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之間可以無償劃撥資產嗎
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純國有企業)之間,經相應的審批程序後,可以無償相互劃撥資產。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是指企業國有產權在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之間的無償轉移。國有獨資公司作為劃入或劃出一方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授權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國資監管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以下統稱所出資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適用本辦法。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無償劃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上海市體育局企業劃轉國資委擴展閱讀: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無償劃轉可行性論證報告一般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被劃轉企業所處行業情況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規定;
(二)被劃轉企業主業情況及與劃入、劃出方企業主業和發展規劃的關系;
(三)被劃轉企業的財務狀況及或有負債情況;
(四)被劃轉企業的人員情況;
(五)劃入方對被劃轉企業的重組方案,包括投入計劃、資金來源、效益預測及風險對策等;
(六)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第七條 劃轉雙方應當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並形成書面決議。
劃入方(劃出方)為國有獨資企業的,應當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已設立董事會的,由董事會審議。劃入方(劃出方)為國有獨資公司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尚未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所涉及的職工分流安置事項,應當經被劃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八條劃出方應當就無償劃轉事項通知本企業(單位)債權人,並制訂相應的債務處置方案。
第九條劃轉雙方應當組織被劃轉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審計或清產核資,以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或經劃出方國資監管機構批準的清產核資結果作為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的依據。
② 國有企業可以劃轉到其他國有企業嗎
可以劃轉,具體劃轉的要求如下:
政府將國有企業劃轉入注其他國有企業的規定如下:
1、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事業單位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再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統稱國有一人公司),可以作為劃入方(劃出方)。
2、國有一人公司作為劃入方(劃出方)的,無償劃轉事項由董事會審議;不設董事會的,由股東作出書面決議,並加蓋股東印章。
3、國有獨資企業產權擬無償劃轉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一人公司持有的,企業應當依法改制為公司。
4、中央企業及其子企業無償劃入企業國有產權,應當符合國資委有關減少企業管理層次的要求,劃轉後企業管理層次原則上不超過三級。
③ 求《滬國資委產權[2014]98號》文件全文
關於規范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轉讓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委管企業:
為進一步優化國資監管方式,充分體現企業自主決策,發揮市場配置資源決定作用,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轉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委管企業要建立完善企業資產轉讓管理制度,明確資產轉讓管理的職責部門、管理許可權、決策程序、工作流程,對應當進場交易的資產種類、金額標准作出具體規定,並將相關制度報我委備案。
本通知所稱資產包括企業的房產、運輸工具、生產設備、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權等,不包括企業正常生產銷售的產品。
二、資產對外轉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委管企業及其各級控股子企業一定金額以上資產對外轉讓應當進入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等交易機構公開進行。委管企業下屬控股企業之間資產協議轉讓的,由委管企業負責審核批准。
三、資產轉讓進場交易應遵守交易機構的交易規則,並滿足以下要求。
(一)轉讓信息應當在交易機構網站、省級經濟類報刊上公告,公開徵集意向受讓方。轉讓信息發布內容包括轉讓方情況、轉讓標的名稱、資產狀況描述、評估值、轉讓底價、交易方式及其他需要說明事項。
(二)轉讓方可以根據轉讓標的情況合理確定轉讓信息公告期限。掛牌價格高於100萬元的資產轉讓項目,信息公告期應當不少於10個工作日;掛牌價格高於1000萬元的資產轉讓項目,信息公告期應當不少於20個工作日。
(三)資產轉讓按規定需進行資產評估的,應當履行資產評估及相應的核准、備案手續。首次公告轉讓底價不得低於經核准、備案的資產評估結果;經公開徵集沒有產生意向受讓方的,轉讓方可以根據標的情況確定新的轉讓底價並重新公告,如擬確定新的轉讓底價低於資產評估結果90%的,應獲得相關資產轉讓行為批准機構書面同意。
(四)除國家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有明確要求的,一般不得對受讓方的資格條件作出限制。特殊資產轉讓對受讓人有特別要求的,由委管企業批准。經公開徵集產生2個及以上意向受讓方的,應當採用競價方式進行交易。
(五)資產轉讓價款按照交易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結算,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如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採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於總價款的30%,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餘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並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六)資產轉讓涉及權屬變更登記的,交易完成後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辦理變更登記。
四、市國資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交易機構完善管理制度。交易機構要明確交易規則、完善交易系統、做好信息披露。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轉讓交易信息由上海聯交所統一監測匯總,按季度報市國資委及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公室。
五、市國資委會同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公室不定期對委管企業資產轉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貫徹落實相關制度規定。
六、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資產轉讓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各委託監管單位、區縣國資委可結合實際情況建立所監管企業資產轉讓管理制度,切實做好資產轉讓管理工作。
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4年4月25日
④ 上海市國資委下屬企業算不算政府融資平台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是指各級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資為主要經營回目的的公司,答包括不同類型的城市建設投資、城建開發、城建資產公司等企業(事)業法人機構,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
上海市國資委下屬企業要看是不是以融資為主要經營目的的公司,是的話算,不是的話不用納入!
⑤ 上海國資委屬於行政級別的單位上海國資委主任行政級別是什麼
上海國資委屬於行政級別的單位,上海國資委主任行政級別是正廳級幹部。
正廳級幹部職位:
地級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師)市委書記、市長、市人大主任、市政協主席、省級下屬單位,(如省公安廳廳長、國家各部下屬單位,如外交部新聞司司長 )。
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幹部,部分副職(如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國家安監總局國際合作司副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廳局正職幹部(如河北省交通廳廳長,北京市財政局局長、新疆兵團林業局局長)。
各副省級市政府副職幹部(如寧波市副市長)。
各地級市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師正職幹部(如寧夏固原市市長、新疆兵團第八師師長)。
(5)上海市體育局企業劃轉國資委擴展閱讀
上海市國資委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本市國家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管理。
(二)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評價標准,通過規劃、預決算、審計、統計、稽核等,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三)根據本市改革總體部署,指導推進本市國家出資企業的改革和重組,研究編制本市國家出資企業改革發展的總體規劃,推進本市國家出資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主要職責
⑥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工作指引的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工作指引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行為,根據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事業單位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再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統稱國有一人公司),可以作為劃入方(劃出方)。
國有一人公司作為劃入方(劃出方)的,無償劃轉事項由董事會審議;不設董事會的,由股東作出書面決議,並加蓋股東印章。
國有獨資企業產權擬無償劃轉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一人公司持有的,企業應當依法改制為公司。
第三條 中央企業及其子企業無償劃入(劃出)企業國有產權的,適用本指引。
第四條 中央企業及其子企業無償劃入企業國有產權,應當符合國資委有關減少企業管理層次的要求,劃轉後企業管理層次原則上不超過三級。
第五條 劃轉雙方應當嚴格防範和控制無償劃轉的風險,所作承諾事項應嚴謹合理、切實可行,且與被劃轉企業直接相關;劃轉協議的內容應當符合《辦法》的規定,不得以重新劃回產權等作為違約責任條款。
第六條 劃入方(劃出方)應當嚴格按照《辦法》第二章的有關規定做好無償劃轉的相關工作。無償劃轉事項需報國資委批準的,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中央企業應按規定對無償劃轉事項進行審核,履行內部程序後,向國資委報送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
(二)國資委收到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
對初審中發現的問題,國資委審核人員應及時與中央企業進行溝通;中央企業無異議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修改完善相關材料並報國資委。對材料齊備、具備辦理條件的,國資委應及時予以辦理。
第七條 中央企業應當按照《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向國資委報送文件材料,其中:
(一)申請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
1.請示的具體事項。
2.劃出方、劃入方及被劃轉企業的基本情況。
主要包括設立時間、組織形式、注冊資本、股權結構、級次、主營業務、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等。
3.無償劃轉的理由。
4.劃入方關於被劃轉企業發展規劃、效益預測等。
5.被劃轉企業風險(負擔)情況。
(1)人員情況。在崗人員、內退人員及離退休人員人數,職工分流安置方案,離退休人員管理方式、統籌外費用等。
(2)或有負債情況。對外擔保、未決訴訟等具體情況,相關解決方案,風險判斷及其影響等。
(3)辦社會職能情況。企業辦各類社會職能情況,相關解決方案等。
6.相關決策及協議簽訂情況。
劃出方、劃入方、職代會、中央企業、政府主管部門、地市級以上政府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相關決策(批准)情況。
涉及有限責任公司國有股權無償劃轉的,相關股東會決議情況;涉及中外合資企業國有股權無償劃轉的,相關董事會決議情況。
協議簽訂及主要內容。
7.相關承諾事項。
(1)被劃轉企業國有產權權屬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妨礙產權轉移的情形。
(2)除已報送國資委的劃轉協議和承諾事項外,未與劃轉他方簽訂任何補充協議 ,也無其他承諾事項。
申請文件中有關被劃轉企業的主營業務、財務狀況、或有負債、人員安置等內容,應與可行性論證報告、劃轉協議及審計報告等相關內容一致。
(二)需提交的其他有關文件主要指:
1.中央企業子企業作為劃入方(劃出方)的,中央企業相關決議或批准文件;
2.企業國有產權在中央企業與非中央企業之間無償劃轉的,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地市級以上政府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3.涉及有限責任公司國有股權無償劃轉的,相關股東會決議或有法律效力的其他證明文件;涉及中外合資企業國有股權無償劃轉的,相關董事會決議或有法律效力的其他證明文件。
第八條 國資委主要從以下方面對無償劃轉事項進行審核:
(一)劃轉雙方主體資格適格,被劃轉企業產權關系清晰;
(二)符合中央企業主業及發展規劃,有利於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三)劃轉所涉及各方決策程序合法合規,相關文件齊備、有效;
(四)相關風險防範和控制情況,劃轉協議規定內容齊備,無可能出現糾紛的條款。
第九條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⑦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
在國有企業優化重組和改制過程中,時常會進行企業國有產權的無償劃轉,無償劃轉不同於正常買賣關系的股權轉讓,其雖然表現為一種經濟行為,但更多地體現了國家政府部門的行政意志。無償劃轉要求通過更嚴格的程序對國有資產進行保護,國資監管部門和各級政府的行政審批便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2005年,國資委發布了《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國資發產權[2005]239號,以下稱《暫行辦法》),是第一部對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程序進行系統規范的部門規范性文件。2009年,國資委發布了《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工作指引》(國資發產權[2009]25號,以下稱《工作指引》),該文件主要針對央企,其對央企國有產權的無償劃轉作出了更具針對性和操作性的規定,是對《暫行辦法》的有效補充。
綜合《暫行辦法》和《工作指引》,企業國有產權的無償劃轉指企業國有產權在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一人公司之間的無償轉移。
註:國有一人公司指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事業單位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再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主體
根據《暫行辦法》,無償劃轉的劃入方(劃出方)方包括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工作指引》增加了國有一人公司作為無償劃轉主體。因而,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主體包括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事業單位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再投資設立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二、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流程
根據《暫行辦法》和《工作指引》,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的程序及要求包括如下七項:
1、進行可行性研究。
2、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並形成書面決議。
劃入方(劃出方)為國有獨資企業的,應當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已設立董事會的,由董事會審議。劃入方(劃出方)為國有獨資公司的,應當由董事會審議;尚未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所涉及的職工分流安置事項,應當經被劃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國有一人公司作為劃入方(劃出方)的,無償劃轉事項由董事會審議;不設董事會的,由股東作出書面決議,並加蓋股東印章。
註:國有獨資企業產權擬無償劃轉國有獨資公司或國有一人公司持有的,企業應當依法改制為公司。
3、通知本企業(單位)債權人,並制訂相應的債務處置方案。
4、審計或清產核資
劃轉雙方應當組織被劃轉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審計或清產核資,以中介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或經劃出方國資監管機構批準的清產核資結果作為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的依據。
5、簽訂無償劃轉協議
劃轉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當簽訂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協議。無償劃轉事項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批准後,劃轉協議生效。劃轉協議生效以前,劃轉雙方不得履行或者部分履行。
6、報請相關部門審批
(1)企業國有產權在同一國資監管機構所出資企業之間無償劃轉的,由所出資企業共同報國資監管機構批准。
(2)企業國有產權在不同國資監管機構所出資企業之間無償劃轉的,依據劃轉雙方的產權歸屬關系,由所出資企業分別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准。
(3)實施政企分開的企業,其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所出資企業或其子企業持有的,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和主管部門分別批准。
(4)下級政府國資監管機構所出資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上級政府國資監管機構所出資企業或其子企業持有的,由下級政府和上級政府國資監管機構分別批准。
(5)企業國有產權在所出資企業內部無償劃轉的,由所出資企業批准並抄報同級國資監管機構。
註: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事項經批准後,劃出方和劃入方調整產權劃轉比例或者劃轉協議有重大變化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重新報批。
需報國資委審批的,經內部程序後,向國資委報送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國資委收到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對初審中發現的問題,國資委審核人員應及時與中央企業進行溝通;中央企業無異議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修改完善相關材料並報國資委。對材料齊備、具備辦理條件的,國資委應及時予以辦理。
7、進行賬務調整,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三、行政審批所需材料
申請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的,應提交相應的申請資料,包括:
(1)無償劃轉的申請文件;
(2)總經理辦公會議或董事會有關無償劃轉的決議,股東會決議,出資企業的批准文件;
(3)劃轉雙方及被劃轉企業的產權登記證;
(4)無償劃轉的可行性論證報告;
(5)劃轉雙方簽訂的無償劃轉協議;
(6)中介機構出具的被劃轉企業劃轉基準日的審計報告或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清產核資結果批復文件;
(7)劃出方債務處置方案;
(8)被劃轉企業職代會通過的職工分流安置方案;
(9)其他有關文件。四、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中糾紛的處理
如前所述,企業國有產權的無償劃轉更多地體現為政府的行政性行為,故因因企業國有產權的無償劃轉而產生的糾紛並不能被認定為民事糾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因政府調整劃轉企業國有資產引起的糾紛是否受理問題的批復》(法復[1996]4號),因政府及其所屬主管部門在對企業國有資產調整、劃轉過程中引起相關國有企業之間的糾紛,應由政府或所屬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處理。國有企業作為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不服政府及其所屬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行政法規作出的調整、劃轉企業國有資產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凡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03]1號)第三條,政府主管部門在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行政性調整、劃轉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在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與武漢市正達物流有限公司、武漢市武物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武漢市武物儲運有限公司、武漢市機電設備總公司金融不良債權追償糾紛一案((2015)鄂武漢中民商終字第00633號,(2017)鄂民再46號)中,法院認為,因武漢市物資局基於搞好資產重組、發揮整體優勢,其作為武漢市機電設備總公司和武漢市物資儲運總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下發武物(1995)75號文、武物財(1995)81號文將武漢市機電設備總公司_口倉庫的資產及在冊職工和離退休職工劃歸武漢市物資儲運總公司,而根據武國資辦評(2003)31號文、武商貿資(2003)27號、43號、44號文,正達公司是由武漢市物資儲運總公司在經過資產評估後於2003年分拆改制而設立,_口倉庫資產此時劃歸正達公司。據此可知,武漢市物資儲運總公司與武漢市機電設備總公司對本案所涉資產的調整、轉劃均是基於行政劃撥審批文件,在法律上也已按照相關規定辦理了人員、房產、土地等調整、變更登記手續。而武漢市物資局作為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當時應具有相應的行政管理職能,其調整、劃轉行為應屬於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武漢市物資儲運總公司取得武漢市機電設備總公司的涉案資產,系政府主管部門的行政行為。其糾紛屬於政府主管部門在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行政調整、劃轉過程中發生的糾紛,不屬於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圍。
故,在企業國有資產無償劃轉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應當提交審批或主管部門解決,視情況可提起行政訴訟。
五、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的其他問題
1、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與國有資產轉讓的區分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與國有資產轉讓是相互獨立的不同概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以下稱「企業國有資產法」)第五十一條,國有資產轉讓,是指依法將國家對企業的出資所形成的權益轉移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按照國家規定無償劃轉國有資產的除外。雖然同為國有資產的轉移,但國有資產轉讓是為通常情形下有對價的市場交易行為,而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是一種在國有產權持有主體間無對價轉移的行政性行為。為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無論是無償劃轉還是轉讓,均需要獲得審批。轉讓時,還需要履行評估手續,確定最低轉讓價格。
2、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是否需要經過場內交易程序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第五十四條,除按照國家規定可以直接協議轉讓的以外,國有資產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場所公開進行。但如前所述,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與國有資產轉讓是相互獨立的不同概念。前述場內交易的要求並不涵蓋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此外,根據《暫行辦法》和《工作指引》,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程序並未要求進場交易。無償劃轉中的產權轉移並無相應的對價,並非典型的交易行為,並不涉及因交易價格不合理可能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問題,不進場交易並不與國有資產保護的立法意圖相違背。因而,經過規范程序並經法定部門批準的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無需進場交易。
六、結語
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主要是為了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以及優化產業結構和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且需符合有關減少企業管理層次的要求。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並非典型的市場產權交易行為,受行政規劃和產業政策影響較大,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是其重要且關鍵的環節。在國企,特別是央企整合及產業布局調整過程中,無償劃轉仍將是重要的方式之一,應予特別關注。
⑧ 企業根據國資委相關文件規定,將內部的不良資產無償劃轉給國資委規定的接收公司
根據企業列支的成本費用與取得收入相關的原則,企業在劃轉不良資產後支付給接收公司的補助費相對應的資產已不屬於企業所有,補助費也無法為企業帶來未來的經濟利益流入,故應屬於與企業收入無關支出。
⑨ 市屬國有企業出資人變更為國資委需要交稅嗎
摘要 出資人變更,也就是公司股權變更