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居住證積分提交時對單位納稅有要求嗎
沒聽說過,有這樣的政策。估計你朋友是瞎說的。
2. 用人單位如何辦理申請居住證積分
用人單位申請居住證積分的方法大同小異,以下以上海為示例說明申請辦法:
3. 上海用人單位要幫員工申請積分,對單位有何要求嗎需要什麼樣的資質嗎
上海用人單位辦理積分須具有以下條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並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人員,可以申請積分。積分的多少,是員工自己的各項參數來決定的,例如學歷,學校,工齡,職稱,表彰等等之類的個人條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人員可通過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滿足標准分值的人員可委託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本市單位在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屬於申請積分對象。
《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用人單位注冊登記須知:
所需材料:
1、單位注冊審核所需書面材料:人事專員介紹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代碼證磁卡原件;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積分對應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需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證書。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學歷、網路高等學歷教育畢業證書申請積分的,需提供畢業生登記表、成績單等學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證明其教育經歷的相關材料。國(境)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的聘書;
(1)用人單位所聘崗位與所學專業、工種需相符;
(2)需要注冊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需注冊並在有效注冊期內;
(3)在外省市工作期間獲得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證書,通過本市復評或驗證的,視同在本市獲得;
(4)通過考試取得的職稱或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應提供《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通過評審取得的職稱,應有評審表(無需提供,但檔案中應有相關材料);
3、最近6個月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4、配偶為本市戶籍的,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配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5、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積分所需材料:
(1)持證人在本市投資企業的驗資報告;
(2)工商檔案機讀材料;
(3)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的納稅明細;
(4)用人單位出具的最近連續3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名單(須連續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
4. 上海居住證積分跟公司的營業執照有關系嗎
跟營業執照沒有關系,跟納稅金額和是否僱傭上海戶籍員工有關系。
5. 上海居住證積分單位人事必須是本單位交社保人員嗎
沒有社保連抄居住證都襲不能辦,更談不上積分了——
持證人需要申請積分的,可通過互聯網登錄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網上模擬估分。達到標准分值的,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委託用人單位向注冊地區(縣)人才服務中心申請積分。
6. 外地企業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
要先辦上海居住證,滿120分了由單位申請居住證積分。必須在上海繳納社保,繳納社保單位的勞動合同。
7. 申請上海居住證積分的單位有什麼要求嗎
申請上海居住證積抄分對單位沒有具體要求,只要是正規的勞動單位即可。8. 上海居住證積分,以前繳納綜合保險的單位需要寫到經歷中嗎
綜合保險不是社保,應該是不積分的。帶上身份證原件到街道社區事務的社保部門可以查詢到社保繳費記錄的。綜合保險到11年7月就取消了(除了3個特殊行業)
9. 上海什麼類型的單位有資格為員工申請居住證積分
沒有特殊要求。
根據《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滬府令58號)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是作為被委託單位為員工申請居住證積分。
需要的基本材料:
1、單位人事專員介紹信、身份證;
2、申請人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上海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網上列印、表格上加蓋單位公章);
4、持證人有效身份證件;
5、持證人戶籍證明(家庭戶口可提供戶口簿,需提供具有詳細地址頁的首頁及本人信息頁;集體戶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詳細戶籍地址的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6、一年期及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
(9)上海居住證積分國企擴展閱讀:
申請居住證積分對應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需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證書。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學歷、網路高等學歷教育畢業證書申請積分的,需提供畢業生登記表、成績單等學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證明其教育經歷的相關材料。
2、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的聘書;
用人單位所聘崗位與所學專業、工種需相符;需要注冊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需注冊並在有效注冊期內;在外省市工作期間獲得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證書,通過本市復評或驗證的,視同在本市獲得;
3、最近6個月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4、配偶為本市戶籍的,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配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5、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積分所需材料:
持證人在本市投資企業的驗資報告;工商檔案機讀材料;最近連續3年在本市的納稅明細;用人單位出具的最近連續3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名單(須連續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
6、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及以上政府表彰獎勵證書(持證人申請表彰獎勵加分的,由表彰獎勵主辦單位向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後可獲得加分)。
7、創業人才積分所需材料
企業入駐科技企業孵化器合同和備案證明;企業驗資報告;企業工商檔案機讀材料。
8、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所需材料
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的備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