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三板招聘董秘的時候要著重考慮哪些問題
新三板公司招聘董秘首現要嚴格滿足全國股轉系統的法規:
一、董事會秘內書應當具備履行容職責所必需的財務、管理、法律專業知識及相關工作經驗,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個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二)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屆滿的;
(三)被全國股轉公司或證券交易所認定不適合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四)掛牌公司現任監事;
(五)全國股轉公司認定不適合擔任董事會秘書的其他情形。
二、如果是新三板創新層公司的話,除了上述規定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擔任創新層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
(一)未取得全國股轉公司頒發的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或者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被吊銷後未重新取得的;
(二)最近12個月存在《分層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項所列情形的;
(三)全國股轉公司認定不適合擔任創新層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