在抗日戰爭時期(1941年),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戰爭時期(1947年),第三次是新中國成立後鞏固政權的斗爭時期(1950年)。三次土地改革,減輕了地主的封建剝削,改善了農民的物質條件。
一、抗日戰爭時期(1941年)
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減輕了地主的封建剝削,改善了農民的物質生活,提高了農民抗日和生產的積極性,有利於聯合地主一致抗日。
二、人民解放戰爭時期(1947年)
中國共產黨召開全國土地會議,決定在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國土地法大綱》。大綱規定:沒收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農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這種土地政策極大地激發了農民革命和生產的積極性。為了保衛勝利果實,翻身農民踴躍參軍,積極支援前線。農民的支持,成為解放戰爭迅速取得勝利的一個可靠保證。
三、新中國成立後的斗爭時期(1950年)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為減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階級,以利於穩定民族資產階級,早日恢復發展農村經濟,實行了經濟上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的政策。
(5)上海農村土改擴展閱讀:
土地改革的意義:
1、1952年底,全國土改基本完成,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的農民分到了土地,廣大農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經濟上翻了身;
2、徹底廢除了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徹底改變了農村的生產關系,農村生產力得到解放,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3、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確立了貧雇農在農村中的優勢地位,為引導億萬農民走上集體化道路創造了條件。
4、摧毀了美蔣反動集團的社會基礎,鞏固新中國政權。
F. 中國四次土地改革的內容
地改革(agrarian reform)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全國解放後的新情況,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它規定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同年冬起,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耕種,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規定了沒收、徵收和分配土地的原則和辦法。《土地改革法》將過去徵收富農多餘土地、財產的政策,改變為保存富農經濟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護中農和小土地出租者,穩定民族資產階級,以利於早日恢復和發展生產。《土地改革法》公布以後,在3.1億人口的新解放區分期分批地,有計劃、有領導、有秩序第開展了土改運動。在土地改革運動中,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基本上正確貫徹和執行了黨的土地改革的路線和政策。到1953年春,全國除新疆、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以及台灣省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務。我國存在兩千多年(建立於戰國,公元前475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從此被徹底被消滅。
1949年後,中國確立了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同時憲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這就形成了舊的國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徵,一是土地無償使用,二是無限期使用,三是不準轉讓。由於沒有把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開對待,致使土地無償佔用,亂占、多佔的情況屢禁不止,造成土地資源極大浪費。
改革開放前,中國城鎮國有土地實行的是單一行政劃撥制度,國家將土地使用權無償、無限期提供給用地者,土地使用權不能在土地使用者之間流轉。
1979年中國開始以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興辦中外合資企業或向中外合資企業收取場地使用費。土地使用權可作為合資企業的中方合營者的投資股本。
從80年代起,中國開始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主要分兩方面進行。第一,土地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1986年,國家通過了土地管理法,成立了國家土地管理局。第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把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在使用權上,變過去無償、無限期使用為有償、有限期使用,使其真正按照其商品的屬性進入市場。1982年,深圳特區開始按城市土地等級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使用費。1987年4月國務院提出使用權可以有償轉讓,同年9月,深圳率先試行土地使用有償出讓,出讓了一塊5千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限期50年,揭開了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11月國務院批准了國家土地管理局等部門的報告,確定在深圳、上海、天津、廣州、廈門、福州進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試點。12月,深圳市公開拍賣了一塊國有土地的使用權。這是新中國建立後首次進行的土地拍賣。按照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國家在保留土地所有權的前提下,通過拍賣、招標、協議等方式將土地使用權以一定的價格、年期及用途出讓給使用者,出讓後的土地可以轉讓、出租、抵押。這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帶有根本性的改革,打破了土地長期無償、無限期、無流動、單一行政手段的劃撥制度,創立了以市場手段配置土地的新制度。
1987年, 中國開始進行土地估價試點,先後頒布了《城鎮土地定級規程(試行)》和《城鎮土地估價規程(試行)》。
1988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城鎮普遍實行收取土地使用費(稅)。與此同時開始試行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定期出讓土地使用權。同年4月,七屆人大第一次會議修改了1982年《憲法》的有關條款,刪除了土地不得出租的規定,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12月通過《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議案,規定「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出讓、轉讓、出租、抵押。1988年全國各城市開始建立房地產交易所,各專業銀行成立房地產信貸部。1990年5月,國務院允許多外商進入大陸房地產市場,發布了《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相應的有關文件,這標志著中國的土地市場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軌道,從而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全國推開。
1992年鄧小平同志南巡講話和黨的十四大確立了經濟體制改革和土地市場培育的進程。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把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作為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且明確規定了規范和發展土地市場的內容和要求。通過市場配置土地的范圍不斷擴大,實行土地使用權有償、有限期出讓已擴展到全國各地。特別是在經濟特區和一些沿海開放城市,建設用地基本納入了新制度的軌道。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基礎性任務。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目標是要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土地市場體系。這個土地市場是一個公開、公正、公平、規范有序的土地市場體系,應該包括:有效的資源配置體系,在國家宏觀調控下,通過市場優化配置土地資源;正常的價格體系,建立土地使用權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健全的法律體系,使市場行為規范有序;合理的收益分配體系,體現明晰的產權關系和利用租、稅、費有效進行調節;完善的中介服務體系,促進土地市場的發展。
企業使用土地按年交租或分期交租。實行年地租,租期可長可短,到期後可優先續租。實行年租後,租戶對土地的處置權要受一定的限制。土地不得轉讓、轉租吉抵押。對於資金困難的企業,經批准允許將佔有的一部分土地的使用權轉租,或抵押、入股,但不能超過與國家的租賃年限,並且必須按年交納地租。
截止1994年8月,600多個城鎮完成了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的評估工作。同時,還根據土地資產評估和管理規定,廣泛開展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入股等宗地地價評估工作。全國各地先後建立了500多家由政府批準的土地估價機構,3500多人獲得土地估價師資格。
1995年7月,國家土地管理局公布了《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價確定辦法》,提出培肓和發展土地市場的8項要求,主要是加強國家對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壟斷,堅持政府統一規劃、統一征地、統一管理、集體討論、「一支筆」審批土地;進一步擴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規范出讓方式;逐步將用於經營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為有償使用等。
1997年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劃出24萬畝農村國有土地,公開招攬海外客商投資開發,這是全國農村國有土地首次向外資開放。該片土地一部分位於天山以北的烏蘇、昌吉等縣市,是全國著名的糧棉高產區,另外10萬畝土地可由投資者挑選,其中熟地佔1/5,其餘為宜農荒地。
集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集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於1988年開始進行。同年3月,山東省在德州地區首先試行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辦法。作為試點的臨朐縣規定,農民宅基地符合規定標準的,每平方米每年收費5分錢,超出標准和自建房的,每年每平方米收5角錢的費用,還要進行一次性罰款。超出標准30平方米以內的每平方米罰款4元;超出標准3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罰款8元。此後山東省的經驗在河北、湖北、江蘇、上海等省市相繼試行。
1990年1月,國務院批轉國家土地管理局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請示的通知,將這項工作在全國推開。到1991年底,全國已有28個省、市、區,1400多個縣(市)的一萬多個鄉鎮實行了宅基地有償使用。此外,江蘇南通市還從1987年起率先試行鄉鎮企業用地有償使用,至1992年4月,全國已有140多個縣(市)相繼試行。 回答者: EAOU | 三級 | 2007-5-5 19:27
中國共產黨領導廣大農民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所有制的革命運動。舊中國的土地制度極不合理,占農村人口總數不到10%的地主、富農約佔有農村70~80%的耕地,他們以此殘酷地剝削農民,而占農村人口總數90%以上的貧農、雇農和中農,則只佔有20~30%的耕地,他們終年辛勤勞動,卻不得溫飽。這是舊中國貧窮落後的主要根源之一。中國共產黨為打倒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完成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務,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就領導農民開展打倒土豪劣紳和反對重租、重息、重押、重稅等斗爭。十年內戰時期,在革命根據地開展打土豪、分田地的斗爭和查田運動,實行土地革命。抗日戰爭時期,為建立廣泛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缐,以減租減息的政策代替沒收地主土地的政策。解放戰爭時期,解決解放區的土地問題,是奪取全國勝利的基本保證。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清算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簡稱《關於土地問題的指示》(亦稱《五四指示》),把抗日戰爭時期削弱封建的減租減息政策改變為消滅封建實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因而獲得了廣大農民的擁護,他們踴躍參軍參戰,支援前缐,鞏固解放區,積極配合中國人民解放軍粉碎國民黨反動派的軍事進攻。
1947年9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村召開全國土地會議,制定了《中國土地法大綱》,並於10月10日經中共中央批准正式公布。其中規定:「廢除封建半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鄉村農會接收地主的牲畜、農具、房屋、糧食及其它財產,並徵收富農上述財產的多餘部分」;「鄉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鄉村農會接收,連同鄉村中其它一切土地,按鄉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統一平均分配」。此外,對若干特殊土地財產及分配中若干特殊問題的處理辦法、土地改革執行機關及保護工商業等,也作了具體規定。
《土地法大綱》的公布,明確了土地改革的方向和辦法。各大解放區還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分別制定了實行《土地法大綱》的補充條例。接著在各解放區迅速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群眾運動的高潮。1947年12月,毛澤東發表《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1948年1月,任弼時發表《土地改革中的幾個問題》,糾正土改運動中的「左」的偏向。1948年4月1日,毛澤東在晉綏幹部會議上講話,提出土地改革的總路缐是: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發展農業生產。這樣,中國共產黨在解放戰爭時期的土地政策就更加完備、土地改革運動就更加健康地發展。土地改革運\動滿足了農民的土地要求,激發了群眾的革命熱情,使解放戰爭獲得了政治、經濟和軍事力量的源泉,有力地保證了人民解放戰爭的勝利。
解放戰爭時期,全國已有一億四千五百萬農業人口的地區實行了土地改革,消滅了封建剝削制度,做到了耕者有其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又在擁有三億一千萬人口的新區進行土地改革。到1952年9月為止,除新疆、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及台灣省外,全國普遍實行了土地改革。
G. 農村土地改革三項試點的33個試點區縣具體是哪33個區縣
農村土地改革三項試點的33個試點區縣分別是:
北京市大興區、天津市薊縣、河北省定州市、山西省澤州縣、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遼寧省海城市、吉林省長春市九台區、黑龍江省安達市、上海市松江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浙江省義烏市、浙江省德清縣、安徽省金寨縣、福建省晉江市、江西省余江縣、山東省禹城市;
河南省長垣縣、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瀏陽市、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流市、海南省文昌市、重慶市大足區、四川省郫縣、四川省瀘縣、貴州省湄潭縣、雲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區曲水縣、陝西省西安市高陵區、甘肅省隴西縣、青海省湟源縣、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
農村土地改革三項試點暫時調整實施的內容包括:
1、暫時調整實施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出讓等的規定。在符合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許存量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2、暫時調整實施宅基地審批許可權的規定。使用存量建設用地的,下放至鄉(鎮)人民政府審批;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下放至縣級人民政府審批。
3、暫時調整實施徵收集體土地補償的規定。綜合考慮土地用途和區位、經濟發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情況,合理確定土地徵收補償標准,安排被征地農民住房、社會保障;加大就業培訓力度,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全部納入養老、醫療等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留地、留物業等多種方式,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
H. 土地改革的起止時間和開始的標志
1、土地改革開始於1950年到1952基本完成。
2、開始的標志是1950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頒布。
土地改革是中國人民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徹底鏟除封建剝削制度的一場深刻的社會革命,是中國民主革命的一項基本任務。
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時期,就提出了徹底的土地革命綱領,領導了解放區的土地改革。新中國成立前,佔全國面積約三分之一的東北、華北等老解放區已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消滅了封建剝削制度。
一九四七年九月,中國共產黨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西柏坡村舉行全國土地會議,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於同年十月十日由中共中央公布。
1947年全國土地會議後,各解放區為貫徹會議精神,從各級黨、政、軍機關抽調大批人員組成工作組深入農村開展工作。
1947年11月至12月,一個以土地改革為中心的波瀾壯闊的群眾運動,很快在陝甘寧、晉綏、晉察冀、晉冀魯豫、華東等老解放區,東北等半老解放區,以及鄂豫皖、豫皖蘇、豫陝鄂、江漢、桐柏等新解放區廣泛開展起來。
中共中央和毛澤東十分重視解放區的土地改革運動,於1947年11月重新印發了毛澤東1933年主持制定的《怎樣分析階級》和《關於土地斗爭中一些問題的決定》兩個重要文件。
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運動,猛烈沖擊著幾千年來的封建土地制度。特別是在一億人口的老區和半老區,基本消滅了封建土地制度,打碎了幾千年來套在農民身上的封建枷鎖,改變了農村舊有的生產關系。
這一翻天覆地的變化,使億萬農民在政治上、經濟上獲得了解放,並由此迸發出難以估量的革命熱情。他們踴躍參軍參戰,擔負巨大的戰爭勤務,並以糧草、被服等物資支援自己的子弟兵。土地改革運動為奪取全國勝利,提供了源源不斷的人力、物力支持。
土地改革的意義:
(一)土地改革的完成,徹底摧毀了我國存在的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階級也被消滅;
(二)農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為土地的主人;
(三)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創造了條件;
(四)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
(五)農業生產的發展為工業生產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廣闊的市場,為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I. 土地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根本目的是什麼結果如何
土地改革,具體來說就是土地制度改革,包括方方面面的內容。比如土地稅收制度改革、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以農業生產為主的國家,因此關於土地制度的改革可以說一直都在進行。我們這里所講的土地改革指的還是由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土改」。
目錄
土地改革的源起
土地改革的脈絡
中國歷史上三次土地改革
三次土改的區別
關於集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土地改革的意義
新土改
透視台灣土地改革
土改成為台灣經濟騰飛的起點
大陸與台灣土改的區別土地改革的源起
土地改革的脈絡
中國歷史上三次土地改革
三次土改的區別
關於集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土地改革的意義
新土改
透視台灣土地改革
土改成為台灣經濟騰飛的起點大陸與台灣土改的區別展開 編輯本段土地改革的源起
解放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舊中國,仍維持封建土地制度,占農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富農,佔有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他們憑借佔有的土地,殘酷剝削和壓迫農民。而占農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貧農、雇農和中農,卻只佔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們終年辛勤勞動,受盡剝削,生活不得溫飽。這種封建土地制度嚴重阻礙農村經濟和中國社會的發展。他們十分悲慘,新中國成立後,佔全國三億多人口的新解放區還沒有進行土地改革,廣大農民迫切要求進行土地改革,獲得土地! 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
爭閱土地改革法
編輯本段土地改革的脈絡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全國解放後的新情況,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它規定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同年冬起,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耕種,同時也分給地主應得的一份,讓他們自己耕種,自食其力,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規定了沒收、徵收和分配土地的原則和辦法。《土地改革法》將過去徵收富農多餘土地、財產的政策,改變為保存富農經濟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護中農和小土地出租者,穩定民族資產階級,以利於早日恢復和發展生產。《土地改革法》公布以後,在3.1億人口的新解放區分期分批地,有計劃、有領導、有秩序第開展了土改運動。近三億無地少地的農民,分到了七億畝土地和大量的農具、牲畜和房屋等;還免除了每年向地主繳納約三百五十億千克糧食的地租。在土地改革運動中,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基本上正確貫徹和執行了黨的土地改革的路線和政策。 向農民宣傳土地改革法
1953年春,全國除新疆、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以及台灣省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務。農民真正獲得了解放。我國存在兩千多年(建立於戰國,公元前475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從此被徹底被摧毀,地主階級也被消滅。 1949年後,中國確立了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同時憲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這就形成了舊的國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徵,一是土地無償使用,二是無限期使用,三是不準轉讓。由於沒有把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開對待,致使土地無償佔用,亂占、多佔的情況屢禁不止,造成土地資源極大浪費。 由於黨和國家在解放區率先實行土地改革,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大大激發了人們的勞動積極性。1948年冬,陳毅寫道:「幾十萬,民工走不通。駿馬高車送糧食,隨軍轉運逐西東,前線征立功。」 改革開放前,中國城鎮國有土地實行的是單一行政劃撥制度,國家將土地使用權無償、無限期提供給用地者,土地使用權不能在土地使用者之間流轉。 解放區群眾在登記、丈量土地
1979年中國開始以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興辦中外合資企業或向中外合資企業收取場地使用費。土地使用權可作為合資企業的中方合營者的投資股本。 從80年代起,中國開始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主要分兩方面進行。第一,土地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1986年,國家通過了土地管理法,成立了國家土地管理局。第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把土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分離,在使用權上,變過去無償、無限期使用為有償、有限期使用,使其真正按照其商品的屬性進入市場。1982年,深圳特區開始按城市土地等級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使用費。1987年4月國務院提出使用權可以有償轉讓,同年9月,深圳率先試行土地使用有償出讓,出讓了一塊5千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限期50年,揭開了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11月國務院批准了國家土地管理局等部門的報告,確定在深圳、上海、天津、廣州、廈門、福州進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試點。12月,深圳市公開拍賣了一塊國有土地的使用權。這是新中國建立後首次進行的土地拍賣。按照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原則,國家在保留土地所有權的前提下,通過拍賣、招標、協議等方式將土地使用權以一定的價格、年期及用途出讓給使用者,出讓後的土地可以轉讓、出租、抵押。這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帶有根本性的改革,打破了土地長期無償、無限期、無流動、單一行政手段的劃撥制度,創立了以市場手段配置土地的新制度。 1987年, 中國開始進行土地估價試點,先後頒布了《城鎮土地定級規程(試行)》和《城鎮土地估價規程(試行)》。 1988年,國務院決定在全國城鎮普遍實行收取土地使用費(稅)。與此同時開始試行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定期出讓土地使用權。同年4月,七屆人大第一次會議修改了1982年《憲法》的有關條款,刪除了土地不得出租的規定,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12月通過《土地管理法》的修改議案,規定「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出讓、轉讓、出租、抵押。1988年全國各城市開始建立房地產交易所,各專業銀行成立房地產信貸部。 1990年5月,國務院允許多外商進入大陸房地產市場,發布了《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相應的有關文件,這標志著中國的土地市場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軌道,從而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在全國推開。 1992年鄧小平同志南巡講話和黨的十四大確立了經濟體制改革和土地市場培育的進程。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把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作為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且明確規定了規范和發展土地市場的內容和要求。通過市場配置土地的范圍不斷擴大,實行土地使用權有償、有限期出讓已擴展到全國各地。特別是在經濟特區和一些沿海開放城市,建設用地基本納入了新制度的軌道。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基礎性任務。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目標是要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土地市場體系。這個土地市場是一個公開、公正、公平、規范有序的土地市場體系,應該包括:有效的資源配置體系,在國家宏觀調控下,通過市場優化配置土地資源;正常的價格體系,建立土地使用權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健全的法律體系,使市場行為規范有序;合理的收益分配體系,體現明晰的產權關系和利用租、稅、費有效進行調節;完善的中介服務體系,促進土地市場的發展。企業使用土地按年交租或分期交租。實行年地租,租期可長可短,到期後可優先續租。實行年租後,租戶對土地的處置權要受一定的限制:土地不得轉讓、轉租及抵押。對於資金困難的企業,經批准允許將佔有的一部分土地的使用權轉租,或抵押、入股,但不能超過與國家的租賃年限,並且必須按年交納地租。 截止1994年8月,600多個城鎮完成了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的評估工作。同時,還根據土地資產評估和管理規定,廣泛開展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入股等宗地價評估工作。全國各地先後建立了500多家由政府批準的土地估價機構,3500多人獲得土地估價師資格。 1995年7月,國家土地管理局公布了《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最低價確定辦法》,提出培肓和發展土地市場的8項要求,主要是加強國家對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壟斷,堅持政府統一規劃、統一征地、統一管理、集體討論、「一支筆」審批土地;進一步擴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規范出讓方式;逐步將用於經營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為有償使用等。 1997年9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劃出24萬畝農村國有土地,公開招攬海外客商投資開發,這是全國農村國有土地首次向外資開放。該片土地一部分位於天山以北的烏蘇、昌吉等縣市,是全國著名的糧棉高產區,另外10萬畝土地可由投資者挑選,其中熟地佔1/5,其餘為宜農荒地。
編輯本段中國歷史上三次土地改革
第一次是抗日戰爭時期(1941年),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義:減輕了地主的封建剝削,改善了農民的物質生活,提高了農民抗日和生產的積極性,有利於聯合地主一致抗日。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戰爭時期,1947年,中國共產黨召開全國土地會議,決定在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國土地法大綱》。大綱規定:沒收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農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貫徹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發展農業生產的土地改革總路線。 意義:這種土地政策極大地激發了農民革命和生產的積極性。為了保衛勝利果實,翻身農民踴躍參軍,積極支援前線。農民的支持,成為解放戰爭迅速取得勝利的一個可靠保證。 第三次是新中國成立後鞏固政權的斗爭時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 土改
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為減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階級,以利於穩定民族資產階級,早日恢復發展農村經濟,實行了經濟上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的政策. 意義:1.1952年底,全國土改基本完成,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的農民分到了土地,廣大農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經濟上翻了身;2.徹底廢除了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徹底改變了農村的生產關系 ,農村生產力得到解放,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4.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5.摧毀了美蔣反動集團的社會基礎,鞏固新中國政權;
編輯本段三次土改的區別
三次之間的區別:第一次是民族主義時期,中日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一致抗日,全國一致反抗日本侵略。第二次是階級斗爭時期,中國人民與國民黨反動派的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實行有階級區分的土地政策,聯合貧下中農對抗資產階級。第三次是新中國成立後鞏固政權的措施,所以保留了富農經濟,減少生產力發展過程中的阻力,為經濟恢復建設提供穩定的保障。 第三次與前兩次的區別:1.范圍更廣(以往是在根據地或解放區進行,這次是在全國包括少數民族地區推行);2.目的有了新變化(以往是為了贏得革命的勝利,這次是為解放農村的生產力和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3.對富農實行了新的政策(以往是打擊或限制,這次採取了經濟上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的政策);4.影響更深遠(這次土改徹底廢除了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使農村生產力得到解放,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編輯本段關於集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集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於1988年開始進行。同年3月,山東省在德州地區首先試行農村宅基地有償使用辦法。作為試點的臨朐縣規定,農民宅基地符合規定標準的,每平方米每年收費5分錢,超出標准和自建房的,每年每平方米收5角錢的費用,還要進行一次性罰款。超出標准30平方米以 土改
內的每平方米罰款4元;超出標准3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罰款8元。此後山東省的經驗在河北、湖北、江蘇、上海等省市相繼試行。 1990年1月,國務院批轉國家土地管理局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請示的通知,將這項工作在全國推開。到1991年底,全國已有28個省、市、區,1400多個縣(市)的一萬多個鄉鎮實行了宅基地有償使用。此外,江蘇南通市還從1987年起率先試行鄉鎮企業用地有償使用,至1992年4月,全國已有140多個縣(市)相繼試行。
編輯本段土地改革的意義
(一)土地改革的完成,徹底摧毀了我國存在的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階級也被消滅; (二)農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為土地的主人; (三)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創造了條件。 (四)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 (五)農業生產的發展為工業生產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廣闊的市場,為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J. 土地改革的時間是什麼
土地改革有很多次 ! 個問題很模糊!
就我黨的土地改革歷史也有若干次
抗日時期回 和 解放答戰爭時期 乃至新中國建設時期 都有大大小小的土地改革政策
一般所謂土地改革都是指新中國建設時期的簡稱「土改」
「土改」前提:新中國成立後,佔全國三億多人口的新解放區還沒有進行土地改革,廣大農民迫切要求進行土地改革,獲得土地!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全國解放後的新情況,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但改革的步伐今天仍然沒有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